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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應當被創作者闡述嗎?一個好的藝術陳述是怎麼樣的?

有時候覺得藝術闡述是必要的,讓觀者知道藝術家的創作理念,但有時候又覺得這樣信息傳遞是不利於觀者主動思考的,不去看作品簡介反而有自己的新解讀,也能更全面地擴展開對這件藝術品的討論。

所以你們認為藝術需要被闡述嗎?怎麼樣才算優秀的藝術陳述?

反過來也可以問,藝術需要被解讀嗎?怎麼樣才能更好地解讀一件藝術品?


有時候覺得藝術闡述是必要的,讓觀者知道藝術家的創作理念,但有時候又覺得這樣信息傳遞是不利於觀者主動思考的,不去看作品簡介反而有自己的新解讀,也能更全面地擴展開對這件藝術品的討論。

所以你們認為藝術需要被闡述嗎?怎麼樣才算優秀的藝術陳述?

反過來也可以問,藝術需要被解讀嗎?怎麼樣才能更好地解讀一件藝術品?

首先回答問題,在我看來,還是強調在當代藝術里,藝術需要被闡釋。需要被解讀。

但題主這裡提出的其實是兩個問題,應該是藝術應該被描述嗎?然後才是,藝術應該被解讀嗎?

先從題主的題干描述說起,有時候覺得藝術闡述是必要的,讓觀者知道藝術家的創作理念,這裡有一個概念的誤區,對藝術品的闡述,不連接「知道」,更不等同於後來題主所說的「陳述」。如果說是「陳述」的意思,也就是等同於「介紹」「描述」,那藝術需要描述嗎?需要。很簡單,也不是為了讓觀者知道藝術家的創作理念,而是對藝術作品進行客觀的陳述。那麼應該怎麼去描述一件藝術作品?用最簡單的方式,比如:「這段視頻是藝術家在某處駐留時,為某種情況下的某種人拍攝的,記述了他們怎樣一個狀態」、「在這個行為里,藝術家某時某刻在某處做了何事」,即最為簡單的客觀陳述,但一條規則,越具象類的作品,需要越少的描述,因為圖像本身具有陳述能力。比方照片比繪畫更直接,具象繪畫比抽象繪畫更直接等等。

但有時候又覺得這樣信息傳遞是不利於觀者主動思考的。第一點,藝術作品旨在真實世界中產生迴響,觀眾的主動思考只是迴響中微弱的聲音,這個聲音如果沒有描述和闡釋,就會接近完全消失。如果從來沒有人告訴過你為什麼杜尚的作品那麼重要,只是專業人士都說厲害也不解釋更沒有背景,根本無從思考。而且在展覽里看見一件完全摸不著頭腦的作品,確定能看出來新的解讀?藝術作品在某種程度上只需要簡單客觀的介紹。在某藝術家的個人展覽上,每個作品只需要這樣的陳述便足夠,為的就是讓觀眾知道藝術家做了些什麼。在周邊產品的畫冊里則自然會出現第二種對藝術作品的「解讀」。

「解讀」「分析」「闡釋」,和「解釋」還不太一樣。解釋,是藝術家說為什麼做了這個東西,而當今社會中的「闡釋學」呢,則將為什麼做了這個東西,引向了這個東西在哪些地方引起了迴響。說得「難聽」點兒,「誇張」點兒,就是這個東西有什麼意義。這下必要性突然就大了,藝術還是需要被解讀的,哲學家們都願意在藝術理論里插一腳也不是沒有道理的。為什麼要闡釋?因為藝術表達了說不出來的東西,換句話說,能寫出來那就都去當作家了,還當什麼藝術家,能寫出來,還做什麼藝術來表達。闡釋就是試圖說出說不出來的話,試圖看見不可見物。

怎麼樣才能更好的去解讀藝術作品?用清晰準確詳細的描述和別人的解讀去解讀藝術作品。藝術家身份背景,創作風格,藝術作品的創作背景,材料,時間,內容等等。如果這會兒還不明白,那就看別人的闡釋,加上自己的理解,用不同看見不可見物的方法去試圖說出說不出來的話。

