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總要我們銘記歷史的國家,不重視國民黨抗戰老兵?


@荒木飛呂彥 的回答寫的很好,但是有些果粉不讀書就算了,還總在評論區上竄下跳,就不要怪別人打臉了。

孫立人之新一軍部隊,軍紀廢弛,每晚黃昏時候,有官兵逾千,三五成群,勾結漢奸、地痞,借搜查敵偽物資為名,四處侵入市民住宅搶劫財物。有一次,新一軍士兵多名,在西關多寶路搜劫居民財物,適警察局巡邏隊巡至是處,當場圍捕到士兵6名,沿途押解回警察總局以候處理,行至仁濟路口,被駐紮仁濟路的新一軍攔截包圍搶回,並開槍打傷巡邏隊長。巡邏隊寡不敵眾,只得將捕獲時撕下士兵6名之胸章解局報告。李國俊聞報後,派我攜同胸章前往沙面新一軍軍部面報軍長孫立人。孫立人不僅不將犯法的士兵懲戒,反而當堂拍案指著我大罵警察沒用,捉賊不到,嫁禍於士兵,要警察局賠償軍譽。我在軍長震怒之下,只得諾諾而退。回報局長李國俊後,翌日李親自往軍部向孫立人道歉,其事始寢。

  10月某日黃昏時候,有兩名新一軍士兵穿著軍服偕同兩少婦到大新路金飾玉器店買手飾,向店員索取金鏈玉器來看,一到手即分交兩少婦叫她們先走,隨即拔槍禁止店員聲張。店員驚悸,不敢抗拒,任其劫去。事後報警,亦只得徒呼奈何了。長堤周生生金鋪,因打單不遂,一夕被放了一個手榴彈,損失不少。西關陳塘電影院,因守棚者過於認真,制止無票入場,也被擲放一枚手榴彈,死傷觀眾數人。事後查明這兩案件是新一軍士兵行兇的,但警察局不但不敢追究,連提也不敢提。

  駐東山附近的新一軍部隊,夜間很早戒嚴,不準行人通過。有一位僑眷,抗戰期間,在鄉下生四胎女孩,皆因無良好醫生打理而夭折。光復後,再懷第五胎,特來廣州待產居於東山,臨產時由親戚扶掖下樓雇車去鄺磐石醫院接生,光走了幾步,新一軍哨兵即來制止,不準通過。產婦向他說情,哨兵要她300元,給了錢,看見產婦的親戚手上戴著金戒指,還要她脫下。停留在路上糾纏中,嬰兒已呱呱墜地,時值隆冬季節,朔風甚勁,嬰兒受風斃命。產婦於驚悸痛慟之餘,歸去大病一場。

  廣州市商民歷年已飽受敵偽摧殘,已是奄奄一息,新一軍在市面如此橫行霸道,防不勝防,故一近黃昏,較大的商號,就關門大吉。市內所有金飾店,大部分設置暗掣報警電鈴,直通警局,以求及時制止。但警局碰著這些事,也是無法應付,因此收不到實效。

  以上所述事件,不過就我所見者回憶過來形諸筆墨,其實當年發生相類之事件何止千萬。新一軍搶劫財物既多,私囊飽滿,加以美式裝備,從而飽暖思淫慾。駐紮在市郊鄉村之新一軍,招惹得一些慕虛榮尚淫蕩之少女、少婦趨之若騖,咸似與之結合為榮。新一軍五十師副師長楊溫與我是同鄉,又是同學,時有過從。他開玩笑對我說:「新一軍兩師人來到廣州,先後舉行過兩次集團結婚,約計新娘200多,其中有百分之八十以上是麇集於旅館、酒店之賣淫私娼。這批「鹹鴨蛋」給我們官兵帶走了,今後你們公安機關對私娼的罰款收入,當會銳減吧!」

  我笑答之說:「新一軍到廣州以來,壞事做得多,這件還算是做了好事。」

  新一軍在廣州橫行霸道,強搶暗劫,弄至全市風聲鶴唳,雞犬不寧,人怨沸騰,市民畏之甚於日軍,因此人皆呼之為「新日軍」。有怨恨之而無可發泄者,深夜乘人不覺,攀上搭在中華路中歡迎國民黨軍隊光復廣州的大牌樓,於牌樓正中懸掛大飯煲一個,以表示被新一軍弄至無飯可食。(廣州俗話吊起飯煲沒有米落鍋,扎炮即捱餓)。

