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是否能夠講道」的兩個延展

沒想到的是,我跟一位基督徒知友討論「女人是否能夠講道」的話題,延續了三天之久。其中言語中的火藥味,都有點重了,便息鼓作罷。

聖經,究竟在講什麼?一直是我在思考的問題。如果說聖經是神的真理,那麼真理一定只有一個。到底「女人能不能講道」,我也提出了一些觀點和原文的解釋。那麼在爭論到最後的時候,知友反駁我時候說到兩個點,讓我又重新思考和查找。

第一,聖經新譯本將「我不許女人講道……」改為「我不許女人教訓男人、轄制男人,只要沉靜」。這是否翻譯的更好?聖經中沒有女人講道的記載。當我提到底波拉時,知友提出了「以笏、參松等等士師記人物,是些教導神的道理的人嗎?如果他們不是,為什麼底波拉是?」其實這個問題的根本在於證明「女人在會中閉口不言……正如律法所說的」論據方面的討論。

第二,原本我說「神的話……豈是單臨到你們……」這節經文中,「單」字是陽性形容詞,那「你們」也應當是男性。而這位知友又提出了「經文『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查了一下『地』是陰性,『不是單用水』,水是中性,」這樣來看,憑「單」字的解釋,是不可信服的。其實,這也算是關於論據方面的證實問題了。

說實在的,我沒想到這位朋友這麼認真,會找出關於「單」字的另一些經文內容來。而我更沒想到的是,我忽略了聖經中同樣是「單」字的其他經文的對比論證。當我看到他的問題時候,我的第一反應是,不論我對或者錯,但我做的都不夠嚴謹?只好再重新查看相關資料。

這是林前14:36「神的道……豈是單臨到你們?」的經文原文內容。我們看到,「單」這個詞,陽性、複數,修飾「你們」。而在上面的「你們」,我們可以看到是複數、代詞,兩者相吻合。

再看知友提出的經文「不是單用水」,出自約翰一書5章6節,看一下原文解釋:

「單」為中性,單數,形容詞。而「水」為單數,中性名詞。這樣看來,先後的修辭是相照應的。同時我們能夠發現「單」字的單數中性形容詞和複數陽性形容詞,兩個字同字根,但字卻不同。

再來看一個「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希伯來書12:26

此處的「單」原本為單數,中性。而「地」為單數陰性,似乎很是矛盾,但有兩點我們可以看到,第一,此處的「單」字和「……單臨到你們」的「單」字寫法是不一樣的,但是中文卻是同一個「單」字。第二點,此處的「單」字,在解釋中已經說明,做副詞使用。

原來,這個「單」字是個副詞使用格式。

在語法上來說,形容詞一般有三種情況下在句子中做狀語:1、表結果、原因、地點 2、表程度,3、承上啟下的作用時,形容詞為副詞形式,做狀語,修飾謂語。一下子,我感到小學學習的主、謂、賓、定、狀、補,原來在查考聖經的時候也有用處。形容詞做狀語,在這節經文中就是一個很好的典範例例證了。

「單」字在新約聖經中出現的次數不下15詞,可以一個一個的考察,比如:「經上記著,不是單靠食物」,「單」為單數、陽性形容詞和「食物」為單數、陽性名詞;「……只是他單曉得約翰的洗禮」此處也是做副詞所用。聖經新約中原文為希臘文,每一字的屬性和在文法中的應用,都算是很嚴謹的,經過這些「單」字的查考,也更加證明在林前14:36中那的陽性複數的「單」字,是指著「男性」的「你們」所說的。這也絕非我隨著己意,為了某種目的,或被邪靈控制,而任意曲解聖經的。

這雖是一個小事,但確實也給我們基督徒一個提醒,應當嚴謹的去學習和研究聖經。如果能夠學習一些希伯來文、希臘文,對理解聖經有很大的幫助。當然,聖經的譯本已經可以讓我們理解神的真理和真道,當遇到一些小的問題時,還是可以回到原文查考,或是查看原文詞典,去看一看聖經究竟在說些什麼?我們平常是否是真的翻譯錯誤和理解錯誤了?

至於說到底波拉是不是有教訓人,教訓男人?或者說底波拉作為古代女士師,有沒有傳講神的話語給以色列人,有沒有傳講神的律法呢?我們看聖經的時候,知道底波拉是一位女先知,並且是以色列的士師,查看經文「有一位女先知名叫底波拉,是拉比多的妻,當時作以色列的士師」(士4:4),那麼她就肩負起了傳講神的話語,同時也是統領管制以色列民的政治領袖。

在舊約中,有三個角色非常重要,一個是君王,一個是祭司,一個是先知。君王是神所膏立的王,帶領神子民的政治領袖;祭司是代表人向神贖罪的中保;而先知,代表神向民傳達神的旨意和話語。這是三個職位的特性和主要職分。

先知,向百姓傳遞神的話語,難道還要分給男人傳、給女人傳么?如果一個女先知傳遞神的話語,難道只有女人能聽,男人就不用聽么?當然不是。女先知所傳遞的是神的話語,是代表神的旨意,這並不與「女人要服從男人」矛盾,因為一切民都要順服神的權柄。同時,女先知在這裡教訓的是百姓,當然包括了所有的男人,但並不代表就跟「女人不要教訓男人,轄制男人」相矛盾,因為這並非出於女人的本意,而是出於神的話語。

還有一節經文「她住在以法蓮山地拉瑪和伯特利中間,在底波拉的棕樹下。以色列人都上她那裡去聽判斷。」(士4:5)「判斷」一詞已經告知我們,底波拉在以色列人中幾乎是一個類似於君王的角色,他在棕樹下治理以色列民。也許,有人說這只是法官的角色,但當我們看到底波拉召集以色列民爭戰時,就有6個支派參與了此次大戰,這樣的權利絕非一個民事法官能起到的作用。而十二個士師中,其他士師除了俄陀聶、基甸能有這樣權柄,並且領導以色列達四十年之久,這也是其他士師所不能比的。

很多人說底波拉是個例外,舊約中也只有這一個女性有教導神的話語。其實,這種說法也是不合乎聖經的。我們可以看到舊約中還有女性做先知教訓百姓的例子,比如說摩西的姐姐米利暗、與耶利米同一時間被神選用的女先知戶勒大。而在新約中百基拉的例子更為生動,每次保羅提到屬靈和教會事工的時候,百基拉的名字都在前面,可想而知,新約中百基拉已經是家庭教會中的教會領袖了。

當然,如今還有很多的地方教導女性不能做牧師、女性不能站講台講道,他們也會拿出聖經中的「依據」,那麼這些問題應當如何看待呢?「明白聖經教導,順服在上權柄」即可,私下可以與教會的牧師、長老探討,不可因為這些次要真理而出現矛盾和分裂。為什麼這樣做呢?

在討論聖經時候,我會常考慮一個問題——「聖經的核心是什麼?」

昨天牧師一句話,讓我很是觸動:「如果沒有生命,聖經就淪落到了知識的地步,成為世間的小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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