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用的屍體多嗎,如果多的話這麼多屍體是通過什麼渠道進入一些醫學院的呢?


很多,我曾經問過我們的解剖老師,他說都是買來的,價格很貴,至於從哪裡買,一般都是醫院,其他的地方也有,老師似乎很忌諱這個話題,說的很含糊不清,但想必應該有一套流程,其中過程應該不是很容易的。

然後開始教學,一個班一共6具大體老師。平均7人一具,上課開始前,大家在老師帶領下鞠躬,很具有儀式感。

隨著課程進展,我大概了解了,我的大體老師是一個大約10歲男孩,換過心臟瓣膜,機械瓣膜,胸腔大量出血,原因未知。隔壁的,應該是腎癌,有一具最誇張,頭上有個圓圓的洞,但是並沒有看到另一個出口。還有一具,皮下部分組織好多蛆,也一起固定了。

這樣大致了解了來源了

工作後也碰到一些要求捐助遺體的患者,雖然不多,但在這裡也鞠躬一併謝了


喵喵喵,擼完一把非常空虛,又到了講故事的時間了。今天講一個外國故事。大家坐好,這是開往19世紀英國社會改革的車。

首先,我不是醫學生,但是我在英國讀研究生的時候,還真認真研究過這個問題。19世紀英國的醫學水平發展非常迅猛,尤其是外科。外科的發展,挽救了許多人的生命,而外科知識的進步在很大程度上都仰賴於解剖學的發展。解剖學,是一門非常注重從實踐中總結經驗的專門學科。

這裡所說的實踐,嘿嘿嘿,就是學者對屍體做各種不可描述的動作了。

人類對於自身身體構造的了解,經歷了一個非常漫長和曲折的歷程。早在古希臘、古羅馬時期,亞里士多德也好、伽蘭也好,一些著名的學者初步總結出了人體構造一個朦朧的概念,然而這些知識在今天的科學觀點來看有很多是不準確甚至含有很大想像成分的。

直到文藝復興時期,以蘇文圖斯(Servetus)和比利時解剖學家安德瑞亞斯(Andreas)為代表的一些正經學者才基本上能夠比較清楚而正確地描述人體的具體構造。我們今天看達芬奇所繪的解剖學圖譜,其精細程度令人嘆為觀止,而他的知識都是建立當時一代代學者辛勤的努力和探索之上的。儘管如此,由於宗教和迷信的原因,許多從事解剖學研究的學者仍然遭受到了各種各樣的迫害,被教會燒死的人比比皆是。

右一拿著手術刀在屍體上捅來捅去的那哥們就是哈維

那麼說到現代解剖學的開山鼻祖,就不得不提一提英國名醫威廉.哈維(William Harvey,1578-1657)了,他通過對大量屍體的解剖,尤其是心臟的研究,發現了血液循環的基本規律,寫出了震古爍今的《心血運動論》,因此被稱為生理學之父。可能他發現的只是人體知識中的一部分,但是他從實踐中總結理論的研究方法啟示了很大一批人。從哈維開始,現代解剖學才算真正上了正軌。

因此,在西方醫學發展的歷史觀念當中(直到今天仍然是這樣),通過解剖探尋人體構造和病因病理的指導思想成為了外科最根本的一條原則


好了,大背景說完了。現在我就來講一講19世紀英國解剖用的大量屍體是怎麼來的,從什麼渠道進入的醫學院。

正如我之前所說,整個19世紀,英國的醫學,尤其是外科的發展速度是非常快的。但是,真正導致事情發生質的變化的轉折點是議會1832年通過的Anatomy Act 1832(23, IV, c.75)(全國解剖法案,維基鏈接如下:Anatomy Act 1832 )。

1832解剖學法案的影印件,如今在倫敦的皇家醫學院、大英博物館和北英格蘭的杜倫醫院學內還保存著當年的原件(哈哈,時光荏苒啊,杜倫大學的國王學院早已經被我大紐卡給吞併了)。

這個法案是英國的保守黨派和左派吵了無數架以後最終達成的妥協方案,其影響力後來被歷史學家認為已經遠遠超出了醫學本身的範疇了,對近現代整個英國社會的改革發展和價值觀的重塑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

這個解剖法案的完整版本,如果你們仔細去看的話,寫法上是很不規範的,廢話特多,也能夠證明當初制定它的時候有許多倉促的地方。那麼這個法案主要講了個啥捏?

