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網民是否存在娛樂過度的傾向?

娛樂的豐富性在一定程度上是否代表社會的繁華程度?繁華又帶來什麼隱憂?


美國學者尼爾-波茲曼的一本書,叫做《: Amusing Ourselves to Death》。書名譯為「娛樂至死」,但總被理解為「娛樂致死」。 實際上,他根本不在乎娛樂節目的泛濫或媒體的娛樂化傾向。

   「為了避免我的分析被理解成對電視上的『垃圾』的司空見慣的抱怨,我必須解釋一下,我的焦點是放在認識論上,而不是放在美學或文學批評上,說實話,我對這些所謂『垃圾』的喜愛絕不亞於其他任何人,我也非常清楚地知道,印刷機產生的垃圾可以讓大峽谷滿溢出來。而在生產垃圾這一點上,電視的資歷還遠遠比不上印刷機。

   因此,我對電視上的『垃圾』絕無異議。電視上最好的東西正是這些『垃圾』,它們不會嚴重威脅到任何人或任何東西。而且,我們衡量一種文化,是要看其中自認為重要的東西,而不是看那些毫無偽裝的瑣碎小事。這正是我們的問題所在。電視本是無足輕重的,所以,如果它強加於自己很高的使命,或者把自己表現成重要文化對話的載體,那麼危險就出現了。具有諷刺意義的是,這樣危險的事情正是知識分子和批評家一直不斷鼓勵電視去做的。」

他寫這本書是寫給知識分子,學者們的,他呼籲這些知識分子跟學者認真做學術,耐得住寂寞,不要總去公共媒體侃侃而談,獲取利益或者心理滿足。再就是說當「嚴肅」成為一種娛樂的時候,已經沒有什麼再值得認真對待了。即以娛樂的方式對待一切事物,話說回來CCTV乾的不就是這個么?

電視上某個嚴肅的討論節目里,那種所謂思考和爭論簡直就是表演藝術。

更何況。民眾有庸俗的權利,指責過度娛樂化有兩個危險的傾向。一是道德立法,二是政府干預,最終,反對市場,鼓吹加強思想審查,以教育人民為導向製作精品節目。這只是另一條由善意鋪就的通往奴役之路而已。

最後。純引用

人民喜聞樂見,你不喜歡,你算老幾?上海人喜愛評彈、淮劇、越劇,要你北京人去批准幹什麼?領導人可以有喜好,有人愛看戲,有人愛看畫,有人愛古董,這有什麼關係?我們看了戲說好,不一定就好,我們的話靠不住,各人有各人的愛好,怎能作為標準?藝術是要人民批准的。

--------1961年6月19日 周恩來在文藝工作座談會和故事片創作會議上的講話


當前大環境下,不娛樂,還有多少事可以做?鬱悶怎麼排遣?壓力怎麼釋放?

正如清代文字獄盛行,於是訓詁學、考據學空前繁榮,我覺得道理是一樣的。


請定義『娛樂過度』。


這件事情上,千萬不要拿美帝和天朝相比,社會環境差異太大。

大家都知道,這幾年,國內電影票房呈現井噴式發展,每年以百分之幾十的增長率突飛猛進,究其原因,就是天朝娛樂活動過於匱乏,除了逛街唱K看電影,人們群眾找不到一點兒普適性的喜聞樂見的娛樂活動。

在現實世界裡找不到娛樂活動,於是在網路上尋找娛樂狂歡,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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