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跟女朋友許諾付首付50w,因為家裡一些特殊的事情最後付了36w,她媽媽因為這個對我偏見,該怎麼辦?

我也跟女朋友解釋了什麼原因了,她也跟她媽媽解釋了,可是她媽媽就是不信,認為我這是為了討好她閨女故意說的50w,現在覺得談得差不多了就不付了,現在卻確實家裡有困難,不然不會因為這十幾萬讓女朋友犯難為,現在因為家裡阻撓我們,我們都不敢正大光明的套談,她現在說累了,覺得這家裡阻撓讓她很累,所以想放手,我是愛她的,為了她我真的有在努力,所以遇到這樣的情況真的不知道怎麼辦了,不想失去她我女朋友很理解我,也試圖說服她爸媽了,但是他爸媽就覺得我不誠實,但我從始至終沒有騙她,確實家裡現在有困難了。此外她爸媽擔心我們還款有壓力,我說服我爸媽讓他們幫我還十年,我自己也換了份收入相對較高,較為體面的工作就是為了讓她爸媽儘快接受我,但是她媽媽仍然不鬆口,主要還有考慮我家庭不是特別好,但我真的有在努力改善了,現在我是沒有任何辦法了,也不想傻等,也不想難為我女朋友讓她自己一個人面對,該怎麼辦?前車之鑒的能給點建議嘛?


謝邀。

她爸媽不鬆口,是因為懷疑你這個人不誠實或者不成熟或者有小算盤。

跟錢沒多大關係。見得人越多越懂什麼叫人面獸心,越會防著表面工作做的很熟練的人。

明明不是百分之百的穩定的事,非要說的那麼滿,然後拆東牆補西牆,就算沒有壞心,你也是非常不成熟的。有點錢就急著作為實力展現,是在社會中非常不靠譜的習慣。

你的特殊情況,是你的特殊情況,別人可以選擇理解或者不理解,這是他們的權力。而且她的父母又不是對你很什麼重要的人。

再說,你說之前的工作收入不是特別高,你的家庭條件也不是特別好,這原本承諾的五十萬就顯的極其不靠譜了,本來就是容易引起懷疑的承諾,你還玩脫了,現在還要你自己的父母幫你還十年,有特殊情況,自己不能在特殊情況下做出犧牲,你的婚期不能拖,卻讓自己的父母負擔起你的負擔,還想讓你女朋友一家無條件信任你理解你的「特殊情況」,給人的感覺就是「只要能和你家女兒結婚我就長生不老了」,我要是你女朋友父母我也覺得你極其不靠譜。

綜上所述,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就是騙子,騙術被識破來知乎找彌補辦法的,但是從你的行為我真感覺你一肚子歪腦筋。


謝邀。

本人目前單身狗一條,談婚論嫁之事尚未提上日程,故談不上有什麼前車之鑒,但願意一起為題主分析一下這件事。

首先,從題主的描述中,不難看出你的女朋友是個很聽父母話的孩子,換句話說,她缺少主見,也缺少選擇權。愛不愛你我不好下結論,但即使愛你,也很難邁出為了你和自己父母撕破臉皮的那一步。我相信如今面對這種情況,題主煎熬,題主的女朋友也很煎熬。

再來看女朋友的父母,典型的控制欲極強的父母,很多父母都會存在這樣的情況,他們往往認為兒女是自己的私有產物,自己總有對他們的最終解釋權和處理權。題主其實就是還和他們爭奪他們的孩子,現在遇到的問題在於,他們認為你給的錢不夠,你想吃霸王餐。

強大的控制欲來源於恐懼,這種恐懼可能來源於對女兒未來婚姻生活的不確定,也可能來源於自己對女兒控制力的下降,所以,最好別讓女朋友表現出強烈反抗父母的樣子,那樣會使得他們感到自己對女兒控制欲的減弱,進一步提高他們對女兒的控制欲。控制力越弱,控制欲越強,這真是件弔詭的事情。儘可能柔順一些,麻痹對方,除非你們已經決定私奔,那另當別論,但私奔代價是很大的。

另外,千萬別用力過猛,要考慮家庭實際情況,不然會給父母極大壓力,而且婚前誇下的海口,容易成為婚後的定時炸彈。

很遺憾,答主沒有此類經歷,可能提出的建議並不能幫助你徹底解決問題,但還是需要提醒一點:

婚後遠離女友父母!婚後遠離女友父母!!婚後遠離女友父母!!!

