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孩子應由女方照顧,這是自然法則」的觀點?


要遵守自然法則就要貫徹到底,隨便舉兩個例子:

螳螂:

為了母體補充營養,交配後母螳螂就可以把公螳螂吃掉,你問他同不同意被吃掉?

螞蟻:

一個蟻后只負責產卵,1k左右工蟻、兵蟻、雄蟻負責食物、築巢等問題,你問他同不同意你再找幾個?

獅子:

母獅一群包一個雄獅,生小獅子雄獅不管,但雄獅年老體衰不行了就換一個,新雄獅會把上一任的小獅子咬死,你問他同不同意老了你再包小鮮肉?

鳥:

很多雄鳥交配期都會築巢並跳舞、高歌吸引雌鳥,你老公房子送你了嗎?歌唱的好聽嗎?舞跳的動人嗎?

企鵝:

母企鵝下蛋後就把蛋甩給老公自己去吃飯了,你問他同不同意你生了孩子換他來帶小孩?上面的自然法則做不到這個總得同意了吧?


你們為什麼反駁,這是對的!

因為自然情況下孩子應該跟母親姓!


很多人打著「自然法則」的幌子到處為自己的狹隘做辯解

對於他們來說,

女人帶孩子是自然法則

結婚生孩子是自然法則

同性戀違背自然法則

...

人之所以是「人」,不就是因為人在一直不斷地脫離動物性嗎

何必用「自然法則」給自己狹隘的偏見找借口呢?

若要真遵守所謂「自然法則」,請完全按照「自然法則」去做,好嗎?

比如:

JJ短的被淘汰

個子矮的被淘汰

胸小的被淘汰

體力弱的被淘汰

男人不會打獵被淘汰

長得難看被淘汰

活過35歲請活埋,不要和年輕人搶佔資源

12歲請趕快繁殖,然後一刻不停地生,

....

「自然法則」不能說你想用哪條就用哪條吧,要用就一起用。


自然法則雄性只有打贏了一群雄性的才有交配權。


生病吃藥可不是自然法則。他吃藥了嗎?


安·奧克利(Ann Oakley)曾說:母親的身分是建立在三個看法上的迷思:所有女人都必須是母親、所有母親都需要小孩、所有小孩都需要他們的母親。奧克利認為它們是社會與文化制約的產物,是具有壓迫性目的的。母親非生成的,而是被造成的。小孩對母親的需要並不大於對父親的需要;一對一的育幼方式不必然優於集體的社會化或「多數母親」。

心理學家桑德拉·貝姆(Sandra Bem)的陰陽同體測試顯示:最伶俐、有成就者最具陰陽同體性格者,而且陰陽同體心理學可以消除性別刻板印象所造成的問題在貝姆的分析里,深深困擾女性主義者生產育幼問題便可迎刃而解。一旦所有男女在心理上都是陰陽同體人,生小孩與否便完全是婦女的個人選擇,而育幼的問題也會因男人新發展的撫育本能而得到解決。

我認為,育幼不是男人的事,更不是女人的事。生育是一項重要的社會工作,叫「人口再生產」,因此育幼不是誰的或誰家的事,而是國家的事。育幼應該由專業的、受過培訓的、專職的人來完成,國家集體育幼將解放男人也解放女人,這時婚姻家庭完全解體,人類也完全解放。

這也就是馬克思所說的:讓育幼成為國家之事。


SB傳不下自己的基因,這也是自然法則。


人和動物的區別就在於人是可以通過智慧和使用工具來改造自然的。

人的進化和社會的形成就是一步步人類脫離動物性的過程。

工業時代和信息技術化,使得我們當下照顧孩子也不再是依託於僅僅母親的角色,而更多的開始有了託兒所,保姆,奶媽,小時工等工種,並且家務也出現了各種吸塵器,洗衣機,洗碗機,微波爐,乃至於智能機器人等減輕家務壓力。

同時由於男人和女人同樣都是朝九晚五的工作,兩人也都應該同樣的分擔家務和照顧孩子。

所以既然作為一個現代社會中的智慧人類而不是大自然中的動物,撫養孩子就應該是雙方的責任而不僅僅只是母親的責任。


既然是【自然法則】,那就麻煩他回原始叢林與野獸為伍吧,別呆在【人類社會】啦啦啦~

~(≧▽≦)/~


。。。如果真的這樣說。。那我只能說很多男生按自然法則根本找不到老婆好嘛。。。


這種說法只是懶惰男人的託詞,因為孩子不是男性生的所以接受父親這個角色也比女性遲鈍,再加上父系社會給他們的一些託詞,便把撫養小孩的任務全盤托給女性。中國男性對於照顧孩子的接受度遠沒有歐洲男人那麼高,無非就是打著那些君子遠包廚之類的幌子。遇到這種男性,我只能說:離婚吧。


