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學校園內遭遇性侵犯後,如何幫助被害者走出陰影,更好地恢復正常生活?

1.提此問題的本意,在於反感之前對姑娘人格進行揣測的部分言論,故而希望為姑娘爭取正當利益的行為辯護。

2.但很顯然,在下原提問「問錯了問題」,徹底幫倒忙,是以趕緊修訂問題,希望能夠稍微地幫上一點忙。

3.這裡,在下必須為自己拙劣的表達鞠躬道歉。非常非常非常抱歉。

但,仍然非常希望能夠為那位姑娘做些什麼。希望大家多提理性的解決方案,少點價值判斷吧,也許更好一些。

重複——諸君的回答,其實都有合理性,是之前的問題錯了。


謝葯。

簡直無法理解其他答案,什麼保研免修……呵呵你們知道遭遇性侵害究竟意味著什麼嗎?!

藉此機會正好寫些一直想寫的東西:

什麼是性侵害?面對性侵害我們該如何做?如何幫助受侵害者?

我的答案核心一句話:

儘快告訴輔導員和她的家人,並儘快報警,越快越好,並動用你所有的能力,讓施暴者儘快付出代價,受到法律懲處。

性侵犯,尤其是校園性侵犯這個話題太值得討論了。我媽在大學任教,多年開設通選課《青春期性教育專題》,我小學時就有幸(偷偷)接觸過此類書籍。有一套教程《青春期性教育叢書》,共三本,給人印象相當深刻。這套書探討了性道德觀的塑造、常見性犯罪、如何正確認識性,甚至還批判了因錯誤的性認識而產生的某教及某洲所流行的「割禮」。說實話,這套書是我的啟蒙讀物,從此我就走上了三(mei)觀(jie)正(cao)的道路。

可惜像我一樣有條件在最需要性教育的時候接受到科學的性教育的同學太少了,以致於到了大學甚至都有人以為親嘴就會懷孕,以為姨媽是從尿道出來的(還是女孩兒)……所以我一直覺得,我國的性教育普及,真的是任重而道遠。

這個問題問的是遭受性侵後如何走出心理陰影。我雖不知道具體是哪種形式的,不過本著能救一個是一個的原則,我先結合自己的經驗,為大家介紹一下常見的性侵犯種類。

其實不能叫性侵犯,而應該叫性犯罪。因為無論哪一條都夠丫喝一壺的。

所以,無論是女同學還是男同學,一旦遇到如下侵犯,完全可以立刻報警。

以下我描述的經歷是完全真實的,毫無藝術加工。每個人每一天都有可能遇到。

一、怪異性癖

主要包括露陰癖、戀物癖等。這類行為當中對女孩兒心理傷害最大的應該就是露陰癖了。

我第一次遇到露陰癖,是在小學五年級的時候。

那一天我放學回家,一個人走。剛進小區,就見到一個男人走過來,遠看穿著很正常,走近了發現原來這男人開著褲鏈,生殖器完全暴露在外面,一隻手還在不斷撥弄陰莖。他走近我,問我:

「廁所在哪裡啊?」

我平靜地看著他,淡然地往右手一指:

「在那邊。」

他「哦」了一身,滿臉帶著痛苦,就向那邊走去了。

我若無其事地繼續往前走,深藏功與名。

再一次遇到露陰癖是大學時,在網路上。

那是校園bbs仍是主流社交網站的年代,我們主要娛樂仍是泡bbs。突然有一天,女生雲集的美容時尚版上出現了一個人發的大量不同角度的生殖器自拍照。

當時整個bbs都震驚了。

美容時尚版的幾乎所有人都停止了發帖。

不一會兒,生殖器照又出現在其他人氣版面。這些照片被討論最多的是在笑話版上,一些人在分析此人動機,另一些人則在鄙夷此人尺寸。

這個事件被我們稱之為「未名遛鳥事件」。

我當時是版主,第一時間在我版封掉了遛鳥ID,之前之後一言不發,深藏功與名。

最近一次碰到露陰癖是在巴黎地鐵上。

我坐地鐵去上學,我旁邊坐著一個和我年紀相仿的法國妹子。某一站上來一個穿著普通的黑叔叔,他拿著一份當天的地鐵免費報紙,坐在我們對面。

突然我感覺到一道奇怪的目光落到我的臉上,彷彿要刺瞎我的鈦合金狗眼。我本能地瞥了黑叔叔一眼。

卧槽,好一根黑又硬。

雖然心中有無數頭草泥馬呼嘯而過,但我仍然保持了淡定的心情,和那個法國mm保持了120%的同步率,表情高貴冷峻地看著窗戶。

窗戶上映出黑叔叔滿臉期待的表情,彷彿在說:

「快看我快看我快看我!」

我們似乎還能聞見鳥語花香。

可惜我和法國mm一直沒看他。

因為他拿報紙擋著,所以也沒別人看到他的黑又硬。

又過了幾站,他悻悻地拉上褲鏈,下了車。

我和法國mm對視聳肩,默契地互相比了一個「太小」的手勢,深藏功與名。

露陰癖是靠向異性暴露生殖器,從異性的驚懼中獲得性快感的一種性癖。

可以說,露陰癖是最膽小的一種性侵犯。因為其能夠從異性侵犯對象通常是獨行的、小群的、看起來比較膽小的異性;侵犯對象通常是女性,但也偶爾會有女性侵犯男性,通常是年紀比較小的男性。

從我的三次遭遇可以看出,學生是此種性侵犯的重點侵犯對象。而校園,尤其是面積大,無人區、少人區多的大學校園,很容易成為露陰癖侵犯異性的重災區。

如何防範並正確應對露陰癖?

