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 14 日開始施行的「緊急情況下實施醫療措施 醫院不承擔賠償責任」?
緊急情況下實施醫療措施 醫院不承擔賠償責任! https://mp.weixin.qq.com/s/pLCkxj0SREddo-Sz0VBHXw
給錢有兩種,一種是責任賠償,一種是人道主義補償。
司法機關很雞賊的不說後者……
說是這麼說,就看你敢不敢信了
那按鬧分配的基本工作法怎麼辦?是要呢?還是不要?還是看情況保留?說實話,政策只是文字,有全面的執行才有意義,對於臨床工作者來說有保障。落實不到位跟沒有沒什麼差別,這麼多年大家都習慣保護自己了。出再多的政策都不如把現有的貫徹落實更給人信心。
吐槽完了想一下,有還是比較好,至少環境是要逐步改善的。這是件好事情,最起碼國家面對事實了。對於碰瓷以及醫鬧等等問題在著手解決了,然後更多的改變還在期待又或者批判。但這明顯是拍腦袋的決策,看起來在維護醫院,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實際永遠和預期不一樣的。
不用賠,但是要先開綠色通道搶救,然後
if 患者逃費:
由醫生自行討債
elif 患者沒逃費,反而告醫院:
不賠償責任,但要有人道主義送錢。
醫院不承擔,以後改醫生承擔是不是?
話說病人逃醫藥費,有的醫院醫生要背鍋70%。
以後醫院不承擔了,病人直接堵醫生和護士好了。恩,不錯。想起來之前那個緊急手術時剪開患者衣服,手術後患者要求醫院賠償衣服的那條新聞了……哎,希望此類新聞越來越少吧……
嗯,不用承擔賠償責任→_→記得很多不用承擔賠償責任的案例,醫院還是賠錢了!為什麼?因為法院說:人家這麼慘你還是賠一點吧。法律好壞,落實再談。瀉藥。
txt文件,想弄成exe,不知道最後是不是還會淪為txt。聽其言更要觀其行。
天朝名義上實施的多了去
額,邀請我幹嘛……大致情況會是,你是醫院啊!暴利啊,出於人道主義賠償一點吧,然後醫院息事寧人之類的吧
知乎推送給我的。
不請自來。
誠然,最高法頒布的這個條例真的是早該實行了。
不僅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醫生,也同時保護了患者。
見過太多血淋淋的例子了。
比如,孕婦難產。急需剖腹產。
男方家屬不樂意掏錢,拒絕簽字,孕婦在手術台上生死未卜,怎麼簽?
最可怕的事情便是死亡,接著毫無疑問的醫鬧接踵而至。
什麼醫院大廳當靈堂啊,門口拉橫幅啊之類的。
極大的浪費了醫療資源,甚至是鬧患者家屬殺醫。
我甚至在省內最知名的醫院看見有人長期舉著條幅,XX是騙子醫院。
注意了,是省內最權威知名的醫院,甚至是全國也是排的上名號的。
一方面,患者把自己當大爺,以為醫生是服務員,老子有錢,既然花了錢,肯定是治得好的。
治不好,就是醫生騙錢。
誠然,大多數患者經濟的確不寬裕,並且在一些無良媒體的惡意煽動下,更加激化了醫患矛盾。
所以我覺得實行這個條例算是我國醫療事業的一個進步標誌。
至少通過法律的形式,來遏制了一定程度的醫鬧。
謝邀
這個法律出台了肯定是好的,最少我想孕婦跳樓這種事會越來越少對吧。而且對於改善醫患關係也有很大的幫助。手術遇到緊急情況醫生有處理的權利了,手術成功率會提高。
當然,有法可依做到了,有法必依呢?也許會發生有人繼續醫鬧,醫院息事寧人吧。不過,不要用最大的惡意來揣測別人,我願意看到醫患關係的和諧,願意醫患一家親,畢竟我們的目標都是讓病患康復,不是嗎?謝邀。作為基層人員,看到政策出台,總是有些盼頭,總算有了個開始。但是政策能否落地,基層拭目以待
醫院不承擔賠償責任是不是要醫生承擔了?
國家的某些政策,很多時候,都只有醫療行業工作人員知道,但實質內容從未看過,像今年7月的醫改,門診挂號費上抬,zf並未有想過宣傳,患者發現挂號費貴了只知道跟醫生護士鬧;像我們單位今年取消補挂號,n多患者責備醫生無良,還有醫保報銷起付線從800變成1200,社保部門也沒有向民眾交代,患者發現住院報銷少了,還是在醫院鬧;以上哪些是醫生護士的責任?有時候某些政策出台了,但它是隱形的,沒有知曉率,知曉對象不對,遭殃的還是一線臨床工作人員。
那神.族來鬧呢?
本次文件是一份司法解釋。
「醫務人員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准」
你猜院領導會不會批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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