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明地覺,還是古明地悟呢?
本節為二稿。先講結論:
古明地覺、古明地悟都是可以接受的中文譯名,「古明地」沿用原文,「覺」與「悟」算是satori的意譯。然而它只能算是中文譯名,不等於本名。不能因為哪一種比較多人使用或比較合理,就認定她日文名也應該作這個漢字。
這個爭議的由來,是因為此譯名採行了意譯而非音譯。我看過一篇小說不用「芙蘭朵露」這種從日文假名對過來的音譯,而寫更接近英文發音一些的「芙蘭黛爾」,也合理,而且是人家的自由。但Satori就出了這個問題,這是因為日文是漢字與假名混用的語文,而我們碰到日語固有詞的時候,會比較想用漢字來意譯。
從中文的感覺來看,察覺、知覺、感覺、直覺的覺,比起領悟、明悟、悟性的悟,更接近角色本人的能力性質。又,「悟」字在佛教傳入以後,被用來講述許多佛理,甚至覆蓋了原本的意義,所以《憑依華》中戀二妹問說佛法的悟和姊姊的悟有何不同,這個問題是有來由的。在中文它有佛教和非佛教的講法,到日文又有和固有字詞satori的異同問題,語文就是可以有這麼多重的脈絡。這段對話可以支持「悟」作為中文譯名之一,但它並沒有排除「覺」之類意思相近的寫法。
就日本語文的立場來看,「覺」與「悟」都是sato的漢字寫法之一,sato是「覺」與「悟」的一種訓讀。這兩個字都能涵蓋satori的一部份意思,但不是全部。故此,取名者可以選擇只用假名,不明確給定漢字。況且,sato後面還有一個-ri,如果真要寫漢字,那個ri似乎也應該要給一個「理」或「利」字出來(這個我不確定,還請懂日文的朋友指教)。那樣的話,現有的中譯都要完。或如一些同好打趣提議的用萬葉假名或是大唐西域記式的漢譯,設使人家真的這樣用了,你也就只能犧牲自己的喜好,從了嗎?
就全體中文使用者的立場來看,譯名統一較方便交流和傳播,但我們不是全體。我們是小團體或者個人。在沒有官方權威指定、認定的情形下,統不統一隻應看各人意願,不應強凌弱、眾暴寡、硬性要求大家都以某譯名為準。就算官方指定了,如果不合你我的情感、情懷,我們也可以拒不接受,只是這通常敵不過眾人以及官方、法律對「正統」的承認傾向,這樣就會令人難受。其例廣見於《Pokemon》被指定為《精靈寶可夢》等事。這方面,是可以講一講山頭主義,來反對大山頭主義的。
兩全其美的方法,就是ZUN繼續不給Satori指定漢字,任由中文使用者選擇中譯,他都不反對,但也不讓流行的中文名「倒逼」侵消掉日文原名的模稜兩可。如果我是ZUN,我甚至會蓄意維持中文譯名的不統一,讓台版繼續叫悟,陸版(如果將來有官方簡中)叫覺,而當有人問他到底是哪一個的時候,就開一罐Suntory啤酒,說:「三得利」。如果你還要求進一步說明,我會裝瘋賣傻不解釋。
為什麼不解釋?因為這中文的問題,就不該是他一個不用中文的異國人來解釋的。這種事應該中文使用者自己解釋,我這種讀過中文系的人來解釋:中文怎麼寫、怎麼叫,應該由中文使用者自己決定。如果你原作者也用了中文,給定了不太離譜的漢字,那這時候你算是中文使用者之一,我們自然樂於沿用。而如果你不給,無論是沒想到或者是有理由地不予指定,那中文要怎麼寫,這文化自主權就應該在我們每個人手上。這道理我們應該自己知道、自己人來講,如果還要別人來教,那太失體面了,甚至會出政治問題:你中國人要靠不學中文的日本人來教你中文和中日翻譯的道理?如果他是精通漢學的那還好,可他又不是。
我是不會無條件同意「官方」對譯名的主張的,無論它是政府還是版權方。官方的主張和我的權益、情感相合時當然好,如果不合,就不好了;如果衝突,那就要打架了。我若打不過又躲不起,或許也只能屈從,但在那之前還是要爭一下的,在那之後我也還是可以在人家管不到的地方繼續用自己的叫法,例如我就是堅持叫小叮噹。
閒話一:
