怎樣理解馬太福音10章34到37節?

10:34 你 們 不 要 想 我 來 、 是 叫 地 上 太 平 . 我 來 、 並 不 是 叫 地 上 太 平 、 乃 是 叫 地 上 動 刀 兵 。

10:35 因 為 我 來 、 是 叫 人 與 父 親 生 疏 、 女 兒 與 母 親 生 疏 、 媳 婦 與 婆 婆 生 疏 .

10:36 人 的 仇 敵 、 就 是 自 己 家 裡 的 人 。

10:37 愛 父 母 過 於 愛 我 的 、 不 配 作 我 的 門 徒 、 愛 兒 女 過 於 愛 我 的 、 不 配 作 我 的 門 徒 。


我想我們教會最近剛發生的一件事情可以非常準確地闡釋這段經文。

自從教會成立之初,來自政府的壓力就沒斷過,近兩年的逼迫最為嚴重(暫時不方便展開講,很抱歉這是我第一個匿名回答——猶豫了好幾天,還是決定取消匿名,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為福音作見證也不能匿名)。教會一直和政府在爭奪教會的主權,教會的立場是「耶穌基督」是教會的主宰,而政府一直想取代基督成為教會的主宰。這場戰爭自從教會成立之初就沒有停止過。

教會的一個弟兄在政府的逼迫面前信仰立場非常堅定,以至於有關部門(陣容極其豪華)千里迢迢趕到這位弟兄的老家約談他的父母,給他們極大的壓力,要求父母出面勸阻弟兄放棄自己的立場。父母在這次約談之後把自己關起來以至於妹妹懷疑他們會做出極端的事情來。妹妹對哥哥說,如果父母要自殺,她就會恨他一輩子。就這樣,一場爭戰就在家人之間展開。弟兄與父母之間的關係因為信仰而被撕裂。弟兄的身上承受著兩種力量的爭戰,究竟是愛父母過於愛基督,還是愛基督過於愛父母?若是前者,他必須放棄信仰立場,向邪惡妥協。感謝神,他沒有放棄。

經過一段時間的沉默,父母終於決定來到北京,看看究竟發生了什麼。感謝神的是,他們沒有接受有關部門的機票,而是自己出路費來到北京,這樣就把問題限定在家庭內部。為了打這場仗,教會很多人自發的奉獻錢款(有些人是匿名奉獻),陪同父母吃飯,跟他們講述我們的信仰以及政府的罪惡行徑。陪同他們參加最近的一場教會婚禮,帶給他們美好的祝福。又有清華北大的老師陪同參觀校園。又有許多人在背後不停地禱告。經過幾乎一周的爭戰,父母終於改變了以前擔心憂慮恐懼反對的態度,明白我們究竟信的是什麼,明白我們究竟在爭什麼,明白我們簡單的宣告:凱撒入侵了上帝的國度。這場光明和黑暗的較量,在父母離京的前一天晚餐上終於結束了,他們在和警察的電話中表達了自己新的立場:兒子沒有問題,教會也沒有問題,我們明天就回去了,和你們沒什麼好說的了。父母離開之前還委託教會的弟兄姊妹幫兒子介紹女朋友。後來回到家之後還專門打電話給接待他們的每個弟兄姊妹向他們一一表達謝意,當被問及是否害怕的時候,他們說不害怕了,被問及對兒子是否放心的時候,他們說有這群弟兄姊妹相親相愛,他們放心。他們身上對政府的那種深刻恐懼已經基本不存在了。有不止一位弟兄的家人被約談,之前大家都害怕自己的家人被約談,經過這次得勝之後,大家反而盼著家人被約談來北京看看。不過政府方面恐怕不敢再輕舉妄動。

