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南京大學碎屍案,各位有何高見?

關於殺手的身份,作案動機,作案手法的原因,等等..

南大碎屍案南京,又稱"1·19"碎屍案、刁愛青案,案發於1996年1月19日,地點為江蘇省南京市,受害人為南京大學成人教育學院一年級女學生刁愛青。受害人遺體碎片在其失蹤9天後,也就是當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潔工在南京華僑路發現。兇手為消滅作案痕迹,將其屍體加熱至熟,並切割成2000片以上。案發後,南京市公安部門內運用警力進行大規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兇手


每年到了一段時間 兇手就挖出這個案子來顯擺顯擺 你看 你們還沒抓到我


排除陰謀論,當時沒能破案的最大可能是偵察方向出現了錯誤。

南大碎屍案的破案手段是極其粗暴的排查,僅有的線索可以說只有碎屍與煮熟這兩點,因此排查了有浴缸的住戶、醫生、屠夫、廚師。

如果這個思路出現了錯誤,重新審視這起案件,那麼最大的疑點就是兩點

為何要碎屍?

為何要煮熟?

首先要藏匿屍體根本沒必要碎屍,而碎屍一般也沒必要煮熟。而且碎屍的專業性要求很高,具備相關技能的嫌疑人又全部被警察排查過了。

什麼方式需要將屍體煮熟,又不需要太高的專業技能完成碎屍?

圖片來自網路

恰好有一種機械滿足需求,熟肉切片機。

由於工作方式限制,熟肉切片機只能切割熟肉,切效率很高。最重要的是,無法通過大塊器官(所以留下了煮熟的頭部),肉塊會留頭(所以留下了三根手指,應該也會有其他較大的肉塊)。

如果上述猜測成立,那麼警方對疑犯的排查範圍乃至作案時間都很可能是錯的。

ps:

以下為不靠譜腦補

屍塊里夾雜貓毛,同時考慮到上世紀的食品安全問題,因此碎屍地點很可能是地下黑心肉品加工廠(會在產品里摻雜貓肉)。

同時,碎屍要避開其他人員,因此很可能是在夜間活動,發現屍體那天兇手可能請假、休息,當然也有可能正常工作。

最後屍塊是在凌晨由環衛工人發現,兇手的交通工具就更可能是步行與自行車。由於天色漸明,又攜帶巨大的包裹,因此隨手拋棄。


可能只是個變態狂臨時起意殺了個路人,分屍之後嚇唬民眾順便挑釁警察。


當年入學的時候聽說了這個案子,很可怕。據說是當時全南京的外科醫生、屠夫、廚師都被過了關?

中國的破案率只有40%不到,美國好像更低,出現破不了的奇案也不奇怪。

其實在這之前我校也有個女生被殺,塞在下水道里,有傳言說是被碎屍,但是老師說沒有碎屍,只是頭被按在下面。後來這個案子破了,2000年左右吧,兇手是林的高中同學,追求不成下的手。


以下猜錯為個人觀點,不針對任何行業和個人,噴子和玻璃心者自重。

相比較網友的大部分猜測,結果以醫生,屠夫,老師三者居多。個人看過案件報道後覺得相比較醫生,屠夫和老師,法醫的嫌疑或許更大。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法醫具有一定的學歷,容易對受害者構成好感。第二,法醫相比較屠夫和醫生更熟悉解剖,而且擁有解剖工具也不會被懷疑。法醫是真正的唯一合法以解剖屍體為業的人群,想必沒有誰會對自己的日常工作感到恐怖吧!第三,案件中有提到槍支,法醫接觸槍支的可能性絕對大於屠夫和醫生。第四,法醫熟悉警察辦案方式,且易於獲得辦案信息,更易於躲避調查。第五,屠夫不大可能會把屍體部位擺放齊整,法醫卻有職業習慣。第六,挾屍煮屍掩人耳目需要獨處環境,法醫由於職業特殊以及身份特殊,社交圈會比屠夫醫生更狹窄。第六,變態殺人,兇手動機以引人注意,滿足變態需求者居多,此案為獨發,且受害人內臟有缺失,兇手作案後銷聲匿跡,引人注意和挑戰警察的可能性不大,而兇手是變態者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另外,個人覺得,按照變態思維推理,有幾個偵查方向值得注意,第一,屍體缺失的部分是哪裡,有沒有指向性。第二,兇手性格過於冷靜,通常這樣的人社交簡單,過於追求完美,愛乾淨喜歡嘗試未知的東西,不在意別人的看法,喜歡獨處,討厭抽煙喝酒,有精神潔癖。第三,兇手可能在某些領域小有名氣,卻時常受到忽視。第四,兇手應該已經退休並且熱衷於畫畫,做菜等能夠自得其樂的愛好。兇手有一項愛好的可能性比較大,一個心理變態的人,不善於與人交流,而喜歡研究特別的東西。第五,兇手應該為單身,並且與親戚走動較少,社交窄。第六,兇手社會地位教高,有一定的積蓄。