剛才已經說了,該種性侵者是從異性的驚懼中獲得性快感的;而且這種人通常較為膽小、不善交流,因此無法從正常渠道獲得性快感。因此對待這種性侵,最重要的就是——

淡定。

對於這個人群來說,最痛苦的就是沒人看、沒人關注自己的生殖器。所以一旦與這樣的人遭遇,不看他,不理他,自己走掉就好。一般他不會追著你跑的,因為他膽小。

如果他強行找你搭話,你就告訴他:

「對不起,我不用牙籤。」

請放心,這種人是有色心沒色膽,根本不會對你有進一步舉動,更不要提強姦了。所以,極盡你鄙夷之能力,嘲諷就可以。

萬一你曾被此類人侵犯過並留下了心理陰影,別擔心,不用害怕,生殖器與其他器官一樣都只是人的器官而已,你就當他的醜臉長在胯下了就行。

為了走出心理陰影,你可以去北戴河一趟,走到一個小飯館,指著水族箱讓老闆給你弄份海腸,看著老闆把活蹦亂跳的海腸從水裡挖出來剖了挖出內臟然後切了下鍋,最後可以吃掉它也可以倒進下水溝。

海腸處理圖示如下。圖全都來自果殼網@痩駝 老師。

治療由露陰癖造成的心理陰影應該有奇效。

延伸閱讀:

食物中最屌絲的高帥富——單環刺螠(貝爺沒活吞過這玩意兒實在是理解不能)

二、猥褻

猥褻是一種違背人的意願而侵犯對方身體的行為,從理論上來講,不只限於異性,也不只限於生殖器。這種侵犯通常不會伴生法律定義上的強姦行為。

在法律上,猥褻一直以來僅限於對女性實施相關侵害。同時,對於性侵14歲以下男童的,也定性為強制猥褻罪。

在刑法修正案九實行以後,對於強迫男性發生性行為的行為,也被納入猥褻罪條款下。

我遇到過兩次猥褻事件。

我小學六年級的時候放學回家(可見放學回家是個重災區,各位學子家長要多加註意),當時剛下過雨。

我走進一條背街巷的時候,一個中年男人騎著車趕上了我,他穿著雨披,沒戴雨帽。所以我可以看見他的臉,有點眼熟。

他一邊騎在車上一邊與我搭話。

「你是徐xx吧?」他問我。

「我是,」我說。

「我是你們班xx的爸爸,ta學習不好,麻煩你多幫助。」他說。

我也沒多想,就點了點頭,繼續往前走。

突然這個男人伸手抓住我的胸,一邊說:

「你的neinei滿大的啊!」

我心裡頓時怒吼wtf,推開他的手。

他又伸手用力抓住,我再次用力推開,又抬腳踹開他的車,吼道:

「你特么給老子滾!」

這人跨著自行車踉蹌了兩下,趕緊跨上車騎走了。

當時要不是我在田徑隊練就了一身與男生打架的武藝,估計這人要把我摸個遍。

後來那個xx同學過生日,我們去ta家玩,我又見到了那個男人。

還真特么是ta爸!!!!!!

不過那男人後來見我都繞著走。

另一次是在學校里。

初中的時候有一個男性物理老師,教學骨幹那種,平時不帶我們班。我們物理老師正巧請了一段時間假,這個老師就來給我們代課。

當時正是夏天。

我們夏季校服是polo衫配短褲,因為熱,通常不管男生女生,都只系一顆領扣。像我這樣比較胖且怕熱的,就乾脆兩顆都不扣了,反正領子也沒多大。那時候老師已講完一部分內容,為了鞏固,讓我們在課堂上做幾道習題。

教室里特別安靜,大家都埋頭做題。老師在教室里來回踱,一邊看同學們做題。

老師踱到我這邊,我就當他經過,繼續寫我的題。

他在我身邊站住,把手從領子里伸進我校服里,開始摸四處我的背。

摸了一會兒,他把手收回去,走上講台繼續講課。

他此種行為每次來上課時都要重複一遍,而且在其他班也會摸別的女生。

這兩件事我處理得都不好。因為我沒有把這件事告訴任何具有能力處理這種行為的人,也就是說這兩個人都沒有受到處罰,這也意味著可能有更多的無辜女孩受到侵犯。更可怕的是,其他受到侵犯的女孩,很可能根本意識不到這種行為是對自己的侵犯。

這樣的侵犯者相對於受害人,通常會擁有較高的權力和地位,就像剛才的案例那樣,比如學生家長和學校老師。面對這樣的人,受害人通常是不敢反抗的,就像我那樣。於是,這些人就因此而越來越囂張,毫無顧忌地對受害人實施猥褻。

但是這些人的心理也是有弱點的,他們通常也比較膽小,這導致他們不敢強姦,只敢猥褻。所以,如果我們強硬一點,他們就不敢得寸進尺。

面對這種無恥的人,無論是長輩也好,老師也好,領導也好,請大家記住,不要怕,千萬不要怕。一旦遇到這樣的行為,尤其是在校園裡,一定要立刻大聲呼叫喝止,並立刻報警和告訴有能力處理這件事的人,讓他們來處理侵犯者。

要記住,只有侵犯你的人受到處理了,你被他侵犯所造成的心理陰影才能被消除。而且你這麼做,不僅能保護自已免受侵犯困擾,還能夠保護更多無辜的人免受侵犯。

面對這種人渣,大家一定要勇敢揭發。

三、強姦

強姦在我國法律中的定義是指違背女性意願與其發生性行為,是一種毫無爭議的犯罪行為。這種暴行對於女性造成的生理、心理傷害是最大的,甚至在某些情況下是很難逆轉的。

我很幸運,在我至今的際遇當中,尚未遇到過這種情節。但是,這種犯罪行為在我們身邊十分常見,並且許多犯罪者因為種種原因,至今逍遙法外。

在進化的過程中,女性相較於男性,在生理上普遍處於弱勢地位。女性的骨骼、肌肉強度普遍小於男性。也就是說,當男性動真格要使用暴力的時候,女性是根本沒有招架之力的。所謂的「你遭到強姦你不反抗活該被強姦」的論調可以休矣。

但是,即使女性在生理上處於弱勢,也並不意味著女性在心理上應該屈從於男性。所謂的「被強姦時如果無法反抗就盡情享受」的論調,誰特么再說我糊你一臉口水你信不信。

我們周圍的很多人對於強姦的觀念是存在偏差的。

每一次網上出現「年輕女性遭強姦」「女學生搭錯車遭姦殺」的新聞,很多人,男女都有,無論老少,會說你們年輕女孩子要自愛,穿得多一點,不要太暴露,這樣別人看了也不會起歹心,你們就會安全;以後你們也不要一個人出門,不要去不熟悉的地方,不要和陌生人說話。

翻譯成人話就是:

她們被強姦都是因為她們活該。

我呸!!

