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打死兩隻朱?被判9年和6年?
在庭審現場,三人辯稱,不認識朱?,系誤殺。法院審理認為,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朱?屬於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案發地是朱?分布和棲息地,這是全社會所共知的,因此三被告辯解誤殺的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採納。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王孝某、王忠某使用射釘槍獵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朱?兩隻,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留壩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其犯罪名成立,應依法予以懲處。綜合其自首情況,被告人張某犯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以罰金5000元。被告人王孝某、王忠某犯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3000元。三人均表示會上訴。
作為一個植物研究相關的,我列一下朱?年譜
1930年以前,中國14個省份可以普遍見到朱?;
1950年前後,中國陝西、甘肅一些地方的稻田和河壩還可以見到覓食的朱?;1952年,日本將朱?定為「特別天然紀念物」。1953年、1959年,鳥類學家曾在中國甘肅武都、康縣採到過朱?標本。1960年,中國的鳥類學家只在秦嶺採集過標本;1964年,中國開始失去朱?的消息。1963年,朱?在俄羅斯蹤跡全無。
1972年,出於無奈,日本環境廳向中國正式提出在中國尋找野生朱?的請求。
1975年,朝鮮半島最後一隻朱?消失。
1978年,中國鳥類學家劉蔭增奉命找朱?。
1980年,在中國甘肅天水市發現的3根朱?羽毛。
1981年,日本為了使朱?擺脫瀕臨滅絕的境地,決定把最後6隻野生朱?全部捕獲,進行人工飼養。同時,也向世界宣告日本野生朱?從此絕跡。
1981年5月18日,在中國陝西省洋縣八里關鄉大店村姚家溝的山林中發現兩個朱?的營巢地、七隻朱?,其中四隻成?、三隻幼?。
1981年8月,洋縣人民政府頒布《關於認真保護世界珍禽朱?的通知》,在朱?活動區禁止開礦、狩獵、砍伐林木;
1981年秋天,秦嶺一號朱?群體保護站在八里關鄉大店村姚家溝成立。
1983年,在國家林業部支持下,洋縣朱?保護觀察站成立。同年,根據專家的建議,通過政府倡導,保護區引導的方式鼓勵農民不在朱?活動和覓食的稻田使用農藥、化肥,並擴大和保留一定面積的天然濕地和冬水田,使朱?覓食地得到了保障,朱?及其主要食物泥鰍中毒死亡的問題得到遏制。同時,當地還多方爭取資金800多萬元,恢復朱?天然濕地3500多畝,保留和整治冬水田1500畝,封山育林40000多畝,疏通渠道30多公里,種植樹木3000多株,為朱?營造了一個適宜生存的棲息環境。
1985年,中日雙方簽訂了《中日共同保護朱?計劃》,承諾共同保護朱?。
1986年,陝西省朱?保護站成立。
1990年,原林業部為了使野生病傷朱?能夠得到及時救治,在洋縣建立了「陝西朱?救護飼養中心」,專門負責病傷朱?個體的搶救、飼養、繁育工作,使野外保護和人工飼養同步發展。
1997年,中國開展了人工飼養朱?野外代孵代養實驗。
1998年,時任國家主席的江澤民向日本政府贈送一對朱?「友友」「洋洋」;
2000年,陝西朱?飼養救護中心首次開展人工飼養朱?自然育雛實驗並獲得成功,實驗培養和恢復朱?人工種群的自然繁育能力,攻克了人工飼養繁殖領域的難關。同年,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朱鎔基再次向日本提供一隻朱?「美美」
2002年,建成了佔地8000平方米的朱?半野化訓練大網籠,對人工飼養朱?進行飛翔、覓食等野外生存能力的訓練,為實施野化工程培養放飛個體。
1993年至2003年,中國在陝西、北京等地共建立了十三個朱?保護地,總面積達4230公頃。朱?從發現時的7隻發展到2000多隻。
2004-2006年,朱?保護區與全國鳥類環志中心聯合在洋縣華陽鎮開展的人工飼養朱?的野化放飛實驗,在世界上尚屬首次,連續兩年放飛23隻朱?,成活13隻,放飛成活率達到56.5%,放飛朱?於2006年與野生朱?第一次配對繁殖,成活幼鳥3隻,截至目前共繁殖成活幼鳥40餘只,野化放飛實驗取得成功,為朱?異地引入積累了經驗和方法。
2007年,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溫家寶,再向日本提供一對朱?「華陽」「溢水」。
2007年11月15日,日本環境省於宣布,自2003年4月以來因禽流感中斷至今的日中朱?交換活動將重新啟動,中國將於18日向日本贈送兩隻朱?,而日本則將在20日把13隻朱?送往中國。
2008年,朱?在中國浙江省德清縣開始進行野外放養訓練和養殖,浙江大學提供技術支持。
2008年4月,浙江大學和德清縣聯合在下渚湖實施了「朱?異地保護暨浙江種群重建項目」。當年從陝西引進5對朱?,至2014年種群數量已達到146隻。
2008年11月,中國應韓國總統李明博的請求,時任國家主席的胡錦濤向韓國贈送一對朱?「龍亭」「洋州」。
2011年,在洋縣舉行的朱?保護30周年國際研討會上,「朱?發現者」——中科院動物研究所研究員劉蔭增,在談到朱?繁衍保護時,語重心長地提出忠告:「種群不超過2萬隻,依然是瀕危鳥類。」
2012年,中國從日本召回10隻朱?。
2013年12月,根據當年6月韓國總統朴槿惠訪華期間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簽訂的諒解備忘錄(MOU),中國向韓國贈送了一對名叫「金水」和「白石」的朱?。
2014年11月12日,中國浙江德清放飛野化的33隻朱?。
2015年03月08日,中國於2013年贈送給韓國的朱?「白石」和韓國雌朱?「牛浦-13」6日成功產卵。
2015年05月20日,中國浙江德清放飛的33隻朱?只有3對築巢繁殖,且到現在為止只發現一隻雛鳥。此系中國南方地區首次朱?野外自然繁殖成功。
根據《動物學雜誌》2014年第5期所載的《野生朱?的種群數量和分布現狀》,在陝西20個野外朱?分布點,共計朱?總數為1090隻。我就?想說一句,你打了34年近3代人4個國家[注1]共同努力保護的東西,你現在跟我說我不知道這是保護鳥類,你?在逗誰呢?今天你打了朱?,說不知道,想輕罰甚至不罰,那明天你是不是可以挖桫欏了?還是去天目山挖銀杏?還是準備去四川卧龍剝大熊貓的皮?