祝好。


謝邀

雖然我認為婚姻先是個經濟問題,再是個感情問題。

但在這之前我認為婚姻先是兩個人的問題,再是兩個家庭的問題。

如果你女友說因為家庭阻撓,很累想放手。那麼下次家裡施加壓力的時候,她還會選擇放手么?

老是這個樣子的話,還結什麼婚呢?在家做父母的乖女兒就好了。

我舉雙手表示滋磁。


雞湯救不了題主的,只有我能救題主。我來救你了,我可以幫你付14w,不過房產證上要加我的名字。廁所歸我,你上廁所洗澡要刷門禁卡,計費,小解五毛大解一塊洗澡一分鐘一毛錢,三年內刷夠15.4萬我就把名字去掉。

有意向求助請回復我。

不謝。


這個事情的確你做得有點難看,女方在生育後會處於劣勢,說句難聽的,等孩子生出來了你完全可以託辭父母做生意失敗幫他們還錢之類的,不給小家一分錢也不做一點家務,女方和父母出於人性也得替你爸媽和你把那娃養大。生活中也不是沒有這種人家。

所以女方父母在婚前對你的經濟能力和守諾程度會非常敏感,也可以理解。我覺得比較好的是誠懇說明情況後,主動提出某種彌補方式,如把一個價值20萬的房子或車子過戶給他父母或把你們的婚房寫上她父母名字之類。當然對方不一定會要,但你至少要有這個誠意,如果你想想他們要了的話你會心痛捨不得,那就是你自己人品有問題,他們也沒看錯。

如果你找同學同事辦事,比如解決工作,允諾事成之後給50萬,人家張羅了一年後你過去說家裡情況變化了辦成只有36萬,也不提別的解決方案。你想想以後還有誰和你打交道…

如果你覺得要男方多出首付不對,類似花錢辦編製不對,你一開始就明確說寧可不結也不給,也比現在這個情況好。

愛你是會理解你,但你也要有乾貨行動拿出來,如果按兵不動指望女方(或辦事的同學同事)理解,那真成了「拿別人客氣當自己福氣」了。


提問者,如果你在對方家中的信任只值這14萬,如果你在你女朋友眼裡,感情也只值這14萬,那麼別猶豫,果斷分了吧。

前兩天,我原來魔獸公會一孩子來找我,我基本不喝酒的,破例陪他喝了兩杯。什麼事情呢?一個28的所謂「嫩牛」,被一38的「老草」擺弄得服服帖帖。

動輒對著孩子頤指氣使,把這孩子當自己下屬一樣看待,一分鐘前可以千嬌百媚,一分鐘後竟然可以對他說「SB玩意兒」,然後還振振有詞「SB在我這裡不一定是髒話」。

談了一年多,只要她想見這孩子,就算這孩子陪父母在北戴河也得連滾帶爬趕回來。理由是「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跟父母在一起,再說了,跟父母在一起就不能同時帶著別人了?」

這孩子一表人材,家境相對不錯,工作也還可以。對方呢,是個成功人士吧,在一家不能算特大,也不能算小,但名聲有點兒不好的互聯網公司任高管,手底下有大約二十人槍,所以經濟地位上倒也對等。

這孩子公會裡是頭號T,人品啥的都不錯,但在異性面前不自信,原因不多說了。談過幾次年紀相仿的都沒成,被這老草擒住,給她買了四萬多元的冬季項目貴賓卡。

最終這孩子受不了了,要分手。對方各種計謀,讓孩子心軟了三四回,但態度依舊,沒一點改變。孩子陪自己姑媽醫院檢查,對方要見,孩子來不了,她就跑到醫院去,結果見了姑媽不叫人,問為什麼,說「我來見你,又不是見你姑媽,她為什麼不先叫我?」

經此一事,徹底心灰意冷。要斷掉。對方來了一句「不管我們是不是分手,這冬季項目我還是要玩的,你不能妨礙我」。

這孩子問我如何止損——他顯然還以為,自己能要回這四萬多元。我是這樣說的:「如果在她看來,你們之間的感情和信任還不如這四萬塊重要,那麼趕緊放手,真的,你應該慶幸你只損失這一年時間,還有這四萬塊。」