  我也曾對新一軍五十師副師長楊溫談及新一軍士兵擾民搶掠等事實和市民對新一軍如此印象,請其報上級,整飭軍紀。及後楊對我說,楊在軍部彙報時,將情況報告出來,孫立人軍長說:「廣東人分外刻薄,我軍過去駐暹緬時,當地華僑對我們非常客氣,解衣推食,我們士兵要什麼,就拿什麼,隨便取用,來到廣州要些東西,就說我們軍紀不好,豈有此理。」

  我是廣東人,見這樣就不敢再說下去。

——————《廣州文史資料存稿選編》(三),由練秉彝(時任國民政府廣州市警察局督察長)、陳家藹口述、黎思復整理。

當然廣州文史資料存稿選編是在大陸出版的,有些人指不定又扣個抹黑的帽子,我只好搬出孫將軍自己的原話來:

所以我一直強調果粉要多讀書,千萬別讀大陸出版的,TG一直在極力幫忙掩飾刮民黨的醜惡。就讀解放前各地的文獻或者出版的紀實書籍,實在不行讀台灣出版的也行。保證黑料多的伸手不見五指。


給大家看一下不重視國民黨抗戰老兵的各種鐵證!

正兒八經的黃埔一期生陳天民(目前流傳的黃埔一期名單里沒有陳天民的名字,但是黃鶴、丁德隆、李模等黃埔一期生為其背書,稱其同學應該不假),曾任190師少將副師長,長沙會戰廣有戰功,抗戰勝利後,貧病交加靠借貸度日,因為營養不良罹患晚期肺病病入膏肓,家裡既無錢醫病連孩子都養不起,無奈服安眠藥自殺,因為無錢入殮,居然在家停屍4天。

請問這個時候,是不是應該有人來重視一下國民黨抗日老兵?

奚澤將軍,愛國華僑,家族豪富,曾變賣家產紋銀190萬兩支持孫中山,1921年就歸國跟隨孫中山先生,抗戰時擔任少將參謀主任,八年抗戰披星戴月,然而抗戰勝利後,其家族困苦到需要變賣家產度日,他的妻子因為不能忍受巨大的落差,在變賣了家裡最後一枚金戒指後投江而死!

請問這個時候,是不是應該有人來重視一下國民黨抗日老兵?

這是功勛卓著的將軍們,那些普通的士兵呢?60餘萬川軍出川抗日,且不說這八年里有多少人埋骨他鄉,勝利了,我們是如何對待他們的呢?26000塊就打發了,你們覺得多還是少呢?我只告訴大家,這點兒錢,南京買船票上船,不要說到重慶,到湖北沙市就斷炊了!1945年100塊可以買2隻雞蛋,到了1946年遣散抗戰老兵的時候,你們懂的那位財政部長的原因,100塊堪堪可買一塊煤。所以26000塊……大概也就是幾頓飯的價格吧。

請問這個時候,是不是應該有人來重視一下國民黨抗日老兵?

抗戰勝利,浴血奮戰的將士卻生活無以為繼,請問,這個時候政府在哪裡?應盡的義務在哪裡?該銘記的歷史在哪裡?

1947年5月5日上午9時左右,400餘名國民黨抗日將軍,集於中山陵,拜謁先總理孫中山。

儀式一開始,總指揮黃埔一期生黃鶴激動地對大家說:「我們這些編余的軍官,曾經追隨總理東征北伐,出生入死,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但政府把我們一腳踢開,斷絕了我們的生活。我們沒有別的奢望,活著只求有碗飯吃,死後有一口棺材安葬。我們也是人,我們要生活。今天我們來到這裡,不是謁陵,而是哭陵。為了我們的同學,為了我們的民族,也為了我們全家的妻兒老小,我們要大哭,一哭、二哭、乃至三哭。

接著他們宣讀了祭文:

