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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你既然追求民主自由,幹嘛舉報、刪評、拉黑」的邏輯?

部分知乎上的網民貌似喜歡把刪評論、拉黑跟民主自由聯繫起來,看到別人拉黑刪評論,就指責別人「你口口聲聲民主自由,卻拉黑刪評論,這是專制獨裁」。典型言論如下所示:

這幫人里骨子裡還是獨裁專制,只不過披著民主自由的外衣罷了,能明白民主自由含義,並且以身作則的能有幾個?

一個天天自由民主之人,刪回復舉報最厲害,也是諷刺


我早就說過了,有部分朋友討論什麼自由民主都是跟風玩概念。政治、法律、社會學門檻之高是他們無法理解的。

他們以為民主自由就是拋棄秩序,想幹啥幹啥,國家大事都要通過他們表決一下。

你知不知道法律保障言論自由的前提是禁止權利濫用?你只有在不侵害別人權利的前提下才享有言論自由,被舉報、拉黑、刪評論,是他人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

你知道自己有言論自由,卻不知道這是個相對自由。你知道自己有行使權利的自由,但是不懂一旦妨礙別人的自由你的自由就不再自由。

從邏輯上看,這種只准自己罵人,不準別人發火的行為,才是真獨裁者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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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出現了一些噴我的朋友(簡稱噴友),你們可能沒明白我的意思。有些噴的地方就像我答案說的一樣,玩概念。如果噴友們沒有研究過這些概念的內涵,拍腦袋說我覺得應該是怎麼樣的,那我跟你就沒法說了。

概念後面都是有體系化的內容支撐的,你脫離了體系把概念拎出來評價,這不是耍流氓嗎?

這也是我為什麼反對知乎上的法條黨,動不動根據我國法律第多少條是怎麼規定的,給人一種會百度就懂法律的感覺。

法諺:法律未經解釋不得適用。

朋友們用法條,能定位到這個法條只是一個基礎,下面還涉及到法條的解釋方法,司法解釋的規定。況且在執行中又有很多因素會影響,你就拿個法條一粘貼,這樣是幫不了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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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黑是看你不爽,

舉報是看你不爽,

刪評論,還是看你不爽。

我又不是你家裡長村長,也不是你投票選出的市長省長,

我它X的,連你小學班長都不是。

我跟你沒同船渡,也沒共枕眠,一點狗屁關係沒有。

我和你,就是平等的兩個死老百姓,在一個叫知乎的網站上,相互看不爽。

你看我不爽,跑來指鼻子上臉,在評論里罵娘,陰陽怪氣說一通。

我看你不爽,拉黑,舉報加刪除。

那跟「民主」有個槌關係?

那叫平等。OK ?

因為平等,你也可以拉黑、舉報加刪除,你更可以拚命點反對。

一次一次,一次又一次,證明自己的萎瑣和下作,無聊復無恥。

多爽?

爽到抽搐了,喔,你才又學到了一個字眼,原來,這就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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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喜歡自由就給誰自由,誰喜歡專制就給誰專制,沒毛病。


「追求民主自由」跟「不想和傻X說話」並不矛盾。

有些人啊,總以自我為中心,覺得別人不能不理他,不能對他關上門。

拉黑怎麼了?我自己的房間我還不能請人出去了?


持這種觀點的人沒有弄清一個概念,那就是民主是一個對政治體制的描述,他只能用來要求國家和政府,而不能用來針對個人。

換句話說,哪怕是一國總統,他的私人行為也不是受「民主」的約束的,更何況知乎上的小老百姓?持這種觀點的人,你向你評論的答主納稅了么?

至於自由,則要提到一個自由的適用範圍的問題。

英國哲學家密爾曾指出

一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由。如果侵犯他人的範圍,便是不自由。

你有說話的自由,但其他的個體也有不聽你說話的自由,你主張自己說話的自由,卻要求別人不能不聽,這無疑是一種嚴重的雙重標準。

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伏爾泰如是說。

然而如果有人闖進伏爾泰的私人住宅,BB個沒完,相信伏爾泰也是有權把他轟出去的。

你被拉黑,並不意味著你的言論自由受到了損害,你仍然可以寫答案發專欄。

你被拉黑,意味著答主即使尊重你的言論自由,但也不想讓你在我的一畝三分地瞎折騰,愛去哪說去哪說,別在我這說就行。

彩蛋:「只有獲得天文數字的政治獻金,才有資格成為美國總統候選人」的說法正確嗎?


