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反駁「如果道歉有用,那還要警察幹嘛」?
我相信某些時候,有人假惺惺、不真誠地道歉,或者道歉遠不足以彌補錯誤,這句話是適用的。但是現在大多數情況是被道歉的一方盛氣凌人的說出這句話,很有得理不饒人的感覺。這時候如何反駁這句話?
這句話我也碰到過,幾年前我單位來了一個剛畢業的應屆生。她用的是那種特別高的星巴克的塑料保溫杯,放在了桌子邊上。有一次我路過的時候,不小心撞到了她的桌子,杯子就這麼摔地上了。
我拿起一看,杯底破了一個口子,趕緊道歉。對不起對不起,剛想說,我賠你一個新的。小姑娘蹭的站了起來,和我說了這句話:道歉要是有用,要警察做什麼?
其實這句話很容易引起矛盾升級,聽著這話不中聽,你自個把水杯放在桌子邊上,桌子在過道邊上,雖然是我碰翻的,但是你也不是完全沒有責任啊。
可是,無論怎麼樣,打碎東西的人是我,雖然這話聽著很不舒服,但是錯了是錯了,主要責任沒跑,而且道歉確實也不可能讓破掉的杯子變成不破的。
我當即表態,這杯子多少錢,我賠錢給你,然後再三道歉,對不起,真不是故意的,我下次一定走路注意點。
女同事還是沒好氣地說話,又咕嘟了兩句,擺擺手,你走吧。大概顧及我畢竟是前輩吧。
當晚我就去星巴克買了一個新的杯子,第二天一早,貼了一個便利貼放在她的辦公桌上,並且再次表明了歉意。
沒多久,她就辭職了。之後就不了了之了。
這事我本來已經忘掉了,時間線上看見這個題目,我才又想了起來。
很多人聽這話,覺得不舒服,實話實說,這話確實很容易引起矛盾升級。可任何話總不見得是無緣無故說的,現在想想,道歉有用還要警察做什麼,後背的含義其實應該理解成,我不是光要道歉!
不是說不要道歉,而是不要只有道歉。
道歉不是萬能的,沒有道歉是萬萬不能的。
道歉也要體現誠意,如果給人家造成了利益損失,道歉是不能當錢用的。
很多人誇大了道歉的用途,而且故意模糊道歉只有口頭道歉這一種。
如果道歉了,還賠償了人家的損失,確實警察就沒用了。
但是,警察來了,該賠錢陪錢,該道歉的還是要道歉的。
道歉只是一個態度,態度這玩意,只有搭配實質性的行動才有意義。
但是很多人只願意表態,卻不願意給予行動。
相比道歉有用還要警察做什麼這種言論。
我都道歉了,你還要我怎麼樣。這種想法其實更無恥,更耍流氓。
耍流氓當然要找警察啊。
你要自覺了,也就不用麻煩警察了。
道歉需要有誠意,誠意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但是絕對不是口頭上說一句那麼簡單。
沒有誠意的道歉,要它何用啊?
沒有誠意的道歉,就是打嘴炮。
「你報警啊。」聳肩……
謝邀,
聽人說話,要善聽言外之意。「如果道歉有用,還要警察幹什麼」,這句話針對的是道歉無用,必須由警察出面才能擺平的事。如果是道歉就可以解決的事,本就用不到警察,所以不會有後半句。如果是必需要警察解決的事,道歉也並非毫無用處,但其用處不足以解決罷了,針對「解決這件事」這個目的,可以說道歉是沒用的。所以這句話的語境,是針對那些已經觸犯了法律底線,需要由警察出面解決的事兒,錯的一方卻試圖僅僅通過道歉來獲得原諒且達成和解,這時這句話沒問題。「大哥對不起啊我撞了你的車了……對不起對不起……什麼,要陪三十萬?我都說對不起了你咋這麼小心眼呢?」這時候還能說什麼呢……
喂110嗎至於題主說得理不饒人,被得罪的一方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用到這句話呢?就是他確信這件事已經大到警察有理由出面解決了,而不是就算民警來了也只好勸你自己協調的小事兒。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他找警察,有錯嗎?至於如果只是件小事兒,卻不接受道歉,堅決要找警察……你不用理他的,很可能警察也不會理他。好比說「我爸是李剛」,這建立在你爸確實是個人物的前提下,如果你爸平頭百姓一個,那人家完全不用理你,沒什麼可說的。總會有些人對自己的問題估計錯誤,這不是這句話有問題,而是這人腦子有問題……相比之下,我覺得找警察比拼爹高尚多了,至少思路上是很政治正確的,值得鼓勵。原諒別人,是一種美德,讓我們都可以感受到人間的溫情。不原諒別人,也是種美德,讓我們做事兒時能三思而後行。我是個心很軟的人,特別不愛跟人撕破臉皮,所以一般不是特別大的事兒,對方只要道個歉,哪怕毫無誠意,我也會原諒他,甚至哪怕他沒有道歉,我也懶得計較,得過且過了。
所以我特別喜歡斤斤計較、錙銖必較、鐵面無私、絕不姑息的人……正因為有這些英雄的存在,不要臉的人還不敢得意忘形,我也還沒有被欺負死……感恩……道歉是否有用,取決於被道歉者的關注點。
如果被道歉者關注的是道歉者的行為的結果,那麼道歉就是沒有用的,因為結果不會因為道歉而改變。
如果被道歉者關注的是道歉者的行為的原因,那麼(誠懇的)道歉就是有用的,因為這能使被道歉者得知道歉者的心理狀態。
「如果道歉有用,那還要警察幹嘛」這句話雖然無法被反駁,但是它卻能幫助我們認清說出這句話的這個人。
說這種話的人,根本不在乎你的想法,他只在乎他自己的損失。
如果出於誤解、過失之類的原因得罪了對方,那麼道歉是有用的,表面自己的態度,不是故意要和對方過不去
如果不存在誤解、過失等情況,就是要和對方過不去,那麼之後的道歉往往是因為屈服於某種力量,沒法讓人相信是真心誠意地道歉
額,人家如果只是調侃調侃,不一樣要反駁啦。人家也只是開個玩笑。你計較就輸了。
如果你非要調侃,就說:警察如果有用,我還道歉幹嘛?
