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 Dribbble 被 Tiny 公司收購?

Dribbble 的官方說明:

Transition Game

Tiny 公司的官網:

http://tiny.website/


17號這天,設計界發生了一件大事,知名設計社區Dribbble 被一家叫Tiny 的公司收購了多數股權(具體沒有透露)。官網已經上了通告:https://dribbble.com/stories/2017/01/17/transition-game,當天Design News 關於「追波2.0」的帖子也成了熱門第一:

通告的內容比較簡單,宣布被收購的事 ——「We』re now part of Tiny」,追憶了Dribbble 這7年多以來的發展歷程,希望這次收購不會給社區和用戶帶來不便。末尾感謝各位設計師多年的支持,2017年他們將花更多精力去改善產品、社區和營收。

收購方的CEO Andrew Wilkinson 也在Medium 上發了一篇不按套路出牌的博客,如JJ YING 大神所說:「在我看過的收購通知里,第一次見到收購方開篇就寫「我喜歡他們創始人寫的 CSS」」

對廣大設計師來說,可能更關心這家收購Dribbble 的公司到底是何方神聖?收購後Dribbble 會變成什麼樣?本期優設早報,帶你揭開它的面紗。

Tiny

上圖就是這家公司收購的企業列表,除了新晉明星社區Dribbble,為設計師熟知的還有設計新聞站點Designer News。值得一提的還有第二個MetaLab ,這是一家設計機構,做過最輝煌的產品是估值30億美元的協作工具Slack (團隊還專門為它做了一個專題頁:http://metalab.co/projects/slack/)。

公司的業務包羅萬象,有流程類工具Flow、工具類的Buffer 和Notarize和設計團隊NeedWant、Pixel Union 等等。

簡單來說,這是一家投資公司 —— 對設計領域特別感興趣的那種。

至於收購後會有哪些影響,Dribbble 創始人合作之前已經和投資者明確了3點:

  1. 希望能和了解Dribbble 的人一起工作,不想搞砸它
  2. 無需短期內將私人股權售賣,或者引進風投
  3. 原團隊不分開,繼續參與業務

你問投資者資不資瓷,那是肯定的。CEO 當時就發表了4個觀點:

  1. 我們有收購設計社區的經驗(Designer News),而且到現在都沒搞砸
  2. 100% 自給自足,有錢,沒有風投逼Dribbble 必須快速擴大
  3. 我們運營過很多比Dribbble 更大的社區,經驗豐富,會幫助它茁壯成長
  4. 沒有激進的重設計方案或新增功能,依然希望Dribbble 是一個能讓設計師分享作品,汲取靈感的地方

至今雙方皆大歡喜,雖然博客上沒有具體說到會有哪些變化,不過Dribbble 至此無盈利壓力,也有更多的資源去擴展團隊,如果和Tiny 公司旗下的DN、MetaLab 等聯動發展,應該會有不少驚喜,大家拭目以待吧。

註:英文不佳,磕磕絆絆看完,如有錯漏,歡迎指正。


對於設計師而言,這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

正如@JJ Ying說的,外部資源的導入會有助於Dribbble去擴展更多業務和渠道。當業務層面的影響範圍更大之後,相信會吸引更多優秀的設計師和設計團隊,形成更好的設計分享社區。

其實最近一年時間Dribbble Shot的質量下降得有點厲害,同質化成了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Popular推送的很多是千遍一律的彌散陰影。在當中以一部分華人設計師在其他設計社區發所謂的Dribbble集合,繼而抱團刷Likes最為噁心。(估計這會惹毛一群人)希望Dribbble上更多真正優秀的設計吧!


鑒於我也看待不出啥,所以先補一個 Andrew Wilkinson 寫的「收購通告」:Dribbble 2.0

用我在朋友圈裡的評論來說就是:在我看過的收購通知里,第一次見到收購方開篇就寫「我喜歡他們創始人寫的 CSS」

其實還挺看好的,畢竟他們之前收購的 DN 到目前為止發展方向沒有走偏。之前還在和 Leon 聊天說到 Dribbble 之前有很多東西想做,比如在線培訓啊、更高級的 Playbook 啊好像都是雷聲大雨點小,也許就是因為資源、渠道上有摯肘。現在有了外部的資源引入,希望能發展得更好吧~


Tiny 相對於 MetaLab 就像 Alphabet 相對於 Google,成立新的母公司以便涵蓋多個子公司,又不影響本來公司的口碑和業務。位於 British Columbia 首府 Victoria 的 MetaLab 通過 Slack 的股份賺的盆滿缽滿,一躍成了如今 UI 界最有口碑和財力的事務所。近幾年大量設計事務所被科技公司收購,一方面顯示了科技公司對設計的重視,另一方面則反映了設計公司與科技公司之間實力的懸殊差距。個人以為 Andrew Wilkinson 對這種趨勢肯定是不服氣的。如今效仿 Google 收購產品,長遠野心應該是打造設計界的巨無霸公司,可以不依附於科技公司而生存。像 Google 和 Facebook 開創為工程師提供優渥工作環境一樣,Tiny 應該志在為設計師打造他們的理想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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