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牛津大學女學霸刺傷男友 因太優秀被判無罪?

近日,英國牛津大學24歲女大學生在與男友爭執過程中,因為酗酒、還犯了毒癮,將男友刺傷。但因為她太優秀,職業前景一片光明,如果被判刑,就意味著她的職業生涯被毀掉,因此最終法院只是給予她警告,然後將她無罪釋放。


「法律是用來約束被統治階級並保護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的。」


法官原話:

Judge Ian Pringle:It seems to me that if this was a one-off, a complete one-off, to prevent this extraordinary able young lady from not following her long-held desire to enter the profession she wishes to, would be a sentence which would be too severe

這對我來說只是一個一次性事件,如果判刑讓這位前途無比光明的年輕女士無法追求她的事業,那判刑太嚴重了。

美國主持人:

在美國,如果一個黑人男性用刀刺傷了一個女人的腿,然後朝她扔電腦,果醬罐,玻璃杯,在吸毒的和酗酒的情況下,大概得判50年。如果你是一個貧窮的白人孩子,也要判20年。

2015年斯坦福大學一年級學生,游泳明星布洛克特納因在大學兄弟會派對中強姦一名醉酒不省人事的女孩而被捕, 超過250名斯坦福學生寫信求情,法官最終只判其六個月監禁

那可是一個斯坦福的好孩子啊!那可是一個牛津的好姑娘啊,看看她長得多可愛啊,她可能成為一名外科醫生啊!太可愛了!她可是去了牛津呢!她長著紅潤的臉頰和金色的頭髮!她長得不像一個罪犯,這可能就是個一次性事件,而如果你是窮人,與你種族無關,如果你是窮人,你看起來難道不像是罪犯嗎?

事實上這個法官已經把案件的審理拖延了四月之久,從中能明顯的看出些什麼?司法公正的地位在哪裡?

美國女主持提到了privilege,這讓我想起了affirmative discrimination,在gender bias的大環境下,女權施以了變味的「地位」。

一個立志成為外科醫生的人酗酒,吸毒?

According to her Facebook page she attended Sir James Henderson British School of Milan, a £16,000-a-year international school in the Italian city.
She left the school in 2011 and began her degree at Oxford in the same year.

She had had a "very troubled life」 and had been abused by another former partner, her defence lawyer told the court.

Woodward, who was present in court for the sentencing hearing, is currently believed to be on holiday in Barbados. She is set to return to the university for the next academic year.

After the case Mr Sturman said that Woodward had been making "every effort" to get her life back on track and added: "She has been seeing a counsellor. This is not a soft option - this is a judge giving her a fair chance to prove herself."

Woodward will be sentenced on September 25. She was given a restraining order, and told to stay drug-free and not to re-offend.

A spokesman for Christ Church College said: "I"m afraid that Christ Church does not comment on the circumstances of individual students."

根據她的Facebook,她曾就讀於詹姆斯·亨德森爵士英國米蘭大學學院,這是一個每年16000英鎊的義大利國際學校。

她於2011年離開學校,並在同年開始在牛津學習。

她的辯護律師告訴法庭,她過著一個「艱難的人生」,曾被前男友虐待。

在伍德沃德出庭作判刑聆訊後,目前被認為是在巴貝多度假。她將在下一個學年回到大學。

在這個案件之後,斯圖爾曼表示,伍德沃德一直在努力讓她的生活重新回到正軌,並補充道:「這不是一個不強硬的判決 - 這只是法官給了她一個公平的機會去證明自己「。

伍德沃德將於9月25日被判刑。只是被警告,不能再碰毒品,不得再犯罪。

事情遠不止「one-off」這麼簡單

未完待續。


小題大做,日本的佐川一政童鞋才是個真正的BUG~至於佐川一政是誰請百度。

在西方發達國家能學得起醫的普遍是富人階層,至於新聞中被告律師說的那些話就是個洗地的笑話。法官的邏輯更是可笑,這位女童鞋是人才所以要顧及她的前途,她的博士男友就不是嗎?誰來顧及其男友的前途?看看這位女童鞋的強悍作風和博士男友向其母早請示晚彙報的懦夫作風,可以肯定這位女童鞋的家境絕對不俗,平時都是說一不二的主。美國的評論一樣認為這案子能判無罪是金錢的作用,所謂惜才都是說辭。