概括起來,一句話:授予執業外科醫生、醫學院的教師和學生自由度更高的執照來允許他們解剖被捐獻的屍體

這個核心思想的重點在於,更高的自由度。

那麼在這個法案頒布以前,醫生、教師和學生的解剖實驗是靠什麼渠道來獲得屍源的呢?

理論上合法的就一種途徑: 根據1752年通過的Murder Act(謀殺罪法案),只有謀殺案中被定罪的死刑犯的屍體可以用來供醫學院解剖。這個法案嚴格限定了可供解剖的屍體的兩個條件:1. 必須是犯了謀殺罪的,別的罪名不可以。2. 必須是判了死刑的。那麼,在這樣的限制下,每年正規的屍源大概有多少呢?很抱歉,根據1807年英格蘭地區在中央刑事法庭的年鑒記錄,只有10具。

你這不是開玩笑么?10具屍體夠誰用的?按照這個供應速度,全國上百家醫學院的教學任務和醫學生的培養得到下個世紀才完得成。總而言之,當時社會上的一個大矛盾就是社會醫療保障要求不斷提高,需要從醫學院訓練大量外科醫生,但是可供醫學生解剖作業的屍體數量遠遠不能滿足要求

所以就有了非法的途徑,黑市。

你沒有看錯,這個世界上不止軍火、毒品和石油有黑市,屍體也有黑市的。 既然是黑市,那就是不受政府監管的,只要能搞到屍體,是一切手段在所不惜的。

· 黑市獲取屍體的渠道和價格

那麼黑市當中被交易的屍體的渠道來源有哪些呢?主要有三種:1. 醫院、濟貧院和監獄裡面沒人認領的窮人的屍體;2. 盜墓掘墓;3. 直接殺人越屍。

這幾種辦法,是要有多缺德有多缺德。但是沒辦法,有人買就有人賣,有需求就有鋌而走險的人。很多有經驗的醫生和醫學院的教師拿到貨只要看上一眼就可以從體表上大概鑒定出來這些屍體是從哪裡來的了,只不過大家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做不知道。

各舉一個例子,當時英國的濟貧院叫做workhouse,是第一種途徑裡面非法交易最嚴重的。

這張圖就是18-19世紀典型的英國濟貧院

濟貧院的俯瞰格局,仔細看和監獄的布局很像很像

那麼濟貧院收留的都是一些什麼人呢?顧名思義,是窮得沒辦法才送過來的。主要是一些肢體有殘障的,精神有問題的或者無家可歸的人。要麼自己家裡實在負擔不起,要麼就是沒人管的。Workhouse一開始是慈善機構,但是後來慢慢就變了味兒了。到了workhouse裡面來的這些人還是要靠自己的力量自食其力。

濟貧院內的人的工作狀態

濟貧院內居住的勞動者的生活環境也是很簡陋的

這些濟貧院的老弱婦孺,就叫社會弱勢群體吧,不但起居條件非常糟糕、需要面對每日繁重的勞動(有一些工作甚至會進一步損害他們的健康,比如去鋪瀝青馬路之類的,當時的設備非常原始也沒有護具),而且時常還要遭到管理人員的打罵體罰和各種虐待,沒有自由。在這種生理和心理的雙重屈辱下,人的壽命是很短的。即便如此,這些悲慘的人死了以後還要被濟貧院那些惡棍坑一把,偷偷地把他們的屍體賣給黑市商人,有專門收屍的,非常便宜。有一些濟貧院甚至和各地的屍販子都建立了「合作關係」,對方一聽說哪兒哪兒濟貧院又死了一批人就蜂擁而至。簡直成為當時英國社會的一種奇葩現象!