遭遇強姦這種暴行,和女性本身的穿著是否暴露、和她們是否一個人外出根本沒有絕對的聯繫。有很多研究調查都已經發現,強姦高發於熟人之間。親戚、朋友、鄰居、上下級、師生之間,都是強姦可能發生的重災區。對於這些潛在危險,你從頭包到腳也沒用。

前面已經講過,女性的力量小於男性,遇到此類情況,即使反抗,也收效甚微。雖然網上流傳很多防狼術,如插眼、踹襠、肘擊等,但這些技術,對於一個,甚至幾個喪心病狂的想要實施強姦的犯罪者來說,作用並不太大。而且,當熟人實施犯罪的時候,例如朋友、老師、長輩、鄰居想要侵犯你的時候,年輕女孩們能保證下得去手嗎?

很多女性,尤其是校園裡的年輕女孩往往性格單純善良,對於犯罪分子,尤其是熟人犯罪分子的邪惡往往估計不足。加上大部分家庭、中小學和大學校園性教育缺失(即使有,大部分也是走過場),許多女孩的性觀念並不健全,那些人渣便利用女孩的這些特徵實施暴行。在遭遇暴行後,大部分女孩甚至其家庭出於傳統觀念往往選擇沉默,從而對女孩的一生都造成了不可逆轉的生理、心理雙重傷害。

防範強姦沒有一個統一的行之有效的辦法。之前已經說過,熟人是發生強姦的重災區,許多潛在的危險並不能被年輕女孩及時地識別出來。而在暴行發生之後,由於年紀小、對人性本質的認識不足以及生活經驗淺,加上受害人與犯罪者通常有千絲萬縷的社會甚至血緣關係,大多數女孩是無法獨立處理好這件事的,並且由於錯誤的「道德」觀念她們往往會因為這是件「羞恥」的事而選擇沉默,或僅與同齡好友說這件事。而同齡好友也存在認識不足、沒有經驗的問題,因此往往也解決不好這件事。

我猜想這位po主可能就是出於這種情況來知乎上提問的。

我想要告訴po主的是:

儘快將這件事告訴輔導員、告訴她的家人,並儘快報警,越快越好。

只有在讓施暴者受到法律懲處的前提下,才能談用什麼方法讓你的朋友走出陰影。

為什麼我說要告訴輔導員和家人?

首先,受害人一個人,是無法處理好的。

雖然大學生已經成年,但是由於社會經驗不足,加上遭受性侵是一種生理和心理的雙重摺磨,因此她的行動力現在已經變得很弱,她的判斷力也會因為精神壓力而變差。

必須有人幫她。

而你,po主,我猜你和她同齡,同樣缺乏社會經驗,也沒有社會資源。所以,你也必須找人來幫你。

而為什麼找輔導員和她的家人?

因為他們比你擁有更多的經驗和社會資源來協助警方調查,讓犯罪者受到懲處。尤其是家人,他們是愛你的,會不惜一切代價來保護你,幫助你,讓你走出陰影。

誠然,不能否認有些家庭,因為教育水平、文化傳統甚至宗教的原因,思想比較傳統,會認為遭受強姦的女兒是污穢的,會產生像我之前說的「是不是你穿得太暴露啊」「是不是你自己不檢點啊」這樣的可笑想法。我們也曾不止一次地看到新聞,說在女兒遭遇強姦後,家人非但不向執法機關求助,反而為了「聲譽」千方百計隱瞞此事,甚至鼓勵女兒將孩子生下來;更有甚者,在一些地區存在這樣的傳統:年輕女孩(甚至未滿十四歲的幼女)在遭受強姦後,父母將會提著禮物去施暴者家中,請求施暴者娶自己的女兒。

各位知友大多生活在經濟較為發達、思想較為進步的地區,可能並不相信有我所說的這些情況的存在。但我可以明確地告訴各位知友,這些情況,在二十一世紀的中國,是真實存在的,並且為數不少。

這不啻是那些地區的女孩兒們的噩夢。

我相信,隨著信息化的普及和近年來公益組織的呼籲,我們的父輩,以及越來越多的人,對於性、對於性犯罪的觀念一定是在不斷向更正確的道路上發展的,在孩子遭遇暴行之後,家長將會肯於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孩子,同時也是保護更多的其他孩子。

在這裡,如果有為人父母的知友在看我的答案的話,我也想要再次呼籲:

遭受強姦是您的孩子所可能遭受的最黑暗、最殘忍、最可怕的生理和心理創傷。這並不是您和您的孩子的恥辱,而是施暴者不可饒恕的罪惡。當您的孩子不幸遭受了這種暴行,無論您與施暴者是何種社會關係,請立刻報警並盡最大能力協助警方進行調查,讓施暴者付出代價,受到應有的法律懲處!

