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有不有必要建立法務小組協調解決作者被侵權問題?
很多疑惑:從法律角度,知乎是「可以選擇「協助作者打擊侵權,還是「有義務」協助呢?從商業角度知乎是否應該成立法務組協調解決這一問題呢?感覺不解決這個問題,被侵權的作者隨後積極性會下降。
從法律角度,知乎並沒有協助知乎作者維權的義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網路著作權司法解釋」)第四條,提供內容服務的網路服務提供者,明知網路用戶通過網路實施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或者經著作權人提出確有證據的警告,但仍不採取移除侵權內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權後果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追究其與該網路用戶的共同侵權責任。
這裡的網路服務提供者,指的是騰訊、新浪這樣抄襲成風的平台提供商。因為利益巨大,所以許多人挖空心思從網路上抄來原創內容發表在微博微信上,為自己聚集人氣從而最終變現牟利。而知乎這樣一個以原創內容見長的平台自然更多扮演受害者,而不是加害者的角色。
知乎管理團隊對於其他網路服務商平台上的行為沒有控制能力,所以從法律上並沒有「必須維權」的義務。
但知乎上這些回答和內容,又完全符合最高院所定義的「在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其他智力創作成果」,而屬於網路著作權保護範圍。所以作為原創作者,我們自己的主動維權行為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如果我在知乎上的文章被微信或微博抄襲了,對於新浪、騰訊來這樣的平台來說,作為提供內容服務的網路服務提供者,根據網路著作權司法解釋,如果該我作為著作權人要求其提供侵權行為人在其網路的註冊資料以追究行為人的侵權責任,新浪、騰訊必須支持。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應當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追究其相應的侵權責任。
因此,新浪和騰訊也是有動機去移除侵權內容的,但因為抄襲者實在太多,我們作為作者不可能全天候在網路上搞這些事情,所以由知乎出面,組建一個全職團隊,構建一個和騰訊還有新浪管理團隊的長期溝通機制,是很有幫助,且很有必要的。至少,能讓新浪和騰訊的管理團隊更有效率的批量刪除抄襲自知乎的內容。
儘管知乎本身並沒有法律義務協助作者,但是我了解到知乎還是在做這個事情,不管動機是為了留住這些原創者,還是鼓勵原創價值,這都是值得肯定的進步。謝邀。法律角度的解釋, @肥肥貓說的很清楚了,從商業模式上,想聊聊自己的看法。幫助作者維權,是有很大市場空間的。網路時代在侵犯著作權方面的主要變化在於,侵權行為的成本極低,並且從技術的角度來講,目前看沒有解決的辦法,要麼大家都別寫,寫了也不要發在網上,只要發出來,被人侵權就幾乎不可避免。現在我們看到,優秀的內容可以變現,這就更麻煩了,因為蒼蠅一定會不斷的飛過來,能夠提供優秀內容的作者,是現在這個時代的稀缺資源。而在如何維權的問題上 @蘇莉安和 @chenqin,都做出了非常有價值的嘗試,特別是 @chenqin的這篇文章請你來維權,收益全歸你 - Clean Data - 知乎專欄,是非常具有啟發性的嘗試,並且目前來看,也確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而與侵權者作戰,是創作者僅僅依靠自身幾乎無力完成的,要懂得數據挖掘,在網路中精準的找到侵權者;要懂得制定維權策略,篩選有價值的維權對象;在維權過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時間成本,如何提高溝通效率也是很大的問題;維權的結果,目前來看也難以達到理想的狀態,絕大多數侵權者對侵權事實置之不理,即便部分回應的,也多數選擇刪除文章處理,願意為此支付稿費並公開道歉的,非常少見。
