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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官如何「打怪升級」?

中國法官在 「打妖怪」 的道路上不僅要注重效率,還要保證質量,按照規定的 「作戰手冊」 來。在這個考核體系下生存的法官們如何行為影響著他們在群眾中的職業威信以及更大意義上 「法治社會」 的建設。

作者:政見觀察員 劉冬舒

在你頭腦中,法官是一個什麼樣的形象?

公平正義的化生,自帶光環的超級英雄。

喂,快醒醒。

現實生活中的中國法官可沒這麼酷,他們只是普普通通的公務員。甚至一度還被媒體貼上了 「弱勢群體」 的標籤:工作累、工資少、還缺乏職業尊嚴。

而且和其他公務員一樣,披著長袍的中國法官們同樣有自己的 「副本」 要下,在規定的考核體系下 「打怪升級」。換句話說就是,妖怪不是打死就算了,還要保證質量。

來自德克薩斯大學奧斯丁分校和美國西北大學的兩位學者就對中國法官的 「作戰手冊」 進行了研究。

他們選擇中國數個大中型城市,進行了長達 18 個月的實地調研,發現被稱為 「案件質量評估系統」 的考評系統有自己的一套標準,「公平性」、「效率」 和 「效果」 是其中三個 「硬指標」,它們分別對應於具體案件審理中的發回重審率、結案數以及判決(調節)的服從率和撤訴率。

這樣的考核不止發生在法官身上,整個公務員系統都有類似的考核制度。

近二十年來,中國政府逐步建立了績效評估制度,來考核和管理中國數量龐大的公務員群體。「幹部們」 的工作表現被量化成一個個指標,他們的升遷和待遇調整在很大程度上也與考核結果直接掛鉤。

「績效考核」 下的法官行為邏輯

績效考核對中國法官帶來的最明顯的影響就是,由於法官們對 「結案率」 和 「辦案效率」 的大力追捧,導致在一些相對複雜的案件上不可避免會產生疏忽。另外,對考核要求不同部分的重視也進一步在法院領導階層(院長和副院長)與法官之間產生利益 「衝突」。

對法院院長來說,個人的晉陞和所轄法院的 「結案率」 密切相關,所以催促手下法官迅速結案就成了院長們的固定功課。但是對法官個人來說卻並非如此,倘若斷案有瑕疵而被上級法院改判或發回重審,同樣會對個人考核產生重大影響。所以,很多法官選擇 「慢工出細活」:注重案件的審理質量,而不是在每個案件上都急於結案。

在研究者看來,這種 「利益衝突」 廣泛存在於各級法院系統中。 「同行眼光」 比物質約束更有效

與其他國家不同的是,中國法官考核體系的一大特點就在它的 「透明性」。法官們可以很容易地從各種內部通訊和網站中看到自己的考核結果和排序,這反過來給法官造成了壓力,壓力帶來的考核效果甚至要比實際的金錢獎勵(懲罰)還要明顯。

作為公務員,法官的基本工資相對固定,很難得到調整。績效獎金微不足道,高不過一兩千,低只有十元,由上級發回重審帶來的罰款也只有數百,這些對法官都產生不了實際影響。

與其說法官忌憚於 「物質待遇」 的變化,倒不如說他們更在意同行們的眼光。不止一位法官對研究者表示過,考核對他造成的最大壓力在於較低的排名會讓他在同事中 「很沒有面子」。

效率帶來司法質量的隱憂

效率要求對案件審理來說非常重要,尤其對那些拖延數年導致當事人面臨難以承擔的時間和金錢成本的案子來說,追求效率是追求司法正義的剛需。

不過,司法審判不能等同於流水線作業,效率並不是唯一的追求。過分注重效率等量化指標,甚至有時候以犧牲司法質量為代價,到底能否帶來真正意義上的公平正義,值得進一步討論。

這個問題不僅困擾著法官群體,也一直是公務員績效考評制度的核心問題。

西方公共行政學界圍繞著這個問題吵了半個世紀,普遍的看法傾向於認為除了效率以外,其他難以量化的指標,例如公正、平等和民主,也應該是公共行政追求和考核的目標。 人們對大法官 「蓋世英雄」 的想像源於對這份職業的敬畏以及對它在法治社會重要作用的認同。如何管理和考核這個群體,激發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同時帶來職業尊嚴感和認同感,在 「法治中國」 的語境下顯得特別重要。

參考文獻

Kinkle, J. J., Hurst, W. J. (2015). The judicial cadre evaluation system in China: From quantification to intra-state legibility. The China Quarterly, 224, 93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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