我在報道中發現有一點:性變態連環殺手都是喜歡找穿紅衣服的。

紅衣服在相學裡這麼說:旺桃花。最近的科學研究,說女性紅讓雄性想接近。只要去過動物園看過猴子群的,大概都了解,雌性動物發情時,屁股是紅的。

這些性變態連環殺手,基本都是小時候,和女性的關係出問題,特別是母親。譬如目睹母親出軌。或者知道母親出軌,不能告訴父親。或者母親做些讓自己羞恥的事。他們和女性相處有問題。當動物本能蓋過了理性思維,對穿紅色的女性,就有一種本能反應:這是可以接近的雌性。

案中受害人穿紅衣服。所以我猜測這是件性變態連環殺手所為的隨機案件。


你們不覺得這是凌遲處死嗎?極刑啊…有么有仇,是地下情或婚外戀引發的仇殺情殺,要麼是極端醫學愛好者模仿實驗凌遲…我覺得是學校里的人,老師學生男女都可能,有醫學背景。心理素質非常高,所以傾向是年齡較大和閱歷豐富的老師輩,當時如果是25-40之間,現在應該5-60了


我覺得還是要先破解「切割屍體」的原因著手。

第一種可能,是變態殺人,以殺人後切碎屍體為樂。但無法解釋的是為什麼只發現了這一個被害人,犯人沒有後續作案,除非是犯人犯下這一個案件後馬上暴斃或者殘疾導致無法繼續犯罪。

第二個可能就是為了方便拋棄屍體,但這樣不能解釋的是為什麼要切2000多刀,如果只是為了分屍根本不用把屍體切這麼多,直接直接後拋棄就好了。而且拋屍地點選擇鬧市的理由又是什麼?生怕警方查不出死者身份?

第三就是正常人比較難以理解的原因,比如確實是和被害人有私人恩怨/無意中導致被害人死亡,但碎屍的目的是「害怕她會活過來」,但同樣無法解釋為什麼要拋屍到鬧市

還有一個可能的就是「死亡時間的詭計」。因為最先發現的部分是三根手指和一包肉,這個時候被害人真的已經死了嗎?但實際上連嫌疑人都找不到的情況下,這種詭計意義同樣不大。

總之肢解屍體肯定有某種原因,殺人動機肯定也和這個原因相關。至於網上瞎猜的諸如「兇手的性別年齡職業」,連心理肖像都算不上,只不過是根據自己看過的一些犯罪故事想像出來的,沒有任何參考價值。誰告訴你屠夫廚師以外的人會「沒有膽量」切屍體的?誰告訴你對少女有變態慾望的是男性而且還一定是25-30的男性的?誰告訴你已婚的男性就不是變態了?