再說盜墓掘墓的這批人,這些人被稱為resurrectionist或者grave-digger,但是這兩者之間是有一定區別的。resurrectionist是受到某些人僱傭的,有特定目的去掘墓的人;而grave-digger則是自雇職業者,他們的工作就是到處掘墓,然後賣屍。19世紀初期,英國最著名的一批盜墓人(resurrectionist)裡面,比如Joseph Naples, 就有寫日記的習慣。根據其日記記載,在1812年8月18日到10月22日,這個Joseph和他的團隊大概出動了75次,盜屍超過100具,然後賣給了其指定聯絡人。當年英國著名詩人騷塞在他的作品「The Surgeon"s Warning」中,描述了一位富有的商人死前立下遺囑,使用他的遺產支付了相當大的一筆錢僱傭守墓人來看守他的墓葬,結果不幸的是他的墓還是被盜了。因為盜屍團伙使用更高的價格重金賄賂了這位守墓人。

盜墓的這麼干,肯定是有利可圖。那麼倒賣一具屍體的價格大概是多少呢?總體上,在1磅10個先令到3磅15個先令之間。要知道,在19世紀的英國,一大盒最上等的進口蕾絲才賣15個先令不到,賣屍的利潤簡直就高得離譜(英國在1821年就採用了本幣與金本位掛鉤制度,一英鎊大概等於7.3克黃金)。按來源分類來說,從濟貧院、監獄和醫院來的相對便宜一些,成年男性的屍體通常不會超過2磅,女性在1.5磅左右,兒童的低於1磅,大約在10-18個先令之間;而通過盜墓和謀殺的方式獲得的屍體,則價格要略高一些,畢竟成本和風險大嘛,一般來說至少比從社會機構上收購來的價格要高25%-40%不等。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屍體保持完整和有醫學價值,殘缺的屍體和過度腐爛的,價格就會一落千丈。

19世界英國的盜墓團伙

為什麼當時的人都怕被盜墓呢?除了經濟和尊嚴觀念之外,人們普遍有一種迷信。和中國古代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概念差不多,多數人認為我完整地來到這個世界,也需要完整地離開,絕對不能缺少某個部分。否則,在他(她)死後的世界(afterlife)就不能得到超生。所以,一方面這是他們願意花很多錢僱傭守墓人的原因,另一方面這也是大多數人不願意接受解剖的原因,被切得七零八落的,怎麼投胎?

比濟貧院的惡棍們和盜墓者更過分的,就是謀殺犯了。這些人的路道最粗。因為買賣屍體這一行實在是太暴利了,所以很多人鋌而走險,既不是為了劫財,也不是為了尋仇,就是為了殺個人得到其屍體。1831年發生了一件震驚全英的大案子,在老貝利(Old Baily,中央刑事法庭)判的,三個嫌疑人,John Bishop, Thomas Williams和James May, 被指控故意謀殺和盜賣屍體,儘管在交叉詢問階段三個人全都否認指控,但是後來控方律師還是找到了死者脖子上的勒痕(原話是,「ascribed to a blow on the back of the neck」), 結合控方證人關於三人在24小時內將屍體出售的證詞,三個人最終被全部定罪,並且判處絞刑。

當時描繪殺人越屍的漫畫

這件案子直接引爆了當時的社會輿論,許多人在聲明要求嚴懲兇手的同時,也在強烈抗議落後的法律對醫學院供應屍體的限制。


· 議會的鬥爭和1832年解剖法案的頒布

於是到了1832年,政府受不了壓力,把這件事交到議會來討論。

左派的最主流的意見是,既然醫學發展這麼大的需要和屍體供應數量之間的矛盾不可調和,社會上有各種各樣非法的渠道,反正你也堵不住,不如就順勢而為。他們堅決支持擴大合法屍源供應渠道,將濟貧院、醫院和監獄正常死亡的屍體用來供應解剖的程序完全合法化,徹底消滅黑市供應鏈,杜絕謀殺取屍案。

