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可以系統地學習占星學嗎?我真非常虔誠的新教徒,也確實很喜歡占星學?

我信教已經7年了,非常堅定的信仰。但是幾乎同一時間接觸了西洋現代占星,覺得它從心理學方面給我了很大幫助,關於認知自己。我是單親家庭的孩子,之前的自我認同非常有限。但是我不知道這兩者是否想違背,非常困擾謝謝,請問這違反教義嗎?我找了好多資料都沒有確定的答案。希望獲得大家的幫助,謝謝了。


申命記 18章

9 神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著行。

10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

11 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

12 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 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13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14 「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 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

15 耶和華你的 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象我,你們要聽從他。

16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求耶和華你 神一切的話說:『求你不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 神的聲音,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


基督教我不懂,占星術我不懂。

腆著臉來答這個問題只是想告訴你

請遵從自己的內心。

[無論你對此生的決定如何,一定要真誠的對待自己。]———卧虎藏龍


樓主,你的問題,在《The Real Astrology》裡面有詳盡的討論,建議你讀一讀


謝邀。

簡單的說,占星術,就是通過觀察天上星星的位置等,來決定自己的生活等。這是一種拜偶像的行為,是完全與聖經的教訓違背的,申命記明確的說到:

4:14 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4:15 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甚麼形像。

4:16 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彷彿甚麼男像、女像,

4:17 或地上走獸的像,或空中飛鳥的像,

4:18 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魚的像。

4:19 又恐怕你向天舉目觀看,見耶和華你的神為天下萬民所擺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萬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它。


既然有不平安 說明神也是在對你說話讓你不要去

林前6:12說的是對付身體和肚腹的態度 很多地方濫用了 耶和華是忌邪的神


謝邀。我在接觸占星之前是從佛教信仰轉變到基督教,後來學會佔星發現自己是基督緣分更重的。我現在做的事並非完全的預測,更多是引導和心理輔導。當然要我直接預測結果也不難,但是我更通曉的是萬物因信仰產生超越原本固有命運之變數。如果把占星當作捷徑,便是極大的認知的錯誤。當作認識自業力(福報)的工具,更好的行善,或者建立信仰,從「根」上改變自己的運命,才是占星術得以流傳到現世的根基。任何奔著出名或者賺錢去做的占星並不可信,因為出發點就是狹隘的為己的。當然我也是慢慢縮小我的朋友圈以及宣傳的,當我逐漸了解這些,只等著緣分來到以及朋友的相傳,即使朋友我也叮囑若是在業力中只信自己的不要去說服。我也改變了很多人的心態,不說改變命運吧,命運是個宏浩的話題。但我確實的改正了他們的心態,讓許多人理解到磁場-理念-落位-正緣的相互關聯,自身的優勢缺陷,離開了本來的泥沼中,迎來了新生活。


1. 首先表明一下我的立場,我是占星黑,占星術本身不存在「系統的學習」這一說,因為占星術並無系統。

2.已經有不少答案引用了經文,從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出,「虔誠的基督徒」和「喜歡占星術」是矛盾的。所以如果你同時相信新教和占星術,那說明這兩樣東西至少有一樣你是盲信的。

3.新教和占星術矛盾,並不代表不值得探索。如果探索之後你發現占星術更值得信,換信仰也沒問題,完全是你自己的選擇,不會有誰干預。


搬運牧師空間寫的文章,答覆弟兄姐妹提問的關於星座占卜方面是否違背信仰的:

基督徒可以測星座嗎?答案是:星座測性格和命運一般不準確,就算很准,基督徒也不要去碰。

以掃和雅各是雙胞胎,星座相同,但是兩人的性格、命運大不一樣。聖經記載: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里(創25:27)。至於兩個人的命運,一個被棄絕、一個被揀選。這是星座不可靠的方面;下面說說馬太福音似乎支持星座的記載:

太2:1-2 當希律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恆。有幾個博士從東方來到耶路撒冷,說:「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那裡?我們在東方看見他的星,特來敬拜他。

這幾個博士從東方來,顯然並非猶太人,他們不是通過舊約預言,而是通過星象和觀兆得出救主降生的信息,上帝沒有禁止;再者,萬事萬物(包括撒旦)都是上帝使用的工具,何況星座;但上帝卻嚴嚴地禁止選民使用,包括新約的選民基督徒。徒17:30 世人矇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追究,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

民23:23 斷沒有法術可以害雅各,也沒有占卜可以害以色列。現在必有人論及雅各,就是論及以色列說,神為他行了何等的大事。

申18:10-12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唐崇榮牧師說,上帝不願意我們去探測那些超自然的並且祂沒有向我們啟示的奧秘。這是會給魔鬼留地步的,撒旦從沒有做過虧本生意。

林後5:17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一切都變成新的了。

對於信主以前迷信星座的弟兄姊妹,信主以後,不要再碰星座了。箴3:5-6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


題主我和你一樣,在18、9歲發展自我認知的時候,接觸到了占星,主要是看自己星盤了解、認知自己。占卜的事情因為有點兒難,自學到一半就放下了。

現在星盤已經不看了(說實話除了自己的也沒怎麼看過別人的星盤)但遇到新朋友還是習慣性的問下星座,已經變成我認知他人的一種方法,正在努力改正。

初信主未受洗之前(BTW我是浸信會)和牧師一對一培靈的時候,我們也討論過這個問題,有過很多思考,希望能幫到題主。

題主想系統的學習占星是為什麼呢?