維中華民國三十六年五月五日,學生丁德壟張際鵬等謹以鮮花蔬果之儀,謹致祭於我先總理孫大元帥之靈前而言曰:嗚呼!先總理率我中華健兒,驅逐韃虜,掃蕩中原。舉義以來,垂三十六年矣。不料壯志未成,先生為國事溘然逝世,全國痛失斯人。幸爾後天不負人,群賢輩起,誓以愛國之心,繼承先生遺訓,興師北伐,清除禍國殃民之軍閥。舉國同心協力,戰敗侵華日寇,國土賴以復興。此皆先生建國大計,有以致之。日寇無條件投降後,理應撫恤陣亡將士,以及被害民眾,尤其是參與北伐戰役、浴血抗戰諸將領,更宜妥為安置,萬眾一心恢復國計民生,共同努力。唯是喘息未定,橫生枝節,鳥盡弓藏,其心何忍。甚至排除異己,分劃親疏,更非所宜。如此孤行,致使愛國之士,流落街頭,妻子號寒,乏人過問。尤可悲者,一期同學陳天民,參加革命有年,貧困致死,不能終其後事,此不過數百同學中之一例。如此不顧一切之措施,豈先生生前始料所及耶?言之痛心!最近,學生等均將解甲歸去,此後重擔,均付之當道袞袞諸公,衛國安民,希好自為之。學生等個人去留,無所介懷,惟念先生臨終遺訓:「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不敢忘懷。形勢逼人,夫復何言。倘國家一旦對外需要,仍當負弩投前,共赴國難,以報先生培育之恩。臨別謹陳肺腑,不勝依依之情。

他們在中山陵向世人宣告的這篇祭文,可謂是把政府對抗戰老兵的態度公之於世,抗戰老兵困苦的生活和國家的現狀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至於那些抗戰老兵,日後有赴台的,就得到了政府的體恤么?絕大多數都因為戡亂非常時期,超期服役,直到4,50歲才能退役,一輩子生活在所謂的眷村,領著一點兒補貼,看看能不能娶一位妻子,眷村的婚姻有很多悲劇,更多的老兵甚至都是孤獨終老,不要說一輩子不能回歸生養的故鄉,連後代都沒有留下,請問有誰重視過他們的訴求呢?請問有誰准許他們脫下戰袍回歸故鄉呢?

要說不重視抗戰老兵,真的很抱歉,看看現在大陸對老兵的各項政策,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果粉妄圖指責共產黨不重視國民黨抗戰老兵,不如先把自己的蔣大總裁批判一番。


扯淡,建國來幾次大摸底,你幹什麼的國家都有檔案,大量的「黃埔學生」「抗日老兵」就這幾年搞出來的。。。

(修改老兵公益組織都是買賣的言論,不公平,不客觀。增加第三段描述)

另,所謂老兵公益組織,我印象深刻的一個,微博上發個什麼「老兵的黃埔佩劍」,我朋友指出是假的,被人這頓圍攻啊。。。

另有某西南大名鼎鼎的大家,微博被人質問「跟某出版社聯手捧抗戰老兵,被發現是假的後,幹掉了懷孕女編輯頂缸」一事。。。大家沒吭聲,我覺得一定是造謠。。。

補充

供某些國軍後代的朋友參考,可以申請

http://mp.weixin.qq.com/s/3GG6yk8S4nOcFc-m3FQruQ


七八歲的抗戰老兵層出不窮,在國粉眼裡,只要是個老頭,說自己抗過日,他就必須是老兵了。六七十歲的抗戰老兵我們都聽說過。抗戰勝利不過七十年。有的人還是精蟲的時候就抗日了。

國粉還有一個邏輯,只要當過國軍就是抗戰老兵了。也不看看國軍序列多高比例曲線救國跟著搞掃蕩打擊抗日軍民了。無反人民血債的抗戰老兵,建國初就給待遇了。一幫當年的流氓無賴等知情者死光都能冒充抗戰老兵了。鍘刀鍘死劉胡蘭的大鬍子班長,如果當年隱匿成功,今天也敢來冒領抗日英雄的名頭你信不信?

一切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民族獨立犧牲流血的,都是國家民族功臣,值得我們永遠銘記。但是真不能讓一些渣子騙子別有用心者冒領了這樣的榮譽。


原來在基層工作,民政管理也是職權範圍之內,國家不重視抗戰老兵?