導致左派意見這麼激烈的原因,除了剛才提到的「三人謀殺盜屍案」以外,還有1831年下半年發生的"Burking Shop Destoryed案"。這個案子發生在阿伯丁,該市隱藏著一個用來分類、中轉和臨時解剖使用窒息法謀殺獲得的屍體的營業場所(anotomist『s house)。不知道為什麼,這個地方被幾個市民偶然發現了,結果從裡面翻出了大量或完整或殘缺的非正常死亡的屍體,於是群情激憤的群眾就迅速包圍了這個地方,高喊著「Burn the house down with the burking shop」,開始放火焚燒這棟建築。原本一百多人的隊伍,迅速增長到超過兩千人,在19世紀的英國,阿伯丁這樣的非大都市區,兩千人的遊行鬧事對於地方政府來說簡直就是恐怖得無法用語言形容,差一點都可以變成政變。

在這兩個案子的影響下,在1832年召開的議會專題討論上,Maculey議員和Warburton議員率先提出,

『this is a bill which tends especially to the benefit of the poor, if the education of a surgeon should become very expensive, if the supply of regular surgeons should diminish, the sufferers would be, not the rich, but the poor.』

意思是,除了減少盜墓和杜絕謀殺這兩個根本原因之外,這個法案也完全是為普通市民和窮苦人著想,如果培養一個外科醫生的代價如此高昂,如果以後外科醫生供應不上,最終受苦的還是老百姓,而不是富人。

這是其一。其二,Vyvyan爵士提出,無家可歸的窮人不知道消耗了多少社會和政府的資源在養著他們,可謂欠債累累,死了以後要是能貢獻自己的身體促進醫學的進步也算還了這筆債了。

其三,Wason議員提出,封建迷信要不得,都什麼年代了,還那麼看重自己死後的幾兩肉,死了埋在地里不是一樣爛掉。索性就捐出來為後人做貢獻,時間長了習慣了,大家就都不會有這樣的迷信觀念了,死後被解剖就會變成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對於社會思想的進步也是一件大大的好事。

這些義正言辭的觀點迅速獲得了大批議員的支持!

聽了這話,保守派的議員當然就坐不住了。以Hurren爵士和King議員為代表的右派議員直接在議會就拍上桌子了。

首先,他們連對現行的解剖死刑犯的法律都頗有微詞,在人權觀點看來,不經同意解剖死刑犯無異於在死刑之上額外施加一道懲罰,讓他們永世不得超生。誰規定你們有這權力的?

其次,你們說的那些優點咱都承認,但是一旦開放普通屍源,也就意味著很多過去非法交易的合法化,無形中加強了這種黑色利益鏈條,你們就等著看醫院裡那些無良的醫生、濟貧院的惡棍和監獄裡的獄卒置別人的生命於不顧吧,本來能救助的,都不救了,等著他們死了可以賣屍。另外,本來這些地方都是窮人、缺乏家庭援助和關心的人來的地方,他們就算正常死了,也沒人來收拾,他們自己的遺產更付不起高昂的喪葬費,過了六個禮拜認領期限,就得送去解剖。沒見過這麼無恥佔人便宜的。更有甚者,有些人家明明付得起安葬費的,反而心甘情願送親人去解剖,因為可以賣錢啊。這樣是不是就明目張胆地縱容社會不良風氣了!

Frederick爵士的話更一針見血,如果說富人可以安葬入土為安,窮人死後就要被解剖,這樣不公平的待遇,是不是就意味著貧窮是一種罪,而他們從生到死也沒有資格享受尊嚴。

小李子在華爾街之狼裡面的話可謂應景!

