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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規則

今天想寫的東西,是關於自己是怎樣一個人,以及自己與這個世界介面的方式。(當然,讀完後也許你會覺得本文其實是美國停車指南。)

我有一些奇怪的「尷尬症」。

  • 扶梯上有人,就一定會靠右站,如果看到有人佔住左邊的通道卻不往前移動,這個「尷尬症」就會跑出來,讓我渾身不舒服。
  • 電影院有人打電話,或者全程給身邊的人解說劇情,當事人毫無愧疚感,坐在周圍的我反倒覺得尷尬無比。於是經常打斷之,惹出一些事端。
  • 地鐵站,大家都乖乖的站在門的兩側候車,唯有一人插過所有人站在門中間。車門打開時,下車乘客鄙夷他/她的目光彷彿落在我身上一樣,特別不自在。
  • 夜間行車,路過沒有開燈的車輛時,會有強烈的為其擔心的心情,總在想買得起帶自動燈光系統的車,為什麼就不開燈呢?
  • ……

心理學上管這個好像叫同感移情?我們不在這個概念上糾結,講一段 13 年在美國西海岸旅遊時的經歷先。

在舊金山開過車的人都知道這個城市停車有多難。在你車能到達到的每一條不管大小的馬路上,都有一塊類似下圖的停車指示牌:

當然,這是最誇張的狀態,大部分街道應該只有一個或者兩個標牌。當地人及遊客都不怎麼喜歡這套系統,因為很難讀懂。在我所從事的互聯網產品設計這個行業中,也有挺多設計教學課程會拿這個標牌開刀,從信息結構及布局上重構,解決可用性問題。

但我不太一樣,在舊金山市政交通局官網上花了差不多半小時弄清楚這套規則後,自己已經無比的愛上了這些標牌。為什麼?

  • 嚴格的路邊停車管理,使得正常行駛的車輛可以暢通無比。回想國內在各種亂停放車輛間穿梭的經歷,尤其珍惜這樣的道路環境。
  • 幾乎完整覆蓋主城區的這些停車標牌,讓我能弄明白哪條路是可以停的,可以停多久;哪些路是不能停的。不需要抱著忐忑的心態,一切都有規可循。
  • 就是喜愛這些錯綜複雜的規則啊!

從小就愛玩電子遊戲,喜歡去探索遊戲背後的系統設計,去理解每個遊戲的規則;小時候家裡買了新電器,最愛做的事就是把說明書從頭讀到尾,搞明白每一個功能是如何使用的;不以寫代碼為生,但業餘時間總愛學點新技術,看看在新的規則中,各項事物是怎麼運轉的。

對規則的好奇與敬畏之心,是構成我這個個體很重要的一個部分。它促使著我去探索未知規則的邊界,並從踐行規則中後的收益中獲得愉悅。

那麼就讓我們來詳細看看在舊金山路邊停車需要遵守哪些規則

  1. 單次最多停放 72 小時。即使你有該區域的停車許可證,單次最多也只能停 72 小時,超時會被拖走。這條規則有效避免了一些長期固定霸佔街道位置,或者直接廢棄的車輛。
  2. 側方位停車時,車輪離路沿不能超過 18 英寸,大約 46 厘米。這是為了規避一些車停得太出去,阻礙交通。
  3. 停車時車頭方向須與車流方向一致。這條規則意義不是特別明白,可能是為了整齊?
  4. 用路沿頂住你的輪胎。在大於3度坡度的街道停車時,根據上下坡不同,你需要搬動前輪使其頂住路沿。這樣當其它車撞過來,或者手剎失效時,你的車不至於滑走,而是被路沿卡住。

    那麼問題來了,該怎麼自家門前街道的坡度是多少呢?別急,DPW 部門已經準備好了街道坡度查詢地圖。 真是愛死這一環扣一環的規則了。
  5. 檢查前後保險杠。所有違章都是按照保險杠計算,而不是你的車輪。所以停好車後務必檢查前後保險杠有沒有超出停車區域,有沒有伸到人行道上,如果被警察逮到,就是罰單。
  6. 讀懂停車標牌。這是一門大學問,我們來細看一下幾種常見標牌:

    這類綠色標牌意味著在規定時間和日期範圍內,你可以停與標註數字相等小時的車。超過後會被貼罰單。但如果你有該區域(圖中是 U 區域)的停車許可,則可隨便停。

    這類標牌在居民區很常見,即解決了居民的長期停車需求,又避免外來車輛長期佔用停車位。

    這個紅色標牌需要注意,指的是在指定的時間範圍內不得停車,否則拖走。這類標牌一般是用來確保幹道的通行暢通。

    上圖中紅色的牌子,是一個特別常見的牌子,關鍵詞是 Street Cleaning,也就是街道清洗。這個牌子意味著在標示的時間日期中,不能停車,因為清潔車會出來洗地掃街,違反這個是一定會吃罰單的。

    有同學會問,這個清洗時間一寫就是2個小時,但實際清潔時只是當中的十幾分鐘會路過這條街而已,那如果親眼看到清潔車已經洗乾淨離開了,我能不能停呢?市政交通管理局官方的答案是可以的。

    另外還有幾個較常見的,比如必須付費才能停,比如小學附近上下學時間段不能停的幾個標識牌,一時找不到了。
  7. 不要停上人行道。只要車身任何一部分超過了路沿,霸佔了人行道,直接吃罰單甚至被拖走。

讀完整個規則後,基本可以想像這個社會本身的成熟程度,以及踩了多少坑才制訂出如此之細緻的規章出來。

令我更加感觸的事發生在第二天清晨。

因為在 airbnb 訂的公寓,所以完全就住在居民區里。出門下樓,發現公寓二樓在搬家,門口停了搬家貨車。細心一看,貨車旁的電線杆上有一張列印的臨時禁止停車標示。上面寫清楚了當日10-14時,此處禁止其他車輛停放。

很好奇這個臨時標示如何申請,於是上了市政交通管理局的網站,找到了此類臨時禁止停車標示的申請方法。總的來說很簡單,就是你佔用了公共的停車資源,那就請付費。不同的時間長度價格不一樣,付了後就能獲得街道上固定寬度的固定停車資源,別人不能停。

一般人可能會覺得這多麻煩,但當時得知此規則的自己,簡直欣喜若狂。

本質上,自己其實是一個挺反社交的人,能不和人打交道就盡量別打。這一點可能才認識的朋友會覺得很奇怪,總覺得我是一個很喜歡出席社交場合,並擅長與他人交流,能控制活躍現場氣氛的人。

但,擅長並不代表喜歡。

回顧一下最近十年的業餘生活,始終熱愛 ACG、和固定的朋友喝酒、寫寫代碼、做做高達模型、開開卡丁車。基本都是不太需要和很多人聚在一起的事項,甚至大多是要一個人安安靜靜做的。

理想的生活環境即是除工作外,盡量少和他人打交道。倒不是說他人即地獄,而是更希望在一個確定的規則和明確的介面下,和他人或它物進行交互,承擔相應的責任後,獲得想要的收益,然後快速撤離,回到自己的世界中,多麼美妙。

我想,為這樣的生活環境而努力,應是當下自己的最高追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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