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綏中縣野長城修繕方式是否正確?
新聞報道
http://e.hsxiang.com/html/2016-09/21/node_2.htm有網友發帖稱具有700年歷史的最美野長城遭砂漿抹平破壞,當地文保部門回應:合法。作為一名普通老百姓,不懂文物保護,想請教這樣的做法是否正確?9月27日更新【國家文物局:野長城修繕未按規定報批 存在使用少量水泥】27日,國家文物局召開發布會通報,經調查組現場調查,涉及抹平有三標段,存在洽商過程不規範,記錄不完整,未按照規定報批,確實存在使用少量水泥。責成遼寧省文物局,重新組織專家重新查找問題,對主要責任人嚴肅處理。(王珏)
從一個局外人的角度談談我的看法:前段時間陝西石碑「洗白」事件,最終以所謂爆料者的攝協方道歉告終。(胡武功發表道歉聲明:文保行動為何頻受爭議)印象中有這麼一段話,大意是:有些所謂的「攝影家」喜歡拍攝那些破破爛爛的場景,體現所謂的滄桑感,巴拉巴拉。。。。。對於無論是陝西漢唐陵,還是古長城來說,這些文物都是露天存放的,不像故宮的那些字畫存放在恆溫恆濕的環境中,在露天野外的環境中,必然經受日晒雨淋以及各種自然災害的侵蝕,同時由於是在野外,人類以及自然界動植物的破壞也不可避免,因而需要修復。
其實,這裡面存在審美的問題。人們常說「修舊如舊」,其中的審美意趣主要是想保留文物所經歷的歷史滄桑感。中西方在這一點的觀念並不同。在西方,人們並不要求凱旋門、大衛像的修復要「修舊如舊」,也不認為應該「修舊如舊」。北京聯合大學從事石質文物保護工作的周華博士介紹說,重慶大足千手觀音修復工作跟四川汶川地震的背景有關,因為千手觀音受地震影響已經出現了病害,如果不及時修復,文物損害情況更嚴重,但是按「修舊如舊」的標準去做又很難實現,最終千手觀音的修復是在現代保護理念下,由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參與完成——當然,所有保護修復都要遵守中國文物古迹保護準則。
文保工作造成爭議的原因,除了中西觀念的差別之外,一方面也是因為已有先例,媒體也曾爆出過一些文物遭受粗暴施工的消息,另一方面,一般大眾對於文物保護工作確實也了解有限。採訪中,幾位文物保護工作者也都有感慨,大眾對於文保了解有限,文物保護工作沒能在公共領域積極發聲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按照修舊如舊的觀點,那麼戶外石刻只能不去修復他,任由苔蘚自然生長,到了一定程度後,自然風化。
野長城也不能去碰他,加固?你說什麼?把石灰水泥都塞進去,還是在周邊建框架維持?那不行啊,你這麼搞,我拍攝效果達不到以前的要求啊,你們損壞文物!重修?搞笑把,哪兒有這樣外觀材質類似的材料,再說了,修好了那又是什麼玩意?不幹不幹!後續報道中,提及那只是一層蓋子,中間用沙子覆蓋,外面一層殼子,至少是不是這樣,沒有見過修繕方案,也沒有實地去觀測,更不會實地去看,所以@~
最後說一點:文保在國內是相關弱勢的部門,要權沒權,要錢沒錢,沒有權利去幹活,沒有錢干屁的話。PS:很、非常、相當的討厭某些攝影群體,本來好好的一些東西,他們一摻合,就烏煙瘴氣了。老家有一些很原生態的花海,被某些攝影群體發現後大肆宣揚,結果弄得現在一地雞毛。沒有見到保護方案,不好說是保護還是破壞。我簡單的說一下不可移動的文物保護單位的修複流程。1 由當地文物管理部門聘請有資質的單位或公司進行勘察設計,形成勘察設計方案或規劃方案。其中全國重點保護單位應由具有文物勘察設計甲級資質的部門進行勘察或規劃,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應由勘察設計乙級資質及以上的部門進行勘察或規劃。2 形成勘察設計方案或規劃後,由有資歷的第三方組織評審,評審分為三種方式:函審、現場評審以及異地評審。評審組一般由5位及以上不同領域的專家組成,最終形成評審意見,評審意見通過的方案或規劃方可實施。3方案評審通過後,進行招投標,招投標內容包括施工和監理。4 按照方案或規划進行施工。5施工結束後,組織專家進行竣工驗收。
然後在修復過程中依舊涉及一些基本規範,除卻國家的各種法律法規外,最常為引用的便是「修舊如舊,不改變文物原貌」,雖然沒見過修復方案,單就修舊如舊這一點來說,野長城簡單粗暴的修復方式就直接可以給負分。
一般來說在保護維修過程遵循以下原則:1 真實性原則——即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2 完整性原則——不僅保護一直本體還要保護一直本體周圍的全部內容。3 可逆性原則——各類保護措施應優先考慮可逆的工程措施,日後有更好的修復手段時候可以重新修復。4 可識別性原則——任何保護措施必須保持原有的歷史信息的可識別性,保證其與文物的原存部分有所區別。5 動態性原則——考慮到工作的階段性,工程設計留有充分餘地,一遍進行方案調整。就幾大原則來說,起碼真實性絕絕對對的負分。上面有小夥伴回答水泥殼子下面有砂土層,也只能是說一種進行性保護措施,根本談不上修復,從修復效果上來說是慘絕人寰的。總的來說,我不知道哪個單位進行的設計,哪批專家進行的修復,我也只能說真是禍國殃民的一把好手。本回答必須匿名,見諒。