政府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浪費納稅人的錢來對付一群弱小但是堅定信仰立場的守法公民,結果卻是徹底的失敗。這就是這段經文的奧秘所在:我們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而上帝則是這台戲的總導演。政府出於命令,教會出於自發,政府的手段是脅迫,教會的對策是愛心,政府的力量看似強大,實則草木禾秸,教會的力量看似弱小,但是禱告、愛心、陪同的力量其實是非常大的(這力量,信就得著),最重要的是,有上帝的同在,他是以馬內利的神。恐懼終將被平安代替,黑暗終究勝不過光明。光明和邪惡的戰爭在這個世界上每一個角落展開,甚至家庭也不會是避難所。只有耶穌基督是終極的避難所,他來叫地上動刀兵,因為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他來也是叫人與神和好,凡與神和好的人,哪怕有再多的嫌隙,也必彼此和好。愛基督過於愛父母的,父母也必得著基督的愛,一家人都要蒙福。這就是這段經文的奧秘。我想這個故事對我來說,比許多的解經材料都要清晰而深刻。

補充:
這個時代的基督徒有一種奇怪的觀點,以為順服在上掌權者就會免於逼迫。這是一種不健康的順服觀。我們往往引用保羅和彼得關於順服的教導,然而他們倆在使徒行傳中也是極其明確地斥責掌權者的不公義,逼迫也隨之降臨。可以說,這兩位使徒是順服的典範,因為順服在上掌權者的意思就是——順服至高神。守望教會正是在順服至高神時,遭到了逼迫,這與使徒的精神是一脈相承的。願我們都不像魯迅說的那樣,坐穩了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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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9

不過多講述細節,是怕給知乎帶來一些不必要的困擾。對事情的前前後後感興趣的讀者麻煩移步基督教北京守望教會。謝謝大家。


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馬太福音22:34-38)


顛覆社會結構就需要動蕩,而仇恨正是最好的工具。

簡單點理解,如果奴隸不仇恨奴隸主,那怎麼讓他們反抗奴隸主?

魯迅說:一個活人,當然是總想活下去的,就是真正老牌的奴隸,也還在打熬著要活下去。然而自己明知道是奴隸,打熬著,並且不平著,掙扎著,一面「意圖」掙脫以至實行掙脫的,即使暫時失敗,還是套上了鐐銬罷,他卻不過是單單的奴隸。如果從奴隸生活中尋出「美」來,讚歎,撫摩,陶醉,那可簡直是萬劫不復的奴才了,他使自己和別人永遠安住於這生活。

美國人要是不仇恨英王對他們的壓迫,反而覺得英王治下一切都是最好的,自由並不重要,交稅多同樣不重要,那麼美國肯定不會誕生,至少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

從古到今都有許多人研究怎麼製造內部矛盾,怎麼撕裂社會階層,馬太福音這段話不過是一個教程而已。

樓上那些基督徒就是這類技術的典型產品。

當然,胡蘿蔔加大棒,如果沒有胡蘿蔔,沒法帶來社會進步,這類技術只會增加更多的沒有任何價值的血雨腥風。


節選自出埃及記生命讀經,論到摩西蒙呼召時杖變蛇的神跡。

我們已經看見,呼召摩西的記載是聖經中關乎神呼召最完全的記載。摩西來到曠野的背面,在那裡遇見了神,他看見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毀的神跡。雖然這神跡很神奇,但有些客觀。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看第四章里的三個非常主觀的神跡。

看見為什麼有這三個主觀的神跡,對我們來說是很重要的。在第三章末了,神對摩西的呼召似乎完成了。摩西已經看見火燒荊棘的客觀神跡,他也聽見了神對他說話。神將祂自己完全啟示給摩西。因此,在神這邊對摩西的呼召是完成了;但在摩西這邊還未完成。出埃及記四章一節說:『摩西回答說,他們必不信我,也不聽我的話,必說,耶和華並沒有向你顯現。』這話表明摩西雖然看見了最奇妙的神跡,並且聽見了神的聲音,但他還沒有受到激勵和感動。為此,有第四章中的三個神跡,這些神跡是摩西真蒙神呼召的確實證據。今天對於神所呼召的人原則是一樣的。無論誰宣稱蒙了神的呼召,就該有這三個主觀神跡的記號。