-----8月31日第一次修改-----

首先說明下:

1、我不是經辦這件案子的警察,所能看到的線索描述也都是網上的,不敢保證準確度,所以本身就不存在嚴謹斷案的前提;

2、我也不是學習刑偵或相關專業的人,所寫的一切都只代表自己的推斷,嚴謹起見,所有推理都只用了「可能是這樣」的說法;

3、想要看客觀事實和偵辦過程的童鞋可以移步豆瓣茅小喵的帖子:十八年後的再回首 ------ 96年南大「1.19」碎屍案的記錄、釋疑與分析【完結】

4、我第一次看到這個案子是在天涯,最早也經歷了各種眾說紛紜,各種謠言,包括很火但總覺得不靠譜的黑彌撒的帖子,寫這一段只是表達了我自己覺得較為合理的可能,所以比較主觀;

5、再次強調,這是篇個人推理的答案,這麼多年警察都破不了的案子,我這種吃瓜群眾怎敢斷言全局。

-----------------------------------------------原答案分割線--------------------------------------------

我有個帶有一些偏見的想法不喜勿噴。

梳理幾個案情關鍵點:

一、案發於1996年,全國下崗潮,導致很多偏遠地區眾多靠國營老廠或國營礦場為生的人湧入大城市,打臨工或做小吃。

二、被殺害的那個妹子是個剛入學百天左右的學生,在這麼短的時間能招來殺身之禍的仇恨應該是突發的,但這種仇恨一旦發起便非常恐怖,不然也不會煮後碎屍。所以猜測這種仇恨如果不是變態,便帶有某種宗教色彩。(參考內臟整齊疊放,肉片大小均勻整齊擺放,都帶有一定的儀式感)

三、被殺害的妹子失蹤的那天晚上是鋪好了被子出門的,應該不是跟某人有約,更像是臨時決定,我覺得不用猜的很玄乎,在大學宿舍煮過速食麵的親們都應該知道,睡前覺得有點餓就會煮包面或者吃點零食,不想餓著睡,可能只是這個想法促使妹子臨時決定出校門看看,一般大學周邊都有營業到很晚的小吃攤。更何況公布的線索里也提到,妹子宿舍在事發前一晚因為使用電器不當導致短路,被學院罰款的事情,這裡初步猜測她是因無法煮麵選擇了出去覓食。

四、被殺害的妹子家境貧寒,這個在諸多新聞里多次提到,因此妹子出校門後更可能去找看起來很便宜的地方吃夜宵,一般這樣的地方外觀看上去都很臟破,沒有營業執照,更甚至是一個不太像餐館而只有妹子知道的便宜民房。(一般臨街門面房較貴,大學附近有不少這樣的民房實際做小吃的,猜測正是因為這些條件導致案發現場從警察的排查中漏掉,線索顯示警察只排查了餐館)

五、妹子前去這樣的民房吃夜宵,為何會突遭殺害,並被用如此蹊蹺的方式肢解,就跟這家店的主人有關了。個人感覺很像極端穆斯林,腦補畫面為蘭州拉麵(只是為了方便大家想像,蘭州拉麵很好吃的嗯嗯)...房子里有肢解牛羊肉的案板,有熬牛大骨的大桶之類的...妹子或許不明就裡說了要吃豬肉之類的話...於是引發了極端仇恨,被當作敬神的牲口一樣宰殺煮熟肢解。

六、個人特別傾向於是廚師做案,決不相信是醫生之類的說法,有以下線索支持:首先,屍體是煮熟後肢解,特別像烹飪過程,如果是醫生,應該死後就肢解了。其次,警察在其中一個裝屍片的包里發現了肉片上混有木屑和貓毛,所以肢解場所更像是一個衛生條件不佳的廚房案板,而不是浴室浴缸之類的地方。(所以警察搜查了那麼多戶家裡有浴缸的住戶都沒能找到案發第一現場)再次,屍體是煮熟後切片,對於這種熟肉,掌握其切片的厚薄大小如此均勻,感覺只有廚師能做到。

七、其他可供猜想的線索:1、有專門裝肉的包,有專門包內髒的床單,更加重了宗教儀式感。(臟器被認為是不潔的,所以很隨意的包一下丟棄)2、其中一個裝肉片的包里發現了火藥的痕迹,還有槍管壓痕,據說是獵槍,這可能指向了兇手的來路。3、有人說兇手分屍只是單純的毀屍滅跡,並且說通過兇手的拋屍地點能分析出兇手有很高的智商和反偵查能力,我不是很贊同,如果為了毀屍滅跡,兇手完全可以把屍塊一把火燒成灰更加徹底(已經肢解成2000多片了,燒掉很容易的吧),兇手也不一定在反偵查,他拋屍的地點都很熱鬧,首先確定他毫不懼怕,也代表他對自己的行為很讚賞很肯定,其次,參考本次白銀案的破獲,兇手只是對周圍環境熟悉而已,並沒有刻意「反偵查」。

