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上帝」讓人光天化日之下姦汙婦女,是否過分?

問題前提和來源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請大家看「聖經」白紙黑字的描寫:

撒母耳記下
12:11 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 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他們同寢。

注一:「同寢」在「聖經」里用得很多,都是男女交合的意思。例如:

創世記
19:32 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
19:33 於是,那夜她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她父親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 來,父親都不知道。
19:34 第二天,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昨夜與父親同寢。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你可以 進去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
19:35 於是,那夜她們又叫父親喝酒,小女兒起來與她父親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 來,父親都不知道。

這裡五處用到「同寢」,顯然都是男女交合的意思!

我的問題:耶和華/耶穌讓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姦汙婦女,是否過分?


斷章取義有意義嗎?任何一個腦子正常的人類,看東西都得看上下文,讀歷史得了解背景。這裡的背景是什麼?

你引用了撒母耳記下12章的一節經文。我明白,對你這樣的人來說,要跳回去讀讀第十一章,看看大衛是如何與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行淫亂,使其懷孕,最後用計讓烏利亞陣亡。這樣的事,太不好了,尼瑪一下子就暴露自己那虛偽的斷章取義了啊!你看看前後的幾節,也能看到啊,當然你也不會做,因為這同樣會暴露你的虛偽。

撒母耳記下12:7-13 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你為什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

這裡講的是什麼事?大衛有一堆的兒子,其中一個叫做押沙龍的,他的妹妹他瑪,被異母哥哥暗嫩給強暴了,於是他就伺機報復。最後他直接叛變父親大衛,在日光之下強暴大衛的妃子:

撒母耳記下16:22 於是人為押沙龍在宮殿的平頂上支搭帳棚。押沙龍在以色列眾人眼前,與他父的妃嬪親近。

這裡的預言,講得就是這樣的是。你不要覺得大衛犯罪了,沒有得到懲罰,得到的懲罰大的去了。


對無神論群體的高端黑。。。。佩服佩服。


你不信上帝,所以熱衷於挑上帝的錯。你是覺得自己比他更有資格做上帝。那還讓別人說啥。所以你看不慣是正常的,別人多說無益。


我又跟著嘁哩喀喳來到了這裡。別來無恙啊。


耶和華頭裡說了:要興起禍患攻擊你。

因為什麼就興起禍患了?

要是沒有原因就不講理了,要是有原因另說。


所以你現在不信上帝也是上帝讓你不信的?


亂倫野教,迷惑人心。


我不知道你是怎麼得出這個結論的,況且你故事沒講完。你引了撒,故事還有一大半沒講完。卻又跳回創世記,建議看一遍聖經,把問題想清楚再問。

別人問你的問題你一個都不好回答。然後就說別人下流,骯髒。這樣沒教養,還活著,這就是神的恩典。你覺得同罪同罰,那你早就死了。你該為此感謝神,不懂感恩的人呀。

聖經也白紙黑字的寫神就是愛,你怎麼不引呢?因為你故意選能報露出你無知的。

你說聖經男女不平等,按你的邏輯,你和你爸就不平等了。你說的那個不是平等問題,是有次序。神叫一切有次序難道不對嗎?你不服從你領導的嗎?你能說因為你服從領導,你和領導就不是平等的嗎?這麼簡單的你都不懂,呵呵,大人沒教育好你。


這又是一個關於輪迴的故事,相傳清朝滅了葉赫那拉族,剩餘的族人發誓,一定要讓後代報復,於是到了清朝末年,清朝皇帝娶了葉赫那拉族的女子為妻,次女既是慈禧,清朝也在她手中沒落。中國古代有成語「禍起蕭牆」,西方的名言是「一個城堡從內部最容易攻破」,所以如果要對一個中興的家族攻擊,最好是用婚姻結合,賜予一個樓主所說的人,這樣就能容易達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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