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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里的「愛」當做何解?

聖經中多次提到「愛」,比如非常典型的《哥林前書》第13節:「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但翻看英文,KJV版作:Charity suffereth long, and is kind; charity envieth not; charity vaunteth not itself, is not puffed up.(愛=charity)NJV版作:Love is patient, love is kind. It does not envy, it does not boast, it is not proud.(愛=love),怎麼理解這個「愛」?


基督徒常常掛嘴邊的是 「神就是愛」、「神愛世人」。

也就是說「基督徒的愛」(或《聖經》的愛)和他們的神是分不開的。

亞伯拉罕愛自己的兒子以撒,神說把你的兒子殺了給我,於是「殺自己的兒子」也是亞伯拉罕對兒子的愛。

也就是說任何反人類之行為,冠以「上帝之名」,就可以是上帝對你的愛。

按這種「愛」的定義,我對這樣的上帝「愛」得深沉。


欽定本(King James Version)把哥林多前書13章的「愛」翻成charity,因為這是一個古老的翻譯。事實上,C. S. Lewis在他的《四種愛》(Four Loves)旳最後一種愛也翻成charity。

現代charity這個字解作慈善,但在一個世紀或更久前,charity便是「無條件的愛」之意,是愛的最高境界。這個字在希臘文是agape,很多基督徒對這個字都不陌生。(廣東人喜愛把這字翻成「愛加倍」。)神對人的愛便是這種愛。

另外,「愛」在希臘文又有philia一字,C. S. Lewis把它譯作Friendship,是因志趣相投契合、君子之交澹如水的一種,無男女之歡和親情成份,是「愛」的第二種境界。

《約翰福音》記載,耶穌在復活後和彼得打魚,問了彼得三次「你愛我嗎?」第一和第二次的愛是agape,第三是philia,使三次不認主的彼得心裡覺得難受。《約翰一書》中提到的愛,也是agape。

另外還有eros(即男女之歡)和storge(即親情),聖經較少提及。


這真是一個極好的問題!有段時間一直在思考聖經中的提到的「愛」與我們現實中的夫妻間愛情、父母對子女的愛之間是否有共同的特質。

在希臘文聖經中,有四個不同的辭彙來表述「愛」的不同內涵,分別為Eros(欲愛),Philia(友愛),Storge(親情之愛)(謝謝 @何史提 ),以及Agape(聖愛)。聖經新約中提到的「愛」,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是用Agape這個詞表述的。

在網上看到一篇文章敘述這四種愛的分別,略作引用,原址是(愛在希臘語中的表達)。

希臘人用Eros指代情感或強烈的感情。它可以指強烈的事業心或愛國心,不過希臘人經常用它來指身體上或性慾上的情感,所以我們把這個單詞定義為身體上的吸引。阿比林基基督大學(Abilene Christian)大學的副教授溫德爾"布魯姆(Wendell Broom)把性愛叫做「充饑式的愛」。我想吃這塊兒酥餅,特別想吃。如果得到它,我會馬上把它吃下去,絲毫不會考慮它的感受。

Philia指的是對某人或某物所持有的熱情、感情、或感覺。這個詞的意義很廣泛。它可以用來指丈夫對妻子、或父母對孩子的感情。它還可以用來指朋友之間的感情。在《新約》中,這個詞主要指的是朋友之間的感情,故我們稱其為「友愛」。

Storge是建立在某種親密關係的基礎上的。在世俗文學中,它指的是對統治者或國家的忠誠,有時甚至指的是對異教徒所崇拜偶像的忠誠。因為它一般被用來指家庭紐帶,我們就把它稱為家庭之愛。

Agape是希臘語中表達愛的第四個、也是最重要的一個詞,《聖經》學者和翻譯家雨果"曼考德Hugo McCord 把它稱為「人類語言中最偉大的詞」。在《新約》中,最初用來代表「愛」的就是這個詞。如《約翰福音》3: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子賜給他們」;《約翰一書》4:8-16:「神就是愛」。在《聖經》中關於愛的偉大篇章,即《哥林多前書》第13章中,被用來證明愛的至高無上和偉大。