太希望有標準答案、統一中譯是不好的。《刀劍神域》有個著名招式,台版中譯叫「星爆氣流斬」,行之有年以後,原作者來欽定了另一組漢字「星光連流擊」去「注」在原文starbust stream旁邊,讀者大譁:這什麼鬼?什麼「西瓜榴槤擊」?但也只好沒尊嚴地吞下去了。按我說,就不應該吞下去,就應該繼續用在中文比較合理、好看、好唸的譯名,而不勉強與日文漢字名等同。相對的,也不宜擺出教訓的姿態叫他們日本人應該這樣那樣寫,這也會侵害他們的尊嚴與文化自主權。各行其是,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閒話二:
還有一個解套方法,是給角色另取一個中文名,就像我們很多人都會取個英文名。自民國初年,到1980年代的香港、台灣,翻譯外國文藝作品,有把人名「漢化」以親近觀眾或規避審查的做法,有些如葉大雄的大雄後來也得到原版權方採認。現在也不時有人玩這個:如果把近年日本動漫裡的角色也這樣漢化,可以怎麼取?如XXYY改叫XYZ,《請問你今天要來點兔子嗎》的天天座理世,給她改個姓,叫「羅理世」,看起來就很強的樣子(因為網路唬爛文化裡,有個只被李小龍打敗過的最強傳說Chuck Norris,漢名就叫羅理士)。網友批評:「承認你發這個只是想寫羅理世吧。」
我們可以依循此理,來個二創:如果古明地姐妹到外界華人社會,或到中國式仙俠世界,要取個漢名以便行走,可以怎麼取?我可以給姊姊取個「古明玨」,「玨」音同「覺」,意謂雙玉,為「珏」的異體字,如果她和妹妹在一起就可以叫珏,如果她失去了誰或什麼正在找就可以去掉那一點,寫作玨。這字比較罕用比較文,有點嫡系家主氣勢,又稍能暗示讀心能力。至於妹妹,從原名小石頭發想,就可以叫「古明珠」,聽起來就比較俗,像庶出,與她封閉自心的緣故似有關連。想普通一點可以叫明薇、明芳,想神道一點可以叫晉五、明夷(取自易經,明為離火地為坤,明出地上為晉,明入地中為明夷),想賣藥可以叫明通(治痛丸),或者就用外號來取名叫小五、五娘、阿珠。這些和原名並用而不相侵。紅美鈴也可以本姓洪,登記紅魔館戶口時被寫成紅,她也無所謂,就改姓紅了。
以下為昨晚寫的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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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種翻譯問題,我們應該要建立一個概念:中文的名稱、叫法、寫法不一定要緊跟日文漢字。唸起來可以不一樣(本來就很少會一樣),寫起來也可以不一樣。
最有名的例子是小叮噹。官方雖然欽定了一個不太中文的音譯中文名哆啦A夢,但主角大雄延用了台灣青文版的大雄,沒有從日文Nobita對出「伸太」之類的漢字。剛田武,則既不按原姓名作剛田武,也不從青文版的武技安或港版、其他版的譯名,而是重新生造了一個「胖虎」。阿福/小夫也是同理。
這是何以故呢?主要是因為,原作者不希望有人因為跟這幾個角色撞名而被同學笑,所以故意取Nobi-Nobita這種不太可能出現的姓名,確定日本沒有人姓「剛田」然後用這個姓,對技安妹則是連名字都不給。於是到了中文,也要以避免撞名為原則,又不能沿用日語發音的梗,所以參酌既有譯名,定下這三個不太有人會起的中文名,葉大雄變野比大雄,等等。相對的,優等生「源靜香」就不怕撞名,於是正名為原名。
所以我們要考慮到一種考量:原作者為什麼不取漢字名?為什麼只取假名,不取「真名」?可能一:不想讓角色形象被那個「真名」定下來;可能二:他自己也不知道這個字詞應該對應什麼漢字,又或者他覺得不取比取更能延展想像。我們熟知的一例:阿Q,應該是阿貴還是阿桂?表面上是魯迅自己也不知道,所以寫作Q;事實上,我們大家後來都直接看這字母讀Q,沒有人讀quei(貴/桂的威妥瑪式拼音),並且象形地從「Q」這個字形和這角色的德性聯想起來,附會出了許多關於中國民族性的解讀。這些都是「真名」反而不如「假名」能夠得到的效果。——或者應該說,由於中國人習慣的漢字思維,「阿Q」的「Q」反而成了一個嶄新的、具有特別寓意的「字」或者「真名」了。