這是先烈的統計表,在世的就不貼了,太多隱私在上面。其實土共對革命先輩的統計從沒停止過,到現在,實話說真的數不清統計多少遍了,年年都再濾最少一遍。

經過數十年的統計,烈士全部有墓有碑,很多地方無名烈士碑是下面這樣的。

對,就是一塊碑,沒有墓,因為從現實角度對於犧牲的先烈全部統計了,有遺骸的全部收集起來下葬,沒有的用遺物,無一遺漏,有遺骸遺物的通過多方調查全部確定烈士姓名來源甚至犧牲細節,這是我們當地革命紀念館最驕傲的地方!

我們這裡所有革命先輩全部登記造冊,資料延伸到民間傳說,沒有歷史記錄,查縣誌村志,都沒有的,依照民間說法,結合後人提供有效資料或者實物證明親歷者證詞都可以,但是理論上也有可能存在無人知曉不是,所以特地加了一塊無名烈士碑,事實上經過這麼多年的梳理,遺漏的可能性已經很小了,可以說是零。

另外說一個人們的誤區,其實抗日老兵的生活大多是比較不錯的

服飾家庭背景其實挺不錯,但是不會宣傳,一太容易打擾老人生活,二是老兵生活好才是常態……只能報憂不報喜了,三是現在很多人閑的,看到老兵家境不錯的話,這是特權啊,各種角度都能黑。

反正他們總是有理,就像題主問的一樣,其實我就說,你們這麼關心,一年去幾次烈士陵園或者革命紀念館?你們知道不知道,大到一個城市,小到一個縣城,都有青年志願者、老兵協會之類的組織,他們的活動大多是圍繞著照顧孤寡老人、抗戰老兵、烈士遺孀等展開的?

你們沒聽說過?

我靠,你們還問這樣的問題?

先打聽下你們當地的烈士陵園和革命紀念館怎麼走

再打聽下志願者組織行不行?

另,確實我在基層見過當地駁回過「抗戰老兵」的要求,理由是革命不徹底

我在這奉勸一句,有些人吶,不要聽風就是雨,土共給個革命不徹底理由好像挺敷衍,其實是為了照顧那些老人的顏面,那些人有些是逃兵、有些是抗日過也漢奸過,有些乾脆就是漢奸,土共掌握了大量的資料才會對一個人蓋棺論定,難道拿出一大疊資料甩你臉上證明他們是漢奸?土共才沒你們那麼壞呢,土共現在的歷史觀很明顯,過去就過去了,蓋棺論定,不再死揪不放,革命不徹底說到底讓兩面都有台階下,畢竟很多拿這些老人做文章的根本就不是老人的本意。

有這樣的老兵

當然也有這樣所謂的「老兵」


很多答主都引用了:

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內優字第69號文件規定:「『九一八』以來,國民黨軍隊之指戰員確系對日作戰,負傷致成殘廢,已與蔣匪軍斷絕關係有一定證明,無反人民罪行,且為當地群眾公認者,得以革命殘廢人員論。……換髮新證件,可按《革命殘廢軍人優待撫恤條例》予以撫恤。」

這已經非常好了!畢竟國民黨軍隊中有許多人都參與了對解放區普通老百姓的屠殺,許多軍隊軍紀極度敗壞,在國統區也禍害得老百姓活不下去,這些人如果一概而論當成英雄對待,實在說不過去。

其次,正如 @荒木飛呂彥 說的一樣,很多現在所謂的抗戰老兵其實並沒有辦法證明自己的身份,或者他們說的身份根本經不起考證,總不能他一說就給他待遇吧?這樣讓真正的抗日英雄情何以堪?

另外,我想說的是:

現在開放輿論,很多人就開始過度追捧所謂的國軍抗戰。說實話,一度我也是這些人中的一份子。可是看多了以後,卻漸漸發現問題了:

為什麼所謂的國軍抗戰,就是被日本人追在屁股後頭猛打?

為什麼所謂的幾十個大會戰,沒有一個進攻性的,全都是被動防禦?

為什麼投降日本人變成偽軍的國軍比被消滅的日軍都多?