最後最後一點,其實對藝術作品的理解完全看的是觀者自己。朗西埃在《被解放的觀眾》里,重新Joseph Jacotot用關於「教育」的理論,來試圖重新定位觀眾的位置。多次反覆出現的「距離」一詞,意思在於,在教育中,教育者並不是在教授學生「知識」,而是在教授讓學生「知道」自己和知識的距離。在社會中,如果將社會也當做一所學校,它教會學生的也並不是政治,而是其與政治的距離。同樣,在重塑現代戲劇的概念里,也是關於觀眾與表演的距離。布萊希特和阿爾托的戲劇理論都跟觀眾的距離相關,一個認為觀眾應該完全保持距離,另一個則認為需要完全地消除掉這種距離。很多當代藝術作品也是在這個角度上在考慮觀眾的距離,試圖將觀眾從「被動」的狀態中解放出來,讓其參與到藝術作品中去,或者,跟藝術作品發生關係。但是這裡,我認為,很多情況下,觀眾的這種「參與」和「發生」關係也是一種被動行為,它是被藝術作品所「被動」,不得不參與其中。對的做法還是應該讓觀眾「意識」到自己的距離,同時自主決定是否真的與其發生關係。

所以應該存在所謂描述和解讀,讓觀眾意識到自己對其認知和藝術作品本身背後的不可見物的距離。


藝術所表達的東西應該是時下文字難以表達的東西。

好的闡述應當只是個引子,如同一本書的序言。

當觀眾在漫長的時間中逐漸理解了作者想要表達的內容並且加入了自己獨特的見解,於是便產生了交流。

許多的交流碰撞,融合,衍變,又會產生新的內容。

所有這些內容加起來,才是對一件藝術品最完整的闡述。


限定一下這個回答的討論範圍:

  • 「由創作者做出」的(由評論家,觀眾做出的不算)

  • 「在現時代」的

  • 「藝術陳述」(就是artist statement…)

1.應該嗎?

對於作品作者關係,以福柯What Is an Author為代表有一大堆說法,以下這2個說法,很多人(包括我)是認同的,基本算是通說:

  • 作品本身是自立的,如果非要用話說,為何一開始不選擇更優的語言媒介而是視覺媒介?

  • 闡述是開放的,作者的闡述和任何觀者的一樣沒有壟斷性權威性,作品產生以後獨立於作者

但是,事實情況是,創作者還是要拿這個東西去申請錢/展覽/研究生……

同時還要讓自己寫的看上去有差異性的競爭優勢/保持自己的品牌和風格blabla……

根本的原因大概是當代藝術只在一個特定的語境里發揮它的效益,而這種效益長久以來就是被語言確認的。

2.怎麼樣的?

額,好的是什麼樣我很難界定……基本格式大概就是:

My paintings are informed/inspired by...

My work take a critical view towards…issue...

I construct/deconstruct/produce/reproduce/reshape/rebuild/question…using…(medium)

關於如何寫好,只能給出我自己的一些小建議:

  • 多看別人寫的,分析它們的結構,同時積累一些好用的欄位……(學習宏觀/微觀特徵)

  • writing about art的書也很多,可以找一找。

  • 然後可以了解一下international art English https://canopycanopycanopy.com/issues/16/contents/international_art_english(這是一篇嚴肅文章……)我不是很了解中文裡面有沒有類似的文章,但是中文寫review感覺很類似。

  • 盡量具體。能寫是被自己家鄉午夜無人的加油站感染的,就不要寫加油站……

  • (一般情況下要符合藝術理論一般涉獵的主題,例如討論主體性,物質性和去物質性,討論身份,女性主義,LGBT,城市景觀,技術和人,等等等等。)

  • 多給別人看,看看他們在一般注意力下,能否看明白,把握要點

另外我自己寫的基本是這個狗樣子……(捂臉(不要歧視我……

部分作品截圖是這樣的:

「數字空間以其自身為尺度構建規則。在將倫理、自然、過程和結果約簡為1和0、用模型和公式描述並重建世界的同時;它也將我們提升,抽離表象——如格林伯格所說——「拜占庭人借著訴諸先驗的世界來使眼前的現實去物質化」,而在這些照片中,平滑齊整的漸變和陰影被賦予給現實物:我希望通過模仿圖形界面中模式化的概念之光影在現實世界反求真實。自然主義極盡透視之摹寫才得以維持的幻覺空間已無關緊要——生活就在雲端,毋庸置疑且無時不刻。

下面這個給別人寫的,其中一段:

「白是人休憩的維度:通過片刻的靜止、鬆弛,迎向開放性之生命力。 圖像中的白將兩組人物的關係具象化——人與人的關係;人與物的關係:簡潔豐富,矜持自然。留待於觀者填充的微妙且難以觸碰的關係和感官,在描述之後將歸於空無。……

主要還是因為我是一個十八線創作者……TT

寫artist statement一直是藝術學生叫苦不迭的一件事……例如The Anti-artist-statement Statement 不過作為學生……我個人覺得visual language當然是王道,但修鍊verbal language也給了很多藝術家機會。在現有的條件下,把這個鬼statement作為自己實踐的一部分,可塑的、可以被提高的一部分,對藝術家來說其實是一件好事。


@竹君 邀請,不敢怠慢。以我薄弱的理論知識,從「觀者」和「作者」兩個方面談談個人的看法。僅談當代藝術。

一、從「觀者」角度來說:

我認為藝術品需要闡述;但闡述不是解讀藝術品的唯一方法,更不是藝術品唯一的價值所在。

除了來自作者的闡述,還有來自藝術批評家的闡述,這些闡述的「度」和「有效性」,受許多複雜因素的影響。有良好素質的觀者,不應期望僅憑這類闡述甚至是僅憑藝術家陳述( artist statement )就能得到比欣賞藝術品本身更深刻的體會。

從這個角度來說,我覺得大部分(對當代藝術無感的)觀者,對創作者「闡述」的期待實在過高了。這類觀者總希望能夠通過幾行文字說明,瞬間解決自己看不懂的當代藝術難題。或者另一種情況,這類觀者在創作陳述里尋求各種「文學性」的具體解釋,甚至期待更為直白的「含義」和「創作動機」,遂陷入一種做高考閱讀理解題似的怪圈。

除此之外,對藝術品的闡述也是保留和了解藝術品價值的重要途徑之一。

二、從「作者」角度來說:

我認為藝術品仍然需要闡述;但闡述不應該被用於彌補自身藝術概念和手段方面的單薄無力,而是要成為提供給觀者的另一個窗口,用來引入更深層次的藝術體驗。

我認為創作者應該避免如下兩種極端:

  • 一是閉口不談任何事情,只期待觀者「不明覺厲」,明明自身表達不暢,卻要怪觀者水平不夠;

  • 二是過度闡述。聽過一句玩笑話,說有個學生作品的自述寫得如同「a Rothko"s painting with million lines of interpretation」一樣,讓人覺得有「三分畫七分裱」之嫌。

從作者立場來說,良好的闡述經過積累,也會成為自身藝術成就的一部分。既然有難以用文字描述的藝術作品,就也有用藝術難以傳遞的文字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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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對那些以反智的、鄉愿的眼光看待當代藝術的人們,請一如既往地無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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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藝術是否需要被解讀」,這個問題太大,我水平有限,就不亂寫了。


畫者拈花不語,觀者微笑忘言。是人生一美事。


謝邀!

