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跡的正確解讀: 「窮人有福音傳給他」 第四章《福音書解讀》示例四

140 有罪的女人得蒙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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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 珍貴的香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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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14.09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耶穌說,由他吧,為甚麼難為他呢,他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他所作的,是盡他所能的,他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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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珍貴的香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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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6.13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的頭上。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甚麼難為這女人呢,他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他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作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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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有罪的女人得蒙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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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7.50 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耶穌就到法利賽人家裡去坐席。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穌背後,挨著他的腳哭,眼淚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把香膏抹上。請耶穌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事,心裡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耶穌對他說,西門,我有句話要對你說,西門說,夫子,請說。耶穌說,一個債主,有兩個人欠他的債,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因為他們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這兩個人那一個更愛他呢。西門回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穌說,你斷的不錯。於是轉過來向著那女人,便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么,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濕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你沒有與我親嘴,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的用嘴親我的腳。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所以我告訴你,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他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於是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同席的人心裡說,這是甚麼人,竟赦免人的罪呢。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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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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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為什麼要在這裡加一段「珍貴的香膏」?看看巴克萊對基督這個詞研究:基督是一個希臘字,與希伯來文的彌賽亞相同,兩者都是解作受膏者。因為古時候,人必須受膏,才可以成為王。到了現在,英國的王加冕時,也採用受膏禮作為儀式的一部分。馬可和馬太都將耶穌看作是以色列的王,所以耶穌臨死前,受膏禮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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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的記述非常準確:「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耶穌的態度非常明確:窮人是永遠有的,向窮人行善是愛的表現,但是行善無法解決窮人所有的問題。這個最關鍵的問題,馬可雖然記錄了,但他其實不理解,所以他增加了「他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用「為耶穌安葬做準備」來解釋這件事情。宗教是要人們回歸真本,發揮出自己本有的力量,宗教要人有愛,而不是要人行善。馬太當然也不理解,所以他把馬可福音中「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這句最明顯的話刪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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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路加是同情窮人的,他徹底改寫了這個故事。路加經過考察,他發現這個女人身份特殊,是一個罪人。我們從約翰福音可以知道她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她是一個妓女。路加發現可以從這個角度入手,來解釋這件事情。他著重描寫的是這個女人是個罪人,她將香膏抹在耶穌身上是愛的表現。「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他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路加在這句話中還認為罪是可以多赦免少赦免的,實際上人類所有的痛苦都源自於一種罪,那就是原罪。「於是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耶穌赦免妓女的罪並不是因為香膏,而是因為女性本來就擁有性自由的權力。在當時的猶太人看來,女人行淫是罪,要用石頭打死,在耶穌看來並不是罪。

34 論神和財利

馬太福音 論神和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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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是財利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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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不義的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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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16.13 耶穌又對門徒說,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主人叫他來,對他說,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那管家心裡說,主人辭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將來作甚麼,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我知道怎麼行,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後,接我到他們家裡去。於是把欠他主人債的,一個一個的叫了來,問頭一個說,你欠我主人多少,他說,一百簍油,〔每簍約五十斤〕管家說,拿你的帳快坐下寫五十。又問一個說,你欠多少,他說,一百石麥子,管家說,拿你的帳寫八十。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作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我又告訴你們,要借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里去。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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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律法和神的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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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4~16.15 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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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解讀:

根據巴克萊的研究,馬太福音中的「瑪門」,希伯來原文是「物質產業」的意思。耶穌這裡說的還是不要看重在地上存產業,要重視的是靈魂的快樂。

路加增加了一個故事來解釋神和財利之間的關係:

這個故事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解釋,一個是路加的角度:財主的管家免了窮人的帳,同情窮人的路加對這種行為大加稱讚。「要借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里去。」路加認為財主的錢財是不義的,那窮人欠人的帳不還就是公義的嗎?路加說「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那窮人欠富人的債不還,這不是不忠心嗎?結交朋友是靠給錢嗎,窮人只有給他金錢才能和他成為朋友?把富人的錢全給了窮人,世界就得救了嗎?顯然沒有。富人把錢財給窮人,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窮人會接我們到「永存的帳幕」里去嗎?窮人哪會做這個!神的福音是讓窮人發揮出自己本有的能力,發現自身就是無窮的財富,自己並不貧窮,而不是要人來施捨他。佛教《壇經》說:「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人類需要的一切在人類出生時本來就有具備了。

我們再從耶穌的角度來看:人類是金錢的管家,金錢是屬於主人的。人類貪食好酒,「浪費主人的財物」,主人卻誇他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光明之子」視一切物質都是神的,盡情享受神的賞賜;而「今世之子」以為物質都是自己的,勤儉節約,攢錢購置產業。在一般人看來,「今世之子」是好的聰明的,並且富有;而「光明之子」是壞的不義的,並且貧窮。可是死亡時,人們會發現,「今世之子」看似擁有物質,其實靈魂貧瘠;而「光明之子」看似貧窮,其實靈魂富有。我們還記得「八福」的第一條嗎?靈魂貧窮的人有福了!

「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人們以富貴為尊貴,以高位為尊貴;神以靈魂快樂為尊貴,以自由為尊貴。

多馬福音 29 耶穌說:「如果肉體的存在是出自於精神,這是一個奇蹟。但若精神的存在是出自於肉體,它是一個奇蹟中的奇蹟。事實上,我驚異於如此巨大的財富竟然讓它的家極度貧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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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馬福音29 身體如果是出於人類自己的精神,這是一個奇蹟,因為我們的精神根本無法控制自己身體的衰老和死亡。而精神如果是出於自己的肉體,那更加是一個奇蹟,因為有限的肉體居然可以產生無限自由度的精神。精神和肉體都來自於神,是人類最寶貴的財富。但是人們以自己的自然慾望和身體為不潔凈,不使用自己的身體來獲得自然慾望的滿足,使得自己陷入了貧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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