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見」真的「不如不見」嗎?

有時候覺得有些人,特別是與你經歷過一些事的人,好久都沒有聯絡,突然相遇有了聯絡,之後說見見面


在21日陳奕迅鳥巢演唱會上,他先唱了一遍國語版《好久不見》,之後與之回應地唱完了《不如不見》。

《好久不見》里更多的是一幅幅場景和幻想,孤獨期待,只是想見一面。這個重逢的故事尚未發生,只是你在心裡一遍遍構思那些寒暄的台詞和畫面。因為未發生,所以渴望有增無減。

而《不如不見》就是這一份渴望的成全。

頭沾濕無可避免

倫敦總依戀雨點

乘早機忍耐著呵欠

完全為見你一面

尋得到塵封小店

回不到相戀那天

靈氣大概早被污染

誰為了生活不變

歌曲開篇如同畫畫一樣,勾勒出了整個框架和背景。倫敦是一個多雨的城市,小雨陰綿不斷,絲絲點點像藤蔓緊纏住你的思緒,不可避免地頭髮沾上了細細雨點,氤氳著清冷雨氣。為了再見她一面,你忍受著困意打著呵欠,搭乘早班機來到了倫敦。淅淅瀝瀝的雨滴滴答答落在你的這一份期待和想念上。

在倫敦街道上慢慢走著,看著細雨飄過灰黑的滄桑的磚牆,在倫敦特有的霧朦朦中尋到你們以前常常去的那家小店。

然後,見面寒暄。

一切都和現象中有些差別,從前一起的從容自在被扭捏尷尬所取代,好似惺惺做戲的關心和問候用來掩飾彼此心裡的不安和彷徨。

曾經的那個她大概早已被世俗社會所污染,流年之下,一切變了又變。

沒有一個人可以在歲月中安之若素。

當時此刻,你們是否也有過如此這般想見的人?

想見一個人,卻又一直未見面。

於是,當你每次在匆忙的人群中擠上回學校的公交,以為她還會在行駛中的公交車上搖搖晃晃地拉著你的手臂。看到朋友圈別人推薦一部曾讓你們感動流淚的電影,會一個人默默的再次打開電腦,直到屏幕上字幕都已消失。在遊戲店裡不經意瞥到她一直想要的一款遊戲CD,下意識的就抽出來緊緊拿在手裡。去舊日里常去吃麵條的店,學著她開始放醋,從前你是極其拒絕的,如今漠然吃著,才驚覺不自然間,連口味都變成她喜歡的。

於是,在心裡無數次構思相見的場面,見面時的穿著,寒暄的第一句話,應該揮手握手還是大方來個擁抱,或者躲在街角默默注視就好。所有的場景,都如同電影導演在心裡一遍遍不斷重演又喊著Cut 。

當你終和她面對面時,之前所有在腦海里演習過的場景根本不起一絲作用,兩人故作平靜的掩飾著尷尬,東拉西扯的聊著無邊際的話題。

於是,你發現昔日單純可愛整天在你身邊嘰嘰喳喳的女孩兒真的長大了。你發現曾經你們一起聽過的歌念過的詩都隨著歲月而逝了。你發現,你們的生活除了共有的回憶之外再無可以交叉的點。你發現,她笑起來的眼角開始有了絲絲細紋,才猛然驚覺,你和她,都不再是從前戀愛的那兩個人了。而再見一面只是告訴你,你和她相愛過如同在沙灘上留下字跡,大浪捲來,縱然你尋遍,也再無痕迹。

越渴望見面然後發現

中間隔著那十年

我想見的笑臉只有懷念

不懂怎去再聊天

像我在往日還未抽煙

不知你怎麼變遷

這渴望中的見面怎麼會一如從前,十年的間隔,所有的生活習慣可能都變了,中間丟失的這十年怎樣才能補得回來。你心裡想見的那個人,一直都是記憶里的模樣,舊日的愛好,舊日的習慣,舊日的天真。而我們,終歸會離散於時間的盡頭,這份想念不過是懷念。

林夕只用了寥寥數語,配合著陳小霞溫柔有力的曲調,細緻描述了一個物是人非的故事和一些殘忍的道理。每次聽這首歌都像是捱一刀,開頭只是詫異驚駭,血泊泊的自傷口冒出來,還不知道痛,等到魂魄定下來,那才痛入心脾。

其實故事最傷痛的不在於那一結,而在回頭相見那一路。

人生是變動的,經年之後,即便雙方真的能再談話、喝酒,也不能再如從前一般推心置腹,暢所欲言。耿耿於懷和念念不忘不如都化成遺憾和回憶儲存於生命里,把曾經相愛里彼此美好如初的樣子刻在心底深處,就此永遠告別。

只有這樣,那一份渴望才不會虛擲空投,被扼殺,消失在客氣和虛偽之中。

歷經千帆之後,依舊是下著小雨的倫敦街道,一個人慢慢走著,忽已明白:即使再見面,成熟地表演,不如不見。

愛情如此,友情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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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歸作者所有