就這樣,在吵了無數架之後,最終保守黨派還是拗不過社會發展的現實和高壓的維穩態勢,做出了讓步,在議會勉強通過了解剖法案,允許醫生、醫院學的教師和學生擴大他們獲得屍體的渠道。但是他們也迫使左派接受了他們關於解剖用屍複雜而嚴謹的法律程序,最大限度避免漠視生命和鑽法律空子的情況。

這種看似無奈的妥協,最終造就了英國外科醫學在19世紀的輝煌和領先!


寫這篇故事給大家看,是為了說明一個事情。一個社會的進步和改革都是從悲劇和痛苦開始的,有了不幸的事情,才會引起人的思考。然而,一次兩次改革不是萬能的,有時候對與錯總是糾纏在一起,無法分辯清楚。人和社會,都一定要做取捨。我們不但要感謝幫助我們取得進步的改革家,更要銘記那些為了改革被「舍」被犧牲的普通人!

以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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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個班(50+)只有一位大體老師,還只是個孩子,哪裡來的並不清楚,只是到最後能夠發現了她的死因,也算沒有對不起她的奉獻。認真學習解剖學是對大體老師的一種尊重吧。。


現在醫學院的屍源真的很難找到啊

好的學校也許還多一點

像本人所在一般的學校基本上就是一個班

40個人左右 4具屍體?

而且已經是用舊的那種

因為學校靠近長江邊上

聽老師說以前十幾年前如果長江有人淹死了

沒有人認領的馬上跑過去搶

但是現在這些年

這種屍體少了

而且國家不讓這樣搞

好像就變成了一屍難求


見過幾具大體老師,沒有皮的,沒有肉的。後來學校又買了一男一女兩具屍體。在一樓解剖實驗室灌注福爾馬林的時候,我們還趴窗戶看過。後來女屍又被家人領回去了。兩個死刑犯,子彈從背部穿過心臟……


我們學校是我們市的遺體捐獻中心,一般按捐獻的大體老師的捐獻情況,有的大體僅供臨床學生聯繫開刀和縫合,然後會被下葬(曾經我們學校人體科學館的負責部門,在烈士陵園舉行過大體老師安葬儀式)有的大體老師被彷彿處理後用於解剖學的教學展示。

以上通過自願捐獻的情況也是近些年才漸漸正規的,我們解剖實驗課上還有好多器官啊,肢體的一部分,脊椎等零散的大體部分,老師只是偶爾提過,這些是過去沒人認領,或者無法確認身份的屍體。有的老師自己還有製作精良的人體骨骼標本,頭骨,舌骨……我們老師有個非常完整的女性右手手骨標本,在他的學習教學生涯里一直帶在身邊……

對於醫學生來說,大體老師非常重要,他們可以幫助我們在成為醫生之前,獲得更多的理論時間機會。

但是,作為一名醫學生,我還是想譴責那些不尊重大體老師,亂拍照上傳,甚至製作表情包的同學。還有實驗動物,那些家兔,小鼠,蟾蜍,他們為了醫學事業做出了犧牲,希望醫學生可以尊重他們,不要不把實驗動物的生命當做玩笑,那些被開膛破肚,被剝皮的表情包並不好笑。

謝謝


怎麼定義多呢?我們院的解剖課通常八到十個人一具大體,一個班三十多人我記得能有四具。每屆大概十個班左右,就是四十具大體。我也不知道算不算多。可是這一具大體要陪我們整整一學期,也就是說我五年的本科生涯就只有這麼一個大體老師,不對是八分之一個大體老師,其實真的是不多的吧。屍源太緊張。

