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辨別P2P平台是否進行了資金存管?人人貸上的資金存管是真實的嗎?

人人貸、積木盒子、宜人貸等都說已經進行銀行資金存管,是不是真的進行了資金存管呢?用戶該如何辨別?

資金存管了平台真的不能卷錢跑路了嗎?


謝邀哦~

關於這個問題,需要介紹下面幾個方面的問題。

託管和存管的區別

存管與託管的幾個顯著區別:

一是是否取得投資資產的交易數據;

二是是否由銀行來單獨實施資金清算;

三是銀行對資金賬戶的管理是否存在交易真實性判斷的能力;

P2P行業投資人分散、小額的特點決定了託管並不適合這個行業,現在沒有一家平台做銀行託管,以後也不會有。證券公司的投資資金也是存管而不是託管,所以今後P2P公司和證券公司一樣,都將是存管模式而不是託管。

關於存管

目前P2P公司主流的資金管理模式是第三方非銀行支付公司存管,例如匯付天下、財付通、支付寶、快錢、易寶支付……

還有就是為數不多的幾家銀行存管,知友問我的就是人人貸是不是真的銀行存管。

再有就是沒有第三方存管的,資金直接打到公司賬戶。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銀行存管和非銀行支付公司存管其實是沒有本質上區別的,只是銀行的信用比第三方公司的好而已。

P2P存管的兩種類型

P2P在非銀行支付公司開設的存管賬戶有兩種類型。

一種是P2P公司在整個過程中完全不觸碰資金,投資人和借款人在第三方公司開設賬戶,投資人將錢打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第三方公司再將錢給借款人,還款的時候也是借款人先將錢給到第三方支付平台,然後在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還款到投資人賬戶。

另一種是投資人和P2P公司在第三方支付公司開戶,投資人將資金打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平台方在統一轉賬到P2P公司,然後由P2P公司將資金借給借款人,到期後也是借款人還款到P2P公司賬戶,然後P2P公司還款到第三方,最後由第三方還款給投資人。

這種模式其實本質上和沒有存管是一樣的,也會存在資金池和跑路風險。另外需要指出的是15年12月28日人民銀行出台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中明確指出「支付機構不得為金融機構,以及從事信貸、融資、理財、
擔保、信託、貨幣兌換等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賬戶」,所以,支付機構為P2P公司開設支付賬戶本身是違規的。

不過倒是有幾家公司在跟銀行洽談存管合作。比如人人貸宣布在2016年2月29日正式完成民生銀行資金存管系統上線,我沒有在人人貸投資過,無法做出它是否在做銀行存管的判斷,不過可以跟大家交流一下做出這種判斷的方法。

如何辨別有沒有存管

首先要告訴你的是投資人只能分辨投資人是不是在第三方機構(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開設了存管賬戶,如果是像上述第二種存管模式的話,投資人是無法得知的。

搞清楚了這個其實就比較容易能夠分辨了,謹記一句話:銀行存管和非銀行支付公司存管在本質上是一樣的。

所以,是否有存管可以跟你投資股票開戶時到銀行開設存管協議作對比,不管是網上籤署協議還是到營業網點,有一個核心步驟就是必須要跟銀行或者非銀行支付機構簽署協議,在網上操作的話必須要有一個跳轉到存管公司網頁的步驟,這個步驟絕對不能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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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為題主的「存管」,實際上指的是託管。

如何辨別?兩點

1、 P2P平台註冊的時候是否需要跳轉到銀行的網頁開設網銀賬戶。

2、 在P2P平台充值的時候是否需要登錄網銀賬戶進行充值

存管與託管,一字之差,卻意義不同。存管是指平台將交易資金或平台相關風險金等存放於第三方賬戶上,如銀行,或者如連連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平台可以隨時從第三方提取這些資金。

託管需要銀行對資金賬戶進行監控,並定期出具報告,以證實資金用途是專項用於保障投資者投資本息,並定期向大眾公開餘額。

然而不管是題主,還是專業的P2P綜合類網站,對於這兩個詞區分都不是很明顯,可以不必糾結於這個,只需看每次需要資金劃轉時需不需要登錄網銀。

銀行託管當然不可能完全杜絕跑路情況,如虛假標的,銀行顯然不可能實地去核查每一個借款人的情況,完成這項任務的應該是完善的社會徵信體系。不過,託管確實起到了「過濾器」的作用,可以很大程度上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人人貸資金存管是真的,我買了十幾萬;他的兄弟公司友信目前不是,我友信買了20w。好吧,我是前內部員工,明天去宜信打卡上班。


就看對方是不是銀行存管,這個很重要,一般上了銀行存管的,平台是動不了你的資金的


據我所知,人人貸和積木盒子是的確與民生銀行正式對接並上線了存管,宜人貸的情況就不清楚了。


根據《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十四)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規定外,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從業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和《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第二十八條「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實行自身資金與出借人和借款人資金的隔離管理,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存管機構。」和第三十六條「資金存管機構對出借人與借款人開立和使用資金管理賬戶進行管理和監督,並根據合同約定,依照出借人與借款人向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發出的指令,對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進行存管、劃付、核算和監督。

」「資金存管」
是指這樣一種安排,即P2P平台在銀行業金融機構單獨設立獨立賬戶,將客戶資金存入該等獨立賬戶,並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出借人、借款人發出的指令和合同約定,對該等資金的使用、劃付進行管理和監督。


不請自來。

最近業務中正好在研究這個問題,所以談一下我的淺見。p2p平台資金是否被銀行監管,以及被銀行監管就安全嗎?這個問題,不是只簽合作協議就能解決的。有個案子中,平台在銀行處開立監管賬戶,但是賬戶性質是一般對公賬戶。帳戶內的資金仍然可以被法院查封和劃扣的。設想,如果平台對外欠款,法院是可以將監管賬戶查封的。這種情況下,即便是監管賬戶,裡面的資金仍然是不安全的。


其實資金存管銀行並不喜歡,因為這樣如果平台沒做好跑路了,客戶第一個指責的必然是銀行,因為誰叫大家都覺得銀行靠譜呢。而且真正要接管,真間還有許多麻煩呢!其實最重要的是資金分散管理,別堆在一個坑裡。本人在好房理財網工作,順便打個廣告啦。基於對這一行的深刻了解,我現在只投我們公司和陸金所,我們公司畢竟知根知底,陸金所則是人家後台比較硬,一時半會跑不了。


還比較信任人人貸,資金存管還不太懂,不過更安全了倒是挺好。希望P2P行業能夠更加規範。投資人的本金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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