風度問題,私權你沒法做過多要求。

很好奇啊,

冷哲、賀仙、姬軒亦、吳天微算一個集合

yolfilm、羅登、magasa、yilin wang們算一個集合。

你在誰的評論區更有可能得到至少是耐心和切題的回復呢?

你在誰的評論區被刪評論和拉黑的概率更大呢?


自由不是你想做什麼就能做什麼,而是你不想做什麼就可以不做什麼

舉報,是氣度、氣量問題,遠遠達不到所謂獨裁的境界。舉報別人,這是在規則範圍允許內的舉措,你覺得舉報別人是獨裁,不是民主自由,你該找規則的制定者而不是使用者。

而刪評、拉黑別人,就有點過頭了。這是別人的自由,沒有哪一家的自由可以說我說什麼你必須聽著、你看我不順眼也不準扭頭就走的,如果真的可以這才是真正的獨裁。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保衛你說話的權利,但是不代表我必須接受你魔音貫耳,你對他的答案有意見,可以自己寫,沒有必要非得在他的答案下面說些什麼

自由從來都是講規則的


某些理性客觀中立的自干五們對自由民主的定義實在是狹隘不堪

似乎在這些一群反對自由民主制度、反對給弱勢群體發聲機會的真·社會達爾文主義群體,居然看不慣反對者們拉黑他們的粗鄙之語,想想也是可笑。

1. 公共領域與私人空間的區分

首先,問這個問題的人犯了一個根本錯誤,言論自由指的是能夠在公共領域自由發表個人觀點的權利;但並不意味著你可以在任何人的私有空間發表言論的權利。

人家拉黑你,最多限制了你回復他人的權利,也就是限制了你在其他人的私有領域內發言的權利,因此這點上看,拉黑並沒有影響你在公共領域的發言權,只是限制了你在私有領域的發言權,因此不屬於言論自由範疇,更不屬於違背了自由民主制度的訴求。

2. 自由與人權的限制

其次,問這個問題的人對自由一詞的理解過於膚淺。民主自由制度中的自由不是絕對的,而是受到一個邊際限制的。這個邊際,就是尊重和維護人的基本權力,包括生存權、自由權、財產權。

即,反對自由的自由是絕對的不自由的。或者,任何試圖對他人的基本人權產生威脅和剝奪的行為都應該被限制,也就是說,這些行為不屬於自由的範疇。

因此從一開始,自由的概念就是可以自我維護的。

在你國這樣一個暴政和專制橫行數千年的文化背景中,某些人被培養出了肆意剝奪他人權利甚至不尊重他人選擇的習慣,這多多少少和你國弱智的傳統文明有關係。家庭專制以及尊重秩序、甚至傳播的渴望烏托邦理想鄉的幻想,讓人們產生了要試圖改變他人進而維持舊有秩序的觀念。從這點上來說,東方國家的保守主義是十分頑固的,已經頑固到了要將這種保守的觀念深深扎入個人的行為乃至思想的領域,並美其名曰中國文化得以5000年傳承而不被中斷的優良傳統。

扯遠了,總而言之,言論自由並不意味著你可以用中傷甚至辱罵嘲諷他人的自由,言論自由只能允許你在公共領域範圍內發表SB言論,但不允許你進行個人攻擊,因為個人的權力是優先受到保護的。

3. 身體力行和精神分裂

然而你國自干五還是搞不清言論自由,我看到他們一邊在其他人的私人領域內裝逼群嘲,一方面又翻牆跑到FB上盡顯強國素質,實在是令人堪憂。

既然他們反對西方民主,為何要翻牆去FB這種傳播西方自由思想的糟粕網站去傳教呢?

