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應不應該要別的同學主動給的錢?

俺家兒子八歲多上二年級,今天美滋滋的告訴我:爸爸,我掙錢了!經過詢問才明白事情經過是這樣的:兒子班裡一名同學打不開新買的玩具包裝,就跟我兒子說:幫我打開,我給你10塊錢。結果如約付錢。

我已經動之以理曉之以情各種幫助別人不該收錢的勸說,這小子就是眼含淚花的說:這是我勞動得來的,我才不還回去!

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求助


謝邀。

我覺得沒錯,這十塊錢是勞動所得,不是靠武力勒索也不是靠詭計欺詐也不是被施捨,得之有道。況且雙方你情我願,何過之有?

這是一次很好的教育機會,題主哥可以在認可孩子勞動創造價值的同時,也引導他進行一些發散性的思考。比如,

1靠勞動掙錢沒錯,但是也有一種勞動是出於友情或義務而無償的。

2有些錢可以掙,有些卻不能掙,我給你一百塊,你去幫我偷老師的卷子/掀女孩的裙子/教訓我看不慣的小子,你同意嗎?

3有錢很重要,可以不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但是不一定能做所有自己想做的事。

4自己掙來的十塊錢如何支配?你有什麼計劃?

等等。

如此,通過合適的引導和教育,就可以避免孩子出現幫人做件小事張口閉口就是錢錢錢,拿人錢去做壞事,拿著錢亂花等問題啦^_^


我覺得,如果雙方是自願的,也沒什麼不可以。不過確實應該教育你兒子不要只看錢辦事或者認為只要給錢就能解決問題。正確價值觀還是要有的。助人為樂,樂的重點不在錢上。

這十塊錢也不用逼著他還了可以建議不是簡單花掉,可以花在其他更有意義的事上。

教育孩子方式方法很重要。引導孩子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你兒子本來就沒錯,錯的明明是你。

主動提出契約的是對方,你兒子成功履行的契約,雙方都很滿意。你卻想讓你兒子毀約然後用這十塊錢去買虛榮心?

容我先問你一句,你平時給自己孩子零花錢嗎?給多少?他獲得這些零花錢需要付出勞動嗎還是白拿?

因為你的思路很可能會培養出一個做表面功夫裝樣子去討好別人獲取恩惠的家奴,而不是一個自食其力的勞動者。

為什麼要提倡用交易取代恩義呢?因為金錢的流通率和使用率遠遠高於恩義,你想想,為什麼過去的人那麼重恩義,輕金錢,卻生活的那麼困苦?滴水之恩湧泉相報,這筆交易不僅只限於你們兩個,而且不知道要猴年馬月才完成兌現,可是十塊錢的報酬這個孩子拿去花了,馬上就可以變成社會上其他人的財富收入,這些人花了錢立刻又成為其他人的收益。

在你滴水之恩還沒得到回報的時間裡,這十塊錢已經創造了幾百萬的國民生產總值了。


你娃比你懂事


雙方自願,就沒事。


兒子初一開始住校,基本上是每周五下午接回家,周天的晚上再送回學校!平時在家比較愛吃零食喝點飲料啥的,所以每周給他300元生活費,包括伙食和零食的費用。學校有個小賣部開始還有些零食,後來就不許賣了!他每次上學前會在小區的超市採購他一周的乾糧,用他的行李箱拖著帶回學校,有幾次看見他買了很多他平時不喜歡吃的零食,很納悶的問他,他用現在又喜歡吃了來敷衍我!

有一天他的發小來家裡玩,很是羨慕的跟我感嘆:阿姨,Ray是天才!我很吃驚,不知評價從何而來?威逼利誘再三追問下,才知道Ray在學校賣零食,剛剛請他吃了頓韓國烤肉,好像花了270多元!我很吃驚,找他來問清楚:自從小賣部不賣零食以後,宿舍開始變成大賣場!大家開始可能是交換食物,現在的孩子跟我們那個時代不一樣,好像從小就會商業交換,而且普遍對價格不敏感!說是一包速食麵能賣20元,那是真的餓急了嗎?

Ray算是個膽子比較小的人,肯定不是他開的頭,但他會判斷環境,一旦覺著是安全的,也會參與。於是每周看著他拖著裝得滿滿的行李箱回去學校,還真不知道怎麼說服他?偶爾也問問他生意做得怎樣?答覆我:挺好的!再問:為啥?說是因為人品好,會賒賬給同學,還比別人的價格低可以做到自己的零食不用花錢!問:還準備請同學吃幾次飯?說是3,4次吧!

