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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會因為我對一些神學觀點理解錯了,而沒得救?

比如對「三位一體」,「因信稱義」和「因行為稱義」,二元論和三元論的理解。聖經也沒明確說哪個對,哪個錯。如今不同派別也有各自的理解和解釋。

是否會因為我對這些理解有偏差就不得救了?


新約第一個上天堂的人是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強盜,沒洗禮。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笑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 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 神嗎? 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 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路加福音 23:39-43 和合本)

進天堂的必要條件: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羅馬書 10:9-11 和合本)

沒洗禮。

重點是:耶穌的生命因著信住在我們心裡,就是得耶穌的生命才能上天堂。


不會。

作為人,永遠不可能完全理解神的奧秘。

但凡是理解,就一定有偏差。

只是很多時候人發現不了這偏差。

承認自己的有限。這才是正道。


不會。你是否得救取決於你信不信主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是不是遵行他的道。有這個前提,即使你理解錯了某個教義,上帝也會帶領你明白正確的是什麼。


因為題主對因行為稱義有疑惑,所以我補充一點關於行為的經文。聖經說的很清楚了: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以弗所書 2:8-9 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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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答案:

這個問題我們教會這周日剛剛講過,我自己也被在這個問題上有所歸正,所以斗膽來回答一下答主的問題。

這個問題,其實視情況而定。要看你的宗教見解的不同是在細枝末節上,還是在教義核心上。核心是什麼呢?就是因信稱義。

弟兄可以仔細看看使徒行傳15章,對這個問題很有幫助。

有一些從猶太來的以色列人,認為外邦人必須受割禮,不然就無法得救: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 (使徒行傳 15:1 和合本)注意,這裡說的是得救,是關乎外邦人有沒有被神所贖買的大事。這裡,這些以色列人直接挑戰的,是「因信稱義」的教義。信主耶穌為我死夠嗎?還是不夠,還需要加上割禮?這是個核心而迫切的問題,按照律法我們都是外邦人,如果你被告知因信稱義不夠,必須要受割禮才能得救,你勢必是很惶恐的。人心在這個問題動搖,所以面對這個問題,使徒和長老們開了大會來解決這個試圖曲解神救恩的行為。15章7-11節彼得對於這個問題講的很清楚了。

相信弟兄應該清楚這個問題的答案,若是不清楚也就真的該審視一下自己教會所傳講的是不是真理。引用這個例子只是想說明,在核心真理上走偏一點,都不只是走偏。真理一點都不能被歪曲,歪曲了的話,不是異端就是邪教。(對就是這麼絕對)比方說若是有個教會不說受割禮,而說守各樣的以色列傳統節日才是正確的,不守就不能得救,那就是異端,因為故意加添了別的得救籌碼,同時也去除了主耶穌代贖的重要性,想靠自己的不義的行為被神所喜悅。這,就是法利賽人,法利賽人用律法標榜自己,他們得救了嗎。

――――――――我是愉快的分界線啦啦啦―――――――――――――――――

但是如果你的問題是在細枝末節上,若是聖經里沒有明確指出什麼是什麼樣的(因為很多事情真的是神的奧秘啊),聖經上的話是這麼說的:「 要遠避無知的辯論和家譜的空談,以及紛爭,並因律法而起的爭競,因為這都是虛妄無益的。 (提多書 3:9 和合本)」探討可以,但是對於過多的爭競,神的意思已經表達的很清楚了。

希望對題主有幫助,來自一個現學現賣的姊妹^_^


得救是指上天堂么?不是。得救是指從自己的罪惡中拯救出來,成為不犯罪的新人。「上天堂」不過是它水到渠成的結果罷了。

而得救不是受某個孤立的教義而確定的,而是這個人一生中所有遇見的所有事物對其的綜合影響而得出的一個最終結果。

所以,「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以弗所書 2:8 和合本)


別將基督學術化,更別宗教化,想透過學術和宗教文化去看基督的話,註定要隔上一層面紗,而這棉紗是自己將其帶在自己的臉上

聖經有講過,若不是神開啟,沒有人能明白他!也有講過,尋找就尋見,叩門就開門!

重點是回到聖經,別抽象


首先,關於三位一體,聖經里有很多內容都可以證明,上帝就是三位一體的上帝,只是在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名字,但不管是用哪個名字出現,都是為了拯救犯罪必死的人類。

對於你說的 因信稱義 和 因行為稱義,這並沒有什麼矛盾,人先信了耶穌就可稱義,但信的本質是有行為,也就是你所付出的行為能證明你信,這樣,信和行為是一體的。

【雅 2:14】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雅 2:15】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

【雅 2:16】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

【雅 2:17】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雅 2:18】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雅 2:19】 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雅 2:20】 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雅 2:21】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雅 2:22】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

【雅 2:23】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 神的朋友。

【雅 2: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這一段其實說的很明確,你若信,便要有行為,才能稱義。這不需要多深奧的理解,上帝已經說的很確切了。


得救的確據不是因為你的理解正確才得救。

得救的確據是憑著上帝的揀選。

但是如何來評判我就是上帝揀選的那一個呢?

憑信心。

當然有很多人都是憑著信心說自己是得救的子民,即使他們的神學理解是互相矛盾的(比如有些人認為耶穌在受洗禮的時候才成為上帝的兒子,有些人則認為耶穌本來就是上帝的兒子)。但是這個重要嗎?難道得救不得救是我們說的算的嗎?耶穌在世的時候不也說不要判斷人,因為我們沒有權柄。

那什麼才是最重要的?

憑信心,憑耶穌說的愛。

看了一下南開大學李霞老師的一個課程《聖經與歐洲文明》,很有裨益。


不會,因為有些人在生命最後一刻信的主的,我依舊相信他得救。

我老師和我說過,神學問題都是高層建築,和平信徒沒太大關係。再說信耶穌得救。

但是我們還是要去小心極端。例如極端靈恩派,他們就覺得沒被聖靈感動,就不得救。(我說的是極端)(一些靈恩派的弟兄我很喜歡,因為他們很熱情,對宣教也很熱衷,我接觸過來的,大致沒有衝突)


知識是漸漸增長的。

增長包括修正。

但靈總是同一個。

但有人從一開始所領受的就不是基督的靈,另有人後面另外領受了別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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