主給摩西看見三個神跡,不是兩個、四個,或其它的數目,這是很有意義的。在聖經中,『三』這個數字很有意義。因為神是三而一的,『三』這個數字便與神的經營、神的分賜有關。在路加十五章里有三個比喻,與子、靈、父有關。但在出埃及記第四章有三個神跡,是論到蛇、大痲瘋和血。

每一個讀聖經的人都知道,蛇是代表撒但。在創世記第三章里我們看見撒但,就是那狡猾的蛇。出埃及記第四章的蛇就是創世記第三章的蛇,在啟示錄里稱為『古蛇』。(十二9,二十2。)蒙召者只認識神是不夠的,每一個蒙召者還必須認識蛇。我們不僅應當曉得如何對待神、接觸神,與神交通,並信靠神;我們也必須能對付蛇。

第二個神跡里的大痲瘋是罪之肉體的腐朽、敗壞和污穢。按照舊約,每個長大痲瘋的人必須公開宣告他是不潔凈的。大痲瘋所代表的罪不是外面的罪,而是主觀的罪,在我們肉體里的罪。從這罪里出來的有腐朽、敗壞和污穢。

第三個神跡是水變成血。這裡的血表徵由世界及其享受所帶來的死亡。所以,第三個神跡里的血與世界有關。

蛇、大痲瘋和血分別與撒但、肉體中的罪,以及由世界所帶來的死亡有關。蒙神呼召的人不僅需要有火燒荊棘的客觀神跡,還必須有蛇、大痲瘋和血的主觀神跡。作為蒙召的人,我們需要一些主觀的經歷、主觀的證據,向別人證實神的確呼召並差遣了我們。這些證據就是對付那惡者的能力,對付罪惡肉體的能力,以及對付世界所帶來之死亡的能力。假定某人到你這裡來宣稱他是神所差遣的。倘若他不知道如何對付撒但、肉體和世界,你就不該相信他是一個奉差遣的人。火燒荊棘的神跡不足以證明一個人已蒙神呼召。奉差遣的人必須能對付蛇、大痲瘋和血。

我們已經指出出埃及記是一本圖畫的書。第四章里是何等美妙的圖畫!在這些圖畫中,我們看見撒但、罪惡的肉體,以及死亡的世界。我們若知道如何對付這些事物,我們就真是神所差遣的人。我們都明白本章中三個主觀神跡的意義,並且有這樣主觀的經歷,是極其要緊的。

一 杖變蛇

(一) 杖表徵我們所倚靠的

當神呼召摩西時,摩西有一根他所倚靠的杖。也許摩西對神說話時,這位年老的人就靠著那根杖。他的杖是他的支持。因此,杖表徵我們所倚靠的。

(二) 杖丟在地上暴露出它就是蛇

摩西不願接受神的呼召,他抗議說,以色列人必拒絕他,說主沒有向他顯現。所以,神對摩西說到杖:『丟在地上,他一丟下去,就變作蛇,摩西便跑開。』(3。)杖一丟在地上,隱藏在那裡的蛇就被暴露出來了。即使在丟下杖以前,蛇已經在那裡了,但是十分隱秘。聖經啟示蛇總是企圖隱藏在某些事物的裡面、後面或下面。摩西所倚靠的杖實際上是蛇,撒但。在摩西眼中,杖僅僅是他所能倚賴的;但在神眼中,杖乃是蛇,其目的在霸佔人。

我們所倚靠的任何事物都是一根杖。例如,一位弟兄若是倚靠他的工作,那個工作對他而言就是一根杖。但對神來說,蛇就藏在那個工作裡面;因為撒但,就是蛇,從那個它所隱藏在其中的工作里,設法霸佔這位弟兄。我們也許倚靠許多人或事:我們的妻子、丈夫、父母、兒女,或才幹、教育、財產、銀行存款。聖經給我們看見,凡我們所倚靠的,都成了霸佔人的蛇。今天撒但把自己隱藏在人所倚靠的杖裡面,藉以霸佔全人類。

凡蒙神所呼召的人,都必須認清我們所倚靠的任何事物都是蛇的藏身之處。神那霸佔人的仇敵,可能隱藏在我們所倚靠的任何人、事、物的裡面。多年來我一直學習信靠主,而不倚靠任何杖。

