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ie Jean》 好在哪裡?

邁克爾站在 1983 年摩城 25 周年紀念演出中的表演最讓人感到驚訝,他站在舞台的中央,沒有伴舞,沒有任何舞台效果,什麼別的東西都沒有,人們不知道他要幹什麼。他們都僅僅知道他是傑克遜五兄弟里的一個明星。他在舞台的中央唱了一首歌,結果他迷倒了眾生。他站在舞台的中央,他壓倒了整個世界。

——RB 歌手西斯科對邁克爾最為經典的《Billie jean》現場表演的評價

嗯,我問的不只是這次現場啦,這只是舉個例子而已。


謝邀。

音樂:

僅僅是聽Billie Jean這首歌本身也是很讓人感到振奮的。即使是對邁克爾不感冒的家人,在聽了這首歌后,也告訴我,這首歌很能帶動人,給人一種想要把內心情感發泄出來的感覺。

很少有歌曲能傳遞出如此之多的佛洛依德的心理素材:偏執、妄想、性恐懼、誘惑和羞恥,完美融合在歌詞里,徘徊在直率的否定中:「Billie Jean is not my lover」,「The Child is not my son」......

即使是對歌詞一無所知的人,也能被邁克爾那行雲流水般流暢的高低音變幻所感染,Billie Jean,沒有理由的,旋律就是好聽。這是給人最直觀的感受,反反覆復也不厭煩。

Billie Jean也是他本人最喜愛的表演曲目,歌曲中帶著脈衝縈迴的低音和如鞭抽一般的重拍,怪誕的多音軌演唱在鍵盤聲和弦樂聲的空隙中跳躍。前期表演大部分真唱,即使是降調處理仍魅力不減;後期的表演就多為假唱或真假唱混合,但依舊能給全場觀眾以震撼。

舞蹈:

你很難看得到邁克爾傑克遜級別的舞者。舞台上的邁克爾,即使是站立不動,也讓人感到那無人能及的氣場。邁克爾完美的身材,恰到好處的肌肉,與黃金分割的比例,配上唯獨適合他的震撼舞蹈,真的是這個星球上最完美的表演。

舞蹈中的抓襠,這裡務必一提。很多人甚至覺得這是低俗的,可實際上,這是邁克爾大量融合各種舞蹈的結果——他很善於融會貫通——其實這個動作來自於芭蕾舞,知乎上已有資料,不再贅述。

流暢的太空步是所有模仿者「噩夢」的開始——你怎麼也無法輕易做出那樣自如的滑步。「噩夢」在邁克爾後期的舞蹈中更是加劇——機械舞,MJ Groove,Spinning,各種舞蹈風格中的各種動作宛如夢幻一般,在邁克爾身上完美地交織在了一起。

當音樂和舞蹈結合在了一起:

MV:

這就是首批在MTV電視台播放的黑人藝術家作品中的第一部(在MTV台最先播放的750支音樂錄影中,只有3%是黑人藝術家的作品)。該片在為黑人藝術家進軍音樂錄影帶領域打開大門的過程中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真正打破了種族隔離。

LIVE:

我很惋惜,我沒有能夠親臨現場感受;

我很慶幸,我還可以觀看演唱會錄像。

從早期Jackson 5巡演中的隨意,即興發揮,到Bad Tour的初露鋒芒,絢麗奪目;從History tour的煽情舞台設計,到30th Anniversary里的王者風範。

那舉手投足間的氣質,或許只能貶詞褒用「不可一世」來形容了。

Dangerous Tour里開始假唱?誰會在意?你完全被邁克爾控制了。

以上。

感覺還有好多可以寫,或許還會修改好幾次吧。


謝謝邀請。

年前在公司里,有位經紀人竟然也有當年看過我曾經的表演,然後用了一個詞——我小時候…看來我真的老了。當年12,13歲的孩子,如今也成為我的同事。

手機打的隨便聊下吧

Billie Jean使用了一個人類最為基本也是最經久不衰的基本節奏鼓型。(就是動次打次)