如果你非要跟人家嚴肅的討論,你可以拉著他,說警察的職責範圍是什麼,然後再說道歉適用的範圍,然後畫出兩個範圍的交叉與非交叉的地方,然後說,有多少道歉所有用的東西,但是警察又是沒用的。什麼是否合法啊,民事糾紛啊,亂七八糟的。請隨意。
哦,那我不道歉了,caonima
我們都知道霓虹金很喜歡鞠躬道歉,不過很多時候其實是帶有「我都道歉了你還要我怎樣」的心態道歉的。所以日本人才會有這樣的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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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
10:賠禮道歉。
。
。。。還可以。。。責令具結悔過。。。
道歉無用?道歉本身就是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一種形式。法院判了道歉你不道歉的話,法院會收繳你的錢強制地在報紙上以你的名義登報道歉,很嚴肅的一件事。只能說道歉是最輕微的一種處罰,但不代表它不是處罰。它就像行政處罰里的通報批評一樣,是對名譽的一種處罰。
道歉的目的就是緩和矛盾,避免矛盾激化。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在鼓勵復仇主義,對於傷害拒絕任何和解的意見,一定要等量甚至加倍報復才算正義。然而,如果道歉不可能換來任何和平,那麼傷害你的人只會用槍炮來換和平,甚至變本加厲把你往死里整以斬草除根。
如果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傷害之後,不論道歉不道歉沒有任何區別。
那麼下面這兩個人的行為沒有區別嗎?


如果道歉沒用 警察不久累死了
道歉不可能有用,只不過是心裡安慰罷了舉個最簡單例子:小明把小紅的筆踩爛了,一句道歉,小紅的筆就能恢復嗎?不能道歉只是給人的心裡安慰,並不能對實際損失起到拯救,而警察要來拯救實際造成的損失道歉如果真的有用,能挽回損失,那麼或許警察會輕鬆些,可是警察不僅僅管這些事情啊,警察還要抓毒販等等
如果出行可以騎馬那還要飛機幹嘛?如果吃飯就能飽了那還吃肉乾嘛?如果用手比劃就能交流那還要語言幹嘛?如果道德就能約束人那還要法律幹嘛?如果你爸有你媽就能幸福那還要你幹嘛?
首先這是一個省略的三段論,先補全前提。原句的意思是既然需要警察那麼道歉就沒用。
大前提:警察是有用的(SAP)
小前提:道歉不是警察(SEP)
結論:道歉不是有用的(SEP)
這個三段論是錯誤的。前提中不周延的項結論中不得周延。謂項「有用的」在前提中不周延而到結論中卻周延了。
或者查表,第一格AEE式是無效的。
如果形式邏輯沒學過的話,比較一下這個,它們犯了一樣的錯誤:
人會死
貓不是人
貓不會死。
當損失較小可忽略不計算時,道歉有用,損失大了,道歉沒用。
如果道歉沒有用,那法院幹嘛還判一些人公開道歉?
首先離題幾句
這個問題有點把人引向一個極端情景下了,事情很小道個歉確實就可以解決不用鬧很大,但是有些情況出了大問題對方道個歉就想不了了之,如果你是受害者你也會不爽。
因為道歉並不是解決事情的辦法,只是表現了一個態度。對方心裡總會有,事情都沒有解決,道歉有個屁用感覺。甚者就會說出「如果道歉有用,那還要警察幹嘛?」
而警察更傾向於解決問題,並不是說有點小矛盾就必須要警察處理,那警察還真不夠用。
解決的話,先以道歉表明態度,再以商量去解決問題,如果不是太蠻橫的人基本都能解決。
反駁的話,就像有的同學說的,「不能私了就報警吧,畢竟碰了你一下這麼天大的事情,這輩子遇到的最大的事故就是你這件了,我嚇尿了好嗎。/自動滑稽.jpg」
大學生超速致1死 事後與被害人家屬達成了諒解協議


還有什麼不能原諒的?
雙標狗而已,何必理會?
該道歉道歉,該賠償損失賠償損失。
道歉確實沒有賠償損失的用處,我知道有很多人以為道歉了就用賠損失,不然咋會有人問這問題。
「得理不饒人」的褒貶含義是中國文化糟粕中的糟粕。
那我不道歉了,你去找警察來吧
既然道歉沒用 那我道歉幹嘛?
中國的警察已經很累了,雞毛蒜皮的事就盡量自己解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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