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術前遺書折射出哪些社會問題?
原帖鏈接:醫生手術室撿患者遺書:若手術後死亡索賠30萬
- 如果手術出了意外事故死亡
- 必須由院方最低賠償三十萬元。
- 賠償未到位,屍體堅決不出人民醫院大門
- 後事安排
- 不管賠償多少到位,先抽三萬給勇軍的母親做生活開支。
- 除一切費用外,剩餘的現款給勇軍兄妹二人平分。
- 辦喪事總費用不超過三萬元,不唱戲,不搞樂隊,時間不超過5天。
———遺書內容
可惜,最後手術成功了,遺願全部落空。
前幾天,我醫院心內科主任在跟病人談話溝通,準備做手術時,病人問道,主任,我這個手術要是出事的話能賠多少錢?………主任直接無語了,事後聽科里的師兄說那主任心裡各種慶幸,幸虧還沒做手術,逃過一劫,最後手術也沒做,讓病人出院了。話說,這種病人誰敢給他做手術。
作為一個普通人我特別擔心,擔心有一天我的父母,我的家人,或者我自己病了需要做手術的時候,沒有醫生肯幫我們。
心術裡面說,醫生都被嚇怕了,即使很好的醫生也只敢開熟人刀。
也許還有一些醫生在本著醫生的良心開刀,做手術,看病;可是假如這樣的患者一萬例中有一例,我們可能就會失去一個醫生,無論這個醫生是手術失敗被醫鬧們逼走的;還是心涼了離開的。
一個醫生如果不做手術可以轉研究;如果不當醫生,可以做醫藥代表,他們沒那麼「只能當醫生」。但他們對患者來說卻是必須的。
一個醫生都至少是臨床五年,甚至七年才能變成一個實習醫生;要在繼續讀研究生,多熬上好幾年夜,才能變成一個主刀的醫生。而三甲醫院的醫生,更是難得。假如是10年能培養出一個醫生,那這種患者一瞬間逼走的是十年的辛苦!儀器壞了還能買,人要走了,從頭培養一個就得十年或者更久。有多少病人,懂得感激醫生的病人在等著這十年培養出來的醫生?!憑什麼這幫不講理的患者能為了一己的私利,傷害別人?
我每次看見這種新聞都怕。我個人認為的中國醫患的最大問題就是,zf把醫療矛盾全推到第一線醫生和患者頭上,所有問題都由醫院和病人解決,隨便你們怎麼鬧,我自巍然不動,基本沒有想什麼解決辦法,反正基本鬧不到我這裡,醫院對zf來說就是,需要的時候,招招手過來,布置一堆任務,不要的時候,有多遠滾多遠,連點賞賜也沒有。加上目前很多媒體為了噱頭的無良報道,給人很多錯誤的感覺,也沒見zf抑制,反而推波助瀾,加大雙方衝突的可能。終結一句話,你們底下隨便怎麼鬧都行,不要煩到我zf就好
這還給他做,醫院也是藝高人膽大啊。
越窮的患者,越有醫鬧的可能。
因為他們眼裡:命,沒有錢「值錢」;命,可以用錢換,自然也可以用來換錢。衣食足而知榮辱 ,倉廩實而知禮節。
群眾裡面有壞人。我的觀點是因為法律模糊,執法混亂手術因已知的風險失敗,醫院無責任時,病人抱著「萬一給賠了呢」的心態,也要鬧一鬧。當然如果醫院有責任時,有些醫院為了維護自己的形象,選擇掩蓋過失,這種確實該挨打。----和碰瓷的情況幾乎一樣。因為出現過機動車無責任依然要賠錢的案例,所以窮瘋了的人就發明了碰瓷。因為出現過醫院無責任也要賠錢的案例,所以窮瘋了的家屬發明了醫鬧。----衛生和教育兩大行業就像被ZF丟掉的孩子,一個本該由ZF承擔的事情,被ZF拋棄了,任由他們在混亂的市場中自生自滅。於是他們在為生存的奮鬥中,墮落了,變壞了。