對聖愛下一個定義並非易事。《國際標準聖經百科全書》中有一篇關於愛的文章,其中一條定義性的注釋寫到:「愛,不管是對上帝還是對人類,都是一種對所愛的人的幸福的熱切渴望和極度關心"。另外一些作者,在給這個詞下定義時,使用了「積極的、美好的願望」 之類的話。我卻找到了我喜歡的定義:「聖愛是指對他人的愛,其特徵就是為所愛的人奉獻最好的」。

聖愛Agape和我們談到的其它三種愛並不完全相同。它含有情感(emotion),愛(affection)和感情(feeling)的意思。我之所以強調這一點是因為在給聖愛agape下定義時,人們很容易過於客觀而使這個詞顯得無情而嚴肅。有時候這幾個詞還可交替使用,特別是友愛philia和聖愛agape(約翰福音11章3節,5節;13章23節;19章26節;21章20節;20章2節)。比如說,大多數人認為《羅馬書》第12章第10節中只有單獨一個意思,但它卻使用到了我們研究的三個詞:「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親熱」(be devoted) 是從一個由storge(家庭之愛)構成的複合詞譯過來的;「愛弟兄」則是從由philia(友愛)構成的複合詞譯過來的。而「推讓」(give preference)則是由聖愛(agape)一詞的某種形式翻譯過來的。

《新約》的作者們把人們生來具有的感情提升到更了一個更高的境界。這樣我們就會去愛不可愛的和不能愛的。

我個人的理解是,從出發點來看,它出自於施愛者全然的自主,並不在乎愛的對象任何好或者不好的屬性,這不單是一種情感,而是一種能力;從歸屬看,這種愛完全傾向於愛的對象,希望其在愛中能獲得豐富和滿足,並不在乎自身是否會有損失。

使徒保羅把「愛」稱作是最妙的道,當「愛」與恆久忍耐、又有恩慈等具體做法聯繫起來時,我想又會賦予不同情景下的「愛」的更加豐富的含義。

今天朋友剛推薦給我一本書《愛的藝術》,作者是埃里希·弗洛姆,題主若有興趣可以一看。

(上述關於「愛」的幾種類別,在原文(愛在希臘語中的表達) 中有更詳盡的表達。)


@伍亦勤本來很忙,沒時間答題。但看到好幾個無神論者或者說是反神論者的回答中充滿了憤憤不平的情緒和十分感性的認識,倒讓我有了說幾句的動機,不是為了勸服別人信什麼教,就是不想有人對聖經中上帝啟示的愛有誤解,從而被一些陷在自己的私意和狹隘里的人繆引,放棄對愛的追尋和對聖潔公義的尊重。我真心渴望在我們看不見的角落裡,如果有人正在經受患難,ta可以對愛心存希望和盼望,即使由於自己的軟弱身處污穢的泥潭之中依然對聖潔公義的生活心懷渴望。

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中保羅對愛的宣告我想沒有基督徒不知道,那些一心攻擊上帝和聖經的人也不陌生。下面,我就從這段經文來分享對愛的理解和感受,揭開愛的真諦。

整本聖經,上帝從未停止向人顯明祂的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自從人類的始祖亞當夫婦聽了那小蛇的誘惑離棄上帝的教導,上帝在伊甸園中發出了第一聲殷切的呼喚:【你在哪裡?】後,祂一直等待到如今。祂渴望人自己有一天能夠看清自己身在何處,能夠承認自己的罪過,悔改回頭找到自己真正的家。祂懲罰人的過失,更等待人悔改回頭。就像新約中的那個浪子,把父親給他的財產在世界揮霍一空在世界受苦,突然有一天【他醒悟過來,就心裡說:『我父親有多少的僱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等他回到家裡,他的父親沒有責怪他,而是喜極望外地擁抱他,接納他。上帝對我們的愛也是如此。祂對我們的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祂宣告說【我豈喜悅那惡人之死?我惟喜悅他們悔改而回頭得以存活。】耶穌在新約中也對以色列人悲痛地說:【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