日子就這麼過著,以為他小打小鬧也成不了啥氣候!學校是不准許帶手機的,他偷偷背著我把手機帶回了學校,回家忘了從口袋裡掏出來,在洗衣機里攪了一個多小時。因為他愛玩遊戲,自控力也差,於是我就地一歪明確告知:不會再給他買手機了!等我暑假送他去畫室畫畫時才發現:他已經用賺的錢從同學手裡買了個二手蘋果,一共花費1700元。手機一個月不到就壞了,帶他到市場花了100元換了個零件修了修,仍然不能用,就是電量用完就開不了機!就這樣結束了他初中的商業生涯,遵循物質守恆原理:從哪來回哪去!

更新一下:

財商也是要教的,沒有哪個孩子可以,在沒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情況下,就成長得很好!你看見的那個別家的孩子,只是沒有告訴你,他們的父母和家庭為他所做的努力和付出而已!

上海有一位名叫沙拉的猶太媽媽,寫過一本書《特別狠心特別愛》,下面是她和她的三個孩子的故事:

1992年,當我輾轉回到以色列的時候,13歲的老大、12歲的老二和10歲的小女兒都還暫時留在中國。

選擇在那時回到以色列,完全是窮途末路:我的父親是猶太人,二戰時逃亡到上海,並在那裏生下了我。母親在我很小的時候就拋棄了我們,12歲那年父親去世,我就成了孤兒。

  長大後,我在上海銅廠當體力女工。結婚生下3個孩子後,丈夫離我們而去。留在上海,滿眼都是痛苦的回憶。正好那時中以正式建交,懷著一種逃避的心情,我成為了第一批回到以色列的猶太後裔。

  初到以色列的日子,比想像中要困難許多。我不懂得那裏的語言(父親教的古希伯萊語早已不在以色列使用),不懂得移民優惠政策(新移民可以有一筆安家費),在特拉維夫的大街上,我壓根不知道怎樣才能生存下去。

  我從上海帶去的積蓄只能維持3個月的生活開支,我必須找到賺錢的辦法,還要早日把孩子接到我身邊。我苦攻希伯萊語,學最基本的生活語言,然後,我在路邊擺了個投資最小的小攤賣春捲。

  以色列的官方貨幣是謝克爾,1謝克爾兌換人民幣2塊錢,更小的幣值是雅戈洛,1謝克爾等於100雅戈洛。我的春捲小攤,每天能賺到十來個謝克爾。當我的小攤生意慢慢穩定下來以後,1993年5月,我把3個孩子都接到了以色列。

  孩子們初到以色列的時候,受到了不少鄰居們的責難。以前在國內時,我一直秉承再苦不能苦孩子的原則,到了以色列以後,我依舊做著我合格的中國式媽媽:我把孩子們送去學校讀書,他們上學的時候我賣春捲。

  到了下午放學的時候,他們就來春捲攤,我停止營業,在小爐子上面給他們做餛飩下麵條。一天,當3個孩子圍坐在小爐子旁邊等我做飯的時候,鄰居過來訓斥老大:「你已經是大孩子了,你應該學會去幫助你的母親,而不是在這裏看著你母親忙碌,自己就像廢物一樣。」然後,鄰居轉過頭訓斥我:「不要把那種落後的中國式教育帶到以色列來,別以為生了孩子你就是母親……」

  鄰居的話很傷人,我和老大都很難受,回家後,我安慰老大:「沒事的,媽媽能撐住,我喜歡照顧你們。」可是,老大說:「也許,她說得沒錯。媽媽,讓我試著去照顧弟弟妹妹吧……」

  第二天是祈禱日,孩子們中午就放學了。來到我的小攤,老大坐在我旁邊,學著我的樣子把打好的春捲皮包上餡,捲成成品,然後入油鍋去炸。他的動作一開始有些笨拙,但是後來越來越熟練……。

  老大身上的轉變大得連我自己都想不到,除了幫我做春捲,他還提出由他們帶做好的春捲去學校賣給同學。每天早上,他和弟弟妹妹每人帶20個春捲去學校,放學回來的時候,會把每人10謝克爾的賣春捲收入全部上交給我。我覺得很心酸,讓他們小小年齡就要擔起生活的擔子。