這取決於創作者,如果創作者覺得在作品之外還需要補充表述什麼,那麼創作者自己就會想要補充。


王小波說藝術的真諦就是叵測。我認為既然是叵測的東西,那就是無法訴諸語言的。以文學和電影這兩種語言為例。

當你下筆,你永遠無法真正展現事物的本貌,你所感受到的只是你對文字本身想像的經驗的集合。電影從來都不是在記錄真實,它表達的是一種從被放在鏡頭前就改變了本質的嶄新的事物,即影像精靈。我認為從始至終藝術家所做的努力不過是引導,將自己的理解用天賦表達出來的嘗試,真正存在的只有個人的感受。這時候藝術是什麼似乎已經不重要了,因為真正的藝術家只會迫使自己去理解,而不是去闡述。


角色不同,答案肯定是不同的,有一個情況是創作者對自己作品的闡述會被媒體過濾一下,說一些表面的比較安全,也不容易被評論家攻擊,一旦辯論起來藝術家就輸了。


藝術品一誕生,對其的闡釋和理解,就是消費它的必須,是避免不了的——當然作者可以完全淡出,只靠藝術品本身說話最好。但一方面藝術設計者和作者的理念可以被確定地展示出來,另一方面藝術的闡釋和理解肯定具有多種指向性,是開放的,所以他人恐怕也無需去以此來固定化某種「意圖」。怎麼說呢,就像文藝評論,在繩墨規矩和見仁見智之間去找平衡吧。


文學與其他藝術,例如繪畫、音樂等等,有太大的區別。文字作為載體是最常被用為交流的方式,無論以語言形式或者文本形式,都有很清晰甚至唯一的表達傾向。

用文字對一段音樂一幅繪畫作品進行闡述,本就是「跨學科」的。

當然這似乎也是相對無奈之舉。勃拉姆斯交響曲多麼沉思哲學化,柴可夫斯基作品暗含多少悲劇內涵……大多數人不會寫出一段音樂作品作出回應,也少有人畫一幅作品進行「思考」,文字在這時候就成為宣洩、表達、交流的途徑。這是一種自然的選擇,也最為常見。

文字的闡述無可厚非,甚至最方便於交流。如何闡述又是新一輪的藝術創作。有其他朋友在討論原作作者的闡述問題,這個現象在歷史中似乎不是常態,至少不是最原始的樣子,或者是唯一的選擇。

以我最熟悉的音樂而言,交響作品中的標題音樂出現是相當晚的。貝多芬為《田園》的每一樂章寫了點文字,多多少少影響了標題音樂的大咖柏遼茲和李斯特,再到後來標題越來越重要,及至現在,現代先鋒派的音樂創作沒個文字幾乎都不知道在說啥……當然這又是一個問題了……標題的出現,他的引導與提示,從來沒有壓倒之前的無標題音樂,莫扎特那麼多作品都是調性和作品號記錄,沒標題沒提示影響聆聽了么?

原作者的闡述,與欣賞者的想法不會統一的。

創作與二次創作是不一樣的。

統一才是可怕。那不是藝術。

闡述是提示,引導,或是自己想法的表達,不必強加於人,也不必被別人束縛。

至於欣賞者的闡述是自己的事情咯,只要不去描述作品,「翻譯」作品,用文字去替換線條、色彩或者音符,都OK。僅僅圍繞作品畢竟會陷入泥潭越說越混沌,放大視域,於自己,於理解者,都是一次新的思考。


藝術闡述應該和藝術品本身各自獨立,但互相聯繫,互相完整。

不要全部分析作品本身的意義,多講講創作的初衷和背景,藝術陳述不是博物館展板。


好問題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可能要先回答另外一連串的問題


藝術是什麼?


藝術作品要表達什麼?

藝術從業者為什麼要從事藝術創作?

當我們說「審美」的時候,我們要表達什麼?


我們如何進行審美?