我看有人用極盡嘲諷的語氣攻擊亞伯拉罕聽從上帝的指示要殺死以撒獻為祭品的行為。從人的角度看,亞伯拉罕的行為確實讓人覺得十分驚悚,但聖經記載正是讓我們看到,只有上帝的規正和愛才能讓人放棄沒有盼望的邪惡的獻祭儀式,離棄虛妄。上帝恰是要借著亞伯拉罕的經歷告訴世人,祂不需要人手供養,更不需要人犧牲自己的親生子為祭品,因為萬物都是祂造的。祂更借著這段經歷向人揭示有一天祂要派遣自己的獨生子為我們的榜樣,並要犧牲他來替代我們罪的代價,使人到預言成就的那一天可以信!祂要用亞伯拉罕的經歷來向人顯明祂對人的愛。這是上帝的愛,是恆久的愛。

我們再來看看在上帝的引領下,信神為主的亞伯拉罕是如何在生活中彰顯神的愛的。讀過聖經的人都知道當初亞伯拉罕聽從上帝的呼召離開自己的出生地烏珥時,他的侄子羅得和他同行,到後來卻不得不分開的歷史。聖經記載說,【他們的財產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亞伯拉罕的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彼此相爭。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原文作「弟兄」)。 創13:9 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世人常常為利益引起爭端,而亞伯拉罕在屬靈的智慧里選擇及時與羅得分開,並讓羅得先選擇。因為二人既不能同心,豈能同行呢?

接下來的結局大家都知道了。【羅得放眼望去,舉目看見約旦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 於是羅得選擇約旦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 亞伯蘭住在迦南地,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

聖經記載顯明羅得不顧年老的叔父,毫不猶豫地選擇了肥沃富饒之地約旦河的全平原,而把叔父亞伯蘭阻在迦南山地。從此,全心全意信靠神的亞伯蘭和信神信的三心二意的侄子羅得分開,居住在迦南山地。

再後來的故事,相信大家也不陌生,因為那就是著名的所多瑪城被滅的故事的前奏。【羅得漸漸挪移帳篷,直到所多瑪】。而所多瑪城,聖經給它的判語是:【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聖經記載,所多瑪王因為背叛他所服侍的基大佬瑪王導致一場世界大戰。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羅得因為寄居在所多瑪,被基大佬瑪王連人帶財物盡數擄去。得知羅得被擄去的消息,亞伯蘭沒有因為之前羅得的冷情背義而幸災樂禍,聖經記載【亞伯蘭聽見他侄兒(原文作「弟兄」)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殺敗敵人,又追到大馬色左邊的何把,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侄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按照世人搶佔地盤、爭權奪利的邏輯,亞伯蘭盡可坐視不理,坐收漁翁之利,就像中國歷史上記載的歷次兄弟叔伯之間的權利之戰一樣。但亞伯蘭沒有這樣做,他的作為正見證了聖經中對愛的定義——【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亞伯蘭在上帝的愛里,不計算侄子羅得的過失,也未求自己的益處,為解救自己的親人勇敢出戰。如果有人問上帝的愛是什麼,那亞伯拉罕對待羅得的行動為我們做了一個栩栩如生的活的見證。

讓我們接著看亞伯拉罕的故事。亞伯蘭解救了侄子羅得並為他們奪回所有的財物歸來。所多瑪王出來迎接亞伯拉罕,【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這是何等的誘惑!但是【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耶和華起誓,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

這裡,亞伯蘭勇敢拒絕所多瑪王的賜予,是因為他知道所多瑪人的罪惡,不願與他們為伍,更不願因為收受所多瑪王的財物而受制於惡人。我想這就是新約中對愛的宣告【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的最佳詮釋:不被邪惡勢力所誘惑,不向邪惡勢力求取利益。人若喜歡不義,和邪惡勢力為伍,心中的純誠之愛便不能持久,總有一天,在屬世的榮華富貴的誘惑下要離棄對人的愛,成為撒旦的同夥。而羅得的結局也讓我們看到人信神不是跟隨人,看人信神的遇到患難或者利益的誘惑便要絆跌離棄神。羅得最初的跟隨不是真的仰望神,而是輕巧地跟隨人,當和叔父亞伯蘭有了實際利益衝突時,就會很容易選擇跟隨這世界的誘惑。信神的人若是貪戀世界,對神三心二意,最終的結局只會更慘,因為審判從神的家開始。