保險制度在中國真是任重道遠啊!話說為什麼不能設立手術險,手術出現問題全額先由保險公司賠償。要是意外沒問題保險公司賠了,要是事故由保險公司向醫院追討。
1. 一種並不少見的想法:我來醫院,你給我治好,那是你應該做的。沒治好,你這個庸醫。 永遠記得上內科學的時候一位老師對我們說,「大家有沒有覺得內科越學越絕望,這麼多病都是病因不明或者沒有特效療法」(然而這點多數外行都不知道)
2. 患者對醫生不信任。
e.g. 「人送來的時候還好好的怎麼現在就這樣了肯定是你們亂治!」(人好好的您送來醫院幹嗎,旅行么) 有些檢查做了但無異常,「你亂收費」 有些檢查沒做但漏診,「你這個庸醫」 (這裡指符合指南的操作,某些確實因為醫德/診療水平造成這兩種情況的除外)3. 為什麼病人底氣十足地要求「賠償不到位屍體堅決不出醫院大門?」,想想這兩年的醫鬧,百分之八九十的醫院都會選擇賠錢,息事寧人。現在這種情況,醫院也脫不了干係。4. 根據多數醫鬧的情況來看,鬧輸的概率比鬧贏的概率低很多,而且鬧輸要付出的代價比鬧贏能得到好處低得多得多,算一下數學期望,鬧唄。5. 我國人民大眾思想文化水平還是很低。6. 中國窮人還是很多。窮到不得不在生命的最後一秒還要操那麼多心,不得不讓自己的死都經過精心計算,利益最大化。針對排名第一的的答案有個醫生髮微博說:「 有一個很殘酷的真相:當一個患者躺在手術台上,你愛人未必希望你活下來,你子女未必希望你活下來,你父母未必希望你活下來,你兄弟姐妹未必希望你活下來,你公公婆婆岳父岳母未必希望你活下來。但是,給你主刀的醫生,絕對的、確定無疑的、百分百的,強烈希望你能活下來!」現在看來不光你的親人未必希望你活下來
連病人自己都未必希望自己活下來了
最大的一個問題:人們相信醫學是發達的。其實醫學生表示,發達個鬼啊,人體實在是太複雜了,醫學再發達也沒有什麼用啊,大部分病根本就不能根治啊。說個最簡單的例子,病毒性感冒根本就治不好。那些感冒藥中根本沒有抗病毒的成分,(真正的抗病毒的藥物副作用比感冒厲害的多)最終抗病毒的還是依賴人體自身的免疫力。外科手術也是這樣,各種古怪的併發症一大堆,跟醫術水平也有很大關係,意思就是正常情況下手術中病人應該就是死了,然後有一個醫生非常非常(二十個非常)的厲害把他救活了!然後給人們一個誤導:那這才是正常狀態,救不活就是你醫術差,我就要醫鬧。正常狀態個鬼啊。
嗯,想了一下,以後估計手術指征會變得更嚴格了……建議建立醫療黑名單,這種風氣延續下去。受傷害的只會是那些真正病重的人……
目前很多媒體成功引導一批人形成這樣一個錯誤的認識:只要是在醫院出了事,我們就能得到錢。過程嘛,才不重要呢。管他手術成功幾率是百分之多少,成功了我多活幾年,死了也能給家人掙一筆。對於這種人,我只想偏激的說一句:祝你——好死。雖然很氣憤,但還是乖乖的做好份內工作,伺候好每一位病人,因為我的小命,我的前途都在他們手裡呢。
這種情況是我們社會一致努力的結果。作為醫生,我也不覺得太奇怪。醫生如果足夠用心,難道無法甄別出來這樣的患者?不知別的醫生如何,我和我組裡醫生對於醫患溝通中,特別警惕有潛在糾紛傾向的個體。我們一定會在術前花足夠的時間了解他們對治療方案的看法,如果溝通失敗或者不暢,不做。要求超出目前醫學技術能力的,也不能做。怎麼甄別?幾句話的事,感謝廣大患者對我們的促進,才能讓我們提高了醫患溝通能力!