只不過這件案子留下的殺手痕迹實在太少了,據說只有被殺妹子當日穿的紅色外套上留下一個血掌印,上面提取到嫌疑人指紋。祈禱這枚珍貴的惡魔指紋有朝一日能重啟此案,讓亡魂得以安息。


搞燒烤的呢?這也是個方向。搞燒烤的要剔骨刀剔肉吧,手法熟練,速度快。至於切成2000片,可能原本是想做燒烤賣出去,後來可能出了什麼情況,就急於拋出去了。貌似沒有人想過這個方向。

大膽想像一下,刁愛青出來吃燒烤,可能和燒烤老闆混熟了,去了燒烤老闆家。然後被強姦,因為反抗而被姦殺。事後,燒烤老闆想怎麼處理屍體。頭部等地方顯然只能拋掉,其它地方可能適合做燒烤。於是,剔肉。可能後來出了什麼原因,比如有被人發現的危險什麼的,他家裡來了親戚。他老婆發現了等等,然後拋屍的。

還有,93年,香港就有電影,人肉叉燒包,兇殺是不是看過這個電影?

至於為什麼要煮熟,是不是有這種可能。因為平時的燒烤中純粹把肉烤熟似乎要久一點。是不是煮熟或者半熟後烤熟更容易?對燒烤這個不是很熟,懂燒烤的同學說一下有沒有這種可能。

當年排查了醫生,屠夫,軍人,似乎沒有排查燒烤攤吧?


覺得很奇怪的是,把屍體碎成這樣的兇手沒有變成連環殺手……覺得是死者認識的人


sm的終極形態——冰戀。

冰戀的極致表現——碎屍。

完美。


聽信管的同學說,他們來仙林以前就在那附近( ?Д?)ノ

過去了這麼多年,現在能找到兇手的幾率實在是微乎其微,貼一篇豆瓣上的文章吧,文章很長,耐心閱讀http://m.douban.com/note/326066584/?session=c99fdb9fby茅小喵

1996年的今天,1月10日,星期三,一位剛入學不到不到三個月的南大女生,在南大附近的青島路失蹤,9天之後的1月19日,她被分屍的遺骸在南京鬧市區的多處被發現,這便是著名的南大「1.19」碎屍案。這本是一起普通的兇殺案,但是因為案發地是繁華的國內重點城市市中心,受害人是特別容易引起話題的女大學生,行兇的手段是特別吸引眼球的碎屍,加之當時警方努力排查多月未果,這件案件始終是獵奇者們茶餘飯後的談資。

直到2008年,幾篇與本案相關的,極具恐怖、懸疑色彩的網帖以及若干小說在網上扎堆出現。迅速讓「1.19」碎屍案在不溫不火的12年後成為幾乎全民性熱點話題,恐怖、兇殺、碎屍、內幕,各種稀奇古怪的觀點和論調在街頭巷尾流傳開,連正規媒體也開始報道這件塵封已久的案件。網民的加入讓「1.19」案的偵破有了轉機,南京警方也根據網民提供的線索,在2008年對這些年收集到的案件新線索做了整合,不過大多數網民憑藉者獵奇心態的介入,更多的是攪渾了「1.19」案這灘水,道聽途說,以訛傳訛,不假思索的主觀假設和判斷,毫無責任指責,不僅給很多無辜的人造成傷害,更把案件大部分真實的信息掩蓋在只為吸引眼球而編造的謠言里.......