事到如今碰到具有相類似的節奏鼓都會總有不錯的律動感。比如uptown funk等等(手機沒法編輯太多,以後補充吧)

使用了跳躍性的貝斯以及其他類似切片一樣的配器音色,使得歌曲在當時的年代中脫穎而出,脫離迪斯科那種俗套的動次打次。

這種律動讓人情不自禁想跟著節奏跳動,因為太洗腦。仔細聽聽小蘋果最炫名族風等等洗腦神曲,基本上也遵循這麼一個節奏型製作,只是音色和和旋的不同所以歌曲不一樣。

歌,本身就是個符合律動的歌。

但並不至於billie jean 好到極致。

當時MJ在美國樂壇地位還不屬於天皇巨星,當時還處於童星轉型成功後的具有潛力的新實力派歌手,有點像JB…當然比JB乖巧老實多了,79年off the wall拿到格萊美以後宣告MJ成功單飛the JacksonS(後期更名,不過更多會叫Jackson 5)。

但他僅僅是個男歌星,唱腔風格還算不錯的潛力男歌星。Jackson5的光環還未完全脫去。

摩城25周年,MJ有了一個大膽想法就是他想獨自表演一首歌。本來並沒有安排他表演billie jean,但他執意要唱。

這一次表演,真的成為世界電視節目上最嘆為觀止的表演之一。

原因就是,他表演了太空步。

太空步雖不是他發明,但由他發揚光大,從此,billie jean和太空步就是渾然天成的代表,也就此成就MJ個人風格。也為隨後的那個轟動世界的Thriller奠定了成功基礎。

billie jean好,好的是,一首歌,一個人,一支舞。


要說這周歌的偉大那真是怎麼說都不為過。看看這麼多年來各大音樂雜誌的評選就知道了,我先列出幾個雜誌的評選:

參考資料主要來源:www.mjjcn.com

1、《Q》雜誌選出80年代最偉大歌曲 Billie Jean

Michael Jackson的經典作品「Billie Jean」目前被英國音樂聖經《Q》雜誌選為80年代最偉大的歌曲。 這支來自1982年專輯《Thriller》並在1983年發行為單曲的舞池聖歌,成為了那個年代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亞軍是New Order的電子樂「Blue Monday」。 Prince在1986年發行的「Kiss」被選為季軍,隨後兩名是RUN DMC和Aerosmith的「Walk This Way」,槍炮與玫瑰的「Sweet Child O" Mine」。 同時,U2的專輯《The Joshua Tree》被選為80年代最偉大的專輯,Michael Jackson的《Thriller》名列第二。 (邁克爾·傑克遜中國網 by Keen 2006年7月12日)

2、最偉大的歌曲:Billie Jean

丹尼斯出版集團旗下的《Blender》雜誌最新出版了特刊,上面評選出的是「500首有生以來最偉大的歌曲」。該名單主要由80年代以後出品的歌曲組成,第一名是邁克爾·傑克遜的「Billie Jean」,之後是OutKast的「B.O.B」和槍炮與玫瑰樂隊的「Sweet Child o" Mine」。以下便是該雜誌為頭號歌曲「Billie Jean」的專題撰文。傑克遜還有兩支歌曲進榜,分別是排名第53位的「Beat It」和排名第299位的「Smooth Criminal」:

最偉大的歌曲:Billie Jean - 邁克爾·傑克遜

文:Jody Rosen 譯:Keen

很早很早以前——在法庭大戲、連環整容、夜宿氧氣室、與小男童遊戲之前——邁克爾·傑克遜只是一個正常的24歲的音樂天才,在駕駛著一輛起火的勞斯萊斯的時候,腦子裡還迴響著一段旋律。

那是1982年的夏天。傑克遜正在洛杉磯的101高速公路上。當他和製作人昆西·瓊斯在錄音棚里為《Off The Wall》的後繼之作工作數天後,他駕車回家。根據傑克遜在1988年自傳里的回憶,當時的他正「深深沉醉於一段縈繞在腦海里的旋律」,所以他並沒有意識到他的豪華座駕的底盤開始冒煙。