資本主義的法制一樣是赤裸裸的金權遊戲,權貴犯事想要輕判或免罪首要是花重金請好律師,如果家庭背景是國會議員的金主效果更佳。而在另一種體制下權貴犯事要想法外開恩要麼賄賂相關的官員,要麼和某位大人物能拉上關係,如果有親緣關係更好。不同體制下的遊戲規則是一樣的,只是玩法不同而已。

正如電影漢尼拔中被漢尼拔虐殺後撿回一條命的富豪維傑對史達琳說的:我在法律面前是免疫的在上帝面前也是免疫的,你看到我的臉並不覺得可怕,而每當我提起上帝,你卻心生敬畏。維傑甚至可以利用自己的財富讓FBI成為自己復仇的工具。


判決下來了,免於牢獄之災。

精英,特權什麼就不說了,沒啥好討論的。

他們真正應該做的是,保障接受刑罰之人不因曾經犯下的錯誤而前途受到影響。換一句話說,要致力於使任何人出獄之後不受到相應歧視,而不是為了其前途不受影響而免除刑罰。

現在體現出來的邏輯就很奇怪,入獄會毀掉她的聰明才智?還是說不入獄就等同於她沒有犯錯,其他人就能對這件事視而不見了?


僅僅因為有成為優秀醫生的可能,就可以被輕判甚至無罪,那已經成為優秀醫生(律師、法官、教師、運動員、科學家)的人呢?

人人生而平等,後來就不好說了。。。。。。


帶路黨們,公知們,喏:

這就你們要的大英帝國,

你們的民主自由,

你們要的尊重知識,

你們的女權,

你們的種族平等,

你們的公平法治。

一個代表剝削者和資產階級的政權能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才見了鬼呢!你還真以為自己去外國之後就姓趙了?


白富美天然貴

學醫家裡肯定有錢

用錢把受害人嘴堵住

輕判

我中國某知名游泳運動員無照駕車被拘留,

某國際知名導演超生被罰巨款

某知名歌唱家的兒子兩度犯法被處罰

和醫學生相比,以上都算是人才吧

我說這是我對國家有信心的理由,

肯定有人不高興,

再舉出更多案例來。


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不同,犯法了,大陸法系必須按法律條文執行。而英美法系多一個陪審團制度,就是由陪審團來判定,投票。法官必須聽陪審團的。

陪審團在西方自古以來就存在,但都是貴族擔任。當馬克思的共產黨宣言傳到皇宮的時候,維多利亞女王深感不安。史書記載她七天不食,道光皇帝急忙給她進貢了四菜一湯,外加六個香噴噴的豬肉大蔥包子,都被她餵魚了。直到第八天宣布,自今起,大英帝國陪審團的全部成員,必須從賤民中隨機抽取。什麼是賤民,就是低級打工崽,窮屌絲。

這個女王真的了不起,為了對抗馬克思的理論,自此之後推廣福利制度,人人免費讀書,免費養老,不能自理的老人由子女照顧,給子女發平均工資。不上班照顧老人,國家給平均工資,有可能不上班比上班賺的還多!有這樣的女王,誰能反她?因為她堅定的和貧民站在了一起!

小朋友們沒有地方踢足球,沒問題,上我皇宮裡踢!皇宮對外開放!

病人沒有錢,免費!沒有房子白給!沒有老婆給配,當然這是沒有的。

維多利亞在位64年,是天下少有的英明聖主,說偉大也不過分。自此之後,英國成為強大的日不落帝國,英語變成世界語,號令地球75國,世稱英聯邦。

後來,儘管各國都推翻君主,儘管大英帝國風光不在,但是大英帝國的民眾卻沒有過河拆橋,民眾不會忘記這樣的女王,世界各地無論餐館街道學校醫院,甚至是山川河流,一草一木,都有這個女王的名字。至於這個女學生,也是托的女王的庇佑,犯法了,有罪了,不要緊,屌絲說你無罪,那就是無罪。

