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植物有痛覺嗎?

如題。如果有那我們吃素食有什麼意義。


植物自有一套應對外界干擾的複雜系統,冷熱乾濕病毒細菌昆蟲及損傷等刺激都會讓植物啟動防護。痛覺,於動物來說,也不過是對傷害刺激的反應之一。

撇開科學,我想引用一句從前看到的話,是一副圖片(動物捕食時的抓拍)的註解:「殘忍和冷酷是一種錯覺,只是為了對自己的生命負點責任。」

吃該吃的就好了,不用山珍海味(尤其是珍稀動物),也用不著那麼悲天憫人。


植物也是生命?

如果「殺害植物」論者真的關心植物,則更應該成為素食者,因為動物也要吃植物,所以生產肉類需要殺害更多植物。

宗教

佛教對生命的定義不同於生物學上對生命的定義(即具有生長、代謝、繁殖、遺傳、應激等基本特徵的生物),「殺生」的定義是刻意殺害有情眾生(高等動物),不包括屬於無情眾生的植物(除非被附體),植物不參與六道輪迴。

哲學

對於倫理素食者來說,關鍵在於一個生物是否具有感受痛苦的能力。

彼得·辛格

彼得·辛格(Peter Singer)是當代動物權利運動的精神領袖,但他本人對保障動物精神地位方法論的出發點卻不是維權,而是一種兼顧各方利益的功利主義。在他 1975 年出版的《動物解放》一書中指出,人類給予動物道德關懷的原因,既不是智力(對嬰兒或智障患者無智力可言),也不是道德(對罪犯或精神病人也無道德可言),或是其他一般人類所擁有的品質,而是能否感受到痛苦。因為動物也能感受到痛苦,所以將動物排斥在道德關懷以外是一種「物種主義」(Speciesism)的歧視,這是由英國哲學家 Richard D. Ryder 提出的概念。

本書在動物權利運動,特別是倫理素食主義方面有很大影響。在發達國家,倫理素食主義十分流行,尤其是在工廠化農場經營模式大規模推廣後,因為這種生產改變了過去農場中的管理方式,動物開始被視作物品。動物們在被製成產品的過程中受到的虐待促使他們拒絕食用或使用動物產品。

彼得·辛格的觀點,主要是認為對於具有感覺能力的動物的相同利益,都應該給予平等的關心。而平等的關心並非等同於平等的對待或權利的平等,而是依能力或利益的內涵作標準來決定如何對待不同的個體。保障動物權益的最終目的,是希望促進最大的善和最小的惡,所以保障動物權益的作用是提升動物的地位而非貶低人類的地位。

邊沁

18 世紀晚期,最早深入研究動物倫理的學者之一、現代功利主義學說的奠基人傑里米·邊沁(Jeremy Bentham)曾在《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道德與立法原則)一書中寫道:

這一天或許就要到來,那時其它動物可以獲得它們被暴虐勢力所剝奪的那些權利。法國人已經認識到,黑皮膚不是一個人應當遭受遺棄,而不糾正暴虐者濫施折磨的理由。或許有一天人們終將認識到,腿的數目、體毛的疏密或者有無尾巴,同樣不能成為拋棄一個動物使其陷於同樣命運的理由。還有什麼別的理由來劃分這條不可逾越的界限呢?是推理能力,或許還是語言能力呢?但是一匹發育完全的馬或狗比一個一天大或一個星期大、甚至一個月大的嬰兒更加理性、更為健談。然而,假如事情不是那樣,又會是如何呢?問題不在於它們能不能推理,也不在於它們能不能說話,而在於它們能不能感受到痛苦。

盧梭

1754 年,讓-雅克·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在他的《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Discourse on Inequality)一書中寫道:

一個人對他人應盡的義務並非取決於他後天接受的智慧教訓;而是,只要他不抗拒同情心的內在衝動,他不但永遠不會傷害他人,甚至也不會傷害其它任何有感覺的生物,除非是在自我保護的正當情況下,他才不得不被賦予優先權。通過這個方法,我們將結束關於動物是否也屬於自然法則的範圍這一存在已久的問題的爭論;因為很明顯,動物缺乏智慧和自由意志,它們不能認識到這個法則;但是,因為它們也具有天賦的感性,在某些方面,也和我們所具有的天性一樣,所以它們也應當享有自然權利;使人類擔負某種義務,甚至是對動物。實際上,我之所以不應當傷害我的同類,並不是因為他具有理性,而是因為他是一個有感覺的生物。這種性質,既然是人和動物所共有的,就理應賦予動物至少不被人類粗暴虐待的特權。

為什麼有感知的物種會被優先考慮?

此問答來自墨爾本辯論會《動物應該從菜單上撤下》

問題:既然不提倡物種主義,為何把界線划到「有感知的物種」這兒?倫理上對生命等級的劃分,為什麼有感知的物種會被優先考慮?