請注意,神並沒有叫摩西扔掉他的杖。反之,祂乃是吩附摩西把它丟在地上,為要暴露它的真相。這裡的重點是說,無論我們的杖是什麼─我們的丈夫或妻子、我們所受的教育、我們的工作、才幹或銀行存款─都必須暫時離開我們的手。如果杖仍是頭朝上地留在我們手中,蛇就不會被暴露。但我們若把它丟在地上,就要親眼看見我們的杖實際上是一條蛇。出埃及記四章三節說,摩西的杖變作蛇,『摩西便跑開』。那根杖多年為摩西所有,對他來說可能一直是很寶愛的。但是當它被丟在地上時,對摩西就不再是可愛的,因為一直隱藏在裡面的蛇被暴露了出來。

(三) 拿住蛇的尾巴,就變作權柄的杖

第四節說:『耶和華對摩西說,伸出手來拿住它的尾巴,它必在你手中仍變為杖。』主要我們把杖丟在地上,而不是丟棄它們。不要丟棄你所受的教育或儲蓄,要把它們扔在地上。那隱藏的蛇被暴露之後,我們就必須拿住它的『尾巴』。這是對付蛇最好的方法。你若拿住蛇的頭,它也許會咬你;但如果你拿住它的尾巴,它將失去它的權勢,無力地懸掛著。

摩西拿住蛇尾巴的圖畫,顯示我們處理事情的方式該與世人相反。世人所作所為都是為著他們自己。但我們所作所為的一切都該是為著主。比方說,世人結婚,他們的婚姻生活乃是為著自己。但我們的婚姻生活該是為著主。同樣的原則,世人讀大學是為著自己的興趣;但在主恢復里的青年人應該上大學勤奮讀書,不是為自己,而是為著主。這原則能應用到我們與一切人、事、物的關係上。
一切都該為著主。

如果我們照世俗的方式得著什麼或作些什麼,就是為著我們自己來得什麼或作什麼,那麼我們的杖便是蛇頭在上,蛇尾在下。但我們若拿住蛇的尾巴,我們就是用與世俗相反的方式來掌握它。我們需要有正當的婚姻生活,並受良好的教育;然而,我們不該按凡俗的方式、世界的樣子來擁有這些東西,乃是按主的方式。主的方式總是使蛇變得沒有權勢,軟弱無力。

在一九三○年代,我訪問了中國一所著名的大學,該校以優秀的醫學院而聞名。許多主內弟兄都是那裡的醫科學生。然而,這些弟兄們結婚以後,幾乎所有的人都遠離主了,主要是因著他們的妻子。這些弟兄不曉得如何拿住他們婚姻生活的『尾巴』。

聖經決不要求我們丟棄為人的生活;反之,我們需要有正常的生活。例如,聖經不禁止青年人受良好的教育,但是青年人必須學習拿住他們所受教育的『尾巴』。青年人也需要結婚;然而他們不該拿住蛇頭,反而他們該拿住蛇的尾巴。這意思是說,他們不該照著世俗的方式結婚,而該以非世俗的方式,就是為著神的方式來結婚。這種方式與世人庸俗的作法相反。所有結過婚的弟兄都當愛他們的妻子,但他們不該以世俗的方式,就是拿住蛇頭的方式,來愛他們的妻子;而該以非世俗的方式,就是拿住蛇尾巴的方式,來愛妻子。在我們為人生活的每一方面,從購物到理髮,我們都需要拿住事情的『尾巴』。

任何事物都能成為蛇的藏身之處。甚至在我們日常生活的每一細節中,也埋伏著霸佔人的蛇,準備咬那拿住蛇頭而不拿住蛇尾的人。一個宣稱是奉主差遣的人,必須認識蛇隱藏在一切人事物的裡面。此外,他必須知道如何把那藏匿之處丟在地上,然後他還必須知道如何拿住『尾巴』來處理那種情況。