  可是,他們沒有表現出我想像的那種委屈,他們說他們慢慢開始喜歡這種賺錢的感覺了。

  鄰居太太經常來跟我聊天,告訴我正規的猶太家庭應該如何運作,應該如何教育孩子—猶太人從來不覺得賺錢是一個需要到達一定年齡才能開展的活動,與中國的「教育從娃娃抓起」一樣,他們始終覺得「賺錢從娃娃抓起」才是最好的教育方式。

鄰居太太告訴我,在猶太家庭裏,孩子們沒有免費的食物和照顧,任何東西都是有價格的,每個孩子都必須學會賺錢,才能獲得自己需要的一切。

  我覺得這樣的教育手段比較殘酷,不是那麽容易接受。但是,孩子們在學校也被灌輸著這樣的理念。他們比我更容易地接受了這種猶太法則。於是,我決定改變以前在國內對孩子們的習慣,試著培養他們成為猶太人。

  首先,我們家確立了有償生活機制,家裏的任何東西都不再無償使用,包括我這個母親提供的餐食和服務。在家吃一頓飯,需要支付給我100雅戈洛的成本費用,洗一次衣服需要支付50雅戈洛……在收取費用的同時,我給予他們賺錢的機會,我以每個春捲30雅戈洛的價錢批發給他們,他們帶到學校後,可以自行加價出售,利潤部分可自由支配。

  第一天下午回來以後,我得知3個孩子賣春捲的方式竟然截然不同:老三比較老實,按照老價錢,50雅戈洛一個零售,賺到了400雅戈洛;老二則使用了批發手段,40雅戈洛一個直接將春捲全部賣給了學校餐廳,儘管只有200雅戈洛的利潤,但他告訴我餐廳同意每天讓他送100個春捲去;老大的方式比較出人意料,他在學校舉辦了一個「帶你走進中國」的講座,由他主講中國國內的見聞,講座的噱頭就在於可以免費品嘗美味的中國春捲,但是需要買入場券,每人10雅戈洛,每個春捲都被他精心分割成了10份,他接待了200個聽眾,入場券收入2000雅戈洛,在上繳學校500雅戈洛的場地費用後,利潤1500雅戈洛。

  除了老三的方法在我意料以內之外,老大和老二的經營方式都超出了我的想像。我真的沒有料到,只在短短數日之間,以前只會黏著我撒嬌的孩子就搖身一變成了精明的小猶太商人。

  他們的學業並沒有因此受到任何影響,為了琢磨出更多更新穎的賺錢方法,他們很努力地去學習和思考—老師授課的內容很對他們胃口,因為沒有奉獻精神之類的說教。老師問過他們這樣一個問題:「當遭到異教徒的襲擊,必須逃命的時候,你會帶著什麽逃走?」對於這個問題,回答「錢」或「寶石」是不對的。

  這是因為,無論是錢還是寶石,一旦被奪走就會完全失去。正確的答案是「教育」。與財物不同,只要人活著,教育就不可能被別人奪走。他們很讚賞老師說的這麽一句話:「如果你想將來成為富翁,就學好眼前的東西,它們將來都會大有用處的……」

  當老大在法律課上學習了移民法後,他告訴我像我們這樣的家庭應該可以去移民局領取安家費。我半信半疑去了,結果一下領回了6000謝克爾的安家費,這對我們一家來說可是一筆了不得的財產。

  然後,老大跟我說因為他給我提供了資訊,我應該付給他10%的酬金。我猶豫很久,終於決定把600謝克爾這筆大錢給他,他拿到錢後,給我和弟弟妹妹都買了很漂亮的禮物,剩下的錢,他說他會拿去變成更多的錢。

  老大用這筆酬金郵購了一批在國內很便宜的文具,然後去學校進行售賣,利潤再投入繼續進貨,1年以後,他戶頭上的金額就已經超過了2000謝克爾。儘管老大很會賺錢,但在實際上,老二比他更能領會猶太法則的精髓—猶太人共同的一點是,從事那些不用投入本錢的行業,從事其他人不做的、無須花錢和投資的工作。

  當老大在利用國內的資源賺錢的時候,老二也在如此做著,不過,他賺的是不需要成本的精神領域的利潤—老二以他14歲的年齡和文筆,竟然在報紙上開設了自己的專欄,專門介紹上海的風土人情,每週交稿2篇,每篇1000字,每月8000雅戈洛。