其實在昨天之前我對這件事情基本是不了解的,因為昨天突然看到了網易新聞上提到這件事,20年了。我的好奇心如泉水般湧上來,哎今天下午還要考試但我就是忍不住去想,我看了知友提供的豆瓣文章了解了不少線索。說說我的小看法吧,你們或許覺得奇怪,其實我認為那個女生跟本沒有死。為什麼大家如此關注這個案子,因為它的作案手法異常殘忍!以至於大家都在想通過作案手法來推斷兇手,但大家忽略了一個比要重要的東西,那就是作案動機,為什麼要殺一個普普通通的年輕女子?而且如此殘忍?其實我感覺這也不是殘忍,至少這位女性死的時候並不太痛苦,人死了再怎麼分解她也感受不到。有些人說是變態殺手乾的,其實這裡面疑點太多,那天那個女子消失在青島路上,為什麼會突然消失?我猜想她是上了一輛汽車,而且是主動上去的,為什麼有氣車因為有個拋屍地點間隔非常遠,屍體有比較重,不可能大雪天騎個自行車拿著袋子去拋屍吧?所以嫌犯因該有輛汽車。說到拋屍其中死者的頭顱和衣服是在一個山上發現的,據其它拋屍地點間隔10幾公里,專家說是為兇手拖延被發現時間,其實這是說不通的,如果你是兇手,你到底是想被別人發現還是不想?如果不想你為啥還在裡面放3隻手指頭?還把染血的衣服和頭顱放在一起?你他么的直接扔長江不就完了?如果你想讓人發現故意裝個13那為啥就殺她一個就再也沒有發生類似事件!第二個疑點是身份的確認,這就是為什麼兇手要那麼做,她想讓人知道那個女生被殺了!因為衣服是最大的疑點,如果你是兇手你除非閑的蛋疼把自己觸碰過的衣服不燒掉還和屍體的頭顱放在一起!就是想告訴大家,看看這就是那個人,還要可笑的一點是兇手在裡面摻了豬肉和木屑,木屑是案板上的,這特么的不就是想告訴大家老子是個屠夫么?這也太扯了,因為這相當於告訴警察好多線索了,當時沒有指紋提取技術,我就不相信那些拋屍袋上沒有兇手的指紋?就算技術落後,媽蛋出動所以警力把附近搜個遍總會找到吧!類似於廚房,殺豬的。但是沒有!為啥?因為我猜這是兇手抖的小機靈,他是故意的,他故意把人們的視線往一個方向帶,讓人們以為是個變態幹了這個。再說到那幾千片,為啥要這麼干,其實兇手有些此地無銀三百兩,不過大家都理解偏了,他為什麼要切這麼多刀?不累么?你想想殺了人,把屍體放在家裡這麼多天還切的那麼認真不怕被發現么?這個風險太大了!但他還是這麼幹了,還要煮頭顱.如果你說切片是有病而且手藝不錯,那你煮她的頭不是閑著沒事幹么,而且肢解的話那麼多血跡怎麼處理?有幾種情況就是有血也不會太懷疑就是醫院和殺豬的。(扯偏了)重要在於屍體的認領,這是疑點最大的!就是室友辨認的,沒有讓父母看,我就呵呵了!僅僅相處了3個月的室友通過一個帶血的外套和被煮過的頭顱就斷定是她?你難道沒有感覺怪怪的么?為什麼要冒風險切那麼碎!這就是理由!難以正確辨認屍體身份。沒有dna就靠一點血就比對了,由於我對當時認領屍體的部分了解不多,但這個疑點太大了,因為大家都在關心這是不是變態乾的,和手段為什麼這麼殘忍?但大家都忽略了這個人是不是那名失蹤女性這個疑點。而兇手的一切所做所為就是想告訴大家我把這個女的殺了,把肉切碎是為了難以辨認屍體!而且失蹤了好幾天,這中間可以發生好多事情!而且以我腦洞大開的想法!福爾摩斯不是有一集講的是滿載屍體的飛機想騙過恐怖分子,讓他們以為成功了。其實那個女生並沒有死,但這中間發生了一些不簡單的事,那個女的想瞞天過海,讓大家以為自己死了,而且不是她一個人乾的是一伙人!她室友也有可能加入!而且有外部同夥,那個妹子上學時晚了一個月!為什麼?這裡面肯定有疑點,或許這個屍體是已經死亡的與她相貌相似但體態坑定不一樣!不然不會分解她而且搞得難以辨認!所以她只是個替身,而且再也沒有類似事件發生!可以說明,記得當時南京軍區受一個間諜事件的影響,對台處於不利地位,我猜測她是被軍區拉去做間諜了!而且她的舍友應該也或多或少的知道!然後軍方找了個已經死亡的在醫院最過解刨的屍體來替代,醫生有職業病。有的肉煮過是因為誤導死亡時間。所以這個世界中 沒有任何人被殺害!只是讓人覺得她被殺害!而且那個年代有汽車而且隨便跑不被懷疑的也就只有軍車或警車了。如果我猜的不對,兇手沒被找到的理由可能是他因為其他罪名被抓牢里了。而且還沒放出來。