既然他們反對民主自由,為何還要要求別人用自由民主的態度對待他們的畸形言論呢?

他們嘲諷西方民主縱容納粹的崛起,而這恰恰是因為魏瑪共和國缺乏完善的憲政體系和公民教育,這又恰恰說明了,在民主制度下讓自干五這樣的精分生物發表言論和擁有投票權是多麼危險的行動。

他們嘲諷西方自由制度的持槍自由導致了無數起槍擊案,卻忽視了其實槍擊案都不是屬於自由權利的範疇,因為私自槍擊他人是試圖越過憲法體系剝奪生存權的不自由權利。

顯然,自干五試圖通過嘲諷不合法的現象來論證法律的不合理性,這是多麼幼稚而無知的論證過程?

另外,自干五也完全不知道什麼叫身體力行,既然他們骨子裡熱衷於維護現有的你國專政體系,維護趙姥爺的法律條款,那麼就應該從自己做起,做到:

拒絕上網易等這類他們口中傳播西方反動思想的網站

拒絕翻牆,拒絕FB,從此不上YOUTUBE和輪子掐架

踐行習大大的實幹興邦理念,從此斷網,好好學習馬列毛鄧X和數理化,從此做一個優秀的工業黨,不問政治,默默為你國的強國夢舔磚加瓦,且必要的時候,無償向房地產商貢獻自己的房產證,不為國家發展添堵。

當自己的收入低於人均GDP的時候,自覺上吊,不要拖國家後腿,只有這樣,自干五們才能實現他們所追尋的星辰大海。

否則,像你們這種天天翻牆然後弄個大新聞回來把西方批判一番,naive! 本來牆內居民都還不知道的事情,你們這一撕逼,大家都懂了,還咋維護河蟹穩腚的射穢主義發展局面?

自干五常常把一句話掛在嘴邊:不要問國家為你們做了什麼,而要問自己為國家做了什麼。

同樣的,題主也不要去問自由派為何不為你們提供言論自由,而要問問你們自己是否為創造這樣的言論自由做出過努力?


且不說這根本就跟什麼民主獨裁無關,我覺得最搞笑的是,這些人明明嘴上是反民主的(有人說我扣帽子,謝謝,扣帽子這種話和本題所說的這種邏輯是類似的,大多也是這種人講出來的),一被罵了被拉黑了卻想要求別人對他「民主」、「平等」了,想通過攻擊你的「不民主」證明你這人「不靠譜」,進而證明你追求的民主「不靠譜」,這是什麼邏輯?


謝邀,我認為這是類比不當導致的邏輯錯誤。從知乎這個網站的許可權結構來看,用戶之間的基本權利是對等的,而有能力實現「獨裁專政」的實則是管理員。用戶之間的舉報行為相當於報案,用戶之間的拉黑行為相當於斷交,本質上都屬於知乎提供的問題解決框架之中,是施行自己合法的權利。整件事與所謂的民主自由沒有任何關係。


如果該網友並沒有滿口民主自由,那麼說明這個網友並不信奉「誓死捍衛異見人士們說話的權力」,那麼他舉報拉黑刪評論並不違反他的言論,言行一致。

如果這個網友滿口「誓死捍衛異見人士們說話的權力」,卻在動用自己唯一能動用的舉報拉黑刪評論權力,去堵上異見人士們的嘴,這不是自扇耳光是什麼?這不是虛偽是什麼?、

再思維擴散一下,假如這個滿口自由民主的網友有一天當了官,掌了權,有封殺圍堵迫害一個人的權力了,他會和他所反對的獨裁政權有什麼本質區別嗎?


謝邀!

