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不可講道」,是也?非也!

女人能否講道,聖經中保羅是如何教導的?

關於這個問題,我以為本不再是問題了,卻不曾想連續兩日與一位知乎上的基督徒爭論不休。當然,這也是好事,幫助我將關於這個問題的經文和內容重新整理了一番。

如今,似乎還有一些人或者教會認為「聖經中保羅教導女人不能講道」,甚至認為現在很多女性上台講道是不合乎《聖經》教導的,而這些女人或支持女人上台講道的都是從《聖經》中牽強附會的找些經文支撐,為女人講道找借口。持此觀點的人最經常舉出的經文是:「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提前2:12),還有哥林多前書14章中「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林前14:36)。

這兩節經文看似是說「女人不能講道」,但真的是這樣么?我們可以一同來查考《聖經》。

一、「我不許女人講道」的錯誤之處

首先,我們認可《聖經》的權威,聖經是原文無誤的。那麼,如果出現了矛盾的地方,那一定是在解釋《聖經》的時候出錯了,或者翻譯《聖經》時翻譯錯誤。如果女人不能講道,那麼「我不許女人講道」(提前2:12)和「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林前11:5)豈不是自相矛盾了么?這個矛盾點,就值得我們去思考。所以,從《聖經》出發,先對比一下這兩節經文中的「講道」。

(一)先看「我不許女人講道」這節經文。

「講道」一詞原文是διδασκειυ,這個動詞在新約中一共出現了97次,中文《聖經》則有六次譯作「傳」,只有一次譯作「講道」,就是在「我不許女人講道」(提前2:12)這裡。此外,「囑咐」、「指教」、「指示」各一次,其餘87次都譯作「教訓」或「教導」。譯作「傳」的六次〔太22:16;可6:30、12:14;路22:21(2次)、23:5〕,其實也應當像英文聖經中譯成「教 teach」 才正確。而在提前2:11-12這節經文中,也應當譯作「教訓」才對。

結合上下文來看「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提前2:11-12)這裡「講道」是確實是teach的含義,意思是「教訓、訓斥」,比如父母教訓孩子,長者教訓晚輩、老師教訓學生。結合上下文的意思是女人不要管轄男人,不要訓斥男人,因為男人是頭,是對女人有權柄的。如果看英文的《聖經》會更加的明白:「And I do not permit a woman to teach or to have authority over a man, but to be in silence.」兩個動詞同時指向了後面的詞語「男人」。所以這裡翻譯做「講道」並不合適,翻譯成「教訓teach」才是正確的。

另外,中文翻譯中「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這句話中加的這個標點也確實讓人匪夷所思了。按著原文的意思,教訓和管轄是並列的關係,兩個動詞同時指向了後面的名詞男人,分開解釋反而成了「傳講-道」、「管轄-男人」,這是不對的。所以較好的翻譯應當為「我不許女人教訓和轄管男人,只要沉靜。」更為合適。而在新譯本中已經更正了過來,為「我不準女人教訓男人,轄制男人;女人總要安靜。」

(二)再來看「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林前11:5)這節經文。

英文的翻譯是「But every woman who prays or prophesies ……」這個詞和上面的詞是不一樣的。這裡的「講道」意思為「預言」,也就是「先知講道」。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多次提到「先知講道」這個詞,比如:林前十四:2 - 5 「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上帝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里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但作先知講道的,是對人說,要造就、安慰、勸勉人。」先知講道就是勸勉、造就、安慰,也正是我們如今說的講道,要有的能力與果效。英文譯本是:「But he who prophesies speaks edification and exhortation and comfort to men.」這樣就明白了,女人是可以在會堂做「先知講道」的服侍與事工的,這是聖靈的恩賜,隨己意分賜給個人。