最終,被拿住尾巴的蛇變作權柄的杖。(四4,17,路十19。)當摩西拿住蛇的尾巴,那蛇變為杖,摩西能用來行神跡。(四17。)這表示變化過的杖在摩西手中成為權柄的杖。如果我們拿住每一種情況的『尾巴』,我們就有能力和權柄。那麼,我們所有的杖就不是天然的杖,而是變化過的杖了。如今這根杖的位置倒過來了。這樣的杖才是我們的權柄。

今天許多基督徒談論能力。但是他們愈談論能力,愈沒有能力。他們沒有能力對付隱藏的蛇。我們這些基督的執事,惟有藉著拿住各種情況的『尾巴』才有權柄。譬如,一位弟兄若是知道如何拿住與他妻子相處的『尾巴』,他自然而然就有權柄。然而,我認識許多有恩賜、夠資格的好弟兄,可是他們有一個嚴重的弱點:他們給妻子太多的地位並讓她們作頭。結果,這些弟兄變得既無能又無用。

要蒙神呼召並受祂差遣,我們就必須學習如何掌握我們的丈夫、妻子、兒女和所有的光景,不是以平常、普通、天然的方式,而是以一種迥然不同的方式─拿住『尾巴』。若是我們以天然的方式掌握一個人或一件事,那個人或那件事將成為蛇的藏身之處。

摩西沒有以世俗的方式使用他的杖。如果他以平常的方式來使用,蛇會仍然藏在裡面。但是他把杖丟下以後,隱藏的蛇就被暴露出來了。這指明我們常常需要使我們的手離開一種情形,看看結果如何。因著我們的手離開我們所倚靠的那些東西,它們的真相就會暴露出來。然後我們將說:『這並不可愛─它是一條可怕的蛇。』在那個時候,神將吩咐我們拿住蛇的尾巴。倘若變為蛇的杖是我們的妻子,我們就該再拿起她來,以全新的方式愛她。我們應當拿住整個情形的『尾巴』。

你一旦結了婚,你就不能放棄婚姻生活。放棄婚姻生活的人在主的事上一無用處。你必須維持婚姻生活,但不是以世俗的方式。以世俗的方式結婚或離婚相當容易。這就是在這個國家有許多離婚的原因。不要隨波逐流,我們應該拿住我們婚姻生活的『尾巴』,為主掌握它。

杖變蛇的神跡是一幅十分主觀經歷的圖畫。我們所倚靠的那些人、事、物,最終必須被丟下,然後照著主的話再取回來。當年輕的聖徒對某種光景失望時,他們的處理方式也許是把它拋棄。我們應當強烈地鼓勵他們不要這樣作。他們不該拋棄,反該守住,不是憑著自己或為著自己,乃是憑著主並為著主。不要憑你天然的才幹掌握情況,而要憑著恩典掌握它們。憑著恩典掌握它們就是拿住它們的『尾巴』。願我們都學習為著主並靠著祂的恩典來處理事情。我們若學會了這個功課,這就是強有力的神跡、證據,我們是蒙神呼召並奉祂差遣的人。我們是祂所差遣的人,知道如何處理每一種情況,它若是蛇的藏身之處,我們也知道如何藉著拿住蛇的『尾巴』來對付蛇。這樣我們就有權柄。


斷章取義解讀聖經不太適宜,最好通讀全章再判斷。

若門徒們依照耶穌所說行事,必然與眾人不同。因為不同,就會有家人的衝突,徒眾和非徒眾的衝突,也就有教會和統治者的衝突。於是耶穌先將結果告訴他們,告知這條路是艱難的,僅此而已。

通讀全章,你會發現這幾段其實並不是重點,儘管看起來刺激眼球。

其實其他的更有趣:

