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徒的婚戀觀是怎麼樣的?

特別是基督徒, 別的宗教徒也可以回答~

在我的眼裡,如果基督的愛是無條件的,那麼世間所有的人都是無差異的,因為好的壞的都不會影響你對他的愛

如果是這樣,基督徒在擇偶的時候有所挑剔嗎?

挑剔包括挑剔對方的相貌收入宗教信仰家庭背景,特別是對方的宗教信仰


有聖潔,不婚外情,不心裡出軌,有責任,有熱情,有恩慈,神的憐憫與愛,有挫折,卻不被擊垮,常常一起在神面前禱告,彼此善待,共同追求,這追求更多在神所喜悅,人不喜悅的事上,不喜悅說的是舍己,或者沒有房子,沒有車,但心裡平穩,因為滿足在神那,不在世界上的安慰。選擇是基督徒選基督徒,因為人生路的終點相同,目標相同,才能和二為一,價值取向相同與世界卻不同。


婚姻是盟約,是完全的順服和全然委身。 盟約之愛~


謝邀。作為基督徒,我相信神所喜悅的婚姻,是一對同樣愛神的男性與女性的結合,而且是長久的結合。所以是的,尤其是在經歷幾次和不信的人失敗的戀愛後,我確定自己若是結婚,對方必須是位基督徒。其實這只是我當時唯一真正的要求,但神給我預備的那一位是超過我所求所想的,所以我無限感恩。


兩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


非常感謝您的提問!這是一個常常遇到的問題,因為聖經里比較少直接談到如何擇偶的問題。然而這個問題其實涉及到兩個不同的議題,其一是對別人付出無條件的愛;其二是夫妻之間經營愛的關係。誠如提問者所說,基督的愛的確是沒有條件(unconditional)的,真正的基督徒也自然應該和基督一樣舍己愛人,同樣也應該沒有條件。然而沒有條件不是指對不同的人付出愛的方式要完全一樣,而是指付出愛的行動與否並不取決於被愛之人本身的特質。現代人常常把愛視為主觀上的感覺,然而從聖經的視角---在上帝的眼裡,愛是一個決定(decision)和委身(commitment,或作承諾)。因此基督對我們的愛是:我們都是罪人,然而神的兒子願意用自己的生命來救贖我們。通俗地說來,儘管我們很不可愛,可是耶穌仍然愛我們,盼望我們接受祂作生命的主。事實上愛的目的並不是消除人與人之間的差異,而是尊重人與人之間正常的差異,甚至於在對待人的錯誤和軟弱時,是用愛的方式盼望對方改正--「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哥林多前書13章。如果我們把愛簡單地當成是「你喜歡怎麼樣都好」,我相信我們其實一定沒有滿足感,因為這樣的「愛」和冷漠(indifference)沒有本質的差別。雖然過分的期望(往往關注外在表現)一定不是真愛的表現(譬如傳統中國觀念里妻子對丈夫的三從四德,甚至於一些現代中國女性觀念里丈夫就是要給妻子掙錢、讓妻子過體面的生活等等),然而在真正的愛里一定含有對對方正當的期望(往往關注內在的實際品格),譬如盼望對方為人正直,誠實,信守承諾等等。

有了這樣的觀念,我們也就容易處理第二個問題了。既然沒有條件的愛不是指無差別地對待每一個人,那麼在人與人之間不同的愛的關係上,愛的方式、愛的行動和為愛委身的程度自然也當因人而異。婚姻里夫妻之間愛的關係,其親密程度、委身的深度可以說是超過所有其他人際關係的(也許在基督徒的婚禮上大家常常聽到這樣的誓言:「無論貧窮、富裕、疾病、健康或者死亡...」,只是我們生活在一個被欺騙與謊言包圍的世界裡,有時會覺得這樣的誓言不過是信誓旦旦。然而對於真正的基督徒來說,這誓言意味著真正的委身和付出),在選擇(個人以為這個詞比」挑剔「也許更合適一些)進入婚姻的伴侶時,自然應該有一些擇偶對象內在品格上的「界限」。具體說來,如果你心裡喜歡一個人,盼望她/他有朝一日可以成為你的終生伴侶,然而從你客觀的判斷來看,她/他很愛撒謊,常常答應好的事卻做不到,那麼真正愛她/他的表現決不是想著趕緊和她/他結婚,而是和她/他保持普通朋友的關係,盼望她/他慢慢成熟到準備好進入婚姻的時候,才對她/他表明心意。

而對於能否和信仰不同的人結婚,且不論聖經上具體的建議和要求,單從正常夫妻關係來考慮,因為信仰上的不同會直接導致許多價值觀上的鴻溝,容易使夫妻之間在許多實際問題上難以達成一致,這樣的差異會影響夫妻之間的信任和親密關係,維繫起來也會十分困難。這絕不是說一對不同信仰的夫妻就一定無法相處融洽,然而遇到具體問題時處理起來實為不易。因此這也是為什麼大多數的教會通常都建議基督徒只選擇基督徒作婚姻的伴侶。

希望以上的說明能對您有所幫助。Blessings!