不可否認的是,現在社會上存在大量假借職權的施暴者,即便我們助於任何公檢法機關,他們也未必能受到應有的懲治。但是我們必須記住一點:

如果我們沉默,我們就成為了幫凶。

做為受害人的家人和朋友,如果你愛她,就請竭盡全力幫助她,讓施暴者得到應有的懲治,讓她看到惡魔覆滅的那一天。這才是幫助她走出心理陰影的唯一的,也是最重要的、最基礎的前提。

而越早報案,就能以越小代價取得體液、毛髮等證據。我們看到、聽到過不止一次,女孩兒在遭受強姦後,因為證據滅失,不得不生下施暴者的孩子來檢測DNA以指認罪犯。

我想大家都能想像這對女孩兒來說是多麼黑暗的終身的生理和心理陰影。而對於那個孩子來說,也便註定沒有了公平的、正常的成長環境。

所以,一旦知道了這件事,請儘早報警,越早越好!

要幫助受害女孩兒走出陰影,我非專業心理工作者,僅以女性角度提出建議:

多陪伴,多傾聽,幫助她換個環境,並及時求助專業心理醫生。

最重要的,還是相信法律、相信正義。

施暴者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四、關於男性、男童遭受性侵害

我國的法律對於男性遭受性侵害並無相關的明確規定。誠然性侵害多發於女性身上,但不可否認男性也有可能遭受同性或異性所施加的性侵害,並留下嚴重的生理、心理創傷。個人認為,對於性犯罪如強姦的定義不應指明性別,凡是違背其意志與之發生性行為的,都應視作強姦。

刑法修正案九執行後,對於強迫男性發生性行為的會按強制猥褻走,但是需要知道猥褻的處罰低於強奸,因此施暴者可能無法得到應有的懲治。但有懲罰總比沒有好一些。相信隨著法律的不斷完善,將男性納入性侵受害者的法律條文將會更多。

男性遭受性侵害的案例多見於男童,該行為又被稱作孌童。孌童指的是讓兒童觀看或以身體接觸自已的生殖器,或與之發生性行為。

關於這種侵害現象,我認為每一個家長都必須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孌童行為也高發於熟人之間,如果你的孩子(無論男孩女孩)突然出現了一些奇怪的言行,請務必追問到底。如果發現孩子可能遭受性侵害,也請立即報警,讓犯罪者無處遁身。

必須強調的是:

對於孩子,讓其觀看、觸摸自己的生殖器即構成犯罪。一旦孩子反映遇到此種侵害,家即可向公安機關報案。

一定要相信孩子,孩子是絕對不會騙人的。

我記得很早之前正大綜藝播放過一個譯製片,講的是一位單身母親在得知五歲的兒子遭受鄰居男性的性侵之後,不惜一切代價打官司,為兒子討回公道的故事。鄰居是一個事業有成並在當地小有名氣的中年男子,加之那個小男孩在受害後產生嚴重的心理障礙、一言不發,在立案調查時,無論是司法機關還是公共輿情,都不相信鄰居施暴,並認為母親是在惡意誹謗。母親為此遭受過各種威脅和指責,但卻一直四處為了孩子奔走。

在開庭前一天晚上,小男孩突然找出家裡的槍,把槍筒塞進嘴裡,想要吞槍自殺。母親發現後連忙制止。第二天在法庭上,法官宣布通過陪審團商議,認定鄰居無罪,並宣布將其當庭釋放。母親精神崩潰,掏帶在身上的出槍,向著鄰居開槍射擊。母親因此被警方拘捕,並定罪關押。

在關押期間,有公益組織和政府部門關注到了此事,並進行了深入調查,最終認定鄰居有罪,並將其繩之以法。而母親最終得到了減刑,被提前釋放,小男孩也得到了公益組織的心理援助。

這是一個圓滿的故事,告訴大家無論如何,面對犯罪者,必須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孩子。很多人會說,這是國外的案例,我們不相信中國的法律,不相信法能大過權。我要對這些人說,你錯了,只要不放棄,就一定能使犯罪者繩之以法,中國與外國並無二致。正義是不存在國界的。

五、關於性教育及其他

我們的家長總是關心孩子的成績多過關心孩子的人格健全成長,彷彿只要考試成績好,就全變成無所不能的超人。而對於性教育,更是能省則省,覺得性是髒的、是不道德的,對於孩子恥於談性,認為只要遮著掩著不讓孩子知道,孩子就不會踩進性的「雷區」。

這是完全錯誤的。

多少年輕女性甚至女童意外懷孕都是因為性知識的缺乏,多少性犯罪者逍遙法外都是因為家長錯誤的性關念。為了孩子的幸福,無論家長還是學校,都必須將性教育當作一項重要的工作。

面對性,我們要做的不是遮掩和隱瞞,而是讓孩子正確認識。我們都必須認識到並且要讓孩子認識到,性不是骯髒的。性是大自然賦於人類的一種具有兩面性的能力:性既是人的獸性本能的殘留,同時也是人性的一種表達方式。與愛的人的性,是快樂的、幸福的;而被迫的、不自願的性,則是罪惡的、是違反法律的,強迫施加者是必須受到法律懲處的。

我們必須要讓孩子學會保護自己,尤其是在可能遭受或是遭已經遭受性侵害的場合。一定要使他們勇於說出所遭受的屈辱,而我們也要盡我們最大的努力去幫助他們,讓每一個可惡的犯罪者無處可逃。

最後,向大家推薦一篇我之前的回答:

如何寫好一部小說的情色部分? - 徐小疼的回答

別看題目好像與今天這個答案沒有太大關係,但我在那篇答案里淺略地探討了性與社會的關係,僅與各位商榷。


非常非常非常感謝回答、關注此愚昧問題的諸君。草就此篇拙文的目的,在於提供【優質回答索引】,並彙報在下淺薄至極的閱讀思考。不當之處,歡迎打臉。

一、優質回答索引

諸君的回答,其實都有合理性,並且具備遠遠高於社區平均水平的真誠,以及責任感。為了回應諸君的真誠,在下必須一再重複:是鄙人之前的「問題」錯了,諸君的答案則皆有可觀之處。