目前知乎所做的嘗試,非常有價值,其實質是將維權行為專業化和商業化,我個人非常看好,因為只譴責是沒有用的,對於小偷來說,挨罵根本不疼不癢,要讓他們長記性,只能通過懲罰。
我個人希望看到這樣的模式,作為創作者,我貢獻內容,而維權的部分,外包給有專業技能的團隊,如果能夠索回稿費,我非常樂於和團隊分成,一個作者這樣做效果不大,但是一個團隊如果能夠承包一百個作者,一千個作者呢??這個市場空間是非常可觀的。讓侵權者付出代價,就是對原創者的保護。相信知乎能夠做的更好。-------------------------------------------------------------------------------------------------------------------------------------------重要補充,有沒有人想做一個幫助原創作者維權的APP呢??其實眾多的自媒體已經證明了一點,優秀的內容是可以變現的知乎要做的,就是匯聚優秀的內容,並變現第一步已經完成,第二步還在摸索題注提出的問題,就是第二步中的最重要的一環-----打擊非法轉載
然後,知乎上這些專業的知識就能變成金燦燦的money了
其實是有義務的,很簡單的道理,唇亡齒寒,總被抄襲,好吧,乾脆不寫了。沒人寫優質答案了,誰還上知乎。受侵犯的不僅僅是作者,知乎也在其列




有可能成為可行可靠的盈利模式:在知乎上形成優質原創內容——吸引流量,被其它平台、渠道轉載——答主委託知乎維權、收取轉載費用,甚至可以定價——越優質的內容回報越高,刺激答主們寫出更優質的內容。刺激知乎更注重鼓勵優質內容的創造,優質的內容越多活的越好。
最重要的是,符合建立知乎的初心:發現更大的世界。
PS:文摘類雜誌,蘭州的《讀者》就是憑藉「給作者寄稿酬,原出版者、作者和推薦者也有適當稿酬」迅速崛起的,似乎可以作為借鑒。「YouTube也通過廣告分成等方式積極激勵用戶上傳、創作高質量的原創視頻。目前YouTube上已積聚了不少專職的視頻製作者,專門製作在YouTube上播放的視頻,有的年收入高達百萬,甚至有一些專業電影人都開始將作品在YouTube上首映,如華裔導演王穎的《尼布拉斯公主》和呂克·貝松的《家園》。」知乎也是保護自己啊。如果別人抄襲知乎的文章卻沒有給知乎帶來流量,讓作者傷心,更是讓別人撈了好處。
必要。
因為當今盜版侵權的情況在我國越來越嚴重,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維權意識,大部分作者整天擔心的情況就是害怕被抄襲,自己絞盡腦汁、辛辛苦苦寫出來的東西給別人隨手複製粘貼就抄襲了過去。
結果人家出名了、賺錢了。
你呢?
可能還會出現給別人指責抄襲的情況,還得四處維權。
最理想的結果是:辛辛苦苦的維權得到了賠償。
普遍的情況是:你像一個傻逼那樣到處發言卻是沒人問津,對方依然四處抄襲。
不管怎樣,中間這個過程往往耗費心力,最後可能還得不償失。
所以很多作者都作了同樣的選擇:不再寫作,或者不再寫乾貨。
如果知乎幫助作者維權,那麼就會在作者圈會形成一個「在知乎寫東西有保障」的共識。
就會吸引到越來越多的人才來知乎,知乎一片欣欣向榮的景象。
真是有點期待。應該是「義務」協助。如果要收費協助,人家還要你知乎官方出面作甚?其實所謂「義務」,只是不收作者的錢罷了,並不代表對知乎官方沒有好處。況且,作者文字發表在知乎,知乎本身也沒給過錢,待需要維權了,又來收錢,氣不順。
你們啊,拿義烏~
- 侵權行為事實上有助於知乎擴大流量和知名度
註明來源的侵權行為(未經許可),最後會說「原文來源於知乎」
未註明來源的侵權行為,隨著網友自發或其他途徑,非知乎用戶遲早也會得知來源於知乎知乎本質上還是一個社交產品,沒有人會拒絕流量。
知乎也許會將協助打擊侵權當成重要工作來做,但應該不是現在。
可以參考微軟在中國的銷售策略,默許盜版幾十年,但總有動真格的時候。推薦閱讀:
※他人以截圖方式轉載自己發的文字,算侵權嗎?
※在知乎上寫的文字,授權給其他媒體轉載使用,什麼情況下應該收取稿費?大概應收取多少?
※韓寒的電子雜誌轉載知乎上面用戶問題的答案算侵權么?
※做原創新聞的媒體如何應對其他媒體的非法轉載?主要的困境是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