回答完這些問題,藝術需不需要被闡述就很明了了。


在談這些問題之前,我們要先虛構出一個詞,叫做「理念」。


「理念」是什麼,一種只存在你我的腦海里的「虛構的想像」

比如現在我說「自由」,我說「民主」,我說「平等」,我說「上帝」,我說「虔誠」

有些」理念「可以被稱為群體人「共同的虛構的想像」

這個群體人就可以被稱為一個「理念的共同體」。

但是我們剛才說了「理念」是存在於你我腦海里「虛構的想像」,所以你知道這事兒有多難了吧,對於同一個「理念」,在你的腦海里和在我的腦海里的內涵和外延可能千差萬別。

畢竟一千個人眼中就有一千個哈雷摩托。

文以載道,我們需要「憲章」,需要「宣言」,需要「聖典」,需要一個統一的定義和約束,使得我們對同一個「理念」的認識規範在一個大致的範圍內。

即便是有「聖典」,同一個「理念」的認識也會有很大的差別,比如基督教大宗就有東正、基督和新教三大派,單就新教而言就又有路德宗、歸正宗、安立甘宗、衛斯理宗、公理宗、基督復臨派、真耶穌教會、普救派不一而足。

所以,要你「想」的跟我「想」的一樣,這個事兒是有多難辦。不要高估人思維的共性,埃及人還對著甲殼蟲頂禮膜拜過呢,印度人肯定說要拜那也得拜撼地神牛。

回到藝術創造上來

我們先不去討論現代藝術

我們討論一下宗教藝術創作,比如基督教壁畫,基督教壁畫要表達什麼,簡而言之,宣揚基督教義所傳達的「理念」

比如老米著名的「創世紀」。

然後我們來想一個問題,一個對基督教完全不了解的人怎麼去對它進行審美,一個虔誠的基督徒怎麼對它去進行審美,一個宗教研究者怎麼對它進行審美?

我們再回到現代藝術上來,我個人對現代藝術的定義是「回歸的藝術」,是擺脫長久以來形成的駁雜的「共同的理念」的束縛,將思考重新放回到思考的起點上來。它產生和存在的前提是20世紀以降的科學思潮和哲學復興。

比如我們都熟知的偉大的行為藝術《節奏0》,言語無法詮釋這個偉大的作品,我們可以言之在展示群體道德的邊界,或者說道德如何失去對暴力的約束,或者說暴力合理化如何發生,或者如阿布拉莫維奇自己所言。這個作品將你的思維拉回到原點再出發。

現代藝術創造就是在產生一個一個的「理念」的初始點。它最重要的特點就「提出問題」,創作完成只是事情的開始。

如果這個初始點是個人化的,只是創作者通過技法去捕捉自己的「理念」,「藝術陳述」這件事情本來就沒有受眾,就沒有存在的意義。

如果這個初始點是提出共性的問題,創作者是要引發共同的思考,那麼「藝術陳述」就是必須的,它就像一個開關的啟發器,給觀者漫無邊際的思維一個切入的開端。

當然了,絕大部分所謂的現代藝術家,其實,都是狗屎。

因為現代藝術是不需要家的。


解讀或許是可行的,但只有在不過度解讀的前提下,才有見仁見智。

「見仁見智」是建立在原作者可能的認知水平上的,而絕對在作者認知範圍之外的「解讀」,就是過度解讀了。

舉例的話,

比如《水滸傳》中「梁山好漢」前面90回都不死,征遼都不死,為何到了征方臘一下就死了一多半?

有人分析到:「遼國並沒有傷筋動骨,他們還有戰略縱深balabala~,再試圖證明徵遼的戰爭性質不比征方臘那般「你死我活」的緊張。」

這種「解讀」用到了現代的歷史觀,那麼施耐庵有多大可能懂這種歷史觀呢?可以說不可能,因為他沒有途徑去學習這些現代知識。

更典型的例子:「魯智深肥胖,又有喝酒吃肉的不良生活習慣,所以很可能是因為心血管疾病去世。」我賭五根辣條的,作者不可能知道現代醫學的基本常識。

脫離時代,脫離作者認知水平的「解讀」,這可不能叫見仁見智哦~


我想,這要從藝術家,批評家,和觀賞者的方面來講吧

首先藝術闡述更多應該有批評家來做,藝術作品只是一種可能,是藝術家對於某些思考的表現,至於思考的結果或者靈感來源,在作品題目就已經說清楚了,向觀賞者介紹藝術本身就不是藝術家的事而是批評家的事,批評家向觀賞者提供一種解讀的方式,這反應的是批評家的觀賞角度,