調侃的回答已經有了。這裡就說正道理:「自由」和「民主」指的是政治體制里的概念,是對公權力的要求,其本源是因為「權力公授」而至。

而個人在自己的領域或者其他非公眾場所,對其他用戶的信息進行拉黑舉報刪除,則是私人領域的概念,這些個人權利並不來源於公授,所以只要合乎情理,且該場所所有者無異議,無可厚非。

補充於2015年6月2日下午4點40分左右:

看到有知友說「評論區只要開放,那就不再是私人領域」,這裡說明一下:

首先這個網站是知乎的,並不是公共的,所以在這個網站範圍內的權力、權利和義務,都是由知乎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定義的。

然後如果說因為「評論區開放了所以就不再是私人領域」,那麼知乎在除了舉報之外,給予用戶拉黑其他用戶,或者刪除某些評論的權力,也說明了這種開放是有限度的。

打個比方:知乎好比是一家Shopping Mall的業主或者管理方,每個參與回答的知友,都是在這座mall里申請了一個鋪面開設店鋪的小店主。知乎在和小店主簽訂租約時,給予了小店主在遵守正座mall的管理規定前提下,禁止他人在自己租用的店面里發表自己和店鋪形象不希望的言論的權力,那麼小店主實行這種權力就是合理正常的。


每次看到很多大V在那邊說什麼評論區是私人地盤,刪回復拉黑某人都是他們的對私人領域處理之自由,這才叫真民主的時候。我真不知道該笑還是該鬱悶。

因為我覺得回復區絕對不是什麼私人地盤啊,回復區如果只限於回答者和回復者之間互動,其他用戶都看不到的話,你想怎麼干都行,就像你在私信裡面和某人交流後覺得這人傻*,你當然可以拉黑他。但回復區是對所有人公開的,每個知乎用戶都能看到回復區的內容,也能參與進來。怎麼就不叫公共場所了?既然是公共領域怎麼就不可以保護言論自由了?

打個比方,如果你在你自個家開派對,想趕走一個不守規矩的人當然可以,你還可以禁止這個人再來你家,因為這是你自個家。但知乎的評論區相當於你是在一個公共區域找了一塊空地開派對(評論區其實是屬於知乎的,知乎把這塊地方開闢出來給所有人討論),你想趕走一個人你不歡迎的人沒問題,但是拒絕他再次進入這個公共區域就沒道理了。如果這個用戶有非友善舉動還屢教不改,你應該報警,在論壇里就是去找管理員。要有第三方來裁決。但知乎把這個權利給了用戶自己來裁決。我覺得知乎給的權利太大了,程序上是民主的,因為知乎確實在規則上允許這麼做,但實際上卻不民主。

而且這個事情不止這麼簡單,這種過大的許可權會導致被某些用戶濫用。我已經不止N次發現很多大V完全是憑藉個人立場拉黑人了,而不是因為回復者不友善。有的時候就說了一句不符合大V心意的話就被拉黑,這很不正常。更糟糕的情況是,這種濫用權利的行為無法受到監督,亂刪帖,亂拉黑人根本沒人可以制止。發展到這種情況根本就偏離了知乎的初衷吧,知乎設計這個功能可能想法是好的。但被某些人利用後回復區一片和諧,一片叫好聲可不是什麼好事啊。我有段時間去過雪球社區,雪球用戶在評論區拉黑刪評某用戶後,會留下XXX用戶刪除了XXX用戶評論的記錄給所有人看,公開刪評記錄我感覺比知乎這種神不知故不覺就能把其它用戶的回復刪除的做法好點。


知乎是獨立運營的網站,會為自己經營手段帶來的後果負責。

在法律允許的範疇內,可以制定任何變態的審核規則。

當你同意知乎的用戶協議之時,就應該認同了網站所制定的規則。

你主動來到別人家蹭飯,人家就算規定每周一三五全家吃屎,你也不能說別人不民主自由。

知乎做的事情其實是,給答主權利,讓答主自己去表現善意或是不包容,同時讓別人選擇喜歡答主還是討厭答主,我覺得是一種正確的做法。

至少我們可以更好地看出來,誰是大人大量的小夥伴了。

如果一種體制,潛在的當權者連表現出小氣狹隘的機會都沒有,那麼怎麼保證他當權後不會表現出內心深處真正的東西?

