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日評】20170228 外管新規促進銀行間市場進一步開放

為提高外匯市場開放水平,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對外開放,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投資者外匯風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7〕5號,以下簡稱《通知》)。

一、原文鏈接

(一)原文鏈接1(通知):safe.gov.cn/wps/portal/

(二)原文鏈接2(答記者問)safe.gov.cn/wps/portal/

二、主要內容(非斜體為原文,斜體帶下劃線為解讀)

一是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在具備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辦理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提高外匯市場開放水平。明確了放開的投資者範圍、業務範圍和參與方式:所謂境外機構投資者是指符合2016年人行3號公告規定的各類境外投資者(不含境外央行類機構,因其已有多方式進入外匯市場);可以從事遠期、外匯掉期、貨幣掉期和期權等合規的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僅以客戶身份通過結算代理人參與銀行櫃檯市場,而非銀行間外匯市場(與境外央行類機構不同)。

二是境外機構投資者的外匯衍生品業務遵守實需交易原則,限於對沖以境外匯入資金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產生的外匯風險敞口,保障外匯市場秩序。明確了相對謹慎的參與原則:遵照實需交易原則,債券投資項下的外匯風險敞口是外匯衍生品的交易基礎。

三是對境外機構投資者的外匯衍生品業務提供多樣化的交易工具和交易機制選擇,便利外匯風險管理。明確了通知的意義。

三、影響分析

一是符合監管機構逐步開放銀行間市場的整體思路,可以看作是對人民幣貶值壓力下境外機構放緩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的積極回應,是繼對境外央行類機構放開外匯市場後的一種政策延續。從政策層面,為境外機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提供了外匯風險管理工具,有利於改善境外機構的投資情緒,利好債券市場。當然,目前僅允許以客戶身份通過結算代理人參與銀行櫃檯市場,後續何時放開銀行間外匯市場允許境外投資者直接投資值得關注(估計會參照債券市場採用漸進的方式,節奏大概率更慢)。

二是從實際操作層面,預計對債券市場影響有限,需關注後續政策的實際落地情況。

1、截至2016年末,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投資者總計持有債券8700億元人民幣(其中境外央行類機構佔比較高),較2015年末增加834億元人民幣。整體來看,除去境外央行類機構的境外投資者存量在市場佔比有效(不足1%),考慮到銀行間債券市場開放已過去6年多,客戶增量已進入階段性的穩定或下滑的態勢。也就是說,該政策的利好即使被境外機構充分接納也很難在量上給債市帶來足夠的影響。

2、官方也提到境外投資者可以在境外人民幣市場進行外匯風險管理」。通過和境外機構交流也發現,缺乏外匯風險管理工具並不是目前影響他們投資的重大要素。相比而言,人民幣貶值預期、債券投資利差不足等因素更受到他們關注。當然,後續可以關注境外投資者自身對政策的評價和應對。

3、另外,該政策賦予了結算代理人重要的角色,實際的落地取決於結算代理人對政策的解讀、與客戶的溝通以及相關業務流程的梳理,後續可密切關注政策的落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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