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關者在禁摩上都做了哪些努力?
禁摩我是堅決反對的。雖然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行人中不少人都是不太守規矩的,但是這不是禁止的理由。要是因為不守規矩就禁,那就不要上街了,汽車不也是經常不守規矩,在我的自行車道上穿梭?
禁摩首先的獲益者是交管部門,少了很多事,多了一些收入。其次是汽車廠家。受害的是摩托車廠家和摩托車騎行者。人家規規矩矩的,為什麼就不讓了? 禁摩禁電的違法依據,在知乎上已經有人分析得很透徹了,(中國大陸為什麼要禁摩? - 摩托車 )我就不多說了。我只想知道的是,交管部門出台規定,程序合法嗎?汽車廠家有沒有在這裡面推波助瀾?作為受害的摩托車廠家,難道沒有抗爭?就這麼束手就擒了?那麼做了努力,具體有哪些努力?至少我個人既開車,也騎車,沒有特別的偏向。哪個方便用哪個。摩托車廠可以通過律師來告政府違法啊。怕政府的話,可以間接告啊,幫民間維權人士支付費用,讓他們來告啊。也許告了,我不知道罷了。
謝邀,不過你的問題我還真沒有事實和數據來支撐,我只能猜測著回答,希望不要介意,之所以現在中國有170個以上的城市都在禁摩,那麼原因到底是什麼呢?
一、內地城市的禁摩、禁微、禁電措施來自於各社會人群之間的利益博弈,二十多年的市場化進程,將中國社會人群分化了,社會集團和階層的矛盾與衝突因此而日趨頻繁。一個權利衝突的時代早就到來了。從生產廠商角度看,有轎車、微型汽車、公共汽車、自行車、摩托車及正在興起的電動自行車等。大家都要爭取城市道路,城市道路資源就成了日益稀缺的公共資源。面對這個公共資源,面對各個不同的生產群體,地方行政管理機構不斷出台各種影響分配道路資源的決定,例如「禁摩令」、「禁電令」(禁止電動自行車)、「禁微令」或「限微令」(禁止或限制小排量微型汽車行駛某些路段)等等。從目前情況看,轎車和公共汽車是影響道路政策的強勢集團,它們幾乎控制了城市交通。從消費者角度看,由於政府決策集團是轎車一族,城市交通規劃和政策,更像是轎車規劃和政策。城市交通規劃和政策,表現出了「保兩頭打中間」的特色。轎車是最上層,公共汽車是最下層,這兩頭被保住,夾在兩頭的中間一族,如微型汽車族、摩托車族、電動自行車族、自行車族都多少受到了打壓。
二、地方政府扶助計程車、公交車等納稅系統。也有人分析說,地方政府禁摩的真實目的是通過限制公民的交通工具使用權,最大程度地擴大計程車系統、公交車系統等可以向地方政府交納大量稅費的行業的利益。同時,由於摩托車駕駛員要交納的養路費、過橋費等遠低於汽車業主,不如乾脆對他們以禁代管,這樣簡單粗暴的行政管理方式既可以降低管理成本,又可以體現地方的政績:路上麵包車、摩托車、自行車、行人少了,都是高檔小轎車在馬路上飛馳,會使外來的人感覺,該市人民的生活水平正在大幅提高。
至於是不是存在你說的汽車廠家在裡面的推波助瀾,我個人感覺是完全不需要的,首先政府就能從發展汽車中得到各種好處,所以他們和汽車廠家應該是利益共同體,所以完全用不著汽車廠家做什麼。
再從法律角度來說:
(1)『禁摩令』違反《憲法》第33條第2款確立的『平等權』原則。『禁摩令』擅自單獨對機動車中的摩托車的上路行駛權利予以限制,不允許摩托車通行,卻又允許同為機動車的汽車通行,公然地歧視廣大摩托車行駛人,侵害廣大摩托車行駛人上路行駛的平等權,違反了憲法規定的平等權原則,該規章規定因違反『根本大法』而顯屬無效。
(2)『禁摩令』違反《立法法》中『不得與上位法相衝突』原則規定。《立法法》第73條規定,『較大的市人民政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規章。(3)『禁摩令』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區分機動車、非機動車及行人』的分類原則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只區分『機動車、非機動車及行人』三類,對於機動車採用平等而統一的規定。摩托車經常不許上主路,不許過橋等等,將法定區分標準擅自割裂,違背了法制統一的原則。而且,該『設禁區』亦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是一種擅自剝奪合法駕駛摩托車的行駛人的通行權的行為,是侵害廣大摩托車行駛人合法行駛權的違法行為。
(以上回答大部分均參考了相關資料,未註明出處,請諒解)有沒有人告過呢?有的,2005年長沙的幾位市民曾經做出過努力,但是還是以市民的敗訴告終,失敗的主要原因在於:由於市政府的「禁摩令」屬於抽象行政行為,一審、二審法院均拒絕對其審查(說是要求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的規定)
所以, 你懂的。
寫到這裡我忽然想起來台灣的摩托車,我就忍不住想起龍應台在北大的一次演講,希望這個回答不會被刪掉,你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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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衡量文明?我願意跟大家分享我自己衡量文明的一把尺。它不太難。看一個城市的文明的程度,就看這個城市怎樣對待它的精神病人,它對於殘障者的服務做到什麼地步,它對鰥寡孤獨的照顧到什麼程度,它怎樣對待所謂的盲流民工底層人民。對我而言,這是非常具體的文明的尺度。
一個國家文明到哪裡,我看這個國家怎麼對待外來移民,怎麼對待它的少數族群。我觀察這個國家的多數如何對待它的少數——這當然也包含十三億人如何對待兩千三百萬人!
誰在乎「大國崛起」?至少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剛才我所說的文明刻度——你這大國怎麼對待你的弱勢與少數,你怎麼包容意見不同的異議份子,這,才是我在乎的。如果說,所謂的大國崛起,它的人民所引以自豪的,是軍事的耀武揚威,經濟的財大氣粗,政治勢力的唯我獨尊,那我寧可它不崛起,因為這種性質的崛起,很可能最終為它自己的人民以及人類社區帶來災難和危險。
(二○一○年八月一日北京大學百年紀念講堂演講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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