  老三是女孩子,因為比較矜持,也沒有展露出賺錢方面的才能,但是我在她身上欣慰地看到了猶太人對生活的樂觀和優雅。她學會了煮茶和做點心,每天晚上,她會精心煮一壺紅茶,配上她自創的口味不同的點心,一家人圍坐下來邊吃邊聊天—老叄的點心有點中西合璧的味道,兩個哥哥都很喜歡。不過,這些點心不是免費的,兩個哥哥支付的點心費用,刨開成本和每天需要交給我的費用外,老三也能活得很滋潤。

  當我們家的資金越來越豐富的時候,我們一家4口合資開辦了我們家的中國餐廳。我佔40%股份、老大30%、老二20%、老叄10%。當我們家的餐廳來越有名的時候,我也引起了很多關注。當我獲得拉賓的接見後,我成了以色列的名人。此時的我已經完全掌握了希伯萊文,再加上我的母語中文,我最後被以色列國家鑽石公司邀請擔任駐中國首席代表。

  當我回國任職的時候,孩子們也跟隨我一起回到了中國,有了中國孩子作為比較對象之後,我方才發覺我的孩子成長得比我想像的還要優秀—在回國之前,每個孩子都去購買了很多以色列產的物品。

  回國之後,老師來找我了,她說我的孩子在校園推銷來自以色列的商品,從飾品到民族服裝甚至到子彈殼無所不有,她建議我好好管教一下孩子。我告訴她,我無權干涉我孩子的行為,這是他們賺取他們學費的方式—因為,我已經不再負責他們的所有學習費用。

  老師的眼睛頓時瞪得大大的,她理解不了像我這樣月薪5000美元的母親竟然會不給孩子學費。我請她品嘗一下女兒做的在家售價2塊錢一個的小點心,微笑著告訴她:「這是我的孩子在以色列生活幾年以來,學會猶太法則的產物,我相信他們將來都會成為優秀的人才……」

  在隨後的高考中,老大進入了旅遊高等專科學校,他說他要成為專業的旅遊人才,然後去以色列開辦自己的旅遊公司,壟斷經營中國遊;第二年,老二考入上海外國語學院,他說他的理想是當一個作家,在不需任何投資和奉獻的前提下賺取利潤;老三說她會去學中國廚藝,當一個頂級的糕點師,然後去開辦全以色列最好的糕點店……。

  回國以後,我發覺很多中國父母都活在一種左右搖擺的矛盾心態中,既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能成為大富翁,卻又似乎害怕孩子過早地沉迷於金錢—就好像,既希望孩子將來能有個幸福的家庭,卻又害怕孩子現在會早戀一樣。

  這是一種典型的葉公好龍—猶太人用敲擊金幣的聲音迎接孩子的出世,賺錢是他們人生的終極目標,至於教育、學習都是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必須經歷的過程—而中國的父母,哪怕心中憧憬無比,但卻從來不肯挑明這個話題。這句話很難說嗎?其實只是簡單的一句:「孩子,我想當一個富豪的媽媽……」


「我作業不會,20元給我搞定。」

「考試過不去,100元。」

「看xx不舒服,想打他,100加上擼串」

「想上個姑娘,你把她騙過來,500元」

~aaaaaaaaaaaaaasaaaaaasaasssssaasasaaaa~

許多人可能覺得我上面寫的過分,但如果這樣下去,會有很多問題出來。

第一,為別人打開玩具包裝,得到10元錢。那他後面還會主動,免費的幫助他人嗎?

第二,如果打開玩具包裝就能掙到10元錢,那是不是錢太好掙了,那還努力學習有什麼用?

第三,錢那麼好掙,自己多花些應該沒問題。

第四,既然你第一次沒有拒絕對方金錢換開玩具盒,那麼後面你怎麼拒絕?

以上只是問題,答案不一定,只是有這種可能。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是因為他過早的進入到社會中去,了解錢的價值,他知道10元錢可以讓自己吃幾頓飯而不會被餓死。一般家庭的孩子,本身不太了解錢的價值,10元可能連一個漢堡都買不了,大不了自己不吃了。

所以過早的讓孩子對錢產生價值觀不好 ,最少要等能到社會打工掙錢,這時在慢慢給孩子樹立價值觀。


不合適,如果是小豬,我會叫她還回去。你說契約也好掙錢也好,對18歲的人講我認可,對8歲的我反對。

開個瓶蓋是舉手之勞,不值10塊。

互相幫助不是做生意,不能樣樣事情都用錢衡量。照這麼說,你今天問同桌借用下橡皮還要付租賃費咯?