我也就是猜猜,但這個可能性很大,因為2009年有人突然在網上發帖說喜歡那個女的希望她現在過得好。我的腦洞大不大!


謝邀。

沒有,我是推理小說愛好者,不是漢朝老臣,我不想在知乎陣前提供高論,我只想安安靜靜的在推理小說版塊提供一些粗鄙之語,不被人罵成是無恥之人就算萬幸。

以後討論現實中的案子的問題請不要邀請我,因為我不是警察,只是一個推理小說愛好者,我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而這樣的問題接多了,我回答無可奉告,你們又不高興。警察破案都要按照警察的原則,一個基本的法。

唉,你們啊,還是圖……


南京的鹽水鴨大家吃過沒有?

當年排查這個、那個,做鹽水鴨的廚師排查了嗎?


最大可能是被開黑店的歺飲店殺害的

   切碎煮熟準備加工

  因為某種原因停止了,

  外地人流串作案 所以案子不好破。


會不會我們都把事情複雜化了,最簡單的也就是答案呢!當時醫療醫療條件比較落後,做為一個對醫學有著無限追求的人,有著自己的信仰,心裡的想法得不到釋放!偶然遇見了刁愛青,和她聊幾句,刁愛青得知對方也是大學生或者老師,取得了她的信任!得知她沒有什麼親朋好友,便起了殺心!殺了刁愛青後,他一定也不慌亂!想著怎麼毀屍滅跡,並非說兇手異於常人,他肯定也心急!但是作為一個高學歷的人來說,知道越是慌亂越是出錯!當不如和平時一樣,他本想著把她煮熟後更方便分解,也便於消滅證據!他慢慢的把她切成片,越來越感覺到一種滿足,好像完成了一件作品!誰也想不到,一個活生生的人,就這樣變成這

樣!也許兇手是想讓她永遠消失,被動物分食!身體和心靈都會達到一個新高度!可是做過事情總會留下痕迹!這些年來,兇手就在我們身邊,也許他已經有了下一個目標,手法也越來越高明!他肯定愛上這個感覺了!希望可以早點把兇手抓出來,社會儘管黑暗,但是希望還是要有的!以上純屬個人猜想,不喜勿噴!


按照網上的說法,拋屍地點除了南大周邊,就是清涼山附近和龍王山後。事實上,就是南京大學本部和浦口校區後山,以及連通兩處的公交車的路線。從地點來看,選擇龍王山可能是兇手對此比較熟悉。碎屍隨處拋灑而不是掩埋,也說明兇手的生活區域有限,幾乎對城外農村區域不熟悉。

另一個方面,96年,私家車幾乎沒有。兇手拋屍只能乘坐公共交通或者自行車。南京大橋騎自行車通過太過醒目,所以兇手很可能乘坐公共交通。事實上所有拋屍地點都位於兇手步行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可以抵達的地區。

綜上,所以兇手可能就是我南的教師或者學生,很少出城去鄉下,殺人後乘坐高新線或者校車一路拋屍。想想很有可能和一個變態殺人兇手朝夕相處過好幾年,甚至於當年還有人和包里放著死者頭部的兇手乘車有說有笑,我南廣大師生是不是也要感謝那廝的不殺之恩啊...


要是有高見,案子早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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