(三)再從上下文中所描寫的環境,對兩處經文進行比較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這節經文是保羅說的教會裡聚會中的情景,結合上下文我們可以知道,女人要在聚會的時候,禱告和講道要蒙頭。因為哥林多前書十一章,整篇內容都在說的是聚會中應當有的秩序。主要內容為:女人在聚會中禱告或講道時該蒙頭(2~16節)、該按理參加擘餅聚會(17~34節),從上下文我們即可知道,這是聚會中的教會生活,是允許女人在教會講道和禱告的。

而「我不許女人講道……」這節經文講的並不是聚會的場景,而是基督徒日常生活的場景。結合上下文,我們就能找到答案。比如在本章第8節里﹕「我願男人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這裡「隨處」就不單指聚會了。第9節又說﹕「…女人…以正派衣裳為裝飾。」這是指日常生活都要有正派的著裝,再到第15節特別提及女人生產的問題,這肯定不是在教會裡面進行的,而是基督徒的日常生活。所以,在第12節中「我不許女人講道,」並非指著教會或會堂而言,而是指著日常中的生活而言的。

二、「婦女在會中閉口不言……神的道理……豈是單臨到你們嗎?」中常理解錯誤之處

這段經文是聖經中一處比較難解的經文,而且很多地方關於這方面的教導都出現了錯誤。原因在於這段經文看似很直白,是說「女人要閉口不言,女人不能作為出口講道,神的話不是單臨到女人。」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麼我們就能輕易的發現三個很大的矛盾點:

(一)首先,舊約中從來沒有規定「婦女在會中閉口不言……正如律法所說」

查遍舊約的摩西五經(保羅時代所謂的《律法書》),甚至查遍整本舊約聖經, 絕對找不到這樣的教導,舊約聖經中完全沒有這樣的教導。反而在舊約中,有很多女性成為神話語的出口,比如:底波拉曾作以色列的士師,女先知米利暗曾和以色列人唱和,女先知戶勒大曾向約西亞王宣佈審判(代下三十四22-28);就是約珥也曾預言,在末後的日子,神的靈不僅澆灌祂的僕人,也澆灌祂的使女,「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

如果這裡說保羅教導「婦女在會中閉口不言……正如律法所說」是正確的,那豈不是保羅教導了一個聖經中根本沒有的東西么?保羅作為舊約的律法師,豈能不了解舊約中本沒有這樣的規定?難道他不知道舊約中卻有許多女人可以做為神的出口?這是第一個矛盾。

(二)其次,在聖經中的前後文矛盾。

我們剛才列舉的例子中經文,「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林前11:5)這本是保羅的教導。如果此經文是對的,那麼這裡保羅又教導「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豈不又一次互相矛盾?而且在本章的上下文中,多次提到了「先知講道」這個詞,如24節、29節、39節中都提到「先知講道」與前面所提到的「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中的講道是同一個詞prophesies"。那先知講道是有女人,還是沒女人呢?前面說女人可以,這裡又不可以?這就是第二個矛盾。

(三)保羅從未有「律法教導」的矛盾

保羅從來不用律法來要求神的兒女們,或用來要求教會。相反的,在很多的經文裡面,保羅都告訴我們不要死守律法。比如:保羅在加拉太書二章19節說,「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在三章10節又說,「凡以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保羅告訴我們,「凡是以律法為本的,都是受咒詛的。」那保羅在這裡說「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 正如律法所說的」,這不是自相矛盾么?保羅在加拉太第五章第4節又說:「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 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墮落了。」換句話說,你們中間這些一直要求行律法,想靠律法稱義的人,你們是從基督的恩典中墜落下去了。如果保羅要求女人不讓她們講道,「正如律法所說」,那就是將教會陷入到了律法之中,讓人與基督隔絕了。此為第三個矛盾。