「我們正開下高速路的時候,一個年輕人騎著摩托車貼過來告訴我們說,『你們著火啦』!我們於是突然注意到了煙霧,並趕緊停下車來。整個勞斯萊斯的底部都燒了起來。那個孩子真的是救了我們一命。」但是,哪怕是與死神擦肩而過,也不能動搖傑克遜對他進展中的工作的痴迷。「甚至在我們尋求到了幫助,並找到了去我們目的地的新途徑的同時,我還在安靜的譜寫更多的素材。」

這支歌曲或許是傑克遜寫過的最自我的作品,這個關於恐懼不安的親子關係認領戲劇的靈感,源自於該歌星和那些患有妄想症的女性歌迷們的遭遇。傑克遜為這首歌曲工作了幾個月,並確信他手上擁有了不同尋常的東西。

「音樂家知道什麼會是暢銷的素材。一切都得感覺到位。要讓你感到圓滿,感覺美好。」傑克遜回憶說,「這就是我對『Billie Jean』的感覺。我在寫它的時候就知道它一定會一鳴驚人。」

傑克遜是正確的:至少來說,「Billie Jean」都是一隻暢銷作品。它發行於1983年1月,在《Billboard》排行榜上拿下了七周的冠軍,在RB榜拿下了九周的冠軍,賣出了100萬張單曲唱片,並讓流行音樂歷史上最成功的商業巨作《Thriller》一飛衝天,全球賣出了4700萬張以上,超越了任何其它專輯,無論是之前還是以後。

但是這首歌曲在歷史上的地位遠遠不是幾個數字而已。「Billie Jean」打破了MTV的種族界限,摧毀了商業電台里綿延數個世代的種族隔離。在現代的音樂錄影時代到來之時,這支單曲引領了新潮的後靈歌時代的流行音樂,直到今天依然影響深遠。首先,「Billie Jean」標誌著他成年的到來,一個前童星蛻變成了新一代人的貓王和披頭四,成為了20世紀後半葉的超級流行偶像。

這樣一支直到今天來看依然是最異常古怪的歌曲,卻能打入單曲榜的前40名,絕對是了不起的。傑克遜之前的個人作品,都是豪華風味的迪斯科,但是「Billie Jean」卻是讓人毛骨悚然,帶著脈衝縈迴的低音、如鞭抽一般的重拍,以及怪誕的多音軌演唱,在鍵盤聲和弦樂聲的空隙中跳躍。多年以來,聽眾們已經習慣了傑克遜特殊的演唱風格——假聲的尖叫,「hehe-hee」,和詹姆斯·布朗式的吼叫和措辭——但在1982年,沒有人聽過像這樣的歌曲,這隻升級了它不安的影響,感覺「Billie Jean」其實是一次五分鐘的崩潰,從節奏來說。

這種古怪並不是偶然。布魯斯·斯維頓,昆西·瓊斯多年的錄音室工程師,回憶說:「當我們錄製『Billie Jean』時,……昆西告訴我,『好吧,這隻音樂作品必須要有最獨特的聲效特質,要是我們從來沒有錄製過的。』瓊斯讓傑克遜通過六英尺長的紙板管,把演唱錄音配到原帶上;他還帶來了爵士薩克斯音樂家湯姆·斯科特來演奏一種罕見的樂器——Lyricon,——一種風鳴合成器,它酸味而似號角的音效,巧妙地編織著整支作品。貝司手路易斯·約翰遜試驗了各種他所擁有的吉他,直到傑克遜定下了用Yamaha吉他來作配器,可以奏出理想的厚重而嗡嗡作響的樂聲。」