提問的初衷,在於發現在原問題知乎 - 與世界分享你的知識、經驗和見解之下,不少理性的女士和先生們,將注意力分配於對「被害者的人格本身」進行道德評估,而非著眼於「維權交涉策略(如果可以這麼形容的話)本身」,令在下不勝唏噓——在下基於倫理直覺,傾向於認為原題干中陳述的策略並不悖德——故而,愚昧的在下希望引入相對理性的倫理討論,來為類似的策略提供合乎理性的辯護。

然而,其後愚昧的鄙人被包括但不限於 @Andy Lee 、 @dyc dls 諸君徹底說服了,即「原提問下涉及的策略,並不能夠獲得足夠強度的道德辯護,甚至於必須接受道德批判」。具體詳見:

1.在大學校園內遭遇性侵犯後,如何幫助被害者走出陰影,更好地恢復正常生活? - dyc dls 的回答;

2.在大學校園內遭遇性侵犯後,如何幫助被害者走出陰影,更好地恢復正常生活? - Andy Lee 的回答

其實,這是在下本應當想到(故而不應當有之前的錯誤的、反智的提問表述)分析策略,但在下卻被感性擊潰了理性的堤壩,對類似分析策略給予了「選擇性無視」。

如果沒有理解錯誤的話(如有誤解,煩請指正), @Andy Lee 先生相信,這可能涉及到了「同情弱者之善」以及「規則之善」兩者的價值衝突,而前者在具體案例中,如果試圖通過繞過良善規則來解決個案中的問題,最終可能會被「規則功利主義」流派認為是「悖德的」。

在後續的討論中,先生提到:

這個問題背後的爭論,就在於對弱者的同情與對秩序的堅持之間。一般情況下,一個社會即容納秩序,也容納同情。只是同情不可擺在明面上。而我最欣賞的方案,就是以秩序建立對弱者的同情。延考制度就是如此。

誠哉斯言!

同時,dyc dls先生則引入了另外一種思考策略。先生在回答中指出:

受害人收到侵害,而加害人受到懲戒,並且對受害人進行賠償,是一個合乎理性的事情。而受害人通過受害這一行為,來獲取畢業證,雖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並不具備內在的合理性。

不得不承認,以上是一段非常精彩的論述。同時,先生在後續的討論中提到:

我在這裡其實並不是從功利主義的原則出發來討論這個問題。我所要強調的是內在合理性的問題。即為何讓受害人接受懲罰是合乎理性的,而提供畢業證只是可理解的。兩者的區別,舉一個例子來說,比如在古代將債務人貶為奴隸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因為它將人變成了非人,所以並不是合乎理性的。

二、可能的援助策略

@庄野馬 女士和 @kun yu 先生指出,在下原來的思考路徑(從人道主義補償方面切入,並提供道德辯護)是完全錯誤的(非常精彩的批評,在下心悅誠服)。

如果鄙人沒有誤解的話,他們是在通過關注於「通過制度構建(或修訂優化),以『制度之善』對類似的悲劇予以必要的公力救濟。」在下認為,這類策略在本質上與「規則功利主義的主張」並不相悖,俱為非常合理的策略。

但在後續的討論中,不難發現目前的制度,並不足以支撐上述策略,而如果我們試圖默認被害者通過繞過規則,或者遊走於規則的邊緣來獲取某種形式的救濟,那麼這類「策略本身」恐怕並不能夠獲得令人信服的道德辯護。這恐怕亦是 @Andy Lee 先生對@庄野馬 女士不敢苟同的原因之一(如果理解錯誤,歡迎指正)。

同時,鄙人驚喜地發現,在在大學校園內遭遇性侵犯後,如何幫助被害者走出陰影,更好地恢復正常生活? - 顧德鵬的回答中,顧德鵬先生提到:

我只想說,在灣灣從小學到高校,乃至科研院所,都設有性別平等委員會,全地區也有對應的機構,專門處理此類問題

這也許為目前制度的進化方向,提供了不錯的借鑒。

綜上,目前為止在下最為贊同的「私力救濟策略」(因為現行制度中,暫無公力救濟的策略選項)
,是dyc dls先生提供的建議:

題主所希求的答案,更應該去尋求專業的法律援助以及心理治療而受害人在期望這一點的同時,更多的是需要一種情感上的共鳴。哲學大概不能解決這一問題,反而會增加更多的問題。

鄙人對此無可置喙,值得完全贊同。受此啟發,在下淺薄至極的思考如下:

第一,誠如先生所主張,尋求律師等專業人士「在規則框架內」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利益」,這應當在倫理和法理層面,都是能夠被辯護的。

第二,即使律師先生通過「打擦邊球」為受害者爭取「法律框架內」的「最大利益」(很多證據已經滅失先不說,國內對此類事件的處置幾乎未見明文規定,故而只能尋求「談判」或已「庭外和解」為目的的訴訟策略),「這種做法本身,並不能獲得道德的支持,但是反過來說,也不需要接受道德的批評。

(先生於後續討論中的原話)。

第三,承上,由於這類行為並非「被害者本人」之行為,故而也許有助於將被害者從「私力救濟行為本身」以及被害者「人格本身」涇渭分明地剝離開來,從而實現鄙人「減少對被害人人格本身的道德評估」這一原初目的之一,而同時又恰好能夠「在規則框架內」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利益」——尤其是在諸多對應規則尚不健全,而受害者陷入了顯著的私力救濟路徑缺失的當下。

三、代後記

提這個問題,我們實際上能做的非常有限。那麼,提這個問題,究竟有何價值呢?

個人的淺薄理解是,有14k熱心而理性的女士和先生們,已經開始關注這類問題

種子,已經撒下。

而在未來的某一個時間點,這也許能夠或多或少地推動問題的解決於分毫。

在下,願意如此相信,並祈禱。

非常非常地感謝諸君的參與,鞠躬!