題主大概認為一個人追求民主的人,如果在行使個人自由權利的時候,表現的沒有接納他人的氣量,所以大權在握的便會有同樣讓人禁言的傾向。

其實判斷是否此人言行不一的關鍵在於,其所追求的民主制度,本質上就是一種不讓人大權在握便可以讓其他人禁言的制度。他追求和宣揚這種制度,和他打算如何使用這種制度,並沒有必然的聯繫。

往大了說,某朝不就有些人,用高尚的情操和主義感動並團結了大部分人,一邊表現的不拿群眾一針一線,一邊建立了一個上位以後讓大家都禁言的制度么?

反過來看,如果一個不容異己的人,為了更好地不容異己,追求並建立了一個「在合法範圍內,沒有人有權利強迫他改變不容異己個性」的制度,那不可謂這個制度不民主。畢竟不容異己影響的是他自己,這個制度影響的是社會上的每個人。


這是個風度問題,不是立場問題。聽不得別人的意見,一說就跳未免有點小氣,給我的觀感就是美分總體比五毛要小氣。無關政治觀念。尤其有些人能駁的留著駁一下,駁不了的就刪掉關評論,不管立場如何都是很讓人不爽的。理是越辯越明,既然有理何必呢,既然有理還不想理人,那就別回復好了,刪掉,真的好小氣。


這種邏輯不是邏輯,因此沒有評價的價值。

當然,也沒有反駁的必要。

有一種質問,是毫無水平的弱智式的噴糞,這種質問一般都是這個形式的:

甲主張賣淫合法化。

乙質問:那你怎麼不讓你媽去賣?

甲主張賣淫不能合法化。

乙質問:你媽想壟斷地下性產業?

甲認為中國空氣不好。

乙質問:那你怎麼不搬到外國去?

甲認為中國食品不錯。

乙質問:那你怎麼不吃地溝油?

甲主張安樂死合法化。

乙質問:那你先死一個看行不行?

甲主張不能實行安樂死。

乙質問:那你媽癌晚就讓她受著。

甲認為言論自由有道理。

乙質問:那我罵你你怎麼還舉報我?

甲認為言論自由應當限制。

乙質問:那我現在就把你封了行不行?

甲認為醫院收費不合理。

乙質問:那你為什麼還去醫院看病?

甲認為醫院收費合理。

乙質問:難道你是老幹部?

甲認為房價過高不利於民生。

乙質問:房價低就能拉動經濟嗎?

甲認為人丑就該多讀書。

乙質問:書讀多了就不醜了嗎?

甲認為變電站沒什麼危害健康的輻射。

乙質問:那你為什麼不讓變電站修到你家去?

等等。

這些質問看起來好有道理的樣子,質問人好得意的樣子。於是被質問者就生氣了,無奈了,悲哀了,覺得自己孤獨了,痛苦了。一時又想不到反駁的話,又不肯在辯論中失了氣勢,血壓就高了,性慾也減退了。

我才不和他們辯論呢!

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你辯論的越多就越發現傻逼們的數量多得驚人,你應接不暇;而且傻逼們各有各的傻逼方式,你應接不暇。

就算你有我一樣的辯論水平,贏得了一場辯論,你會發現到頭來你寫的無懈可擊邏輯嚴密論證充分事例豐富男默女淚不轉不是中國人的好文章竟然他媽的不適合公開討論了。

over。

還不如胡說八道。


個人跟個人之間既不存在也就要不來民主自由和反獨裁,這些概念是建立在公權和私權之間,私人指責私人行使合法權利是不講民主自由的行為,這種指責緣於你把對方私人當成公權,把對方私域比如評論區當成了公域。

公權和公民之間是講民主自由法治權利責任義務之類的原則。

網民和網民之間的關係就是私對私之間的關係,我們私人之間講的原則是啥?除了道德情感倫理利益泛等世俗化的原則之外,還有就是各自約束自己的行為使之有法理有依,同時各自接受對方依據法理做出來的行為。