(5)吃得好飽啊!

多圖預警,當地人說兩句(??ˇ?ˇ??)
我就是當年那僅存的幾隻朱?棲息地長大的姑娘。我們這個小城的人對於朱?的感情,真的不是僅僅處於保護那麼簡單。秦嶺腳下的漢中盆地里的小縣,經濟並不發達,依山傍水環境非常好,正是因為這個,當年倖存的幾隻朱?就是在我們縣的某個鄉鎮被發現的。之後就是舉全縣之力在保護這種珍稀的鳥啊!!!!建保護站那些常規的就不說了,近幾年朱?數量多一些了之後,它們經常出沒的地方,農民都是不允許用農藥的,就是怕它們吃了地里的小泥鰍啥的中毒。我們這裡的人,從小孩子到耄耋,沒有不認識朱?的,因為它實在太顯眼了!紅嘴,翅膀下面也是紅的,野生的有時會在城郊的濕地飛來飛去,農民常見不說,市民遛彎兒也經常能看見。我縣電視台的logo換來換去都是跟朱?有關的,各種官博的頭像都是朱?,政府擬定的所有發展口號,幾乎都和朱?之鄉有關。舉個栗子。


我縣中小學的各種文藝表演,也有很多朱?主題的,我們縣的主題歌第一句就是【朱?的故鄉歡迎你】…雖然聽起來low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上海歌舞團創作了芭蕾舞《朱?》,主演朱潔靜,海報上可能是因為打不出那個字…寫法有出入