題目改了,答案跑題一萬米,甚點。

—————————————————那不是出於「人道主義」,也不是「補償」啊。

如果一位同學在期末考試期間發生了意外,雙手骨折不能寫字,那麼校方按照他的本來的學習進程和狀況來給他相應的期末分數難道不是很合理的么?如果按照他一貫的成績,拿到畢業證是可以預期的,那為什麼要因為意外發生在了他的身上就不給他畢業證?這只是一種能讓事態儘可能回歸正軌的意外應對方式而已啊。

唯一的區別只在於,在許多人的觀念里,心理上的創傷相比身體上的傷殘是客觀上並不存在的、不影響學習和考試的、不需要治療的。

但是這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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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多人跟我講「學術秩序」,但是你們有沒有意識到,當外力迫使受害人無法參加考試的時候,學術秩序就已經被,破,壞,了。尤其是在他/沒有參加的考試是存在curve的情況下。維護學術秩序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它儘可能回到正軌。

另外,那些說「被強姦就給學位證會讓其他學生去主動被強姦」的人,首先我在這裡說的是給予受害人符合其學術水平的成績,而不是「被強姦就能畢業」。另外,如果你稍微了解一下強姦受害者普遍受到的身心創傷,也稍微了解一下中國高校普遍的畢業難度,就會知道,「主動被強姦畢業」只可能是極端情況。我們以極端情況來討論制度,有意義嗎?

當然,如果在你看來,性侵受害者的所謂「成本」微不足道:go fuck yourself.


謝邀 @羋十四

首先,請允許我表達深切的同情,雖然這種同情對其本人而言顯得軟弱無力。無論在何種意義上,我們都應該對這種嚴重的犯罪行為進行譴責,並且期望犯罪者得以接受應有的懲罰。

但是,問題永遠存在著多個維度,而人事的複雜本身就在於對其狀況的微妙把握。一旦將問題納入到更為宏大的層面進行討論,我們就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剋制我們過分激烈的情感,防止對於事件本身的破壞。

由於在這裡只看到了題主所轉載的受害人自身描述,所以接下來的闡述可能並不會那麼的合乎理性。但是,如果我沒有曲解文章的本意的話,受害人在這裡所提出的核心關切是——如何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如期取得畢業證。

對於這樣一個受害人所自我預期的理想狀況是否能夠達成,我覺得應該尋求專業法律人士的意見。無論是律師還是法官,甚至是法學系的學生,比起我這樣的非專業人士而言,應該能夠更好地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至於是否在合法權益之外,謀求更大的利益,這並不屬於一個正當的討論範圍。

在這裡,我不得不對於學校直接授予畢業證這樣一種方式表示反對。不可否認,的確在實際操作的層面上,有很多這樣的事情。因為此類意外而保研的故事,已經都快成為了見怪不怪的閑言碎語。甚至,這種方式還為某些想要保研的人,提供了一種並不適宜的方式。雖然,這種效仿的確是極少數的,但是這種效仿,卻是實際存在的。Andy已經對於此類行為作出了恰當的闡述。

但是,一旦踏入到反對的環節,很明顯會有很多人指責這是一種缺乏同情心,甚至是冷血的表現。特別是,受害人在這種情況下所受到的巨大創傷,難道還比不上一張毫無分量的畢業證么?對此,我在一開始就說過,我們必須學會克制我們過分放縱的情感,也只有這樣我們才有可能尋找到更好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事情並非如同我們想像的那麼簡單,也沒有想像的那麼直接。在此請允許我舉這樣一個例子,學校在沒有任何過錯的情況下,卻不得不為死亡學生的家長提供補償。在這之中,當然也少不了所謂的漫天要價和坐地還價的戲碼。但是,學校在這種情況下會明確宣稱,這是作為一種慰問,而非賠償。這裡的差別在於哪裡,在於有無正當性。作為一種慰問金,說明學校本身並沒有責任,只不過是處於同情心,而提供一定的經濟補償。而賠償,則是變成學校本身負有責任。

當然,這種區別在很多人看來,都是無關緊要,甚至是無聊的。畢竟,最後學生的家長都會拿到錢。而且,往往鬧得越凶的家長,會拿到更多的賠償金。的確,這是一種非常功利的想法,以至於連功利主義也稱不上。不過,這種邏輯卻和個人的情感聯合在一起,獲得了一種廣泛的認同感。

這種情況本身,我們很難直接進行一個道德的評價。但是,無疑這種方式本身存在著非常明顯的缺陷。功利主義本身對這種功利想法的反駁就可以成為一個例證。但是,在這裡,我並不是要試圖說服不同想法的人,我只是試圖促使他們控制自己過分肆意的情感,從而能夠更為深刻地對問題進行洞察。

那麼,現在讓我們重新把問題回到正當性之中。從題主給的內容來看,受害人在這裡所應該獲得的正當權益,並不指向按期獲得畢業證。追求正當權益的最大化和追求最大利益本身並不是一致的。在這個事件中,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在於追究相應的責任人,以及適當的經濟賠償。這裡的區別,就在於其本身訴求是否具有內在的合理性。

受害人收到侵害,而加害人受到懲戒,並且對受害人進行賠償,是一個合乎理性的事情。而受害人通過受害這一行為,來獲取畢業證,雖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並不具備內在的合理性。關於兩者的區別,黑格爾在《法哲學原理》中已經明確告訴了我們(具體可以參考第3節的內容)。而混淆這一區別,所導致的可能的破壞結果,遠遠並不是一張畢業證所能承擔的。