為什麼進攻八路軍的敵軍經常出現「一百鬼子,二百偽軍」這樣的笑話?

為什麼被果粉們津津樂道的所謂勝仗都發生在一些從來沒人聽說過的犄角旮旯?

為什麼除了台兒庄以外,就沒有一個勝仗發生在傳統的戰略要地?

為什麼活到現在的鬼子們寫的回憶錄都是描寫在華北和八路軍作戰的?

為什麼缺槍少彈的八路軍的地盤一直在擴大,而美式裝備的國軍的地盤一直在收縮?

為什麼到抗戰後期鬼子拚命掃蕩敵後抗日根據地,卻對正面的蔣介石不屑一顧?

為什麼到了抗戰的末期,掌握了完全的制空權,並且武器裝備全面優於日軍的蔣介石軍隊還發生了大潰退?

為什麼到了日軍投降前一個月,蔣介石還在丟失城市,而八路軍則在收復縣城?

其實 @荒木飛呂彥 說得很對,所謂的國軍抗戰就是一幫無能的官僚在浪費普通士兵的鮮血。我還想再加一句:這些以蔣介石為首的無能而又腐敗的官僚就是用普通士兵的鮮血澆灌著自己的紅頂子。

國家要我們銘記歷史,我們應該首先明白歷史。不要沉浸在自己發明的所謂歷史裡面自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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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我有個親戚就是抗戰老兵,不過說是老兵也有點兒心虛,其實就是游擊隊,而且只打過偽軍和漢奸,並沒見過正兒八經的日本兵,絕大多數的時間都是躲在各種奇葩的地方,沒辦法,力量太弱小,真的就是「幾十個人,七八條槍」。

現在生活可好了,每個月的退休金和補助都花不完,經常還有老幹部聯誼會,逢年過節地方上的領導還專門去慰問。


【建議說我回答文不對題的老幾好好看看我的文字內容,如果一遍看不懂,建議聯繫上下文運用一點辯證思維大聲朗讀三遍】我多的不說,我就上幾張圖,大家看看所謂「國民黨老兵」能有幾個是真的。證據少的可憐,所有東西幾乎都靠人家一張嘴說,拿兩個章出來還是地攤貨,怎麼說都說不聽。共產黨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補貼什麼的能給這種所謂的1947年畢業的黃埔四期生嗎?說實話,掰著指頭算算黃埔四期是哪年就知道有問題了。。。(後來我查了一下,黃埔四期是1926-1927)黃埔的「埔」都寫錯了,還能真嗎?

各位大佬看看這位老爺子的中正劍,黃埔的埔都寫錯了。。。寫的黃浦江的「浦」。。。軍校的「軍」竟然是簡體字。。。

這樣的「老兵」,資料檔案查不到,實物證據沒有,有也是假貨,連口述的內容都錯漏百出,怎麼認定?題主說的「不被關注的國民黨老兵」大多屬於這種。我一般認為這種是吹牛。

另附淘寶截圖。

大家每人花39,買幾個章回去,大鬧自家老爺子是抗戰國民黨老兵,然後每年領共產黨幾萬塊錢,還不是美滋滋?


我以前掛職副縣長的時候,分工有一項是協助常務副縣長分管民政局

有一次接到一封信,是某「抗戰老兵」寫的,要求落實待遇,什麼他是黃埔幾期的學生,抗戰打死了誰誰誰,然後受迫害啥的。

然後我屁顛屁顛的去黃埔的校友網去查

我和民政的幾個局長眼睛都快迷糊了,死活找不到這個人····

然後把名單複印給他,並回告:請提供詳細證據

不久又來了,說自己當時是改名上的黃埔,當時改的名是某某某,

這一回查到了

但是戶籍不對啊,人家是廣西的,你是湖南的啊!