同時,斯維頓還通過工藝項目,尋覓起完美的節拍。他僱傭了木匠來建造一個特殊的鼓台,訂購了一個特別製作的低音鼓,以設計出孤立的鼓點,以在響弦和鼓架上捕獲正確的意象。「看你是否能想起其他什麼音樂作品可以讓你在前三個鼓點一響起,就知道它是什麼歌嗎?」斯維頓道,「這就是我所謂的聲效特質。」

但這種特質的主要組成部分卻在最後的剪輯中差點無法倖免。「Billie Jean」罕有地以長時間的貝司和鼓點聲作為開頭,——傑克遜從第29秒時候才開始演唱——,於是瓊斯想要修剪掉它,但傑克遜激烈地要求如是保留。

「我說,『邁克爾,我們必須要剪掉開頭,』」瓊斯回憶說,「他說,『但那可是jelly啊!』」——jelly是傑克遜的私人行話,他用「smelly jelly」來表示瘋克節拍——『那讓我想要舞蹈。』噢,如果邁克爾·傑克遜告訴你說『那讓我想要跳舞』的話,我們其他人就得閉嘴。」

正是傑克遜的舞蹈,與他的演唱一道,推進了「Billie Jean」現象。1983年5月16日,超過5000萬人觀看了傑克遜在摩城25周年晚會上首度表演他那讓人著迷的著名太空步;之外,傑克遜還在這支歌曲的音樂錄影中穿越和旋轉過幻境般的都市風景,人行道不斷在他的足到之處放光,如同他腳踩著迪斯科舞場一樣。MTV幾乎從不播出黑人表演家的錄影,當他們拒絕播放「Billie Jean」後,哥倫比亞唱片公司的總裁沃爾特·耶尼柯夫發飆了。「我對MTV說,『我會從電視台上撤掉我們所有的作品。我不會再給你們任何新錄影播放。我還會到公開場合去TMD告訴他們事實,說你們不放黑人的音樂。」之後「Billie Jean」迅速地被頻繁的循環播放,而傑克遜和MTV都不再談及這段過去。

這些影象永遠地被錄入了文化記憶中。但卻是傑克遜的親筆創作,讓「Billie Jean」成為了如此一支迷人的心理戲劇——它是他這張里程碑專輯上真正的顫慄作品。很少有歌曲能傳遞出如此之多的弗洛伊德的心理素材:偏執、妄想、性恐懼、誘惑和羞恥,它們在歌詞中混合,徘徊於直率的否定(「The kid is not my son」 那孩子不是我的)和表面上的認罪(「This happened much too soon/She called me to her room」 發生得太快,她叫我去她的房間)之間。今天,「Billie Jean」看起來更像名流和崇拜者之間扭曲關係的寓言,這個主旋律被改編進了錄影,在其中傑克遜被一個身穿軍用上衣的偵探追蹤。這是世界上最著名的男人——他從10歲起就有觀眾撕破他的衣服——發表出的關於明星追逐的最偉大的藝術宣言。

無論它是否有更大的自傳性或歷史性的意義,「Billie Jean」歸根結底還是一首舞曲。無數次的電台或MTV台的播出,並沒有絲毫減弱這支歌曲震懾揚聲器的力度。

「『Billie Jean』在各個層面上都炙手可熱,」格雷格·菲林根斯說道,他是洛杉磯地區傳奇的錄音棚音樂家,在該曲中任鍵盤手。「它有超炫的節奏,它有超炫的音效,它有超炫的旋律,它有超炫的歌詞,它有超炫的演繹。它從身體上、情感上、甚至精神上影響著你。」23年過去了,邁克爾·傑克遜可以確信無疑:沒有人能製作出比這更強的「smelly jelly」。