除了亞伯拉罕,如果我們關注聖經中的另一個信神之人摩西,我們也能清楚地從摩西的身上看到摩西對上帝啟示的愛的詮釋。

摩西的一生是謙卑的一生,是為以色列人代求的一生。他一生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是盡職盡責地完成上帝賦予他的使命,在上帝的旨意中行事。在以色列人每次悖逆愚頑之時,摩西從沒有驕傲地高舉自己的智慧和知識,他總是在上帝面前為無知悖逆的罪人代求,甚至在惡待以色列人奴役他們的埃及王法老在遭受災難向他祈求時為埃及人代求。上帝正是借著摩西讓我們看到一個以上帝為他的引領他的力量的人是如何持定愛人的心從而虔誠度過他的一生的。

這樣的信神之人的記載在聖經中實在有太多。讀史使人明智。正像希伯來書所表明【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脫去各樣的重擔,和容易纏累我們的罪,憑著忍耐奔那擺在前頭的賽程,】又說如果我們在別人頂撞羞辱,心中覺得委屈時,就要【望斷以及於耶穌,就是我們的信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祂為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便坐在神的寶座的右邊】。

愛是什麼?我自己實在是沒有更好地言語可以比保羅的宣告更美。所以還是容我用保羅的原話吧——【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

林前13:2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

林前13:3

我若將所有的周濟窮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

林前13:4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林前13:5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林前13:6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林前13: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林前13:8

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

若有人宣說自己信神,也信神啟示的愛,也追求彰顯在如雲彩一樣包圍著我們的眾先知的信心和愛心,那就照著所信的去行吧,使我們在被人誹謗的時候心裡可以有平安,可以勇敢站立得住。


聖經中的愛

希臘文有四種愛

第一個是「eros」指兩性之間的愛情,此字總是含有性

愛的意思。此字沒有在新約中出現。

第二個是「storge」指父母與子女之間,弟兄姊妹之間

,及親戚之間的愛,此字也沒有在新約中出現。

第三個是「philia」,描寫一種同時涉及身心靈的熱情

,親密而溫柔的關係,係人間最高的愛,但它的光仍會

搖曳不定,它的熱仍然可以冷卻。此字是非宗教的希臘

文文獻里最高的「愛」字。

第四個是「agape」,此字是新約作者常用的「愛」字

,此字的名詞從來沒有在非宗教的希臘文文獻中出現過

●agapan和philein之間的區別在於後者是較為本能性,較多涉

及自然流露的感情或強烈的愛的感覺。前者則意味著經過思

考而做出選擇,並且有敬重、尊崇的含意。 所以新約提到人

對上帝的愛時,都是用前者。 但是論到上帝愛他的兒子,則

前者、後者(約翰福音五章20節)都有使用。

●agape的基本意義:

a.一種普及萬人的善意及相應的行為。

b.有責任及能力去愛那些不可愛的人,去尋求別人的最高利

益,不管那人是誰,也不論他所做或曾做的是什麼事,也

不計較他對此愛的回應如何。換言之,「功過應得之賞罰

」這個觀念在基督化的愛中是沒有地位的。

c. 此愛與人間的愛根本上不同的地方, 就是後者是一種「

不由自主」的反應,但前者乃是一種整個人的操練,不是

一種毫不費力便自然產生的情感上的回應。而是以意志克

服自己,使自己能愛人的自我征服。

d.一種熱誠而深切的關心別人,設身處地的關心別人的愛。

●此種愛在基督徒的生命中所佔的重要地位:

a.應是基督徒生活的氣氛、是基督徒行事為人不變的動機。

(弗五 2 西三 12、14 林前十六 14)

b.此愛是基督徒合一的秘訣。

(西二 2)

c.愛是持守真理應有的態度,基督徒的自由應受愛的支配。

(弗四 15)

d.愛是帶來實際行動的,導致實際的捐輸與真誠的寬恕。

(林後八7-8 24)

e.此愛不是受感情左右、軟弱無力的東西,而是具備敏銳的

洞察力,能辨別是非,在需要時也不避諱嚴詞譴責和警告

。(腓一 9-10 林後二 4)

