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有哪些表達,中文和英文中的一種明顯要好於另一種?讓你覺得中文或英文是不可替代的?

其實完全沒有比較中文和英文孰優孰劣的意思啦,只是有的時候會突然覺得中文或者英文的某個表達真的特別傳神,感覺另一種語言很難做到。覺得十分有趣,所以想向大家收集一些這樣的例子


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姨媽/姨父/姨婆/姨公/舅舅/舅媽/舅婆/舅公/姑姑/姑父/外孫/堂兄/堂弟/堂叔/堂嫂/表姐/表哥/表弟/表妹/表叔/表嫂/侄孫/曾外孫/公公/婆婆/叔叔/嬸嬸/叔公/伯父/伯母/丈母娘/老丈人/小叔子/小舅子/小姨子/小姑子/姐夫/妹夫/弟妹/姑嫂/妯娌/連襟/內弟/內兄/內侄/外甥/…… …… 乾媽/乾爹


漢語優於英語的例子:

背女生電話號碼時,11位手機號聽一遍就能馬上記住。其實記憶的是韻律感。原因是漢語詞音節短,四聲有不同的調值。

名詞透明度高。漢語母語者,絕不會問 hen和rooster是一種動物嗎、boar和pig呢、ponny和horse呢 這些傻問題。

英語優於漢語的例子:

很多漢語形容詞不是褒義就是貶義。想選一個中性詞為什麼這麼難。英語好得多。


另:諸位有何好譯法,歡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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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

私以為是納博科夫的文字。

納博科夫文字老練,頭韻玩的出神入化。

作品以《愛達或愛欲》為最佳,

段落以《洛麗塔》中這一段為登峰造極: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 Ta.

我們來看第一句。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九個單詞里,四個以L打頭, ai作為母音出現五次。 f出現4次,t出現2次, o出現4次。 納博科夫只用了九個詞。

第二句簡短: my sin my soul. 兩個s形成頭韻, my中「ai」與第一句呼應。

第三句: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t t * t t t * t * t (t) *t (t) t t, (t) t ,* t t. 一共有22個單詞, t打頭出現13次, (t)含t出現3次。 讀一遍試試,你會處在舌頭探出,與上下齒親密咬合,咬咬合合,上下齒不斷打樁於綿軟的舌尖上的,酥麻,醉生夢死之中。

Lolita,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 Ta.

對了,這老頭是個俄國人。


英文中的 deserve

一個詞表達出的意思,漢語非要一句話才能說明白。


建議有些不甚了解外語的就不要來答了。對於同一篇文段,你認為中文可以有很多表達方式,但很可能外語也有很多傳神的表達,只是你辭彙量少、語言功底不夠而已。


專業術語的縮略。 中文可以望文生義,能認識字基本上就能明白意思,而英文里,非專業領域的人看到幾個字母組合應該是明白不了到底是什麼意思的。我傾向於認為中文表達優於英文。


溝通是雙向的。僅僅以成功的信息傳遞而言,最好的表達方式是以對方的語言說話。這裡的「語言」包括當時的語境,接收者的知識水平,邏輯能力和立場心態等。

如果再加上表達者的目的,就有了更多的變量。有些人會故意採取不合理的「語言」,或是為了篩選接收者,或是為了在這段關係中保持強勢、佔有主權。


有時候中文你說一個字,別人就知道你這句話想表達什麼了,英文就很難做到。


元素周期表。中文兼顧音和意,小白友好度更高,要優於英文。

順便感謝朱元璋。


中文表達明顯好於英文的,首推乘法口訣表,不僅能正著背,還能倒著背,完全靠語音記憶,不用理解原理,大幅提升了中國小學生的乘法運算速度:


好討厭喔,前面有人提了納博科夫的Ada卻拿蘿莉作例子(瞪

要說不可替代的表達,當然是anagram!

摘一段讀了dokidoki的(咕嘿嘿 咕嘿嘿嘿嘿嘿

But whatever wrath there hung in the air, it soon subsided. Ada asked her governess for pencils and paper. Lying on his stomach, leaning his cheek on his hand, Van looked at his love"s inclined neck as she played anagrams with Grace, who had innocently suggested "insect."

"Scient," said Ada, writing it down.

"Oh no!" objected Grace.

"Oh yes! I"m sure it exists. He is a great scient. Dr. Entsic was scient in insects."

Grace meditated, tapping her puckered brow with the eraser end of the pencil, and came up with:

"Nicest!"

"Incest," said Ada instantly.

"I give up," said Grace. "We need a dictionary to check your little inventions."