據同事說,發生在遺書事件後,我們所在城市的一家三甲醫院,給病人手術後,醫生在等待病人麻醉復甦,一天的手術也難免發困,隨手摸了摸病人所穿的病號服,嗯?竟然有一張紙,瞬間所有瞌睡蟲都被拍死,取出看到是繳費單,醫生感覺自己又活過來了
無效遺囑。未對自己的個人財產做出分配。
有必要說明幾點
1.我的回答並沒有說過醫院該賠這個錢,或者患者要錢天經地義,我是說應該有一個機構能出來主持公道,有責任就承擔,沒責任就沒責任,而不是什麼都讓雙方協商,扯來扯去2.個人認為人分貴賤,人命不分,他是個賤人惡人,但是他的命和你的命享有一樣的社會權益3.我是說錢對於人命來說太賤了,不是說30萬太少,要是這也理解不了,我覺得你可以無視我的答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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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說醫院委屈,患者無恥,我卻看到了一條人命和三十萬。現在很多問題的解決辦法就四個字:協商解決,你打架傷了人,鬧到派出所,協商解決,你開車擦到人,交警來了定不了責任,協商解決,你去醫院手術,掛了,協商解決。明明是是非公義的問題,偏偏被變成博弈論問題。
協商,往往老實人是吃虧的,嘴笨說不過,老實被算計,於是大家都扮得一副流氓樣,心裡擔心著被別人算計,想著自己不能吃虧。
都快死了,算計了半天,一條命就只值三十萬,你不覺得可笑嗎。說個真事。
三年前我媽做腰椎手術,她的臨床是個跟她同齡的男性,癌症晚期,妻子女兒在旁邊照料他。我媽說,他的女兒很懂事,現在能做到這樣的已經很少了。最終那位叔叔也沒有救回來,但是我們兩家人偶爾還聯繫。我和那個姐姐也在人人上互相關注。因為我本人是學醫的,偶爾會在人人里轉發醫患關係的一些事例。有一天,那位姐姐回復:打的好。
這種事我也不知道該怎麼看。只是那天對著這條評論看了半天,然後拉黑了她,接著讓我媽斷了跟這家人的聯繫。
這個世界會好嗎?中國目前的醫療案件採取舉證責任倒置的模式是有一點問題的!
若是上了法庭,「患者」是原告,醫生作為被告要證明自己的清白要承擔舉證責任,讓醫生敗訴的可能性增大許多。當許多不懷好意的,甚至低素質的就是為了訛錢的「患者」發現得錢如此容易時,生命的價值竟然抵不過30W的。簡直可笑。這樣的人人格已經扭曲。ps:度娘說,所謂舉證責任倒置,指基於法律規定,將提出主張的一方當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種事由不負擔舉證責任,而由他方當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種事實存在或不存在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該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舉證證明,則推定原告的事實主張成立的一種舉證責任分配製度。在一般證據規則中,「誰主張誰舉證」是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原則,而舉證責任的倒置則是這一原則的例外。zf不給錢,還想醫保覆蓋,就只能把本來就不多的福利攤薄,民眾得不到醫療保險,自費為多,醫療的高費用往往讓民眾不堪重負,心中自然有怨氣。zf繼續不給錢,現在還實行早已過時的工資制度,高技術門檻的醫療工作,再加上長學制和很長的成長期,醫生會自然的尋求符合自己工作價值的收入,於是各種提成就來了,這種收入成分zf自然知道,但是不會去阻止,因為還需要這些醫生工作給民眾治病啊!於是就形成了這樣的局面:zf不出錢,民眾自己出錢治病,醫生勉強接受自己的收入,並承受罵名。病人和醫生你們相愛相殺吧,反正我不出錢,我的錢還有很多用處……
zf一看,民眾心中的不滿無處發泄,zf很緊張,我最怕民眾不滿了,沒關係,舌喉都是我們的,讓它們來啊,畢竟我們有十幾億人口,醫療人員只有幾百萬。然後各種新聞就來了。
總之,病人和醫生都是制度的犧牲品,不出錢還能維持穩定,見功力啊,你怕不怕?辦證難的問題。最近好像有新聞說,有家老人去世了,兒子為了繼承老人的遺產,還需要這位老人的父母的死亡證之類的;好幾十年前的事情了,上哪裡去找啊。所以這個病者很厲害,那些賠償款怎麼分都寫好了,都是分給妻兒,沒給父母,因此就不用翻箱倒櫃去找祖輩的死亡證了。
(如果他沒寫遺囑,那三十萬應該由妻子、兒女、在生的父母平分,而怎麼證明他父母是死了還是在生,就是個非常難的辦證問題,萬一他父母已過世又沒存好死亡證,即使醫院賠給你三十萬也分不了啦)
所以,看貼的朋友們,趕快問問你父母,看看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4位的死亡證火化證是否齊全,這關係到你們以後是否能繼承你父母的遺產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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