不抹黑,不洗白,盡量說說。
關注問題的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解,都有自己的觀點。唯一能做的就是關注,而不是否定他人,對吧。在自己說話的同時保留別人說話的權利。是否正確這個事情,要看對誰而言。
比如說一個室內裝修公司,接到一個設計:父母掏錢給孩子的婚房搞設計。兩個業主方都有意見,那麼設計必須同時聽從兩邊的意見,對需求進行取捨和妥協。好了,裝修結束,孩子結婚這天,七大姑八大姨父們全都來了,一看傻眼了,這房子裝修的——土不土洋不洋,既不新潮,也不復古,跟每個人的口味都不對路,相差十萬八千里!這就炸鍋了!議論開了!你們這父母怎麼乾的活,你們這孩子就把房子折騰成這樣?於是乎,父母和孩子同時把矛頭指向了裝修公司。文物保護工程和這個差不多:
業主是當地的主管部門,需求是保護起來,別再壞了,再壞了會上報紙,挨罵——怎麼連個長城都保護不好。你知道綏中有多少處文物不?知道綏中文化局分管文物的有幾個人不?能把全縣文物搞清楚位置的人有幾個——屈指可數。掏錢的是國家文物局,因為長城是國保級的,大部分靠國家掏錢。掏錢的人有一套準則,就是規矩,不可越線。比如說,混凝土(水泥)就必須禁止使用。這就是紅線,碰到的話,方案就過不了。國家文物局的批複《關於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錐子山長城大毛山段部分段落搶險工程維修方案的批複》(詳見2012年5月18日國家文物局)可見,該方案是經過國家文物局「原則同意」的。
這就是為什麼行政主管部門的人,從地方到省里到國家文物局,都從行政的角度上,認為方案是「正確的」。也因此挨罵,到再不敢言語。但是七大姑八大姨父們,他們為什麼會認為不對呢?局外人難道一點道理沒有嗎?
這歸根結底在於文物保護在原則與實際之間產生矛盾時,是如何處理的。
我們看矛盾在哪?國家文物局有紅線,但是沒有《長城維修工程規範》,沒有明確的技術規範,來指導青磚或者石材或者土長城原始形制如何;坍塌的可以修到何種程度,沒坍塌的可以修到何種程度,坍塌一半可能要徹底消失的可以修到何種程度;到底用何種技術手段來實現「最小干預」,在保持「真實性」的同時還能保持「延續性」。
假如長城看作遺址的話,保持一個現在的樣式,阻止其繼續退化。這應該是國家文物局的本意和要求。但是,地方文物局會不會這樣想呢?假如地方文物局是國家文物局直屬的,可能還好,但是地方文物局還有一個直屬的主管部門,就是行政領導。行政領導如何看待國家文物局的要求呢?修一次,一點效果沒見到,修之前啥樣修之後還這樣,該倒塌還倒塌,該丟失還丟失,看不出成效,這怎麼交代?最直觀的問題是——錢用到哪裡去了?又炸鍋了!
要是你是設計單位,你怎麼辦呢?
設計單位在現場測繪,繪製測繪圖,在設計方案中,盡量把殘存的部分補齊,堆散的歸安。高度以現存的高點相連,寬度以現存寬度為準。這些是有依據的——長城必然存在的部分。
而消失的部位有哪些呢?從上面開始有帶著垛口的女兒牆(朝向敵軍一側,高2米左右,躲在後面能擋射擊),不帶垛口的女兒牆(朝向自己後方的一側,較矮),城牆上表面帶有坡度的地面(海墁)。這些為什麼不能補上呢?這些是沒有依據的,誰也沒有辦法說出女兒牆原始的長寬高,海墁層的厚度和材料。我們看電視里的長城是青磚的,這裡的長城則是石頭砌築的。儘管可以參考借鑒,但是沒有實物來提供支持。我猜,僅是猜測,石牆上面的海墁層應該是青磚的。女兒牆部位也是青磚的。海墁層就是上頂面,與測量到的現存上頂高度之間缺少的高度,並沒有依據。這就是為什麼會出現一個保護層的原因吧。設計單位既要儘可能保存現有高度寬度的方法,來滿足地方需求;同時又要避免觸碰國家文物局的紅線,防止出現沒有數據支持的造「假」部位。真的是煞費苦心了。
這麼設計,確實是在流程上兩邊都不得罪。但是,畢竟長城是要讓非業務相關的普通人看的。這就產生了沒有得罪人,卻不能同時讓所有人接受的後果。【野長城修繕:涉嫌違規用水泥「抹平」 調查組成員稱施工用新圖紙未審批】「長城頂部加三七灰土層的設計圖未經報批。」昨日,遼寧綏中縣錐子山長城「被抹平」事件調查組成員付清遠表示,野長城維修後出現「被抹平」的效果,涉嫌違規。記者了解到,這段修繕的長城大約有1200米長。方案連續通過了省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組織的專家評審,共獲得國家1000多萬元的補貼資金。國家文物局《長城保護維修工作指導意見》中規定,長城的修復過程中,水泥是嚴禁使用的現代材料。多位村民表示,2013年至2014年修繕錐子山長城時,他們曾幫助搬運水泥上山。對於這些說法,遼寧省文物局局長丁輝表示,是否使用過水泥他並不清楚,但項目施工絕不允許使用。
正確還能上新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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