繼續附上當時的詳細資料並請提供相應證據

不久又來了,這回是當初改了戶籍,也提供了幾個人寫的「證據」,什麼證明他是某某老兵,某某軍隊···

後來有一次會面,民政局的局長過來談到這事兒,我半開玩笑說,他這麼不說是教導總隊的呢,全軍殉國了,查都沒法查····然後局長說:羅縣長,怎麼感覺我們在幫他造假呢·······

----------------抗戰老兵有好處,什麼牛鬼蛇神就都出來了····一大堆七八歲上黃埔軍校的老兵全都冒出來了····

PS:

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內優字第69號文件規定:「『九一八』以來,國民黨軍隊之指戰員確系對日作戰,負傷致成殘廢,已與蔣匪軍斷絕關係有一定證明,無反人民罪行,且為當地群眾公認者,得以革命殘廢人員論。……換髮新證件,可按《革命殘廢軍人優待撫恤條例》予以撫恤。」

總不能你抗日過,後來解放戰爭時候屠殺無辜百姓的事兒就算了吧?

1947年秋,國民黨軍隊進攻膠東,孫受鄉被還鄉團殺害735人,其中,藕灣頭村被殺72人,朱家莊一口井裡活埋49人,東趙格庄李廣謙一家被殺害25口。

9月26日到10月6日,牛溪埠鄉大高嵐村,有52名幹部群眾被還鄉團殺害。年齡最大的74歲,最小的僅是幾個月的嬰兒。還鄉團手段殘忍,28歲的婦救會長邢淑花,被捉住受盡折磨,劊子手將她的衣服剝光,全身澆上開水,燙起燎泡,再用掃帚掃。青婦隊員邢桂娥、邢桂珍等6人,被挖支眼睛,有的被「剪刺蝟」、「照天燈」。『

罄竹難書·····(總之就是果粉們呢,是:國民黨不管怎麼殺共產黨都沒事,你TG報仇就是不行,·······)

我舉個例子,楊子榮大家知道吧?最後一戰因為手槍被凍住了犧牲,但是和他對陣的那個敵軍,也就是因為以前犯過的罪判刑,80年代就放出來了

因為戰場上的對決,那是無罪的。

而51年的文件,也說的很清楚:無反人民罪行!!

TG已經很寬宏大量了,國民黨還在呢,就幫著你們養你們丟下不要的人了···

真是接盤俠····還撈不著好····

PS:不少抗戰老兵都從台灣跑回來找大陸的民政局要待遇了····

人家這些老兵自己比你清楚!

不能因為汪精衛刺殺過清朝攝政王就原諒他後來當漢奸

同樣的,也不能因為你抗日過就原諒你屠殺無辜百姓

功是功,過是過

新一軍打日本人有功,但是在廣東禍害的當地百姓罵他們「新日軍」,這就是過

湯恩伯抗戰有功,但是禍害的河南的百姓活不下去,這就是過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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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回復,掛職完我還是我的小羅、羅工,當時分工是協助常務分管民政、商務和幾個有開發區的鄉鎮。

國軍抗戰說難聽點就是卑鄙無恥下流的無能的官僚在浪費士兵們的鮮血,然後我們一旦說這些官僚是廢物,果粉們就蹦出來說你居然敢污衊那些英勇犧牲的士兵··· 把英雄的士兵和無能的官僚綁到一起,這些果粉只能說不是傻,就是單純的壞

同樣的部隊在抗戰被鬼子追著跑,換到TG哪裡就能和美帝打的有聲有色。美國人直接發錢的遠征軍可以追著彪哥跑,後來國軍將領收回的後勤的權力,彪哥追著他們跑····

那麼!國軍的悲劇就是領頭的那些廢物,可以直接就這麼說!!

那些把忠勇的士兵和那些無能的蔣光頭綁定到一起的果粉,全是垃圾!

最後!中國曆朝歷代,面對外地入侵,投降的只有宋朝的那兩個窩囊皇帝和一個都城斷糧的。剩下的沒有一個投降的。

所以拿不投降給蔣介石貼金的,科科····那是拿蔣公和徽欽這兩個廢物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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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抗戰老兵其實很好確認,就問他當時參軍的時候,班長是誰,排長是誰,連長是誰,一般到了這一級別,就有詳實的史料可以查的···就能查出來這支部隊那一年去過那些地方,和這些抗戰老兵說的時間地點有沒有交集啥的····

我這可是給你們這些造假的支招呢,別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啊····

----------------大家別搭理回復裡邊的果粉們了,我看了下,。真是轉進如風·······實在追之不及


是的,我特別憤憤不平

我也是黃埔100期生,一口大刀,殺過的日本人排起來可繞地球三圈半

現在我無待遇無身份

好了,果粉,我可是你們的民族英雄

我,國民黨老兵,打錢!