我縣產的白酒,最好最貴的那種,瓶子里就是一隻朱?模型,明叫『東方寶石』


我縣經常有農民救治跌出鳥巢的小朱?等等這種新聞,大家平時看到它,第一反應就是捅一捅身邊的人【咦 你看 朱?飛來了】

【人和野生動物真正的和諧,是不刻意去傷害,也不刻意去保護,各自按照自己的軌跡生活,在某些邂逅的時刻,只悄悄說一句,咦,老鄰居,原來是你啊。】
ヽ(′?ω?`)?希望有一天,朱?不再是保護站的大網之內,被小心翼翼圈起來的脆弱寶寶,希望它們跟白鷺跟麻雀一樣,自由的生活在天地之間。如何看待?判的好呀!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規定(見表格)朱?只要傷害或者捕殺了,就情節嚴重,1隻就是情節特別嚴重這麼清楚的犯罪事實,這麼清楚的法律條文,瞎BB個P啊!!!
現在,有法可依,那有法要不要依???
沒有看到判決書,現在報道中,判處的有期徒刑,都是針對盜獵國家珍稀野生動物的。妹的,他還非法持有槍械啊!!!自己改造的射釘槍。射釘槍只能在槍口壓住木板之類東西的時候,才能射出釘子的。也就是,沒改裝的話,只能把射釘槍頂到鳥身上,才能射出釘子來……這廝的射釘槍,絕壁改造過了空氣動力的、威力肯定超過標準(1.8焦耳/cm2 )了,就沖這個。撈進去,就一點也沒錯。怎麼看待中國某公民從台灣走私 24 支氣動模擬槍終審被判無期? - 社會請見 DoonnerDie 同學,對非法持槍的回答塔瑪德,是缺這口肉吃么??改裝射釘槍,還要開著摩托車,跑到鄉下,去偷獵……有這個功夫,土雞都能買好幾隻了……失誤了
這是另一個擊殺朱?的新聞,不是題主所說的那件事情,這個是5月30日的新聞
作為擴展閱讀吧……
國寶被殺:兩名男子射殺朱?被刑拘 朱?究竟有多珍稀?
村民:提醒是國寶,男子還開槍
據龍亭鎮高家溝村1組村民介紹,兩隻朱?在村裡一棵大榆樹上築巢多年,每年冬天飛走,第二年又飛回來,去年還生了小朱?。今年2月,兩隻朱?又來了,開始築巢,一共有5隻朱?,兩隻大鳥,三隻小鳥。
對於朱?被殺,一位高姓村民氣憤不已。他表示,5月23日晚10時許,他正在家看電視,突然聽到「砰」的一聲,狗開始狂叫,他跑出門一看,一隻朱?已經掉在地上,奄奄一息。
該村民表示,抓住疑犯的是鄰居高志新,當時高志新正在院子里勞動,有個人來到樹下,頭戴礦燈,不停朝樹上張望。「高志新看到有人準備打鳥,馬上提醒他們朱
?是國寶。話剛說出口,其中一個人拿槍就朝朱?打過去,朱?就掉下來了。」該村民表示,而高志新和家人隨即上前抓住其中一名男子,另外一名男子見勢不妙,
逃離現場。事後查明,被抓的男子姓曾,逃跑的姓關。
目測這個問題會引出很多漢中人第一次知乎答題破百贊。
我這是被哪個大神贊了么?怎麼蹭蹭蹭四百多贊了。評論區成老鄉會咯,看大家聚在一起交流挺開心,希望漢中的明天越來越好!
朱?主要分布在漢中境內的洋縣,國家專門劃的保護基地,整個漢中所有區縣的人,上至八十老翁下至八歲稚兒,無人不知朱?的珍稀,即便我們西鄉縣朱?基本沒飛來過幾次,我們也知道朱?長什麼樣。你一洋縣隔壁的,專門跑去朱?棲息保護基地,還選擇夜裡?誤殺?,完了還說不認識,我真是呵呵了。都學這樣你打幾隻我打幾隻被發現了就說不認識,那朱?豈不要完了。這能怎麼看...雖然國內的動物保護法律還不是很健全,偶爾有不那麼合理的處理結果,但這種情況真是判得一點都不重。
雖然他們獲得的罪名不適用於過失行為,但這仨人是騎摩托車進鄉里打鳥,在保護區附近用改裝的射釘槍打死的,如果只因不認識就按過失、誤殺處理,那絕大多數偷獵行為也可以洗白成誤殺。這和上面有人提到的「農民工誤摘研究所葡萄」實在不太一樣。考慮到受害動物的保護等級,他們獵殺的是一級中特別珍稀、因為專門研究保護才免遭滅絕的動物,應該不算過重。如果對當年繁育朱?的難度有質疑的話...差不多同時,日本也將國內最後一批野生朱?都捉來人工飼養繁育,給予最高級待遇,三年後死得僅剩一兩隻,一窩也沒能繁殖出來。扯點和本題無關的,那麼哪些是有待商榷、值得同情的呢?國內對進口兩棲和爬行動物的處理有時候有槽點,這方面法規不是那麼明確,對一些已經人工選育了十幾代甚至幾十代的、國際公認的寵物品系也當成野生動物一刀切。這些也許有不太合適的地方。
跑棲息地和保護區拿槍打鳥,這邏輯就好比小偷進土豪家偷走價值幾百萬的貂皮大衣一樣,衣服還是限量版的全球就九十九件。然後小偷辯解只是隨便拿了件衣服,我都不知道值不值錢,無知網民紛紛議論是啊是啊一件衣服判這麼重
槍是改裝後的槍,
地還是野生動物保護區,鳥還是你不認識的鳥,結果你開槍了;然後你說,我不懂法,這不怪我吧?我不懂海關法所以可以走私?從國外買上千本圖書結果被抓不是我的錯,那都怪政府宣傳不力?
從此有了替罪的理由了——我不知道這個法。如果一條法律被民眾廣泛了解才能生效,那這林林總總的各種法律豈不是都可以「不知者不罪」?
——————————————————————數千本圖書的例子見這裡國外購買的上千本圖書,未經申報,回國時被海關扣留,該如何取回? - 法律這裡說得更清楚些,看完這個可能能對「有法必依」這個概念有更多了解。至於有人提到的前幾天掏燕隼鳥蛋判10年的新聞,可是事實上標題有意無意地忽略了很多東西,比如燕隼一窩只有幾隻雛鳥,決不可能一窩16隻,燕隼築窩也不會聚集在一起,可見該青年掏了可不止一窩,更不是僅僅在「家門口」那麼小的範圍。
知乎上關於那個新聞有個答主說得很好,如果新聞標題改成這樣,你還會同樣反應嗎?21歲青年閆某非法獵捕並倒賣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燕隼幼鳥達16隻,獲刑10年零6個月如何看待「一男子自家門外掏鳥(燕隼) 16 只,獲刑 10 年半」? - 坐以待幣丶的回答回過頭來再看本新聞,同樣的道理,標題的導向性在博得眾多關注度的同時,也使得諸多看新聞浮光掠影的人忽略了很多細節。我猜很多人乍看之下立刻腦補出了一個無辜的受害者犯了無心之失然後被嚴苛法律毀掉一生的故事,可是真是這樣嗎?如果我們願意不止看看新聞標題,多看幾篇報道,找到改造的釘槍、保護區、村民的勸阻、偷獵QQ群等細節,事實才能真正露出它的廬山真面目。不想多批評媒體什麼,只希望能有更多的人不要只憑著看到新聞標題後的第一印象去評價一件事,多方探究事實,而非被區區十幾個字牽著鼻子走。————————————————————————再經評論區@Leviathan和 @瞬間的永恆 兩位知友指正。射釘槍確實合法,但改造射釘槍,使其具有殺傷力,已經構成製造槍支罪,原裝的射釘槍是不能用來打獵的。才判了9年和6年?這辯護律師挺厲害的………這法官還是挺仁慈的………
怎麼看?肯定有人覺得不過是兩隻鳥,何況現在已經有上千隻了,死兩隻有什麼大不了的。
這麼說吧,從專家教授到當地的政府和老百姓,這麼多人的力量,花了三十年的時間才把朱?從7隻的滅絕邊緣搶救回來,至於錢的方面,80年代初一次就花了近千萬建保護區,更別提現在投入的錢了,這麼多人力物力財力保護的動物,啪啪兩槍就沒了兩隻,就沖這浪費的國家資源,判刑一點不冤枉。要問到如何看待 我想我的回答很直接明確:判輕了。因為我就是朱?保護區的老鄉,這個話題也一直在關注。關於朱?的數據已經有知友科普宣傳了出來不累述,我就來給說說關於罪犯知不知道朱?的重要性。