這些大體通常來自志願者捐獻,以前還有無人認領的死刑犯和流浪漢屍體,現在不知還合法么,還有一部分據說是戰爭時期遺留下來的……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屍體不多 我們一個分院也就十來具,其實現在捐獻的人很少,大多都是民事局無人認領的,學校都要花好幾萬買來,看見很多答案說什麼戰爭時期的,兄弟們你們想什麼呢?每一次實驗課都會有肌肉磨損的好吧,放那麼久你們只能看見肉渣了,你們以為福爾馬林真的能泡幾十年不腐敗啊,大體老師大多都是五年內民事局送來的,資源珍貴,每一具屍體不管是不是生前願為醫學獻身的,都值得被我們醫學生懷著感恩之心去尊敬。


我們上的時候,是30多個人一具大體老師,而且是傳承的,據我們老師說大體老師歲數比他歲數都大。

1.骨標本小部分是革命、建校等挖坑刨土,從沒人的老墳里撿來的。(我老師說他剛來學校要挎著籃在工人屁股後面撿骨頭)

2.那個偷個東西都被槍斃的年代,死刑犯不要太多。P.S.第一位大體老師是死刑犯,顱骨被打得稀巴爛,神解換了一個。

3.醫院管理亂的時候,太平間無人認領的和收留所死掉無人認領的流浪人員。

4.沒了,老師就說了這麼點,但看樣子是還有來源。

男屍20-30K,女屍要便宜一些。

感謝那些年陪著我的大體老師。


當前,限於政策,中國絕大多數醫科院校的屍體都是不夠用的,像我們這種相對比較好的學校也是一樣。

以前還能用死刑犯和流浪漢的屍體,現在出了規定,死後三年內不許使用,所以有很多學校都是花高價買的。

據不可靠消息,去年,國內每具男屍15w,女屍25w。今年或許還得漲價。


系解老師講過幾個段子不知是真是假:

――――――

1.多少年以前,某醫學院購置了一批大體標本,用箱式卡車運輸。途經高速公路事故多發段,翻了,標本橫七豎八散落一地,事故現場如同人間地獄。

――――――

2.以前相關規章制度不完善,使用過了的標本都埋在了實驗樓後邊。數十年後學校合併、升格,工人拆除老樓時挖出數個頭骨,以為變態殺人魔所為,遂報警。

3.


同學們,大家不要急,現在大體老師少,招不到,沒關係的。等你們工作了,直接拿活體老師練吧。


之前是死刑犯的 好像學校用買的 但後來其實這屬於違法的。之後我們的大體老師都是通過志願者捐贈。

我不是學臨床的,只學了一個學期的解剖。我們的大體老師是一個得了肺癌的中年男性和一個死於車禍的小男孩。


祖父母都捐獻了遺體。

在上海遺體捐獻的流程是由紅十字會組織的,手續可以由本人在世時辦理,也可以委託家人在去世後辦理。過世以後遺體在醫院太平間暫存數日後就由紅十字會轉運到醫學院,在醫學院做兩年的大體老師(聽說學生們是這麼稱呼的)供解剖課使用,兩年後紅十字會收回遺體火化,將骨灰交還給家人。

紅十字會在龍華烈士陵園給遺體捐獻者提供免費的骨灰存放處和按照年份排列的墓碑,刻有歷年捐獻者的姓名,方便家屬祭掃。近年的捐獻者越來越多了,學醫的同學好好學習吧。


不多 少 買來的 特別貴 有捐獻的(本校老教授)還有公安局無人認領的無名屍體很久很久的那種


不多 很緊張。我們現在只學到系統解剖,一個班30個人,4具大體老師用一學期。高年級學局部解剖實驗課解完的屍體如果解得好的話也拿給我們用。而且我們這個系應該是資源最好的了,其他系會更緊張吧。

自己已經決定死後把屍體捐給親愛的醫學院,而且經過我的動員我媽媽也同意把自己的軀體捐出去了。還是希望大家的思想能夠越來越解放吧。在我們院,對大體老師還是非常尊重,不允許開玩笑不允許拍照片。之前有同學拍了一個局部(可能是心臟?)的照片,打碼之後發了一條票圈,還是被師兄師姐建議刪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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