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子彈,炸彈同樣作為殺人武器,為何毒氣在戰爭中被認為是不道德和違反國際法的?

雖然我也感性上認為毒氣和其他殺人武器不同,但又說不出為什麼。


先看看國際法中的禁令吧:

一、具有過分傷害力和濫殺作用的武器。包括極度殘酷的武器,以及有毒、化學和生物武器。

核生化武器(包括各種原子彈氫彈等核能武器、細菌武器、化學毒氣),地雷,集束炸彈,

  二、不分青紅皂白的作戰手段和方法。禁止以任何手段攻擊或轟擊不設防的城鎮、村莊、住所和建築物等。

  三、背信棄義的戰爭手段和方法。禁止以背信棄義的方式殺傷屬於敵方的人員,但不禁止使用詐術。

  四、改變環境的作戰手段和方法。如使用某種方法改變氣候,引起地震、海嘯、破壞自然界的生態平衡、破壞臭氧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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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確了吧,禁止有過分殺傷力和濫殺作用的武器——目的是防止戰爭範圍不可控地擴大,並顧及道義

毒氣是不可控的,風一吹遺毒千里,遺留下來的爛攤子也很難收拾,土地都被污染了;當量不太大的炸彈炸了就炸了,坑還能種蔬菜呢(歐洲某些國家當年就是倡導農民這麼利用的~~);過於恐怖的武器,比如集束炸彈,核武器等也是被禁止的。

國際法,是從全人類乃至地球的角度出發的規定,為了維持生命的延續,不以任何個人、集體或國家的利益為出發點。

國際法,維護的是全人類,地球,以及道義(生存遊戲規則)。


臭豆腐很臭,榴槤也很臭,為什麼我放了個p就被人打了?


你希望你死的時候是嘎巴就死了還是被勒死?


扯個遠的,一戰之前西歐內戰還因為殺傷力太大抵觸使用重機槍,直到德意志首先打破默契。再往前,封建領主和騎士被俘以後一般都不殺,換贖金是一個原因,另外天天打仗,保不齊哪天自己就被俘虜了。這都是避免戰爭規模和形式擴大化的舉動。到了現代,雖然不能規定大家只用木棍打架,但毒氣,生化武器,核武器都是一旦投入使用就兩敗俱傷的東西,當然就要規定,特別是限制那些窮兵黷武的國家使用。

個人見解,請多指教。


單純的死亡並不會比受折磨可怕。殺人但不要讓被殺者經歷那樣的痛苦,讓他痛快的去死才更符合人性。

但其實最不道德的是核武,在我眼裡這根本無法超越!只要使用的就是絕對的流氓!

毒氣至少初衷是對軍隊使用,而核武是已經算上了平民的犧牲!沒有人應該因為自己出生的國家被殺!

毒氣和普通武器最大的區別在於危害性和不易控制性以及易於製造。現在沒能大規模使用的原因是報復的存在(參考一戰),以及大國對小國戰爭基本是快速突破,毒氣的戰術價值太低。


因為毒氣誰都能用,還特別好用。

試想一下,如果一個辣雞,憑著幾所小作坊,用幾個小錢就能弄出來匹敵我們辛辛苦苦搞出來的上千萬造價的飛機導彈和上百萬造價的坦克大炮。。。。。那麼,以後我們這些大國,還怎麼毆打第三世界的窮逼了?


成本低,門檻低,心理威懾大,對城市平民威脅大,可以成為窮國的核彈,弱國可以用來威脅強國,所以大國們順利地同意禁止生化武器了,檯面上禁止生化武器的理由很多,而讓大國們都同意的原因肯定是基於他們的立場(利益)

與之相對的是核彈,成本高,門檻高,城市平民威脅更大,就成了一部分國家的武器優勢。再出來《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就妥妥了


目標指向性和盲目性的區別


五馬分屍凌遲,和注射死刑,槍決都會讓人死亡,為什麼現代社會執行死刑只有後兩種方式?


其次,還有環境污染。


毒氣其實不好用,風向一變就自殺了。

好用如核武器,你看能管得住?


1 死狀凄慘

2 難以救治

3 不分敵我,容易波及無辜

4 殺傷力太大,成本低


歪個樓。安理會那五個流氓要是互毆起來才不管你啥國際法。抓啥用啥


只是說說,國際法中關於戰爭這塊就沒人遵守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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