「出去時不用儲備金錢,也毋須攜帶行裝,因為做工的得到工資是應該的。」

「現在,我差派你們出去,好像羊進到狼群中間;所以你們要像蛇一樣機警,像鴿子一樣純潔。」

「你們必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獨堅忍到末終的,才能得救。」

只看刺激眼球的地方有點偏頗啦。

聖經的版本太多了,古往今來的解釋也太多太複雜。自己讀一讀,然後自己的理解去做。不要輕信他人,不要迷信權威。


簡單說

刨去盲目對基督教抹黑的人不說,基督教內部很多人對聖經究竟講的是什麼也不甚了了。

有些人強調神就是愛,愛能包容一切,能夠解決一切問題。這句話可以說是對的,但也容易被人曲解,以為愛就是對一切事情都保持中立,沒有是非,沒有真理,一味強調愛的結果是,這些人在學了聖經後反而敗壞了,變得更加軟弱。

其實愛的形式很多,慈母是愛,嚴父也是愛,只有溺愛的孩子成長出正常的人格,這是人人都知道的,但真正了解愛的人卻不多。

主耶穌這段話正是告訴人,聖經的真理要像一把劍,將義的和不義的分開,聖經會帶來人價值觀的徹底轉變,那些不接受聖經價值觀的人和信徒之間必然產生很多的不同出來,所以就會產生矛盾,

當你的選擇和其他人不同的時候,自然在別人眼裡就成了不可理解的。出於他們對你的『愛』,會強迫你放棄信仰。

別人辦事都托關係送禮,你不做,你的家人就會覺得你很蠢;別人婚前同居,看黃色影片覺得是天經地義,你避開不看,別人覺得你很虛偽;別人覺得人應該享受物質生活,每天去夜店花天酒地,你保持節制,別人無法理解;別人崇尚以暴制暴,你忍受別人的攻擊的時候,他們就覺得你很軟弱。

這就是這段經文里所謂動刀兵的意思。價值觀的差異將導致人生方向的不同,如果和你關係親密的人產生了這種不同,自然就會產生很多的衝突。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這段包含了很豐富的含義,也有很多人做出闡述了,就不長篇大論了,但有一點可以說明,有些人很擔心自己的家人愛主了就失去了他的愛了,其實不是這樣,真正愛神的人更懂得如何愛人,而且神愛你也超過任何人。舉個例子,我有個朋友,去聽了一段聖經後對聖經非常熱心,但他的老婆有一段時間為此就和他鬧矛盾,尤其是他老婆聽了這句之後非常不明白,直到有一天有別人跟她講:你覺得他以前最愛的是誰呢?是他自己,而不是你。但當他愛神之後不再凡事只考慮自己的感受,反而你得到的愛變多了。她想了一下這段時間發生的事,產生矛盾的時候,我的那位朋友並沒有像以前那樣與她慪氣,凡事都在意自己的感受,要把自己的情緒發泄出來的那種時候沒有了,她就多明白一點這句話了。

一個人如果愛真理,就必然引來攻擊詆毀,這是必然的,聖經鼓勵人做使人和睦的人,要愛仇敵,是讓信徒去忍耐不義的人的逼迫,但並非去接受不義。既想要世界上的各種享受,又想要神的話,是行不通的。


簡單的說 就是讓人從屬世的眼光轉變成為屬靈的眼光,從屬物質的價值觀轉變為屬精神的價值觀。

我問你,當一個人開始這樣轉變的時候,阻攔你的人是誰? 不是和你素不相識的路人,而是你身邊的親人。 因為他們愛你,愛你的方式就是按照他們的理解,他們的價值觀來指導你,但是你現在已經改變價值觀了,這樣就會和他們產生矛盾,甚至衝突。

有些父母為了不然孩子去學壞真的可以打斷孩子的腿,如果他們把信耶穌當作不學好,同樣可能作出一樣的事情出來。 因此耶穌就用這樣的比喻來形容基督徒會面臨的問題。


「如果一個人是某個緊密團體(部落、關係親密的家族、宗教團體等)的一員,則他較不容易產生失意感,也因此較不容易受群眾運動的吸引力感染。一個人越是不把自己看成能夠決定自己現狀與前途的獨立自主個體,就學不會把自己的貧苦歸因於自己的拙劣。一個緊密團體的成員,其『革命燃點』要比獨立自主的個人高。需要更悲慘更屈辱的際遇,才能讓他們揭竿而起。在一個極權社會中,革命會爆發,一般都不是因為人們對壓迫和困苦的怒火趨於沸騰,而是由極權架構發生鬆動所導致。