而且認真的觀賞者也應該有足夠的藝術修養以及相應的觀賞經驗,相應的了解作者的經歷,所以說,藝術本身並非大眾的事,絕大部分人都是看熱鬧,對於這些人,即便是作者親自出馬掏心掏肺的給你講解,往往沒什麼效果


近日看宋東得一個作品給我啟發挺大,先上圖。

他在印度的作品《宋冬到此面壁》中,他模仿印度的高僧達摩,靜做在床踏上,面朝牆壁。牆壁上用大字寫著:「宋冬到此面壁」。而在旁邊,他用小字寫到:「很久很久以前,達摩從印度到了中國,理由是--禪;很久很久以後,宋冬從中國到了印度,理由是--藝術;達摩不會中國話,閉嘴面壁十年,壁留下他的影;宋冬不會印度話,閉嘴面壁十天,壁留下了藝術。」

接下來說下我對作品闡述的一個理解。

作品闡述並不是說藝術家直接把作品想表達的意思說出來。

而是用文字對觀眾進行一個引導,留給觀眾一個思考的空間,藝術家要把握好這個度。

但是,也不要執迷於作品闡述,有的作品只掛一個作品名稱,目的便達到了,那這樣的作品就不需要再闡述。這種情況你說的越少,留給觀眾思考的空間就會越大。這就是文字的魅力。


都行吧,看你高興咯。不過當代藝術實際上是需要闡述的,就算你拒絕闡述,也要給出拒絕闡述的理由。在一件作品接受評判的時候,作者的闡述實際上是被包括進去的,有時候會起到升華作品的作用。比如說Damien Hirst的作品,他不解釋,觀眾腦洞再大也get不到他的點啊。假如要稍微照顧一下觀眾的話,總歸要瞎扯一點的。這也是為什麼我放棄純藝術,所有哲學思辨背後,實際上是一片虛無,所有問題都指向一個答案,那就是問題本身並無意義。


看情況而定。

有些東西必須在特定語境下進行。

簡單的如。歐洲達文西跟拉非爾的聖母。歌特教堂。塞尚跟莫蘭迪的靜物。康定斯基的青騎士。吳冠中的抽象(風景)。政治波普的XXXX(我不喜歡。so不想弄得他們等級一樣似的

這些作者A_ND作品。脫離特定語境解讀就是瞎看。。就如只聽過女媧補天的唐宋人。看義大利的烏非慈博物館。。。。

但是有些卻完全不需要。

可能創作目的就是看了爽一下(霧)的直觀感受。。。

有些是作者出於某個目的XXX_XXXX(省略三百字)創作。

有些是作者希望觀眾參與。有些是完全拒絕。

情況不一樣。。實在不好說


我個人認為這裡是在討論藝術家與受眾的參與性問題。

我用另一個行業舉例吧,早期的演員演戲,都會很突出個人的存在感與參與感,像是誇張的演技,出位的語氣,都在突出是演員本人在「演」角色,而到現在,大家更強調,演員成為角色本身,一個演員褪去自己的痕迹,成為角色,才會被認可。這是由於,隨著整體社會受教育水平的提升,大眾的參與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很多藝術家,現在已經把大眾的闡釋也作為自己作品的一部分,畢竟誰又能完整地了解自己同時能如實地闡述。

至於應不應該,並不成為一個問題,而是取決於,藝術家本人在自己的作品中,留出多大的空間給觀眾。


作品需要被解讀,解讀也是藝術過程的一部分,各種解讀的交織對藝術有促進作用是肯定的。

至於創作者是否自己闡述,我覺得看創作者個人吧。

創作者的闡述本身也是創作者藝術創作過程的一部分,其藝術創作本來就是一種藝術表達的過程,如果其需要通過闡述來進一步表達,那就會闡述。如果他覺得其作品本身已經夠了,那就沒必要。


不需要被創作外的任何闡述,如果需要也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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