這樣的愛不是人自己可以產生出來的,而是聖靈的產品。基督

徒需要追求愛(林前十四 1),亦即追求被聖靈引導、順著聖靈

而行(加拉太書五章18、16節)。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根本沒有上帝,討論前提不存在。退一萬步說,就算有上帝,他也只是愛自己的權利、權威和控制別人的能力,與魔鬼無異。


卑微的匍匐在地上,向神的使者們奉獻上自己的一切,包括全部財產、親人、妻子、兒女、父母、身體甚至自己的思想和靈魂,並且對於其他不願意奉獻出自己的一切供奉給神的使者的人揮刀相向!!!!!!

這就是標準的神之愛!!!!!!!!!!!!


神愛世人。

但是不愛你們。


就像老闆愛你一樣。


答案明明在眼前啊

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不嫉妒,

不自誇,

不張狂,

不作害羞的事,

不求自己的益處,

不輕易發怒,

不計算人的惡,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神是愛 但不能說 愛是神

即使翻譯成charity 或者 love ,也不要以 charity 或者 love 原來的意思來理解 charity 或者 love


一:推薦看一下聖經中哥林多前書13章的聖經,也有一首歌的,叫愛的真諦。這是可以說基督教中愛的最美解釋。

二:或者你可以看一下約翰一書,約翰二書,核心意思是耶穌說的一句話: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這是愛的最高形式,因為基督愛我們,舍了生命的代價。

三:基督教的愛並不是遙不可及,無法達到,而是每個人都需要去踐行的。


羅5: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因著有十字架上的愛,我們才可以 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神不只是愛→_→,但前者是所有後者的真理、本質、源泉。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聖經中絕大部分對愛的定義都是教世人互相愛護 雖然並沒有籠統的去定義愛到底是什麼 但顯然這種愛多數建立於人與人的和睦相處上 而非是神對於世人這種深沉的愛

那麼

世人對神的愛 是敬畏 是愛戴 是服從 信仰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儘力,愛主你的神。 馬可福音 12:30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馬可福音 12.31

而神對世人的愛則是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所以 千萬不要愛一個不愛你的人

這句話真是連在宗教信仰方面都十分適用呢


聖經里的「愛」,由兩條誡命表明。

第一,全心全意愛神

第二,其次也相仿,就是愛鄰如己

第一條大家都懂,是以信神為核心,把自己奉獻給神。

第二條大多不懂,可以這樣理解:就是和第一條基本一樣,因為你自己信奉神,所以要儘可能讓別人都和自己一樣信奉神。

簡明勒要滴說,聖經里的愛,就是:

信神,信神,信神

信神,信神,信神

聖經里其餘的所謂愛,都是基於這個前提。

有種觀點曾經很火:沒有信仰,別談道德。

聖經的愛的含義是:不信神,沒有愛。

世人在面對基督教宣教時,一定要注意:

聖經里的愛,和世俗環境里的愛,是不同的概念。要區別對待,避免因概念混淆而模糊視聽。


愛:是一種神、人之間的強烈關心、忠誠及善意的情感與心理狀態。


這個問題問的很好。

涉及到了上帝的愛究竟是什麼意思

聖經裡面的愛要去聖經裡面尋找。

第二條也一樣重要:『你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

表示愛的就是「要愛人如鄰人」。而「鄰人」是什麼意思,在聖經裡面也有多處表達。

就看過聖經一次,印象不深找不到了。總的意思就是,對你好的人才算是你的鄰人。

所以,聖經裡面的愛人就是要愛愛你的人。

路人全都不需要愛。全都去死!

那個法律教師為要表示自己有理,就問耶穌:「誰是我的鄰人呢?」路10:29 於是耶穌問:「依你的看法,這三個人當中,哪一個是遭遇到強盜那人的鄰人呢?」路10:36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有一位法律教師來問主耶穌:「誰是我的鄰人﹖」主耶穌講了一個「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 (路10:25-37),跟著反問法律教師:「哪一個是遭遇到強盜那人的鄰人呢?」

《路加福音》10:25-37: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儘力、盡意愛主你的 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可見,不憐憫基督徒的人,就不是鄰舍,就不值得去愛。


神是否就是愛?如果是,那麼:

1. 愛的功能是什麼?或:人為何愛?