天朝不易出現群眾運動,大概是家庭觀念牢固有以致之。

由此可見,一個群眾運動想要贏得大量信徒,必須拆散所有既有團體紐帶。理想中的潛在信徒,應該是個獨來獨往,不屬於任何集體,沒有泯滅自我的方法,無法靠團體來掩蓋自己的渺小、無意義的寒酸。一個群眾運動若要遇到正在分崩離析的家族,部落或國家,就會有機可乘,滿載而歸。反之,如果碰到的是組織完好無缺的團體,就必須予以打擊分化。

「興起中的群眾運動對家庭的態度相當有趣。幾乎所有當代的群眾運動,在其初期階段,對家庭都會抱持敵對態度,竭盡所能加以損害和分化。方法包括打擊父母的權威、鼓勵離婚和非婚生子、接管撫養教育兒童的責任等。擁擠的居住環境、放逐、集中營和恐怖手段等同樣有助於削弱和分解家庭。

儘管如此,論對家庭的嫉妒,任然沒有一個當代群眾運動能夠超過早期的基督宗教。耶穌曾不諱言地說過:『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1

及至有人告知他母親和兄弟就在外頭,要和他講話,他說:『誰是我的母親?我的兄弟?』接著他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兄弟!』2

當一個門徒想請假去埋葬父親,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3

他看來已經預見,因為要求信徒狂熱地憎恨敵對者,他的運動勢必會引起家庭衝突。『兄弟要把兄弟,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4

一個傳揚愛人如己的人竟會反對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之間的愛,儘管奇怪,卻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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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聖經.馬太福音》第10章第35至37節

2 同上, 第12章第47至49節

3 同上, 第8章第22節

4 同上, 第10章第2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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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選自《狂熱分子》(The True Believer.by Eric Hoffer)中的第二部 潛在的皈依者 32.興起中的群眾運動對家庭都會抱持敵對態度

整部書的觀點還是較為中立的,有興趣可以找來看。希望回答對知友有所幫助。


不邀自答,望海涵。

其實只是想說句偏激的話:要想理解耶穌的這句話的良苦用心,去看看被父母送進楊教授的網癮中心的孩子們就知道了。正因為他們愛你,所以才會用各種方式把你扭曲成合他們心意的樣子。


耶穌的到來,宣告了末世的封印已經打開。

神要讓耶穌成為猶太人的絆腳石,又顯明很多人的心意。

光來到世上,喜愛真理的就來就光,恨惡真理的就躲避。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這光就是生命的催化劑,屬神的生命生長,反對神的生命敗壞。

當屬神的人生命開始改變時,會開始掙脫壓在身上的軛。因為,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

征戰就此展開,是從身邊的人開始。

這場征戰,是生命和死亡的決鬥。


因為有屬靈的征戰啊。如果這個世界都是認識基督的,當然不會有經節里所說的這些刀劍啊不好的東西。

不信的人和信的人當然會有衝突,光和黑暗不相容。

但是!

信徒不是拿著這些經節當尚方寶劍,來為自己不好的行為找借口。

衝突的原因有兩個:一個是自己沒有活出基督。

第二個是活出了基督(憑著基督的生命和性情生活,溫柔謙卑良善什麼的「九個果子」等等等)依然受撒旦的攻擊。

那麼這兩點,分的有那麼清楚嗎?在聖徒的經歷中,這兩點基本都是交織在一起的。

在細究就複雜了,比如說撒旦的攻擊也是在神的默許下,為著完成神的經綸。舉例:借著苦難,聖徒被煉凈,滿有「金、銀、寶石」(金錶征父神的生命和性情,銀表徵子神的救贖,寶石表徵基督的形象,這是聖靈具體實施運行在聖徒身上的變化更新所達到的)