舉個例子,知乎網友之間刪評的行為,我刪除你的評論,拋開觀點對錯是非的討論,我刪除你的評論是知乎這個官方平台賦予每個人的合法權利,你跟我要自由民主不能刪除評論,我又不是你家老爺,我對你的評論沒有民主自由法治權利責任義務等等之間的關係,你不接受我的依法行為,你跟我扯民主自由獨裁啥的,你應該尊重和接受我作為公民(民主的產物)所享有的刪評行為(法律規定的自由),從而我的地盤風進不來雨進不來(自由)。你對評論內容有意見,你去舉報,交給知乎這個公權去評判和處理。


是啊,因為你們不爽,所以你們可以呼朋喚友,舉報了 揭露你自問自答預設立場的截圖證據;因為你們不爽,舉報了揭露你無邏輯玩雙重標準的證據,現在連內容都不顯示了,呵呵。

說好的言論自由呢,符合你價值觀的就是言論自由是吧?原來只展示你一方觀點就是言論自由,民主。你們就不敢讓對方的觀點展示出來?

還有知乎的管理員,美分罵五毛就是符合知乎規範,我罵對方美分就是不友善,是吧?你們真民主。

摺疊區:

當年蘇聯解體、美國贏得冷戰之後,美國為什麼沒有為此大肆慶祝和紀念? - 知乎用戶的回答

當年蘇聯解體、美國贏得冷戰之後,美國為什麼沒有為此大肆慶祝和紀念? - 馬比克的回答

雖然答案不顯示了,評論區還是有驚喜的,可以看看某人的胡攪蠻纏~··~·


愉快地目睹到,在知乎,我們已經用科學理性的角度闡釋理解問題這麼久,以至於想像力都喂狗了。

其實題主所說的那種人的這種論調相當好駁斥,從理性邏輯的角度能夠輕易地讓反對者獲得勝利的快感,這點在各種大神的回復中已經表現得無比充分了。

嘛,其實我覺得這是這種論調錶述的問題,這麼去表述這個問題的人簡直愚蠢到頭兒了所以活該被噴出翔。

不過,我是想像不到一個忍受不了評論里有反對意見或者諷刺譏嘲的人在大權在手的時候能夠把它往民主的方向去推動。而勾起這種論調的本意也不過是表示,不能在一定程度上容忍異見在自己眼前耳邊和生活里晃來晃去的選手,在皿煮社會裡也很可能是個不合格的選手而已。不過這只是個人修養與做事風格的問題,當然我們可以按照個人的喜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隨意處置自己回答下面的評論,拉黑什麼的完全正當正確,只不過有一些做法更能夠體現皿煮的最基本的意識真正的融入到了我們的血液中而已。說實在的,只是正確與更好的區別。

畢竟,你成天吵吵著皿煮,然後有人抨擊你反對你,你可以不看,但是刪評論,關閉評論區這種也讓其他人看不到對你的反對意見的做法,雖然完全談不上是專制獨裁,所作所為也絕對正確,但是略顯沒有容人之量,不夠有風度,也有有意引導閱讀自己的回答的人贊同自己的觀點傾向,我可以通過想像力來懷疑,這種無法容忍異見觀點的選手,很有可能會做出損害皿煮的行為。當然只是很有可能。

畢竟我們使用任何權力的方式方法,都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我們內心深處潛意識裡埋藏著的惡鬼是什麼樣子的。(擦,說完這句話好牛掰以至於我都想在後面打上破折號寫個名人的名字了)

——奧托·馮·紉機(最後還是沒忍住加上了自己的德國名字,請叫我裝逼犯)


自由不是無限的。比如言論自由。你有在飛機場說飛機上有炸彈的自由嘛?

另外,民主自由說的是人民和政府之間。而不是你我之間。

政府有義務給人民民主自由

而不是我有義務給你民主自由。

你不能用「民主自由」強迫別人聽你廢話。

在我的回答下,我有權讓你閉嘴滾蛋。

就像在我家裡,我可以拒絕你進入。

道理很簡單,這裡是我家。

國家不一樣,國家是屬於人民的,不是政府家的。

簡單來說:

誰是主人,就該由誰來制定規則。

我的回答我是主人,所以我有權刪評論拉黑,我有權不和你產生交集。你不爽可以點反對,也可以自己寫答案。

而國家,人民是主人,所以人民有權要民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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