回答(彼得·辛格):基本的道德原則是對當事者的權益做平等的考慮。我認為,一個生命只要能感受苦樂,就有權益。人類有不遭受痛苦和享受生命的權利,人類之外的動物也有同樣的權益。細菌當然不是有知覺的生命體,所以我不認為細菌有和動物一樣的權益。當需要受到平等考慮的權益不存在時,還從倫理角度為當事者考慮是沒有意義的。

科學

植物也有痛覺?

先了解一下痛覺的機制:刺激信號通過皮下感受器傳入中樞神經最後傳入大腦皮層從而形成了痛覺。而植物沒有神經系統。

從功能上看,痛覺的作用就是警告,讓你意識到危險,但植物不能躲避危險,所以不需要痛覺。還有一個作用就是產生記憶從而驅使生物遠離未來造成疼痛的來源。痛覺對於植物來說不能提高生存幾率,反而會帶來不必要的痛苦。

植物有反應不代表有感覺,舉例來說,當我們燙到手時,我們會不自主地立即縮回手,而疼痛是隨後而來一種意識上的感受,要等到信號送達大腦才會開始。某些植物,例如含羞草受到外力觸碰會立即閉合,相當於只到了「縮手」這一步,是應激性的表現,是任何生物都能做出的反應(例如單細胞生物草履蟲會逃避食鹽的刺激),屬於「即時保護」。

用測謊儀證明植物有感情的實驗早已被推翻

起先,科學界對巴克斯特的「發現」只覺得荒唐可笑,無人理睬。直到 1974 年,巴克斯特的「發現」經過大眾媒體的宣揚已廣為人知,康奈爾大學霍絡威茲(Kenneth A. Horowitz)等三名生物學家決定重複巴克斯特的一個實驗,看看究竟是怎麼回事。據巴克斯特的報告,當他在小葉喜林芋(Philodendronscandens,一種天南星科觀賞植物)面前將鹵蟲(一種水生節肢動物)加到沸水中煮死時,植物出現了電生理反應。霍絡威茲等人根據巴克斯特發表的論文以及私下通信重複了這個實驗,但是在巴克斯特的同意下,做了兩點改動:使用能更穩定地測定葉面電流變化的儀器,以及做了對照實驗:每一組實驗中,三次往沸水裡加鹵蟲,兩次往沸水裡加水。霍絡威茲等人對四株植株重複了該實驗,統計結果表明:往沸水裡加鹵蟲和往沸水裡加水,所檢測到的植物電生理變化並無不同,也就是說,植物對鹵蟲被殺死並無特別的反應。霍絡威茲等人在 1974 年和 1975 年兩次學術會議上報告了重複不出「巴克斯特效應」,並在 1975 年 8 月 8 日美國《科學》雜誌上發表其論文。在 1975 年的會議上,另一名科學家科梅茲(J. M. Kmetz)也報告了類似的陰性結果,論文發表在 1977 年的《美國心理研究會雜誌》上。1978 年,科梅茲為《懷疑探索者》撰文駁斥「巴克斯特效應」,指出巴克斯特在其研究中沒有做對照實驗,一旦有對照組可供對比,就觀察不到植物對人的思維或威脅有特別的反應。巴克斯特所紀錄的測謊器曲線,是其他因素引起的,這些因素可能包括靜電作用、房間里的機械振動、濕度的變化等等。

特別的主張需要特別確鑿的證據。「植物有感情」是一個特別的主張,然而其主張者所出示的證據卻如此不值得推敲,一旦使用了更嚴格的實驗條件,這個主張就被推翻。科學界對此已有了定論。


植物沒有神經

目前痛的定義跟神經有關

你不覺得你吃什麼都是為了自己么……

有一種叫做果子素,只吃植物的果子,不吃植物的營養器官,當然你沒有功力那樣吃可能會出事


你們人類背叛、發動戰爭、草菅人命……

現在還有心思關心我們植物的感覺,真謝謝了。

想想都 Excited !


水稻: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穗越來越大了脖子好難受!


有的有 有的沒有


我認為植物沒有痛覺,反而植物喜歡被吃,因為植物的種子很多都是需要被動物吃掉才能得到傳播。而動物吃掉植物後會變成糞便排泄掉,而糞便是可以讓土地肥沃,從這個角度看吃植物也沒什麼不對,這一切都是自然的一種循環,是生態鏈的一扣,我認為只要不破壞生態鏈吃什麼都可以,所以瀕危物種不要吃。


想想每天吃的蘿蔔絲都是一根蘿蔔被碎屍萬段後的屍體

一碗米飯盛起了一株稻的無數子孫

我選擇辟穀,凈化我的罪孽~


想到了一句特別應景的話兒—————————————————————————————————————————————————————————————————————————何不食肉靡。


這方面不太懂,但是我覺得痛覺應該來自神經吧?


推薦閱讀:

生物有哪些有趣的被動防禦機制?
人身上會不會長植物(如果不刻意清除的話)?如果會,在什麼情況下可能呢?
哈密瓜的外面的紋路為什麼是那樣的,是一種寄生蟲造成了這樣的紋路么?
被外來物種入侵之後,植物能重新奪回自己的領地嗎?
目前中國有哪些有代表性的入侵植物?

TAG:植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