看看,就是這個小女孩


引用課上老師的看法來回答。

我們覺得不可思議,是因為我們被西方某些思想洗腦了,認為法律的適用應該排除道德及輿論的影響,法官應該公正適用法律。西方表面上也確實是這麼做的,但是將社會道德的應用集中於一人身上,就是法官。

雖然我也沒聽懂。但是覺得很厲害。。。


別的不說,英國是判例法,要是開了這個頭,以後有了類似的案子都會援引這條舊例,so…

還是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吧

說起來在英國能供小孩上牛劍應該一般也不是什麼普通家庭,我對那女生的背景挺好奇的 →_→


僅根據提問中描述來看,這也太不公平了…………

她自己毀掉自己的前途關別人什麼事情,要別人為她的前途買單?她前途雖然毀了,但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原則沒毀,挺值的。

過往的人啊 不要為我的死悲傷 如果我活著 你們誰也活不了――――-羅伯斯庇爾墓志銘

PS 吸毒的人能當醫生嗎?


刑不上精英,禮不下庶民。

我覺得可能是收錢了


兩隻手,有形的手給了我們一巴掌,無形的手給了她背後的人握手


目前似乎只有一條翻譯過來的新聞報道,我也沒耐心去翻原文,我也同意上一位答主的意見,可能有什麼新聞裡面沒說出來的東西...僅看新聞本身那真是個狗屁不通的東西,justice is blind


我看完介紹後,發現並沒有對法官的這種做法有不贊同的思想,主要人法官也訂了個4個月期限,就看這學霸能做出啥有價值的研究成果,不過也希望這件事不要就此不了了之,靜候9月的結果


在天朝一般是shaoshuminzu,和officer無罪,由此看來洋人還是不行啊。


問題中的描述有失偏頗,而且對判決的敘述是錯誤的,直接誤導了下面一大批答主。援引衛報和BBC的報道,實際的判決是10個月監禁,緩刑18個月。

前有答主已經提到了,英國是判例法國家,有陪審團制度。簡言之,陪審團是由普通公民組成的,負責事實的認定。法官負責根據陪審團判定的事實來適用法律。

此案的事實是如何認定的呢?因為無法看到具體的判決, 新聞是這樣說的:

"Relatively minor injuries" 是對她傷害行為的認定。上面的報道翻譯過來就是:情節輕微,具有從輕處罰情節。究竟有哪些可以從輕處罰的細節新聞也沒有全部列舉出來,但是法官提到了她是後悔自己的行為並進行懺悔的。

針對這種輕傷害罪又有從輕情節,根據英國刑法該判幾年呢?

看到沒? 最多三年。 三年以下,都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判了10個月緩刑18個月,有何不可? 又不是本來應該判無期徒刑。

當然,我不能徹底否認法官考慮了重判對其生活和學業的影響。但是,法官更加強調的是他認為這是一次偶然的犯罪。換句話說,沒有很強的大眾危害性。

或許,法官在接受採訪時或者判決時說了一些悲天憫人的帶有主觀感性色彩的話,不願她因此毀掉前途之類的。但是,這不是法官判決的全部影響因素。媒體,素來喜歡避重就輕或者特意誇大某些本來並不具有決定性的因素,以誤導人們的判斷。英國媒體的報道,也在強調法官對高學歷嫌疑人的偏袒。可是這是全部事實嗎?判決書就是這麼寫的嗎?因為她學歷高,所以判她緩刑。 遺憾的是,看不到判決書,無法給出確定的答案。但從報道的隻言片語里,也知道法官不是很多人以為的那樣蠢。

此外,Oxford Crown Court 屬於英國的基層法院,假如這個判決錯了或適用法律不當,prosecution (檢方)可以繼續上訴。另糾正上面說的,這個來自Oxford Crown Court的判決不會作為判例被以後的法官遵循。英國判例法不假,遵循先例不假,但之後High Court以上法院的判決對後面的判決有約束力。Crown Court的判決沒有哪個法院care.

PS: 與牛津沒有利益相關,不願意看到法律的價值被不加調查地指責,哪怕外國法也不行。


海洋法和大陸法還是有差異的,求同存異,但是凡事都要依照基本法


畢竟民主,手動滑稽


抱歉,有錢有才有權是可以為所欲為的.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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