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犯錯的是大衛為什麼上帝要懲罰他的兒子害病而死?(大衛與有夫之婦拔示巴生的第一個孩子)


如果你說的是大衛和拔示巴所生的私生子,那麼我需要首先看看「私生子」的定義:

即非婚生子女。譯作「私生子」的希伯來語詞是mam·zer′(曼澤),詞源難以確定。「曼澤」既可能跟耶利米書30:13和何西阿書5:13中譯作「皮肉潰爛」的希伯來語詞有關,也可能跟一個意即「腐爛;令人作嘔」的阿拉伯語詞有關,重點就是腐壞或腐爛。根據申命記23:2的律法:「私生子不得加入耶和華的會眾;他的子孫直到第十代,也不得加入耶和華的會眾。」「十」代表完全或全部,因此直到第「十」代的意思是,私生子直到永遠都不得加入耶和華的會眾。亞捫人和摩押人也受類似的律法限制,而且在有關禁令上還有「始終不得」這個片語,可見「直到第十代」就是「直到永遠」的意思。

淫亂、通姦和亂倫的敗行,耶和華都視為可憎。律法規定,凡是通姦的、亂倫的都必須處死,以色列的女子絕不可賣淫。(利18:6,29;19:29;20:10;申23:17)另外,私生子在以色列國都沒有產業繼承權,要不然,家庭制度就會被打亂甚至崩潰了。

從聖經內容來看,大衛屬於明知故犯,而且那個本不該出生的孩子,因為大衛的罪而死。從那個孩子的角度來看,的確無辜,但這是因為大衛,好比一個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司機造成了乘客的死亡。

其實我們所有人的情況跟那個孩子類似,假如當初亞當和夏娃沒有犯罪,現在所有人都不必面對死亡,所以我們會死,會天生有些犯罪的傾向,這個的確不是我們的原因,但我們卻受祖先犯罪的結果所累。

但上帝已經做出了安排,耶穌的贖價會令所有將來複活的人受益。想必那個孩子將來也有機會復活並選擇是否侍奉上帝吧。


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原文是腰) 中。 (希伯來書 7:10 和合本)

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利未。祖宗行善,子孫也在祖先身體里一同行善,享受行善所帶來的祝福。祖宗行惡、子孫也在祖先身中行惡,承受祖宗行惡所帶來的報應。

大衛和拔示巴行了大惡,他兒子也在他們身中一同行惡,所以遭了報應,同時大衛和拔示巴也因喪子之痛遭了報應。並且上帝除了這事,還對大衛興起別的禍患,並不是獨這一個刑罰。

對於死去的人,死了就不再受人世間的痛苦,好象演戲的上了戰場一分鐘就被打死,結束戲裡的角色。但是對於活著的人,尤其是看了所記載經文的人,得以引以為戒。上帝也明確說: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申命記 5:9-10 和合本)

人恨惡罪惡就是敬畏耶和華,也蒙上帝祝福。嘴巴說恨上帝還不算真恨上帝,把十誡全犯了才叫恨上帝。

換個角度說:你領導殺了你,讓你帶了綠帽,然後生了兒子,結果還活的好好的,子孫還不遭報,換你你滿意?你滿意了,你考慮過拔示巴的丈夫會滿意嗎?

如果死的是大衛,那麼以色列整個國家的秩序就亂了,死的人就是以萬計,包括那個小孩也得死,死大衛就能讓你們滿意?


因為YHWH喜歡禍及家人,獨留元兇這個調調,比如他使法老的心剛硬,然後就降下十災,擊殺掉埃及的頭生子,連動物都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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