兩個人在一起,有時候避免不了互相考量一下門戶,但提問者,你不是不爭氣的混小子,因此門第觀念,不是一個必要條件。所以你的讓步,代價一定不能是尊嚴被踐踏。如果對方一家人上下都認識不到感情和尊嚴是對等的,那麼你沒必要這樣犧牲。


分手。

呵呵……很多人一看到心理諮詢師建議分手,分分鐘就暈倒了。呵呵……不過我還是建議你分手,雖然分手很痛,但是為了避免以後更痛,分手是你最佳的選擇。

當然,分手嘛,要知道福兮禍所依,禍兮福所伏,好事未見得就不會變成壞事,壞事也未見得不會變成好事,有的時候分手的決定會讓雙方獲得成長。

你要知道,在感情這個問題上,男人如果沒有準則,沒有底線地退讓,結果就會讓女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踐踏你的底線,問題是這樣的踐踏並不會帶來幸福,往往在婚姻中會伴隨著女人的鄙視,男人的低自尊,孩子延續父母心理問題等等一系列的問題出現。所以男人要擅於把握自己的底線,這個底線包括了經濟上的底線。

說實在的,看你的問題是你在籌備結婚,也就是說你已經是二十幾歲,甚至三十歲左右的人了,在這個年紀,還要讓父母幫你再還貸十年,這樣的要求有點過份。而且當你提出這樣的非理性的要求的時候,同時也證明了你是一個低自尊心的男人,因為你既不敢維護你和你家庭的經濟底線,同時又在協同女方一起欺壓自己的父母——一個男人如果沒有尊重自己的父母,沒有尊重你的出生之處,也談不到尊重你自己的生命價值,這樣的男人其實必然會被女人鄙視,必然在婚姻中無法受到女人的尊重,甚至必然會受到欺壓。所以你是一個沒有準備好的男孩,在執拗地要一個你以為很美的東西。

女方父母考慮你的家庭狀況,經濟條件,不是沒有道理,現如今的世界,沒有幾個明智父母願意讓女兒嫁人就吃苦受累,沒有幾個明智的父母覺得說兒女自己創一份自己的事業,掙一份家業,是有利於兒女成長的,所以,我們不能要求你女朋友的父母是明智的,但問題是,如果你女朋友的父母是糊塗的,你女朋友也是糊塗的,而你和你的父母也是糊塗的……你告訴我,這樣的婚姻即便勉強地結了,又怎麼可能幸福?又怎麼能抗得住生活中的風浪?

再從你女朋友的狀態來說,她還是媽媽的小寶寶,還沒有長大成人,也就是說她還是女孩,不是女人,女孩是沒有結婚的能力的,因為她沒有能力承擔自己的生命,更沒有能力去承擔孩子的生命,既不能相夫,也無法教子,這樣的女人還需要的是成長……她需要成長為獨立的女人,因為一個獨立的女人在婚姻的問題上不需要聽從父母的意見,當然這並不意味著說她就要任性地嫁給一個不適合她的人,只是說一個獨立的女人會有自己的思考能力,她自己會判斷她需要什麼樣的男人,會判斷你是否適合她,而不是對父母言聽計從。

你要知道,當她說「累了,想放手了」這其實意味著她對自己能否經營好婚姻沒有信心,對你也沒有信心,而這種無信心的狀態來自於她日常對自己的生活和事業的控制能力,來自於自我尊重感的不斷降低——baby的心理狀態——時常在生活中產生嚴重的挫敗感,時常感覺無能為力,時常覺得自己需要被無限制地關愛,時常又會覺得自己是全能的,覺得自己應該得到所有人的支持和愛。

但生活是無法永遠滿足一個baby的幻想的。生活對於一個baby來說是無比殘酷的。

你認清楚現狀,認清楚你和你的父母需要被尊重,她若愛你,就必然會尊重你,她若愛你必然能夠體涼你,而你也必須得到她的尊重,而不是被接受,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當你希望被接受的時候,你把自己當成了baby,把對方當成了「媽媽」——你因為父母的經濟能力在潛意識的層面中拋棄了父母,你厭棄了你的原生家庭,而這會導致你成為吸血鬼——吸著父母的血去過份討好對方,這會讓你自我感覺無比卑微,而且隨著生活在一起的時間加長,你會自我感覺越來越卑微,這種卑微會成為你人生的一個炸彈,隨時有可能讓你的生活完全陷入不受你控制的崩盤狀態。