如果是為了占卜未來,那真的不可以。前面兩位貼出的經文已經很明確的告訴我們那是我主憎惡的。而且我們是神的孩子,對未來有迷茫、不確定的,向我主禱告尋求幫助不是更好么?

如果題主是想通過解星盤的方式自我探索,認知。倒是沒有經文明確的說明不可以,但我本人卻不認為是個好的方法。

解星盤就跟解塔羅牌似的,每一顆重要行星的位置、所在宮位、互相之間的夾角對你影響的大小...看起來複雜嚴謹。其實每一個說法都是不確定的,你可以這麼理解也可以那麼理解。我曾經也把自己的星盤拿給別人看,其中也不乏有「大師」。但凡是解得準的都是面對面邊聊邊解,他們越了解你越能知道你希望聽到什麼,你也會不自覺的把自己往他們的萬金油說法上套。

自己解星盤的時候也是這樣。只挑自己想聽到的那條來解釋,越解越覺得准。實際上得到的結論只是你心目中的自己是什麼樣子的而已。這麼多年過去了,當時我對自己的認知很多條都已經推翻,可能唯一的好處就是反覆思考自己的性格,確定自己是不是真的像星盤裡所說的那樣,有一定的反思的作用吧。

還有一個方面就是對他人的認知。

這也是研究占星對我唯一遺留下的影響,已經變成了根深蒂固的毛病了。習慣性的把新認識的人用星座進行分類,知道每個星座的人大概有什麼樣的性格,我就能對這個人就有一個快速的認知。弄得大家都覺得我相信占星...我覺得與其說星座學說是占星的可靠證據,倒不如說這是社會心理學和統計學的力量。認同星座說的人越多,越多人把自己分類為某個星座的人,把自己的行為性格往這個星座上靠,星座說也看起來越來越可靠了。

當然這對我的證道有很大影響,很多事情聖經並沒有禁止,就像抽煙、就像問星座。但是在那些知道我是基督徒的世人面前,我的行為代表的就是我主、我的兄弟姐妹們,所以為了免除誤會,該注意的還是需要注意啊。

寫完了才發現好像跑題了不少,希望還是能有些幫助的吧~


你有什麼疑問可以去尋求神 不要向這個世界來尋求 你就禱告問神 一定會有答案的


建議你上網查一查「新紀元運動」,就知道占星術的靈界背景了。


為何不直接研究心理學?


關於經文,前邊有幾個人已經貼了,不再重複了。前邊有一位說不要用它預測未來,這個我贊同。我也來點玄的:相傳占星術是300個墮落的天使傳授給人的(不是我瞎說,參見以諾一書ENOCH 1)。。。被巴比倫人發揚光大。舊約里對巴比倫人的批判也包含著對占星的批判。隨著兩河流域文明衰敗,伊斯蘭當然不會容忍這種東西,所以就一直處在民間而不為人所知了。

但是,我認為,如果你只是想了解這門學問到底是怎麼回事,不去應用它,是可以的。路德的朋友,宗教改革時期的神學家梅蘭希頓也翻譯了一本古代的占星學書。

我曾經也非常著迷,還看過教材,信主之後發現還是受這東西捆綁,聽到一個人生日後總下意識的把他/她的性格和太陽星座相聯繫。但這又有毛用呢?難道因為我是射手座,就不能和處女座的異性交往了?神要我們愛人如己。我倒是希望神為我找個處女座的妻子徹底打碎這東西,哈哈哈。

補充一點:占星術在19世紀西方的復活,其實也和人們越來越不敬虔相關,人不信靠神了總得找點其他東西安慰自己。對科學史有所了解的人會知道,科學是摒棄了一些怪力亂神之後才有了現在的樣子,而占星這種多多少少讓人能與古代科學聯繫起來的東西會因著近代科學一同興起。而到了20世紀,新紀元運動的出現,也有利於占星這種讓人有掌握自己命運之感的東西的流行。


對事物的預測和判斷,都是經耶和華神所默示或告知的,如撒摩爾。十誡中的前兩誡,出埃及記20章3-17節: 第一誡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3節) 第二誡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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