這個辯解就是狼的馴化亞種通過肛門排出的腸道微生物產氣。么么噠。
我說個故事。最近百度上有人po了一個大鱉照片,說是他抓的,已經吃了。
然而網上有人發現,那個鱉的特徵很像斑鱉,這一下就炸鍋了,發現可能是斑鱉,為啥大家這麼炸裂,先按住不表。後來鑒定發現是另一個種,幼發拉底斑鱉,然而也是瀕危——和大熊貓一等級。原樓主吃了很得意,還罵那些指責他吃珍稀動物的人說話沒禮貌。
你知道真·斑鱉世界上有多少么?已知僅四隻。
12年,天津北大港有人投毒捕捉候鳥,保守估計有50隻東方白鸛中毒,東方白鸛全世界不到3000隻。
他們毒死鳥幹嘛用呢?賣給人吃啊!
都喂毒了還吃嗎?
(^o^)/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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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一提,我打「全世界」的時候,搜狗自動給我跳出「秋山醬」,此人是漫畫《炒翻天》的男主角,極度之賤,當著嚷嚷「違反華盛頓公約啊」的警察的面,把穿山甲帶過海關,說要燒了吃。原先我覺得作者是想畫一個欠逼,現在覺得作者簡直是在寫實嘛。一個天雷劈腦子五鬼分屍的沒良心的種子秋山醬被海關扣住,千千萬萬的秋山醬站起來,秋山醬的光輝傳萬代。
為了不跑題順便科普。14年,中華穿山甲的受威脅程度升到極危,比熊貓高,同年廣東查獲一起走私穿山甲案,穿山甲凍屍956隻,總重4噸,香港也查獲一起走私穿山甲鱗片,總重3.3噸,光鱗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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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幾個案例,我就稍微給各位一個感性認識。如果大家都打著「我不知道」的名義亂來,會是什麼情況。
知乎上關於醫院的問題,有一個病例,是工友開玩笑,把一個工人往圓鋸前面一推,結果頭蓋骨從眼睛的位置被豁開了,現在快吃飯了,我不想多加描寫。你覺得建築公司規定「在圓鋸前面推人玩兒的,一律開除」,有道理嗎?還是應該考慮到他們只是「鬧著玩兒」,睜眼閉眼放過?
順便,雖然現在朱?有1000多隻了,我覺得還是要講講過去。1981年,日本把國內僅有的6隻朱?抓起來,進行人工飼養(後來繁衍失敗了),同年,中國發現了7隻朱?。現在的朱?,都是中國那7隻的後代。其中救過來的種種艱難困苦在此不詳述。
買賣燕隼(建議各位去百度一下,中國和中東土豪各種人工飼養猛禽取樂的行為,這是一個完整的違法產業,才不是什麼掏鳥窩玩兒)有人洗白就算了,打朱?也有人洗白,這個問題的答案里有朋友說「如果是熊貓,他敢這麼囂張嗎」,要我說,就算是打死一隻金剛,他們也照樣敢洗白。
我開公眾號啦(≧▽≦)/
↓※二維碼在此※↓
來自於鳳姐微博