3、英國BBC選出最偉大的舞曲:《Billie Jean》

發表於 2008-7-16 20:55:4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英國廣播電台BBC Radio 2的聽眾今天票選出了史上最偉大的舞曲:邁克爾·傑克遜(Michael Jackson)的《Billie Jean》。 這首來自史上最暢銷專輯《顫慄》(Thriller)的經典名曲在1983年奪得過英國榜和美國榜冠軍。 據說當年,當製作人昆西·瓊斯(Quincy Jones)覺得前奏太長時,邁克爾卻堅持保留下來,因為他知道這是可以讓他想要跳舞的前奏。最後,這首歌還獲得了1984年的格萊美獎。 公布票選結果的主持人Zoe Ball說,「我很高興《Billie Jean》被選為有史以來最偉大的舞曲唱片。這是傑克遜的巔峰之作。 「這支歌曲對我來說是高高在上——傑克遜在摩城(Motown)25周年紀念晚會上對它的表演,則是歷史最偉大的現場表演之一。 「我能記得在布萊頓的Boutique夜總會裡聽到它的情景,整個那裡都為之瘋狂了。低音部太可怕了,製作則是殺手級。它真是完美之作。」

4、[參考]《衛報》:《Billie Jean》如何改變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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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簡介:Joe Queenan,1950年11月3日生於費城,是當代著名的幽默家、批評家和作家。且看他對Michael Jackson《Billie Jean》的一家之言。本文發表於7月12日的《衛報》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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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種流行明星:第一種是那些在事業高峰以後依然努力工作來長時間保持他們的酷勁和風尚的明星(如David Bowie、James Brown、John Lennon和Cher);第二種是那些優雅地步入他們的中老年,並享受著活傳奇/老政治家待遇的明星(如Neil Young、Aretha Franklin、Bob Dylan);第三種則是那些不知道是時候該讓自己退出舞台的人(如Paul McCartney、Rod Stewart);第四種就是完全失去了掌控力而流落至荒蕪之境的明星(如「貓王」Elvis Presley、Michael Jackson)。最後的一組人常常變得那麼的奇怪、那麼的悲涼、那麼的自我毀滅,以至於讓追隨他們的人們很難相信他們曾經是統治世界的巨大神像。但是,Elvis Presley和Michael Jackson的確曾是巨像,他們也的確曾經主宰過世界。 有大約七年的時間,Michael Jackson是音樂業內最閃耀、最強大、最有影響力的巨星,沒有任何人可以媲美。那段日子裡,在導致公眾反感他的怪異行徑和法律麻煩之前,Jackson享有的世界性名譽,之前只有拳王阿里、葛麗泰?嘉寶、和詩人拜倫等人曾經經歷過。他著名到什麼地步?他著名到就算你把他的名氣砍掉一半,他依然可以比世界上第二著名的那個某人(也許是湯姆?克魯斯吧)著名八倍以上。 所有這一切,開始於1983年的那首暢銷金曲《Billie Jean》。雖然今天這麼說也許聽上去不靠譜,但是《Billie Jean》的確是流行音樂歷史上最具革命性的歌曲之一。不過這並不是因為它的歌詞講述了一個關於某位好心的偏執狂被一個女人聲稱是她孩子父親的故事,——這在當時,也絕對不是一個正常的流行歌曲的主題。其實,《Billie Jean》之所以具有突破性,是因為它提出了這樣一個概念,那就是一首單曲必須伴隨一部高品質的音樂錄影——主演最好要是個能夠善舞的傢伙——從而才能把一首並不突出的歌曲轉變為一場「盛事」。《Billie Jean》把MTV頻道從一個僅僅是年輕人的娛樂方式轉變為一個全社會都在關注的文化載體。它讓那些運營MTV的白臉人意識到這樣一個概念:白人觀眾對那些有黑人表演家出演的音樂錄影也能做出熱烈的反應,這在之前,他們是根本不相信的。在當時,娛樂業里很多人都依然是種族主義者。感謝上帝現在終於不是這樣了。 《Billie Jean》最重要的方面在於它開啟了Michael Jackson時代。在這個時代里,這顆行星上的所有人類作出了一個集體的決定:就是去追隨這個明星、這個唯一的明星的事業生涯。在這個時代里,哪怕是無比天賦的Prince也只得遠遠地退居次席,因為即使Prince也能跳舞,他卻無法跳得和Michael Jackson一般。Jackson征服一切的吸引力,是流行音樂歷史上從來沒有出現過的奇蹟:Frank Sinatra、Elvis Presley和Beatles都曾經在他們的時代里顯赫得接近荒謬,但他們基本上只局限在對白人群體有吸引力而已。Michael Jackson,在他的《Thriller》專輯時代,是所有人的談論話題。 作為Jackson 5樂隊曾經的可愛領唱,Jackson多年以來一直想在公眾面前重新塑造自己,因為公眾那時已經準備好把他視為一個優雅的過氣明星。為了擊碎這個看法,Jackson創造了一個出現在《Billie Jean》、《Beat It》和《Bad》里的浮華、神秘又危險的個性。那個時候,大多數的音樂錄影要麼粗糙、要麼愚蠢,而Jackson做出的錄影卻是聰明的、原創的、視覺豐富又神秘的。 這是第一次,對一首歌的表演竟超越了歌曲本身,創造了這樣一個特殊的狀況,那就是沒有人再真的有任何興趣去聽一首歌,除非他們可以同時看見這首歌被怎樣表演。其他樂隊——如ZZ Top、警察樂隊、Cyndie Lauper、手鐲樂隊等——,都在那時曾做出過好玩又娛樂的錄影,但沒有人看,因為沒人有興趣去看Sting同志跳的舞。Michael Jackson的舞步,是上世紀80年代地球上最中心的對話主題。直到1989年柏林牆倒掉後,人類才開始談論下一個話題。 完全與網球界傳奇人物Billie Jean King無關的《Billie Jean》是在一個特別設計的裝置上錄製的,該裝置是為了捕捉住Jackson堅持需要的小鼓悶聲。它由傳奇的Quincy Jones製作,這人曾想要Jackson改掉這首歌曲的名字,並想把這首歌的長度砍掉29秒(開頭部分),在那部分里,Jackson並沒有真正唱歌。為製作這首歌曲加入的想法最後越來越多,多到比Axl Rose、Coldplay、Shania Twain或Gwen Stefani等人整個事業生涯里錄音時的想法都多。這首歌在排行榜首位呆了兩個多月,並驅使《Thriller》專輯達及了它歷史上最暢銷唱片的圖騰地位。因為現在沒有人再買專輯了,也因為高級概念的音樂錄影也成了過時的玩意兒,再因為如《Billie Jean》這樣的低調又混血的歌曲在粗鄙的Hip-hop時代聽上去像來錯了年代,所以Michael Jackson的成就,於當今看來,更像古代埃及法老們的那些遙遠又無法言說的壯舉。