打工掙錢,我們不能無限擴大外延。


曉之以理

我特想聽聽你的道理


你的兒子是正確的。

想起了這麼一個故事(也許偏題了):

中國的小男孩用紙疊了一個紙飛機,外國的小孩子看見了很喜歡,就用自己的模型飛機換了這個紙飛機。中國父親知道後,批評孩子:為什麼要佔別人的便宜。然後帶著孩子去外國父親那裡道歉,想換回飛機。外國父親比較寬容:這他自己做的決定,他覺得值得就是值得的。

同樣,你的兒子幫助別人打開包裝,他付出了勞動,他和他的同學覺得這是價值相當的,那麼這件事情就是對的。

其次,你認為幫助別人是不應該要錢的。我可以再舉一個例子:眾所周知,在外國,尤其以美國德國為主,孩子幫助家裡做家務進行勞動是要付報酬的。(德國的孩子不做家務會被告到法庭上)這個時候有些人就會認為:孩子幫家裡做家務不是應該的嗎?這可以說是他們的責任,不應該收費啊什麼什麼的。也許在中國是這樣(我回到中國孩子小時候後很少幫家裡做家務的)但是在這些國家,孩子通過做家務取得報酬培養了其金錢觀.........

你認為你的兒子不應該收錢,我想你應該忽略了一點(這也是我剛剛忽略的)這件事情的原本,是你兒子的同學和你兒子說:你幫我打開我給你錢。並不是你的兒子提出來我幫你打開你給我錢。在這件事情中,你兒子的同學是主動的一方,你的兒子是被動的一方。

總而言之,在我看來你的兒子是沒有錯的。你也沒必要逼孩子還錢啦。


以前,聽過北大張維迎教授的一個講座,其中有一段是他講的一個小故事。

他說,在一個山區裡面,有一條河,河上面有個弔橋,一群孩子們,每天上學需要從弔橋上經過!

但是有一天,孩子們放學後,發現弔橋斷了,但是旁邊有一個正在打魚的漁夫,孩子們就喊那個漁夫,想讓他幫幫忙,但是呢,那個漁夫說要收錢,於是孩子們就把身上僅有零花錢湊出來,給了他,然後漁夫就用船把他們都送到了對岸!

他說在中國傳統的義利觀下,這種事情八成是要受到批評的!,因為我們講究助人為樂,雷鋒精神啊!

但是在市場經濟下,更重要的是貿易,合作,契約!,漁夫有所付出,就應該有所回報,這是市場經濟良好運行的重要條件!,我們不能隨便道德綁架別人!

如果我們想幫助別人,可以自己去做!,我們也可以表揚這種精神,讓別人學習,但是不能用這種道德綁架別人!

不過,凡事總要有個度,不能隨便做什麼就要求回報!、


你懂個屁,你還不如一個孩子。


首先,題主你就沒看到你兒子的勞動,他幫人開包裝,你幫你老闆打工是一個道理的。也許你需要有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讓你把錢退給你老闆?


難道事情不是對的就是錯的嗎?

難道重利的商人就不樂於助人了?

難道雷鋒投身社會主義建設的時候沒要工資?

你完全可以在知道知道這件事情後,這樣說:有些舉手之勞可以不要報酬的,而且人家是你同學,要學會樂於助人。不過寶寶好棒會通過自己特長(勞動)掙錢了,你這錢準備怎麼辦尼?


孩子說的沒有錯 有付出就會有相應的回報 但是也得讓他知道有時候付出是沒有回報的 有句話說的話好努力了不一定有收穫 但不努力一定沒有收穫 還有努力跟自己的收穫成正比 不能讓小孩貪婪 要有正義之心


既然孩子拿了,也不願意還,家長還是不要勸說孩子一定得還。

可以讓孩子拿點小零食小玩具給孩子,讓他分享給同學,禮尚往來,下次有啥需要幫助的還可以再次合作哈,呵呵。。


事情是孩子要樹立什麼樣子的價值觀的問題。還回去教孩子樂於助人,收下教孩子勤勞致富。但是收下一定要教孩子童叟無欺,這個價格有點貴了,該多少要教孩子心裡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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