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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擇手段地實行守序行為 究竟是不是守序行為?

這個問題源自於5E規則書的聖武士誓言中的復仇之誓的一段描述:

復仇之信條

復仇的信條對每個聖武士而言都有所不同,但這些信條都包括了要以一切必要的手段懲罰有過者。對這些聖武士而言,寧可犧牲他們自己的公義,也一定要將犯下邪惡罪行的人繩之以法。所以,這些聖武士常常是絕對中立或者守序中立陣營。復仇的核心準則,簡單,而又殘酷無情。

基於我認識的一位律師與我說,復仇屬於守序行為,但我在其他地方獲得的知識告訴我不擇手段是混亂方向的,因此誕生這一問題。

追加問題:前陣子圍觀別人撕逼看到一個說法「強迫別人認可善良不屬於邪惡行為」,想順便求證一下是真是假?


5版聖騎沒有陣營要求你和你的朋友注意到沒有?

其他問題請允許我引用2版DMG。譯文來自根源索尋者翻譯組。

作為工具的陣營

雖然已經說過好幾次了, 這一點仍然重要到需要繼續重複——陣營只是一種用來幫助角色扮演的工具, 而不是一個強迫角色做他們不想做的事情的鐵鎚。

DM 絕不能告訴玩家「 你的角色不能這樣做, 因為這違背他的陣營」 , 除非該角色在某種特殊的魔法控制之下。 讓玩家自己做出自己的決定和犯下自己的錯誤。 DM 要做的事情已經足夠多了, 沒必要接手玩家們的工作。

儘管有此禁令, DM 仍可以在某個行動牽涉相當大的風險時向玩家提出建議, 特別是涉及陣營時。 如果玩家還決定繼續前進, 產生的後果是他的責任。 不要為角色身上發生的事感到心煩意亂。 如果聖武士不再是聖武士, 嗯, 不是就不是吧。

這樣的建議不需要厚臉皮。 事實上, DM 可以詢問, 「 考慮到你的陣營, 你確定這是一個好主意? 」他還可以把建議以更微妙的形式編織成冒險的情節。 明天牧師打算去進行一項任務, 這會違背他的陣營。 那天晚上, 他做了一場噩夢, 讓他無法安然入睡。 清晨, 牧師所遇到的一個能看到惡兆的老預言家向他預示了可怕的結果。 他的聖徽神秘地失去了光澤並變得黯淡。 當他進入聖殿時, 聖壇前的燭火閃爍並變得朦朧。 細心的玩家會注意到這些警告, 並可能重新考慮他們的計劃。 如果他們沒有, 這也是他們做出的選擇, 而非 DM 的。


看具體行為。

單純的看觀點,「不折手段的實施守序/復仇行為」是個悖論,類似於「上帝能不能造出一個他自己抱不起來的石頭」。

事實上,沒有具體行為(注意是具體的行為)就談陣營的都是耍流氓。九大陣營是用來指導扮演,不是劃分依據(此句是重點)。

「寧可犧牲他們自己的公義,也一定要將犯下邪惡罪行的人繩之以法」,究竟有多犧牲自己的公義?犧牲了自己的公義以後又願意承擔什麼樣的代價咧?復仇屬不屬於守序其實也看具體行為,怎麼復仇?波及面大不大。

守序的人不見的不犯規,而是犯規以後勇於承擔責任(榮譽感)。比如說龍槍里的史東撿到龍珠以後和騎士團的某個傻缺指揮官(抱歉實在想不起名字)的一路衝突從行為上講都是非守序的,包括最後該指揮官下了愚蠢的出擊命令,史東擇抗令(這已經是非常嚴重的罪名)。指揮官說我回來以後會以抗令罪處死你,史東說我衷心的祝願您能回來(無諷刺)。書里還有一段心理活動來描寫史東的天人交戰,挺像pc掉陣營的。

做事前有動力,做事後有解釋,無損於故事性和其他人的體驗的話(至少不要太大)。PC怎麼搞都沒事。

掉陣營也不是什麼大事,DM有的是辦法圓回來,關鍵是扮演和體驗。

註:以上觀點有默認前提,PC和DM都是成熟的跑團者並能做出一定程度的妥協的,而不是互相吵架折騰搞得烏煙瘴氣。

&

說簡單點,該復仇誓言的PAL究竟犧牲什麼樣的公義呢?

不折手段的追蹤敵人,從討厭的同隊遊俠那裡獲得線索也叫不折手段,FZ里衛宮爹那樣的也叫不折手段。不折手段也有很多種的。

以及,他「不折手段」以後會不會去主動贖罪?還是覺得自己沒做錯被邪惡蠱惑掉入黑暗?都是可以去編的。

這個時候先考慮的不是「他這樣做會不會掉陣營」,而且「他為什麼做這樣的事」。

掉不掉陣營真的是很次要的事,順其自然就是了。


五版聖騎士我參與過討論....

黑騎通常是秩序中立或者中立善良

黑騎大概是一個極為變態的設定,為除邪惡無所不用其極。本身就是行於黑暗,侍奉光明。

而在dnd世界裡,善良與邪惡是個絕對概念。但是可以有偏轉,所以應該說是相對絕對。

而黑騎可以算是位於善良的惡。他們曾經討論過,假設面對阿爾薩斯在那個小村面對的事情,傳統白騎大概是不會動手殺人,而黑騎則會,因為他們即將是邪惡的,為除邪惡義不容辭。

甚至黑騎可以不需理由的屠村,而後,只需在心中認為其是邪惡即可。準備去神前做個懺悔就萬事大吉。

說完黑騎,再看問題。

秩序,可以認為是法律,是公義,是公理,所有人都應遵守的東西,強迫別人遵守為何就不是秩序了呢。

個人見解,不同觀點可以討論。


這個問題真是極好的,

「強迫別人和你一起民主投票,是不是民主投票」

也是有這種聲音存在。


首先「行為是守序的」這種說法不好……一般用陣營評價的是人物。而人物很難用單一行為來定義的。至於「作惡的理由」,好吧,很重要嗎?

我覺得題主在研究規則的同時,也要多跑一跑團,這樣的認識才會深刻。常年擔當聖武士角色的人,多半也不會問「我能不能吃死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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