僅對這個現場做個評價:

如果你閉著眼睛只聽歌,聽完你會說:「這是我聽過最xx的現場了」,形容詞自行代入;

如果你塞住耳朵只看舞,看完你會說:「這是我看過最xx的舞蹈了」,形容詞自行代入。

那麼,當你真正欣賞完這個現場,你的感受或許和西斯科差不多。

最不可思議的是,在不間斷高難度身體動作下,氣息和高音絲毫不受影響,就像是在放CD。

這不只是歌手的偉大,這是藝術家的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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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Medges 指正,這是假唱,我聽了幾遍沒有辨認出來。

不過依然不影響讚譽。


謝邀

好在有些人 知道他好 竟然不知道為什麼好


許多優秀的作品之所以優秀就是因為能引起聽眾的思考。

而這就是一首十分深奧的歌,

在你聽的時候,他就會引起你的思考,

讓你去想------------這孩子TM到底是誰的


我的id


好在哪裡,單從歌曲來講的話mj有很多歌曲都與這首歌不相伯仲,但從演繹來講,mj現場這首歌不是你最期待的嗎?舞蹈節奏,服裝,神態,每一樣都是無與倫比的,從表演角度來說,我個人認為這是他的最佳之作。


光聽歌 感覺不如BAD 那麼有衝擊力,但是看mv,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這個世界上有人可以倒滑啊!愛屋及烏!


喜當爹的歌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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