具體到這些經節,主耶穌說這話是指的我上面提到兩點原因的第二點。

再來談「要愛主勝過愛父母」

這是個程度的問題。

宇宙中,神是真實的「父」,真實的「丈夫」。神與人的關係,像是父對子,又像是丈夫對妻子。

「愛」有兩種,基督生命里愛的性情和人天然生命里愛的性情。

第一種比第二種好。第一種是發起、源頭,第二種是附屬,是被第一種浸透所變化成的(這也是靈與魂的關係)

兩種都需要。

神是「丈夫」「父親」的實際,當然應當是我們最愛的。

最好的情況是一個家庭都是最愛主的,神是我們心中的第一位,然後憑著神的愛彼此相愛。

但是實際情況是,當你把神看得比父母重要的時候,相比較父母更愛神的時候,家裡矛盾就會出現了。(因為愛,所以就會想據有,父母對子女如此,神對人也是如此)

神也希望人愛祂,並且是最愛祂。所以,基督徒還會經歷神煉凈我們的愛的過程,使我們照著靈里生命的長大,越來越愛祂。

聽起來有點恐怖?可怕?受限制?不自由?

這要看動機是什麼。

神做這一些,動機是源於祂對我們的愛。而且祂還是智慧的,(不像你爸媽雖然愛你,也不一定懂怎麼愛你,教育還可能出問題。)

而撒旦的動機卻是邪惡的,抵擋神的。

當然了,很多基督徒壓根就經歷不到這一些,因為他在主里的度量不夠,靈命長進的程度不夠,一輩子做基督徒,可能也只認識:神存在、神愛人。具體神的性情如何,神如何愛人,這個愛多豐富,都糊裡糊塗。

還有一些就是認識:基督是最寶貴的,屬天的獎賞什麼的。

上班閑暇零零碎碎瞎打一通,以上的話展開來講是非常豐富的,而且我還可以針對每一點做很多見證,在親身經歷上具體舉例,但一來時間有限,二來知乎沒有聚會的氛圍,也難感受到那靈的能力,而多是字句的那一面。甚至還有黑子要來噴我一通,在評論區拉翔。

我個人建議,想要認識真理,來知乎提問,沒什麼錯,但不一定能正確認識真理,還可能承受很多攪擾,最關鍵的是一個範圍的問題,你幾本不可能在那靈的氛圍里聽供應、滋養靈里生命的話,而都是在魂里聽字句道理的話。

操練靈是極重要的。

另外,屬靈的前期,少問問題,多吃喝享受基督。比解決問題更重要的是靈命的長大。

還有,我必須安利 「主恢復」或者叫「地方教會」「召會」。

http://www.zhihu.com/question/35392122/answer/109253171 這個答案主要講地方教會至少不是個邪教異端。

至於我們召會生活的實行的解釋,等我有空寫答案或者找到具體介紹再貼吧。你也可以搜搜李常受弟兄的書看看吧,看主帶領了。


真理超脫於一切社會既有規範與道德. 快快修直主的路, 預備他的道吧.


這段話的意思是:一切反對基督的都是撒旦,哪怕反對的是你的親人愛人家人。我們將有大能力的人稱之為神。但他始終是人,也有七情六慾。真沒有這些,又何必賜福與眾生呢。


耶穌是一個宗教改革者,與舊約里那個嚴厲、莊重、殘暴的耶和華神不同,他傳遞的內容第一次與每個人的內心有關。在福音書中,他的敵人首先不再是異族人(羅馬殖民者),或者階級敵人,而是猶太人自己。新/舊約有完全不同的結構:兩個序列可以作如下對比:

耶和華神——民族的——君主的——歷史的。舊約——神與民族的約。

耶穌——個體的——凡人的——世俗的。新約——人子與每個人的約。

耶穌的話駭人聽聞,他敏感、脆弱而且偏執,最後被當成邪教教主迫害致死。他帶來的福音,和舊約幾乎沒有關聯,卻與貪婪陳腐的教會格格不入。所以,這些話,我覺得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地上太平——就是不太平,現存的體制是要改革的。

與親人生疏——相比與神,生疏了。

人的仇敵是家裡人——是。耶穌也說,愛你的仇敵。

不配作我的門徒——實際上,大多數人的確不配,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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