2. 什麼是無條件的愛?這種愛和能力是否有關?

3. 如果你聽到一個聲音說「我是神」,你根據什麼來相信這個聲音?

我自己正在探討的回答(有待驗證):

1. 愛的功能對不同的人可能也不同,對我來說,它提供了我活著的意義。

2. 無條件的愛,更確切地說,現實中可以實現、可以衡量的「無條件」的愛在我來說是關心他人勝過關心自己(一個人如果不愛自己,不關心自己,他是否可能真正愛他人、是否有能力長期去愛他人呢?一個例子是當飛機上的氧氣罩放下後,先給自己戴上,然後再去關心身旁的人,否則你可能不僅幫不了他人,還得要別人來照顧你)。施展這種愛和能力無關(只與如何分配自己的能力有關)

3. 如果這個聲音讓你產生恨的感受,那聲音可能不是神的聲音,其它的都有可能是,但都需要驗證(看它是否指導你如何去愛)。


聽其言,觀其行,不難明白「聖經」/基督教/耶穌講的「愛」到底是什麼!!!請花五分鐘看看下面的經文。

聽其言:

哥林多前書

13:4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13:5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13:6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13: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觀其行:

「聖經」選讀:耶和華***使***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

  耶利米書

  19:9 我必使他們在圍困窘迫之中,就是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窘迫他們的時候,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and

they will eat one another"s flesh during the stress of the siege imposed

on them by the enemies who seek their lives."

中文:「我必使......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英文:「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中英文的「聖經」都十分清楚明白,耶和華***使***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就算人們有「罪」好了,什麼樣的「罪」應該用「使犯罪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來作為懲罰呢?

撒母耳記上

15:2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怎樣抵擋他們,我都沒忘。

15:3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耶和華命令掃羅殺死亞瑪力所有的「男女,孩童,吃奶的」。顯然,這是連吃奶的嬰兒一起殺。

申命記

32:19 耶和華看見他的兒女惹動他,就厭惡他們,

32:20 說,我要向他們掩面,看他們的結局如何。他們本是極乖僻的族類,心中無誠實的兒女。

32:21 他們以那不算為神的觸動我的憤恨,以虛無的神惹了我的怒氣。我也要以那不成子民的觸動他們的憤恨,以愚昧的國民惹了他們的怒氣。

32:22 因為在我怒中有火燒起,直燒到極深的陰間,把地和地的出產盡都焚燒,山的根基也燒著了。

32:23 我要將禍患堆在他們身上,把我的箭向他們射盡。

32:24 他們必因飢餓消瘦,被炎熱苦毒吞滅。我要打發野獸用牙齒咬他們,並土中腹行的,用毒氣害他們。

32:25 外頭有刀劍,內室有驚恐,使人喪亡,使少男,童女,吃奶的,白髮的,盡都滅絕。

大家看看,惹惱了基督徒們「慈愛的天父」耶和華/耶穌是什麼下場?「使少男,童女,吃奶的,白髮的,盡都滅絕」!

申命記2:31 耶和華對我說,從此起首,我要將西宏和他的地交給你。你要得他的地為業。

32 那時,西宏和他的眾民出來攻擊我們,在雅雜與我們交戰。

33 耶和華我們的神將他交給我們,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眾民,都擊殺了。

34 我們奪了他的一切城邑,將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

35 惟有牲畜和所奪的各城,並其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

「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

申命記3:2 耶和華對我說,不要怕他。因我已將他和他的眾民,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中。你要待他像從前待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一樣。

3 於是耶和華我們的神也將巴珊王噩和他的眾民都交在我們手中。我們殺了他們,沒有留下一個。

4 那時,我們奪了他所有的城,共有六十座,沒有一座城不被我們所奪。這為亞珥歌伯的全境,就是巴珊地噩王的國。

5 這些城都有堅固的高牆,有門有閂。此外還有許多無城牆的鄉村。

6 我們將這些都毀滅了,像從前待希實本王西宏一樣,把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

7 惟有一切牲畜和城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

60座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


上帝就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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