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被代持是否無法要求及時獲得分紅?

一年多前作為骨幹員工獲得公司股份,形式為其他大股東代持,即「名義上」是屬於我的。其中包含普通股(大部分)和優先股(小部分)。兩類股份雖然實際上都需要我進行購買,且之前已經進行過一次分紅(去年3月),但依然沒有要求我轉賬購買。這是背景。

今年的分紅,在其他員工都及時在1月份發放分紅的前提下,領導以我的表現沒有達到期望的前提,1月時告知我要看我表現,4月初一定發放。
在上周即4月18日依然沒有發,領導說上周內就會發。
今天(4月24日),領導說在爭取,但不確定時間。

問題是:

我希望採取法律程序,讓公司立刻將分紅髮放給我,但是

1. 由於是代持,而我目前也只有一封郵件及附件能說明這是屬於我的股份(也有之前的轉賬記錄),不知道能否勝訴的可能?

2. 另外,實際上我還沒有實際購買,而持股計劃文件中又有

員工在規定購買時間前,無論任何原因離職,將不會再擁有購買資格。

這樣的條例,不知道是否實際上,我並不擁有該部分股份?
3. 該類情況,是否需要請律師,才會有獲得分紅,以及其他補償的可能性?

求助知乎對此比較熟悉的朋友,目前經濟狀況受此困擾,非常煩心。懇請大家知無不言,謝謝!

P.S. 如果有這方面比較熟悉的律師朋友,也可以聯繫我,謝謝!


股權代持又稱委託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

你的問題是,一你被代持的股份,按照當初代持協議的約定是否需要出資,如果不需要,當然也不存在你所謂的轉賬行為。如果需要出資,則應當按照代持協議的約定出資數額和期限進行出資。二是關於分紅問題。分紅的決定權在股東大會的決定或者章程的約定。如果不分紅或者沒有紅分,則不存在你的分紅問題。三是你作為被代持人,無權要求直接對你分紅,換句話說,你的股東權利只能通過代持人行駛。當然,根據代持協議的約定,或者代持情形消滅,你也可以直接行駛股東權益!


1. 你的訴求是獲得分紅,而分紅的依據是:股權比例+分紅方案。

2. 你所說的股權,沒經工商登記,則不對抗第三人,就是說從工商登記無法體現你擁有股權。

3. 你所說的股權代持,只是你自己的感覺,是否真的能夠得到法律支持、承認你的股權代持事實,要看你們間的協議或其他證據能否證明你真的擁有公司股權(只是代持而已),從你提供信息,沒有看到證據和正式文件,無法判斷、也無法得出結論。

4. 請不請律師,也不能保證一定能爭取到你想要的權利,要看你的證據能否證明存在股權代持。請律師的話,律師比較專業,也許可以努力利用各種可能利用的條件去爭取,但沒有人可以保證。

因為律師也改變不了你之前已經發生的事實和證據,只能努力在後期創造有利條件。

5. 還沒發生類似事件的朋友們,如果想保護自己的利益,建議在開始說股權或代持的時候就請律師給意見,讓律師幫助設計如何操作才能確保你的股權或股權代持權利。不要等到發生爭議才想起律師,這時候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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