分手,在這個時候讓你們兩個人都獲得一個成長的機會,讓你能夠回到父母的身邊,也讓你能重新面對自己的挫敗感,讓你能夠從原點開始努力,同時也讓你能夠有機會贏得一個獨立的女人的愛,當然分手也有機會讓你的女朋友看清楚現實,讓她看清楚她對你的感情是否能夠割捨,也逼迫她去選擇「長大」還是永遠做媽媽的baby。而如果她是獨立的女人,或者她願意長大,「分手」會帶來足夠的痛,讓她有勇氣去把握自己的幸福——她如果能夠承擔她的生命,她必然會因為愛你而回到你的身邊,不會顧及父母的反對,她會看清楚父母的反對是無禮的,這是她自己的人生,任何人無權過問,只能建議,不能干涉。而這時,她才是一個值得你賭上人生,值得你珍愛的人。

所以,分手是給自己一個機會,讓她重新選擇,也讓你自己重新選擇,這件事如果處理得當,分手的痛苦會刺激你們兩個人都的成長,也讓你們彼此看清楚對方是否值得愛,值得賭上一生,畢竟生活是殘酷的,兩個人合夥過日子,不能同心同德就不要混在一起,那隻會耗費彼此的能量。



父母不喜歡自家孩子的對象,反對他們來往,能找出一大堆借口和理由來,我就見過我一親戚就因為自己閨女男朋友長了招風耳而反對最終讓小兩口分手的。

不是本地的。

女孩子屬羊的。

長得不利索的。

我這裡也就是舉了幾個例子。

所以對方真的就是因為你說話不算話而反對的嗎?之前的來往過程中是支持還是反對呢?

在跟雙方父母來往的過程中你和你女朋友應該是起到關鍵的才對,這時候你女朋友說累了,講真你一個人去做努力會很辛苦,我不太看好你們的結果。

這裡講講我和我男朋友吧,我媽從知道我們在一起就開始反對,因為異地。我和男朋友還是堅定不移的認定彼此,我穩住我媽,我男朋友努力提升自己努力讓我媽接受。中間我媽勸分勸我去相親被我用拖字訣和哦哦哦好好好是是是大法搞定,來來回回過招無數次,拖拖踏踏也好幾年了。年級大了,我媽看我態度很堅決,男朋友看著也老實,平時逢年過節什麼的也會發個祝福簡訊什麼的,去年過年也鬆口叫了男朋友家來我們家做客,中間談到要買房子。男朋友回去後跟父母好好商量了一番,談妥了房子的總價、貸款數額還有剛開始怎麼還款等事情後,就開始看合適的樓盤。看樓盤的過程男朋友全程自己在弄,沒讓父母操心,就是最後簽合同交錢的時候把父母叫來看看是否滿意,然後過了年就在我們工作的地方以他們的經濟條件買了套期房。房子在我媽眼裡還是不滿意的,所以對我們的交往還是有點反對。但是我跟我媽一一說了房子的優點,還有我們所在地未來發展的趨勢,平時沒事給我媽轉轉誇房子好的新聞,就在一個月前,我媽跟我說,你們兩要是定了就商量商量今年十一或者過年的時候把婚訂了,年級也不小了,等明年房子裝修好了你們就結婚,但時候我再給你們兩個買輛車。結局真的是皆大歡喜。

所以在有一方父母反對的時候,小兩口首先要有共同面對的同一思想,因為這可能會是場拉鋸戰。一定是自己才最了解自己的父母,所以遇到大事兒一定要自己去勸自己的父母,過程中把握大方向不欺瞞,旁枝末節的部分要麼拖要麼模稜兩可。關鍵在於不能跟父母對著來,先把脾氣捋順了,把人哄好了,再去講重要的事情。事兒頭上人總會失去理智的,冷一段時間再去講,他們往往會聽進去一點。

