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在上帝面前宣誓,但是現在分手了?

我是基督徒,他是我初戀。我們一起之後他也開始跟我去教會禮拜。我們交往了一年多的時候我們兩人在教堂里和上帝宣誓了並且交換了戒指。但是最近我發現他出軌了,不知道如何是好


問題首先在於,你所理解的上帝是什麼樣的上帝。

我們先看看聖經告訴我們的上帝是什麼樣的上帝: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一2:1-2)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5:43-45)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6-8)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6)

因我們 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里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1:78-79)

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3:4-5)

雅各啊,創造你的耶和華;以色列啊,造成你的那位,現在如此說:「你不要害怕!因為我救贖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你趟過江河,水必不漫過你;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火焰也不著在你身上。因為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是以色列的聖者你的救主。(賽43:1-3)

我看出你現在所有的不知所措,都是基於恐懼和憂慮,上帝在基督里赦免了你一切的罪,包括你宣誓的罪、愛不起來的罪,你將來的罪,上帝還要保守你。上帝釋放了你的恐懼和內疚,所以你可以不再因著害怕去做一個決定,而是在平安中去決定。你當然可以和他分手,因為出軌本身就是對誓言的違背,當一個人出軌後,這個誓言本身就被破壞了,你也可以選擇原諒,我知道哪條路對你而言可能都很艱難,而你可以知道的是,在哪條路上,都有上帝的平安和祝福。


自己只是個初級階段的基督教徒,說不好流暢有力的文字引不出清晰確鑿的章節。表示安慰

為姊妹的遭遇獻上禱告,希望這一切不是試探全因可以化解的誤會!


宣誓是什麼意思?結婚了?還是沒結婚?

5:33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5:34 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 神的座位;

5:35 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5:36 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其實最重要的,是你想不想相信上帝,想不想悔改,不管有多麼困難,只要你想,神就會幫你。

最怕的就是沒有真理。

29:13 主說:「因為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

有很多人只是嘴上說,心裡卻不願付出,悔改。只領受人的吩咐,孝敬父母,彼此相愛,做好事,寬恕別人。這些還用上帝來教嗎?書上,父母,從小到大一直在說。可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呢。 神就是要讓你做到這些事情。

10:2 我可以證明他們向 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10:3 因為不知道 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 神的義了。

不要做無知的信仰人。嘴上說的比誰都好聽,但卻不明白真理和神的旨意。

4:6 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 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

7:21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7:22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7:23 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不明白神的旨意,神認為是作惡的,幫了倒忙。不是所有嘴上說信神的基督徒都能進天國的。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那麼你想挽回么?


人其實是有習慣性的,這個罪性挺難改變的,比如上學時候看一些不健康的東西,畢業之後,到結婚之後。都還是會被這個誘惑。

小時候愛玩遊戲,上大學,畢業,以及工作之後,空餘的時間也是很容易被這個吸引。

其實屬靈一些來看,撒旦是很知道每個人的弱點,漏洞,就像是蛇一樣,拚命的向這個漏洞鑽,最終讓一個人跌倒。不是人不想改變,而是罪的力量的確非常的大,在某個方面總是無能力為,包括感情的忠貞。

話說回來,這個問題你只是這樣來陳述了一下,並沒有說你想要的方向,是希望分手還是希望你們繼續?

從一個角度來看,在你們交往期間,他尚且被其他更具有吸引力的人吸引,那麼你相信你們繼續交往,甚至結婚,你的吸引力會變得更加吸引他么?在之後的感情裡面,你再在這個問題受傷的可能性是非常非常大的。

從基督徒看問題的角度來看,他過去可以不看,但你確定他真的為此悔改了嗎?他可以做到未來的3年保持感情的忠貞嗎?在這種經歷下,我猜大部分都比較難。

所以說,對於你們的關係是否繼續,還請慎重考慮……

我個人的建議,訂婚開始就這樣,我不贊同你們繼續,就這樣。


你可以發兩個相反,矛盾的誓。

然後主就自爆了,如果有主的話。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哥林多前書 7:15)

如果他不願意離去,你確實在神面前發誓要愛他,那就背起這個十字架繼續愛他,為他禱告,你怎麼知道不能救他呢?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哥林多前書 7:16 和合本)


我很想說愛咋咋地,主要是針對那些「生命神學」的,你要當心那些拿律法的大帽子來要求別人的人,因為他們自己都做不到。當然了,發誓了是要遵行,但重點是你發誓的內容是什麼,我估計也是什麼一輩子不分離之類的吧,耶穌教導我們不要發誓,就是他深知人類就是說話不算數的,所以要謹慎言行,不要在話語上犯罪。當然,年輕人嘛,腦袋一激動就怎麼怎麼了,誰都有過,向上帝懺悔就好了,基督徒不是偉光正,一有信仰就像打了雞血一樣,那是法利賽,就因為你有罪,會犯錯才需要基督嘛,那些自己不認錯只認別人錯的人才是上帝最厭惡的人。最後我建議你如果有神學問題要去正規教會並找專業的牧師解決,不要隨便在網上尋求援助,很多時候得不到有益的幫助。最後最後,聖經和教會的中心不是愛情,而是信仰,愛情是倆個罪人之間暫時的事業,當前很多教會在創造愛情偶像和醉心監督別人婚姻的邪路上走得太遠。最後祝你幸福。