想必我剛才那句話,很容易受到大家的指責,認為這是一種上綱上線的做法。對此我並不想過多加以反駁。人類對於自身命運的關切,並不會隨著這種指責而消失。不過,為了調和這樣一種指責,我們的確在實踐的層面上,需要作出更好地處理。提供免費的心理輔導,的確是一種方式。但是如期畢業這樣一個問題,是否存在著某種可能性呢(畢竟我們不要忘記題主在這裡是要我們提供解決方案啊)。

的確,受害人由於受到自身的影響,缺席了很多的課程和考試,那麼學校是否可以允許額外的補考來彌補這一點的確是一個有效的調和方式。至於由於缺席導致的學分不足,是否可以通過短期課程或者暑期課程之類的課程進行彌補,都是在學校層面可以操作的事情。

不過,不同學校的確有可能有不同的規章制度。但是並非意味著在規則內沒有完全騰挪的餘地。嚴格意義上來說,這並非是一個哲學問題。題主所希求的答案,更應該去尋求專業的法律援助以及心理治療。而受害人在期望這一點的同時,更多的是需要一種情感上的共鳴。哲學大概不能解決這一問題,反而會增加更多的問題。

此外,肯定有人會指責我在這裡並沒有討論到一種可能出現的極端狀況,即在合理的規則之下,已經沒有了正常畢業的可能性。對此,我必須說一句略微冷酷的話,承擔這一切。孔子為何如此強調名正言順,並不是無稽之談,也不是空穴來風。世界並不是讓人來任性的。作為人真正的自由,在於給予自己規範性。

最後,雖然我並不會喊正義一定降臨的口號,但是我會希求犯罪者能夠承擔自己的責任。而被害人能夠學會堅強。雖然我的話語如同隔鞋搔癢般無關輕重,甚至顯得有些輕描淡寫和蒼白無力。但是,我們的確不應忘記,生命尚在延續。


這兩天正好在看犯罪心理第二季,剛剛看完Elle離開。看到她貌似堅強地回到工作里卻回不到原來的自己,看到她尖銳地指責Hoch,看到她最後以這樣的方式離開,我感到特別特別心疼。

看到原題主,我也是同樣的感覺。很多答案都講什麼按學理按公平,還有人說當畢業證利益大於強奸損失就會出現用後者交換前者的現象。我只能說,真是不憚以最大的惡意揣測人啊。而且你當大家都傻嗎,明明只要考試前找到老師輔導一下就能解決的事(當然假設該學生有正常人的智力水平),非要偽造強姦現場,可能還得涉及報案,能偽造現場的人,不考慮假報案被揭穿的後果?

看過天涯上一個帖子,lz講的是被強姦後保住自己性命的經歷,施暴者是一個連續強姦殺人犯,後來被抓住了。講述時已過去兩年多,當了媽媽的lz更多的是淡然。看過這個帖子我晚上簡直都睡不好,我是無法想像自己如果有這種經歷,如何可以心理康復。

看各種答案,有點覺得可笑,保研是什麼了不起的事嗎,還要費盡心機拿到,現在滿地都是研究生了。學位什麼的,比起這種心理創傷,根本不值一提。

還有學校真的沒有責任?讓女孩子不要告訴家長,沒有第一時間主動給女孩子提供考試問題的解決方案,換位想想,如果是自己的親人,你還會要求她在發生這種事後正常去考試嗎?是不是會想辦法幫她解決這個問題?結果學校就拖到現在等姑娘去問了說沒有辦法。延期一年?一年後再讓姑娘回到這個鬼地方?還有人說學校提供的心理諮詢是最大的幫助,可笑啊可笑,我也做過心理諮詢,感覺對於非抑鬱症的狀況,心理諮詢固然有一定效果,但自身境況的改善對心理是最大的調節。

總之,如果姑娘是我的親人我的朋友,我一定會儘力讓她得到最大的利益,因為她已經經歷了這樣殘酷的事情,我不能讓她一個人在裡面沉淪。


上個問題之後說實話心累,最後變成那個結果。

很多人很擅長把合理的事情弄成不合理,學位這事情就是如此。

我們這麼來看好了,首先必須承認的一點是,除了部分大學部分專業,大多數大學的專業是挺好畢業的。

如果一個女生,平時沒有弔兒郎當的,那麼大學幾年平平安安過去拿個學位,這基本上是可以預見的。

那麼在意外發生之時,由院長校長任課老師一起討論,根據以往表現,給予學分,若學分夠則提供學位,學分不夠給予補考(萬一補考暴擊了呢^o^)或延期,這在我看來很合理,也很公平。

事實上很多大學就是這麼做的,這和學校是否有過錯無關,這和學校是否有責任無關,這是應該存在的意外保障制度。

而貌似除了各種考試前自己祖母去世比較多⊙▽⊙之外,並沒有出現各位擔心的事故或暴力傷害或強姦案增加的情況,而祖母是否去世也是很好查證的。(其實祖母去世已經是個梗了。)

若此制度實行,大多數受害者應該能根據以往成績沒有延期地獲得學位,如果她平時成績不好,也有延期之後重新振作的可能,在結果上,其實並沒有太大不同。

然而,有人就是喜歡把事情往不合理的方向說(扶額),無論是支持的,還是反對的,似乎腦子都死了一樣,不是「保研」就是「不能用學術作為補償」。

誰告訴你們這是補償了!啊?

還不是你們自己腦子裡先建立起這種關係,然後自然怎麼看都是不合理了。

這其實就和知乎上各種刻板印象一樣,比如說看到官員,就想到貪污,看到黑人,就想到犯罪。

而絲毫不去考慮一個合理規則存在的可能性。

這就是我說的,擅長把合理的事情弄成不合理。

結果很重要,如何達到結果的也很重要。


我只想說,在灣灣從小學到高校,乃至科研院所,都設有性別平等委員會,全地區也有對應的機構,專門處理此類問題


一堆人根本不了解行政系統內部事務就上綱上線了。。

大學不給畢業證根本不是因為什麼學術嚴肅,女孩學分沒選夠而已;可能諸位離開大學有點久,現在網路化選課,資料庫在哪裡擺著,課不夠就沒畢業證;只要你選課了,不去上課不去考試都沒關係,畢業證都能做出來。但你課都沒選,這就沒辦法了。

給保研也不是人文關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已。

行政系統的一切邏輯出發點就是不承擔責任。本來不想討論這個問題,可是,這不是給不給畢業證的事,是完全沒法給。資料庫一學期一學期在那裡放著呢,連成績單都開不出來,怎麼給證?要是教育系統內部整體聯網,估計就更難辦了。


服了你們這幫人...就沒人關心人姑娘的感受嗎?