英文里的oblivious。我平時就跟我爸媽說中文,每次碰到oblivious這個詞我都卡住。


其實我一直不知道presentation應該怎麼翻譯哈哈哈


英格蘭語一些關於情緒的動詞,變位作分詞乃有形容詞性,例如知乎眾人念茲在茲之「excited」,其原型「excite」即是;譯至漢語,雖然也有辦法,如「amazing」作「驚人」,「amazed」作「受驚」,一則意舛,尤其英格蘭語的現在分詞不過是「施此動」,卻不一定落在「人」身上,雖又如「terrifying」「可怖」等無此弊,然現代漢語諸「可」少,如「distressing」作「可哀」已嫌古舊,「satisfying」作「可滿意」更不成話,其二者,終不如英格蘭語之精巧。


bug和debug,我是沒想到好的中文翻譯。


代數中的變數用天干地支表達的話,高考數學卷是否要加時?


說幾個個人感覺的,在英文里很難用中文傳達的感覺:

1. Supposed to:

Example: My iPhone just wouldn』t back up successfully even after being connected for several hours; is it supposed to be like that? And I"m just supposed to sit here and wait?

You are supposed to call us in case of emergency.

翻譯成「應該」也勉強說得過去,但是 supposed to 更加有一種「本來應該如何」或者責任的感覺,是一種基本的 way of life。我感覺知乎上很多「如何優雅地...」的問題實際上都只是在問這些事情 supposed to 如何做而已。基本上只要做到 supposed to 做的事情,你就能避免很多問題。

與之類似的還有 expect, you don"t want to 等等

2. Literally

這個就不用例子了吧;雖說是口頭禪,但是為表現力和幽默感都可以加分很多。經常在中文裡想要描述這個概念都會失敗……

類似的有 like, legit, technically 等

3. 複雜從句

學術論文尤甚,雖說中文嚴格意義上也可以表述或傳達相同信息,但是本質上這種思維方式是異域的 (foreign),所以讀起來會不順暢。而英語沒有這種問題。


英語有的時候非常委婉啊,感覺漢語很難表達出來。

舉個例子~

英文原文是I was just wondering if maybe you wanted to go to the ball with me.

複習的時候又發現一個例子,antigen-independent,指不需依賴抗原的,書上翻譯是抗原非依賴,個人感覺十分彆扭....


英語:

Party

government

Government

Régime

Country

Nation

中文

黨國 *6

http://opinion.people.com.cn/n/2014/0910/c1003-25631645.html


謝謝邀請。本題明顯還缺一個設置:對誰來說「哪些表達,中文和英文中的一種明顯要好於另一種」?

語言是用來交流與溝通的。國人與國人,英人與英人,這兩種情況不提。中國人與英語國家人交流通常會先選擇一種語言。這時候選定的語種中幾乎所有的表達都明顯好於另一種。即使雙方的英語漢語都不錯,他們還是會大部分時間只使用一種語言。只有當大家是非常熟悉親密的朋友才可能少量摻雜,而這種摻雜往往是為抖機靈不為交流。另一種情況是用英語談論中國的事情會夾雜一些中文辭彙,用漢語談論英語國家的事情會隨機使用一些英語辭彙。這種情況是為更高效的交流。

假設朝鮮開始改革開放,再假設對他們來說英語與漢語的權重相同,平壤外院的學生必須同時掌握這兩門外語。他們也一定會視交流對象選擇語言。這表明,即使對第三方而言,前面提到「對誰來說」的預設項依然非常重要。

最後假定可以有一個客觀的角度,不考慮交流與溝通的因素,單純對比語言表達的優劣,其結果基本不會超出辭彙範圍。由於歷史文化風俗習慣地理環境等不同,「不可替代」的表達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對方國家沒有的事物和概念。這就不存在好與不好,而是準確不準確的問題。結果還是要回到交流與溝通的本質。

超出辭彙的部分,基本都可以替代。只是某些表達更有意思,符合娛樂時代的精神,從而被引進。不過據個人觀察,這個現象基本是單向的,是從英語往漢語流動。相反的情況則很少見。例如:xxxx不是你的錯,yyyy就不對了。再比如馬克·吐溫的一個句式(大意):擼啊擼這個事兒,送去展覽不光彩,作為工作太費勁兒。一些挺好的句式,由於不大符合思維習慣的就不會被採納。例如:希望我們的車子不會壞在路上。即使出什麼故障也能修好,即使修不好也能找到地方過夜,即使沒地方過夜也不至於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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