因為我們習慣是用「真名」的,就算是音譯外國人名,我們也愛找一些信達雅的漢字來對應,所以可能不能理解、不能接受「故意不要漢字」的思維,因為中文就是要用漢字(除非你把羅馬字母也算進來,例如有個人叫「趙C」叫了幾十年,聽說後來一次換證的時候被戶政單位勒令改名了,不知劉慈欣寫《三體》給「艾AA」等角色取的複合式姓名有無受此事啟發)。我們不是沒有假名,只是我們的假名和真名用的是同樣一套漢字。或許我們可以不叫她古明地覺,也不叫她古明地悟(青文譯名),而改叫「古明地薩朵莉」,或「撒多麗」,或古怪一點的「颯掇理」,或惡搞的「傻多莉」,不管哪一種都會讓看起來的感覺帶有字形、字義的影響,而原作者或許正是不想要讓人有哪一種確定的印象,他只要這個詞在日語中大致的那個意思。而我們中文在這方面不可能完全遵守原作者的意願,最多也就是用音譯法,例如時報版翻譯手塚治虫《火鳥》系列,碰到上古時代日本人名(漢字還未傳入日本的時候),就以音譯為主。或者用注音符號ㄙㄚ ㄊㄛ ㄌㄧ來對照日文假名,但很抱歉現在只有台灣還在教注音符號,而且除了《南方四賤客》裡給Eric Cartman取個外號式的中文名「阿ㄆㄧㄚˇ」也只有一些兒童向作品會用注音符號給角色取名,但也要那個音沒有對應的常用字才比較容易被接受。
此外還有非常基本的一點:雖然中、日、韓文有許多通用的漢字,大家通常也會選擇忠於原文以示尊重和保持方便,但這並不表示A語文的使用者有義務服從B語文的官方、原作。
例如漢城,現在叫首爾,因為韓國官方要求我們這樣改。然而你韓文改首爾是你家的事,我們用中文的愛繼續叫漢城,你管得到我嗎?你有這個權力強迫我嗎?沒有嘛。但這件事大家還是給他個面子,跟你改吧。
相反的:英國人取中文名。港英時代,除了駐港高官,英國本土的首相以及大臣級別的官員也會依粵語和文言來取個漢名,發布給香港官方及新聞界使用,以稍減英華之間的文化隔閡。這傳統現在還持續著,如現任首相Theresa May叫「文翠珊」,香港特區政府和報刊也就繼續用下來了,然而北京政府也要一體沿用嗎?答案是不要。繼續用外交部、新華社的翻譯慣例來音譯。這除了面子問題、權力關係問題,最根本而有力的理由就是「你不能管我怎麼叫你」。我如果故意給你取了個難聽的、錯誤的譯名,你可以抗議,也可以提出修改建議,但除非中文也是你的官方語文,你沒有權力要求別人接受你的叫法和寫法。或者說,你可以作此主張,但別人接不接受,在於各人。
我們也可以故意給自己或小孩取一個不在常用字庫、電腦字庫的罕見字來作本名,但大家會以為你是給戶政單位和他人找麻煩,而現今你還不能不登記戶籍,於是你就必須用規範漢字。台灣現在接受原住民使用族名而不用漢名來登記姓名,但也要用漢字,有人就吵了:為什麼不能用羅馬字母登記?問得好,這個好問題直指中文作為官方語文背後的「漢字霸權」和中國文化統識,直接連繫到當今政府是不是要繼續搞「去中國化」的問題,支持者和反對者一定會被歸到這兩方,而真實的理由可能純粹只是中層官員希望統一用漢字看起來整齊、處理起來方便。所以也就只有清末章太炎這種人還能、還想,而且還真的這樣玩。
所以我的意見是:中文叫古明地覺、古明地悟、小五、古明地傻多莉都可以,只要我們同時認知到這是譯名、「假名」,而不是等同於本名的「真名」就可以,而那「真名」目前是未公布的,甚至不能確知存不存在的。例如金正恩在登基之前,其名只見拼音不見漢字,於是中文報刊叫他「金正銀」或者其他同音字的都有,這都不能算是錯誤。而今大家更愛叫他金三胖,他也管不了你,或者說還管不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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