@拾荒少女的專欄文是我看到最好的回應,地址:

http://zhuanlan.zhihu.com/hongshujiuguan/19986753

大家快贊讓當事人看到。


注意:問題已經被修改,此答案已經文不對題。

謝邀。 @羋十四(突然發現十四已經是快2萬粉的大V了) @柯茗耀

我不認為,學生在校園裡受到性侵犯,學校應該給予學位證書或者學歷證書上的補償。我也反對給予被害人「保研」,「免考」等等和學術成績有關的任何補償。

學校是一個半公共場所,尤其是我們中國的這些學校。學生在校園內遭到性侵犯,學校如果沒有管理上的不當,那對受害人就沒有責任。如果有管理上的失當,那學校就負有一定程度的責任,而性侵犯的加害人才應該負主要責任。

不過,沒有責任,也可以給予學生提供幫助。可以提供免費的心理諮詢。學生如果想休學一段時間,也應該予以同意。學生如果因此缺考,可以考慮給其提供補考機會。

而如果「被性侵犯」就可以拿到學位,那當被性侵犯的成本低於拿到學位的收益時,人們就會主動尋求「被性侵犯」。教育產業將出現問題,學歷以及學位認證便失去了效力。它們不是對受害者的同情施捨,而應該是對學業合格者的認證。


不是都以保研交換么


1、心理輔導

2、給重考的機會,不是補考

3、如果暫時無法恢復無法重考,畢業時開因意外延期畢業的證明。

直接發學位什麼的沒有意義,連重考都不行,能筆試面試參加工作?

如果不能,畢業之後簡歷上這段空白不是什麼好事。


這種事情,除了她本人戰勝這一切,只剩下她的婚後生活能真正解決她的陰影。

我接觸過兩個這種情況的女的,雖然都是事隔一段時間,但是都無法走出陰影,無論我如何努力的從側面鼓勵,支持,在我轉身的一瞬間都變成空氣。巧合的是,她們的生活情緒的主旋律都是,回憶悲傷,尋求安慰,陷入更大的悲傷,需要更大的安慰…後來我慢慢覺得,這種事情最令人擔心的,應該是事情漸漸平息後她的生活。

發生這種事情,對她來講主要面臨著對於自我是否卑賤,以及安全感兩個問題。對於自己是否卑賤這個問題,我想主要來自她的初戀男友?現任男友?或者未來的老公對她的態度與看法,題主怎麼努力都無法解決這個問題,題主能做的,大概就是鼓勵她去一線城市,去一些思想比較成熟的地方生活工作,在那裡即使未能遇到合適的人,也能交到一般無形中影響她的朋友。

安全感問題。說了那麼多,我完全沒說我們現在能怎麼做——因為我們基本上沒法怎麼做呀!你直接安慰她,肯定嚴重傷害她,你側面安慰鼓勵她,雖然能幫助她,但不可能消除她的陰影,那種不安全感與對自己和未來的十分不確定感,在沒有人的時候,在失落的時候一定會猛烈襲來。而你的安慰,就像一顆無法根治,只能暫時抑制的抗生素一樣,只會讓她對葯的依賴越來越高,最後真的無藥可救,長遠上看,其實是無比恐怖。

人,一旦發生了某些事情,就註定了自己已經沒辦法和其他人一樣老老實實的平凡了,只有突破自己,迎來新生才能真正,也是最根本的解決問題。這個過程對很多人來說很漫長,作為朋友,她該走的路還是由她自己走的,我們能做的,是鼓勵她去突破自己,讓她知道我們一直支持她,這個是每時每刻可以做的,也是安全感更好地開源。比如說,估計她去接觸更大的世界,比如說當有人因為她這事人生攻擊她時,揍他!不管他是長輩同輩,不管跟你什麼交情,這麼做就是要讓她知道,我現在你身邊。

平時的生活,該怎麼過就怎麼過,她哭就讓她哭,不要安慰。或許,安慰一個人的最好方式不是她爆發的時候做什麼,而是平時春雨潤萬物般,一點點改變她的想法。

(答得很亂,有時間再整理吧)


不可以,你受到損失,不能通過損害別人來彌補,拆東牆補西牆最後還是房塌屋倒。

你自身遭受強姦、人身受到侵害,不應該通過侵害公眾的公平來彌補,而應該採取合適的渠道以保障你的正當利益。

強姦保研本來就是官僚侵害公眾利益保障自身烏紗帽的做法,我們不論現實能否根除這種歪風,僅僅從學理上來講,不能縱容這種邪道。


我只想說一下這個標題存在暗換主語的語病……


保研


讓她一個人靜靜


個人認為,最好的幫助就是什麼都不知道,很多所謂的幫助和撫慰都會弄巧成拙。

如果你朋友受到此類傷害,你最好就是不知道,不去打聽,不要刻意去安慰她。如果你不知道那更好,該怎麼對她就怎麼對她。那樣最自然。

以上純屬個人拙見。


在另一個題主的問題中才突然發現,學校里發生這樣的事情不是一起兩起…這兩天一直在想這樣的事情頻發,到底是該怪誰呢?有不少人講實施者大都是工地的人一時興起的進行侵犯…如果性交易合法化…會不會減少這類性侵案件的發生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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