孩子應由女方生出來,這是自然法則。

孩子應由女方照顧,是因為社會普遍認同媽媽比爸爸擅長並熱衷此事,這應該屬於類似於「能者多勞」的社會法則。


自然法則是什麼,自然法則是物競天擇,所以在動物界,誰強大誰都有說話權,單單說女性應該照顧孩子,只是因為母性最貼近傳宗接代而已。女性也有天生想要保護自己孩子的慾望,但是不能說,奶爸就不需要了,男性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是具有比女性更加深遠的影響,女性教化孩子溫柔、謙卑、禮讓,男性教化孩子勇敢、自信、張揚。所以各其所職,關於照顧的這種說法,封建制社會中,女性有著三從四德的約束,有著女子無才便是德的社會觀點,因此在家庭扮演中,承接了管內的作用。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從根本講是人類的社會形態演化。演化到現在的社會化形態,女性不再是大家閨秀,不再是被男性主導的社會經濟主體所束縛,女性可以自立,可以有自己的社會事業,而非家庭事業。所以慢慢的這樣的自然法則也就會隨著人類社會化形態所演化。所謂規則不是一成不變的。比如最早的生物是單細胞的,後來雌雄同體,後來母系氏族,等等等等。

我猜想,樓主是家庭不和諧了吧!


「既然你那麼重視自然法則,那你為什麼不在樹上呢?」


我覺得要雙方都要關愛孩子,但是大多數我們都認為孩子是親母親的,所以對於孩子,母親照顧的比較多。

但是一個合格的家庭,還是需要父親能夠接納進來,共同參與到撫養兒童的進程中來。


你讓我怎麼說呢,估計要被一大波女同胞噴直男癌了,雖然匿名了,但盡量說的客觀一點吧。

母親這個角色之所以偉大,就是他喵的因為很多事兒不管是父親還是現代科技都替代不了的啊。

父母在孩子不同的年齡段都承擔這各自的義務,隨著孩子的長大,對看護的需求是越來越少的;

而0-3歲這個階段,也就是照顧孩子最麻煩的這個階段,孩子對母親的依賴更多;

這也就是為什麼題主在所謂的「自然法則」下,這個階段母親承擔的義務更多。

請注意這不代表父親啥都不用干

首先尼瑪是哺乳啊,這你難道讓男的上么,我不知道以後科技水平能到什麼份上,但是現在的條件下來說,有首歌怎麼唱的來著...世(咪)上(咪)只有媽媽好...

你跑去問個剛學會說話不久的小朋友,你問他喜歡爸爸還是媽媽,是吧...或者想想你幼兒園之前的日子時候纏著誰比較多...一目了然。

至於男人帶孩子,首先你睡覺根本就不喜歡和老爹一起好么...男人根本就釋放不了讓小朋友舒爽的母嬰類荷爾蒙好么...其實男人帶孩子的水平...恩...俺就是爹帶大的啊,說起來我就一把辛酸淚啊,雖然不像網上那些「男人帶孩子」的視頻那麼二但也沒好到哪去啊...

至於有人說託兒所,小時工...

託兒所一天管不了太久,至少一半時間要在家裡的...

至於奶媽保姆...好點的保姆的工資分分鐘上萬,恐怕很多家庭兩個人加起來都不夠,二來至於那些「水平一般或以下的保姆」,你確定雇來的人能比親娘更在乎孩子?我就不提新聞上那些背著父母虐童的了。

至於父親和母親兩者之間承擔義務的問題,這個我對幼教沒有研究,但是,我是混法律圈的,一般出現離婚案,父母條件差不太多的時候,小一點的孩子大多都是判給娘的!!!!!!!你說為啥呢,還不是因為認定了小朋友更需要媽媽唄。

此處我就假設敝國的法院諮詢過幼教專家後才這麼乾的...恩,如果有不同意見歡迎打臉

所以,你要是從男女平等的角度上想這個問題,嚴格的一人一半倒沒啥問題;

但我建議各位母親多從孩子的需求出發,畢竟還是孩子更需要娘的。

至於男女平等的問題,還是盡量讓法院多給出軌男的老婆判財產來的更舒爽...恩。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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