我喜歡了一個男生很久,當初差一點就在一起了。

但因為我的原因,最終還是沒在一起,特別內疚、後悔。

多少個日夜,我的夢裡都是他。

再次相遇,他已經不是那時的他,我也不是當初的我了。雖然離的很近,但彷彿隔著一條永遠跨不過去的河……

那一刻,好久不見,不如不見


見了之後,要麼覺得以前傻逼,要麼覺得見面傻逼


其實,不應該「不如不見」,放在心裡,一直放不下,即使是三年,五年,三年,還是放不下,經常會想起來,經常會陷入深思,與其七八年一直這樣,不如去見。

見後並沒有做作的表演,還是記憶中的模樣,還是那種感覺。忘不掉的就是這種感覺,兩個人在一起時沒有任何隔閡的感覺。放不下,的確是放不下。不如釋放掉,做個相知的朋友吧,即使有那麼一點點的過分的關係,權當是小孩子犯錯,別太過分,把兩個人的感覺釋放掉,或者會更好。


喜歡一個女孩2年多了,發生了很多事。她馬上要去法國了,我很想她可是我們走不到一起,我很努力想和她有聯繫,保持著我們的坦誠,相愛,扶持。可是最後會不會像歌詞一樣,不如不見……我很愛她


--菲茨傑拉德《大亨小傳》


沒說再見,何時再見

原創 2017-03-23 arvin 一支筆半本書

碎語

那一年,我們沒有揮手

也沒有再見

至今再也沒見

不記得我們分開了有多長時間

只記得我們分開了很久很久

久到自己都害怕再次見到你忘記了你的模樣

如今你在異地

我在他鄉

但我們都揣懷著各自的夢想

從來不敢怠慢

Arvin

—①—

大連,這個城市總是充斥著讓人窒息的味道。

高成本的生活,廉價的勞動力,

讓你懂得什麼叫富人的天堂,窮人的地獄。

是的就是在這個地方認識了你,浩仔。

鮁魚圈傍晚的月亮灣,凌晨零下二十多度鞍山的街頭,

開發區行人匆匆的地下過道,

忘記了有多少次因為擁堵遲到的中山廣場,

兄弟你還記得嗎?

遼東灣留下了那麼多我們的記憶,

如今我們為了各自的生活奔波他鄉,

最後一次相見是出現在你婚禮現場。

這麼多年沒見,你還是那個你,我還是那個我。

只是在大連,少了你也缺了我。

@浩仔

—②—

新加坡,提到這個名字一點也不陌生。

因為我知道你在那裡,

那雙犀利的眼神,說干就乾的韌勁,至今記憶猶新。

六年間我們從未謀面,甚至很久才會在微信上寒暄幾句。

六年前我們共同用餐的大學食堂,

兩個人為夢想奮鬥的小攤,

苦逼大學生活著實難忘。

曾今的大學食堂我一次也再沒有去過,

我們一起擺攤的小巷也早已拆遷。

不知道為什麼想到那座城市,就會無緣無故的想到你。

如今你在異國,我在他鄉。

兄弟你還好嗎?多少句下次再聚,到底是啥也沒見。

下次回國我們說見就見。

@董二蛋

—③—

我能清楚的記得你十年前的歡聲笑語,

陽光是你的代名詞,體弱是你的標籤。

記得早上的操場你只能跑半圈,吃飯也只能吃半碗,

在我記憶里更多的是你脆弱的胃和那古靈精怪的畫面。

離別後再次聽到的是你結婚的消息,

當時一直在想你穿婚紗的樣子,遺憾,想見卻未見。

後來聽說你經歷了一段黑暗,想給你安慰,卻不敢。

害怕看見你脆弱的一面。

我不敢想你那張陽光的臉蛋能夠掩蓋多少悲傷。

現在更多的是在朋友圈看到你寶貝女兒的模樣,

可愛至極,似乎看到的是縮影版的你。

你說你很好,我就信了,因為這也是我的希望。

我在異地,你在故鄉。

故鄉的一切都是那麼美好,

故鄉的景,故鄉的夜,故鄉的你。

@娟

文章轉自個人微信公眾號yibenshu 2017

創建於 09:51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


我會選擇不如不見

2017.5.20 我去了他在的城市 呼吸同一片空氣 走他來時走過的路 看他眼裡的風景 街上來往的人群 看著窗外的夜上海 淚止不住 心疼 多希望能再見一面 快三年了


偶遇莫要強求。


見了之後,在她離開後我是更難過的。甚至原來的生活並沒有想到她,但是在知道她要來時,還是激動不已,過程是快樂的,結局確實自己一個人承受著雙倍孤獨,好久不見,不如不見只是自己事後的感慨,但是再選擇一次,我還是會選擇相見。


分人。

朋友,見。

仇人,不見。

曾經的戀人,不見。

一切以自己心情是否舒坦為標準。


也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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