在《聖經》的解經中,有幾個很重要的原則,比如:字義解經、以經解經、文法文體解經、歷史背景解經、上下文結合解經等。我們通過原則來看一看這節經文。

1、先從文體結構來看,保羅在寫書信時,有一個一貫的文體寫法,那就是:「他常常對一些完全不符合聖經真理的教導,喜歡先引用講錯的那句話,然後緊接著再來反駁。」。

比如,在羅馬書3章7-8節中,「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榮耀,為甚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為甚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當時的人誤用因信稱義,誤用耶穌寶血大能救恩的錯誤教訓,誤以為我的過犯越多,越能顯出神的榮耀。所以,緊接著保羅就回過頭來反駁講這樣話,他說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應當的。

回到哥林多前14:34-36節:「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這是保羅反過來責備那些傳遞錯誤教導的人,這是他要的反駁。意思是保羅批評那些傳「女人在會中要閉口不言……」的教導人。這些人是誰呢?我們稍後解釋。

2、從歷史背景來看,保羅的本義是針對一個現象提出了批評,這個現象就是:有人錯誤的引用聖經,並加以律法的名字在教會實施教導,從而誤導真理。

上面我們已經分析了,在《聖經》中保羅是不會以「律法」為教導的,而且這裡「如律法所說」內容並不是出於律法的,舊約中並沒有這節經文的相關記載。從而可知,這整句話都是一個引用錯誤的教導,而這恰恰是當時歷史背景下律法主義從一個以猶太男人為中心的社會所傳出來的。保羅在這裡把它引用出來,然後緊接著用這樣一句話:「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么?」這裡並不是在罵姊妹,反而是在罵那些錯誤引用經文、在教會中錯誤教導「女人不能說話」的大男子主義者。

3、從希臘文原文來看,這裡有一個極其重要的信息,直接指向了「男人」。

第36節經文中「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這裡一個「單」字(μονουs),希臘原文中是陽性形容詞,這個詞形容的是「你們」。

雖然中國的文字陽性、陰性很少,但在希臘文、希伯來文、現在的法語、義大利語、英語、日語等語言中,隨處可見。陽性的形容詞只能修飾陽性名詞或代名詞,這是語言的基本語法,人人都能明白。從這個「單」字,我們能夠之道,這個陽性形容詞所形容的「你們」正是陽性。雖然這句話中第二人稱的「你們」在原文是沒有性別,但我們從他的形容詞已經可以判斷「你們」正是指弟兄說的,這也和上面所提到的文體結構和歷史背景相吻合。

4、從上下文來看,如果這節經文指著女性說的,單後面卻沒有。

上文中多次提到了先知講道,而在32節中提到「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再緊接著的第37節經文「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就應該知道…。」

倘若在34-36的經文是指姊妹說的,讓女人在教會中不能開口說話,更不能做先知講道,那麼在第37節的經文中,保羅一定會說﹕「若有人自以為女先知,就應該知道….」實際情況,洽洽不是這樣,從而我們之道保羅並非在職責女人,因為精通舊約的保羅知道新約時代神的靈會恩賜給女人,正如先知所說「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預言與先知講道為同一詞)。

綜合來看34-36節經文,保羅並不是在用「律法」來教導哥林多教會婦女不能講話,首先他從不用律法教導人;從他慣用的寫作方法和批判方式來看,他是先把錯誤的觀點列出來,就是「大男子主義者教導女人不能在會堂講話」,從而犯了極大的錯誤——誤導真理,所以在後面進行了正面的、嚴厲的批評,直接罵了這群錯誤引用律法主義的男人「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

這才是此節經文的正解。

最後,我們看幾處經文。「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n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里,都成為一了。」(加n3:26-28)在當今的時代我們在教會不在分貴賤、不在有區別。男人、女人都成為一了,聖靈憑著自己的意思將恩賜分給男人、女人。女人教會中可以作出口,無論是開口禱告,講道,門徒培訓,作見證,或是從事教導,跟男人一樣。同時,女人也要守神所定立的秩序,神要弟兄姊妹們作基督和教會的代表,要姊妹們尊弟兄們為首,正像教會尊基督為首一樣。(參林前十一3,弗五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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