每個家庭的情況都不盡相同,這裡分享下自己的經歷和經驗,希望可以幫助到題主,也希望題主可以有個美滿的結局。


談到買房首付之類的問題,女權這個話題就很少出現了。

說我觀點,任何計劃都可能有變化,從答主的描述中可以看出題主並非故意想抵賴之前的計劃,只是家庭除了變故,而且女朋友也清楚這個情況。那麼女朋友依然因為這個理由而聲稱想放棄你們的感情的話,我認為題主你應該反思下你們的感情基礎是否有你想像的牢固。雖然說愛情是需要經濟支撐的,但題主明顯並非一無所有,能拿出三十多萬首付款的家庭,有自己的收入不低的工作,這個經濟基礎已經足夠在社會上有不錯的生活了,女權主義的角度來看這件事的話,買房或者生活應該是男女雙方共同努力,而不是跟男方談這種首付少幾十萬就放棄感情這種條件。

我能理解女方父母可能擔心女兒結婚後可能過不好的擔憂,但任何人過得好或不好,只能建立在自己的努力程度上,而非建立在另一個人的經濟條件上。

孟非說過一句話很有道理,如果一個人連跟誰結婚這種事情都不能自己做決定的話,說明這個人並不適合結婚。

PS.從女權的角度,本回答不接受諸如「女性要生孩子要放棄工作照顧家庭付出的比男人多所以男人就應該多出錢多賺錢」之類的無腦評論。如不認可本回答可關閉窗口另開回答反駁。


看來這張圖真的可以刷半邊天了。

旁觀者清,沒有任何利益牽扯,也不愛你女友,全憑一個站著說話不腰疼的姿態給你講。

可能你深陷其中,愛得你女友不能自拔。但深刻的意識到女友沒有你想像那麼愛你,岳父岳母似乎也不太接受你。

第一,你自身失誤,有60萬實力才說50的承諾,沒這個50實力我們可以商量呀,說不定本來可以一人一半來出錢,非要在女友面前撐面子,理論上,都是要過一輩子的人,裝逼給誰看?(原諒我在不到一個更優雅有恰當的詞)

第二,女友居然說什麼累,放手。典型的借口。「嗯,親愛的,我真的很愛你,不過我父母逼得厲害,我覺得心好累,我想放手了」再配上一副無辜的表情,簡直完美。對了,你親眼看見過你女票當你面說服她父母說「我不管,我就是要和他在一起?」。不愛可以說出一萬種理由。高票答案分析的很清楚,就不贅述了。

第三,岳父岳母不過關。要麼覺得你不守誠信說大話,要麼覺得你實力不過關不能照顧好自己的女兒。

你不行總有人可以對吧,不知道他們算盤怎麼打的,也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

如果是懷疑人品的話,不好辦,懷疑實力的話,提升自己就好了。

第四,假設是因為偶然性不可抗失誤導致的食言,解釋無果。分。

如果是上述條件,也就是失誤引發偏見,怯懦,蔑視,無情,權威。表面上是失信於人導致的不認可。實際上是對錯誤的不原諒以及情侶弱關係,父輩根深蒂固的低認可。

還有,你真的就不打算把剩下的14萬補上嗎?


愛情和婚姻一定需要扯上錢么?一定要遵循傳統習俗,看彼此父母的眼色么? 樹立自己的主見與權威(理性、科學的),去影響她及她的家人。頑固不化的畢竟是少數。真遇著了沒折,就放手換一個吧。


首先我不能完全認同其他答主「這完全不是錢的問題」的說法。

尤其是@艾苦 說的「以題主說的工作狀況50W很讓人懷疑」這個說辭。

我相信女方父母反對更多是出於題主改口而顯得不誠實甚至欺詐的樣子,但是真的就一點點跟錢都沒有關係?我不相信14W在這樣一個家庭的心裡一點點觸動都沒有。

當然,我在寫下這個答案的時間點上題主的描述里並沒有提到所謂變故的具體原因,所以我們也無從得知,這14W少得正常不正常

如果確實因為不可抗力造成,題主又如實向女方家長轉達了事情原委,我想正常人都不會有這麼大反應,畢竟,誰都不是為了那14W來交付自己一輩子的吧?


我先問一下家庭條件不是特別好大概是什麼條件


這種情況,只能跳出來再來看了,如果一直糾結在這個事情的裡面,你們面臨到最後可能就是分手。所以跳出來,你這裡進行其他彌補方式,特別是女方父母我覺得當你從50-36的時候更應該你去溝通而不是只讓你女朋友去溝通。另外如果女方堅持不放可以考慮從親朋好友那裡借下暫緩,因為你一直強調你們是真心相愛的,那麼就擔當一些吧。


銀行貸款,自己咬牙還,還完再結婚


分頁阅读: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