謝邀。

基督徒說的「無條件的愛」,和婚姻中「愛情的愛」,是兩種不同的愛。而一個成熟的基督徒,是不會挑剔對方的相貌、收入和家庭背景的。在基督徒的婚姻中,最重要的,是看兩個人是否有一致的信仰,生活習慣是否一致,等等。

聖經上對婚姻的要求和最簡單的描述就是,就是: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信仰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更何況是有一條船不停的把你往後拖呢。


作為一個基督徒,我的婚戀觀就是以上帝為中心的三角關係,我相信上帝的預備,我相信等候的力量。至於其它暫不考慮,過去也對擇偶定了許多標準,最後事與願違,現在覺著人對了,一切都不重要,用心預備自己,我相信茫茫人海中,會遇到那個人。


一部人正常的,只約束自己的。

一部分不遺餘力傳教,試圖洗腦或者暗踩他人的。

比如LS某個處女情結。

收益當然也包括愛情程度親情程度,家庭的考量哦。
你是以為只要對方器大活好收益就大過家庭會出軌么?


我想基督徒在婚姻的事上一定求問上帝的心意。婚前謹慎選擇,婚後全然委身。


道不同,不相與謀


隨緣。都是業力牽引。孑然一身,或出家才算真正福報吧。


人們以為基督教教義是禁止婚前性行為,視婚姻為神聖;其實福音書中耶穌的觀點是:人類應當徹底放棄婚姻,重獲本應有的自由。婚姻制度不是神制定的,是人類自己制定的,它限制了人類的自由。

1.我們看看耶穌如何看待性慾:


馬可福音 10.06~10.09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馬太福音 5.27~5.28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 經文解讀:

首先解決一下翻譯的問題。ESV英文標準版 10.06~10.09 but from the beginning of creation,God made them male and female.Therefor a man shall leave his father and mother and hold fast to his wife, and the two shall become one flesh. So they no longer two but one flesh, What therefore God has joined together, let no man separate.特別注意英文的一條注釋:some manuscripts omit "and hold to fast his wife".意思是有些抄本沒有「與妻子連合」。如果把這句去掉,我們直譯英文,我們會發現這裡根本沒有夫妻出現。直譯應該是: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他們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結合的、人不可分開。

再看第二段馬太的經文,基督徒一直以為這是耶穌給人們制定了一個根本幾乎無法辦到的道德標準,其實根本不是。耶穌是要我們看到婦女不動淫念嗎?不,耶穌是在告訴你,「沒有淫念」是不可能的。因為是神將人造成男女,也即性慾是神給予的,所以你看到婦女心裡一定動淫念。讓人放棄性生活是不對的,因為「神結合的、人不可分開」。


人類有性慾的根本原因是:神起初造人就是分男女的,性慾是神賦予給人的公理。

聖經中耶穌也明確不定行淫女人的罪,也即約翰福音中最著名的故事:

約翰福音 8.01~8.11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清早又回到殿里.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他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所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么。他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 經文解讀:

這裡我們先來解決一下翻譯的問題:首先是這句:「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看看巴克萊的研究《新約聖經注釋》:也許沒有罪這個字anamartetos,不光是指沒有罪,也是指不懷犯罪意念說的。耶穌對他們說:「好吧,你們誰若從未想過犯相同的罪的,就可以拿石頭打她。」正確的翻譯應該是:「你們中間有誰不想行淫的,就可以拿石頭打她。」還有一句更加重要:「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Go
now ,leave your life of
sin」。這句的翻譯完全錯誤,耶穌不是說不要再犯罪了,耶穌說的是去吧,你的生活離開罪了。否則這段話就是不符合邏輯的,因為既然耶穌沒有定行淫的女人的罪,那又要這女人離開什麼罪呢?


所以宗教界最大的錯誤就是完全理解反了耶穌的教訓。耶穌不是否定慾望,而是肯定慾望。

還有就是這句: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如果按照普通人理解的,耶穌的教訓是禁慾,那這和當時的律法一樣,拿什麼試探耶穌呢?就是因為耶穌認為慾望是無罪的,和當時的法律是相反的。 2000年後的今天,我們對慾望的看法已經寬鬆了很多。

2. 我們看看耶穌如何看待婚姻:


馬太福音 22.29~22.32 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 神的大能。
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論到死人復活、 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么。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耶穌說的是,人們「也不娶也不嫁」,人類最終會拋棄婚姻制度,因為它毫無必要,限制了人類的自由。你們以為婚姻是上帝造的?錯了!婚姻是人類自己制定的規則。「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

有人說耶穌說的是死後復活,那個時候才不娶也不嫁。是嗎?復活是指人死後復活嗎?耶穌明確說不是的,不是死人復活,是活人復活!「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是「沒有自由」的「活人」復活,沒有自由的人什麼樣?馬可福音 8.23~8.24 耶穌拉著瞎子的手、領他到村外.就吐唾沫在他眼睛上、按手在他身上、問他說、你看見甚麼了。他就抬頭一看、說、我看見人了.他們好像樹木、並且行走。沒有自由的人們就像是樹木一樣,人們根本不願意受結婚的限制,可是受道德的約束,不得不結婚。

我們現在就能理解以下的經文了。

真理必使你得以自由。////我實在告訴你,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先進神的國。///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

而對於那些「假冒為善」,要人婚前沒有性行為的,他們也自稱是基督徒,那我們就拿耶穌的話來質問他們: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

你們律法師也有禍了.因為你們把難擔的擔子、放在人身上、自己一個指頭卻不肯動。

人類生而潔凈,這裡就是天國,為何你們要假冒為善?

番外:有人拿聖保羅的話來解釋,我們必須注意基督教不是聖保羅教,請先正確理解四福音書。當然也不是馬太教,馬太說為了不犯姦淫還要你自閹呢,這是多麼殘忍和愚蠢的想法。


以上文章出自作者即將出版的書籍《基督教,佛教和哲學的統一》,版權所有,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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