這說明我國對於動物保護方面的處罰判處得太輕。朱?的珍貴意義並不亞於大熊貓,大熊貓東北虎被獵殺,偷獵者都有可能判死刑,為什麼要歧視鳥類呢?!!!哺乳動物了不起啊!!!
2015年最新統計,朱?自從被重新發現以來,隨著人工飼養,種群數量已達兩千多隻,其中野生一千五百多隻。
熊貓野外數量預計一千六百頭,人工繁殖300餘頭。
東北虎野外生存數量預計不足四百頭。


只輕不重。
他可以不認識朱?,但他必須認識他們手裡的槍。


我感覺我是來歪樓的。
媽的每次看到這種野生動植物保護的新聞,評論一片一片說人不如鳥/猴/熊/樹/花/草…的我就來氣。人家保留著瀕、危、種、群的重要基因。人家佔據著生物鏈(還沒搞清楚會不會是獨特或重要)的一環。人家他媽的都要滅族了。而你不過就是種群里好幾十億分之一的垃、圾、基、因。就這你還不承認你就是沒人家重要!卧槽,你就是不如,你的命就是賤,怎麼的了=_=!!!
人家死了滅族了都沒地方申冤,你特么判多重都特么活該!上你妹的訴!!!給老子憋著!!!
哼╭(╯^╰)╮!題目改成打死兩隻大熊貓判刑9年和6年你感受一下。
看了知乎上大家的回答,居然這麼多人說判決是正確的!我整個人都不好了
所以我特地去網易上看了一下評論

瞬間心理就踏實了。
這才是代表大多數人的中國網友嘛我相信等若干年後朱?快要滅絕的時候站出來噴政府保護不力的還是這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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