如果登記了也舉行過婚禮,就是合法夫妻,基督徒不可起誓,準確的說在教堂里的宣誓就是許願,許願不還就是罪。婚前性行為也是罪,這個罪因你的無知,只要向神認罪,可以得到饒恕。只要你不提出離婚,你就不是許願不還,你的丈夫若強迫你離婚,無可挽回就同意,只是不可再婚,或許提的建議有點不近情理,我認為這是聖經的要求,而且沒有經過人為的推論,只是我個人的理解,僅供參考。將餘下的光陰奉獻給神,專心為主而活,不是很好嗎?


我覺得出軌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否信主,他是否受洗信主,他是否願意歸順耶穌!重要的事情說三遍。這個才是你們今後生活是否幸福的重點。另外,不論男女在婚前就應該想好對方如果出軌了,你是選擇分開還是願意選擇原諒一次,女人對出軌的男人的態度以及處理方法,很大程度決定了幸福指數。還有,你應該推心置腹地問問他為什麼出軌,問明原因,冷靜處理或許會更好。


你要相信一切都是上帝的旨意


「聖經」「新約」明明白白鼓勵基督徒們獨身,所以你不要交男朋友了!詳細的分析:

【知乎管理員閣下:我引用的經文,白紙黑字,中英文對照,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具體的章節號也給出來了,大家都可以查證。內容本身比較尖銳,不代表內容違規,盼您明察!又或者知乎只允許對基督教唱讚歌?】

估計基督徒們又會說我「斷章取義」。白紙黑字的經文,中英文對照,上下文的意思清清楚楚,懇請大家查證!不要被基督徒們「斷章取義」的帽子忽悠了。

======〉〉〉首先請大家想想:耶穌對基督徒們最大的誡命是什麼?看「聖經」:

馬太

22: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Jesus replied: ""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22: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This is the first and greatest commandment.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對照英文看,意思就清楚了: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靈魂全部的思想去愛你家的「主」!!!!!!

那麼請問:你和配偶性行為的時候,你腦子裡面還有你家的「主」嗎?你多半早就把你家的「主」丟到爪哇國去了!所以「聖經」說:

加拉太書

5: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

正是因為這些原因,「聖經」「新約」並不鼓勵婚姻,這是很明確很清楚的:

歌林多前書 7: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Now to the unmarried and the widows I say: It is good for them to stay unmarried, as I am.

7: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Are you married? Do not seek a divorce. Are you unmarried? Do not look for a wife.

這裡,中文的翻譯有些不清楚,所以我把英文也列出來了。歌林多前書 7:8 更準確的翻譯是:「我對沒有結婚的人們和寡婦們說:最好保持不結婚的狀態,就像我一樣。」

第7:27節就更清楚了:如果你已經結婚了,不要離婚。如果你還沒有結婚,就不要去尋找一個妻子。

======〉〉〉那麼為什麼「聖經」並確地不鼓勵婚姻呢?原因說得很清楚:

歌林多前書

7: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7: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7: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7: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原來,「聖經」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是因為一個人一旦結了婚,就會分心去照顧(取悅)自己的配偶,就不能全心全意地侍奉基督徒們的「主」了。而用全部的身心去侍奉「主」是耶穌給基督徒們的「最大的誡命」! !!

======〉〉〉特彆強調的是,「聖經」雖然不歸里基督徒們結婚,但是,「聖經」也指出來了:婚姻不是「罪」。如果「慾火攻心」,那麼,與其犯罪,不如結婚。換句話說,婚姻只是基督徒們「慾火攻心」迫不得已的選擇!!!請看「聖經」:

歌林多前書

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綜上所述,「聖經」「新約」對基督徒們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是這樣的:

1)「聖經」「新約」明確鼓勵基督徒們獨身!這一點,清清楚楚,毫不含糊。

2)為什麼「聖經」「新約」鼓勵基們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因為結婚之後,基們就不能用全部的心體全部的思想全部的靈魂去愛基督徒們的「主」了。請注意:這一條理由,顯然對所有的基督徒都成立!!!!!!!

3)「聖經」沒有要求基們都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結婚不是「罪」,如果「慾火燒心」,與其犯罪,不如結婚。可見,婚姻是「慾火燒心」之後迫不得已的選擇。

4)即使結婚了,有了配偶了,基督徒們也必須儘可能節制性生活/性接觸,不僅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更重要的是因為夫妻性接觸的時候基督徒們心裡多半把「主」拋到爪哇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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