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內優字第69號文件規定:「『九一八』以來,國民黨軍隊之指戰員確系對日作戰,負傷致成殘廢,已與蔣匪軍斷絕關係有一定證明,無反人民罪行,且為當地群眾公認者,得以革命殘廢人員論。……換髮新證件,可按《革命殘廢軍人優待撫恤條例》予以撫恤。」


你可能不知道實打實的抗戰老兵現在待遇有多好,你見識少我不怪你。

而且這方面並沒有國共之分,很多有實錘的老兵甚至台灣跑過來要待遇,也給了,畢竟總共也沒多少人,扣這個錢沒必要。

當然你要非拿那犄角旮旯里的老人,啥證據沒有,張嘴就是我是抗戰老兵國家得養我說事,我也沒什麼好說的。


我姥爺的哥哥是國民黨抗戰老兵,黃埔十期,第二批遠征軍。解放戰爭時期是河南某縣的守備司令,不過打到他那時結果已經沒什麼懸念了,他就投降了,給他按戰場起義算的

建國後在天津一個軍事學校當了幾年教員,後來覺得身體不好,回老家務農去了

這些都在他的檔案里記得清清楚楚,因為沒有內戰中的反人民罪行,文革啥的都沒受波及

那些近幾年蹦出來的老兵,基本都是假的,履歷不對,年齡不對,部隊番號主官姓名都不對……

就有幾個真的,比如前幾年網易採訪過的那個,「聽說您曾經是將軍?」,我記得開頭是這麼寫的。後來被挖出來此人確系國民黨少將,害死了要率兵投誠的另一人,使得某地本來能和平解放卻不得不打,所以蹲了幾年監獄然後晚景凄涼……


國軍在我們那就是小日人,意思是日本人的兒子,比日本人還差遠了。日本人好歹還算軍人,村民只要不主動攻擊他們,很少進村騷擾,而所謂國軍呢,跟惡狗一樣,燒殺搶掠比日本人狠得多,gcd對國軍已經算是美化了,把很多國軍乾的屁事算到日本人頭上。以前看抗日電影的時候,那些老人都說,其實本地人沒那麼恨日本人,我們這既不是交通要地也不是資源重地,日本人沒怎麼打過這裡,基本都只是過道。反倒是國軍,就是兵匪,電影裡面日本人乾的事,國軍都干過,什麼挖地三尺搶東西,殺跑得慢孕婦孩子、搶女人,甚至是殺人玩,國軍來了是要舉家逃命的。哪個村有幾個人加入了國軍是去前線殺敵,哪些是幹了這些喪天良的事,禍害鄉里,大家都清清楚楚,為什麼國軍失敗以後,不少「英勇國軍」寧願在外地流落街頭也不敢回老家呢,還不是怕當初的知情者沒死光被舉報清算。怎麼著,現在覺著當初知情人都死光了就敢冒充抗日英雄了?真正那些抗日的國軍英雄,活下來的,早就榮歸故里了,所有人都佩服。還有人吹自己爺爺當初加入國軍英勇抗日,現在在外地朝不保夕生活困苦,那老不死的到底是抗日的還是屠戮鄉里,自己心裡沒點B數嗎,還有臉吹?


他們在抗戰中的表現當的起民族英雄的稱號。

但是我們就事論事的說這些抗戰老兵,45年勝利後,轉頭就去打tg了,450萬打120萬,打了3年,好容易定鼎天下了,來要待遇了。

讓那些開國的tg老兵怎麼想?戰友上級被你打死了,你還跟我們一個待遇?

讓那些烈士子女怎麼想?父母被你們打死了,你的兒女竟然享受革命待遇?

你殺我父母兄弟,我還敬你愛你養你,這是什麼道理?

你看網上那些報道,直說他們37年到45年之間的事,從來不提這些人27年-37年,46年-49年在幹啥,你猜他們是不是回家種地去了?

歷朝歷代,開國不優待功臣,先緊著敵人優待,這算什麼事?

這幾年民族主義興盛,國家有錢,老革命都作古了,龔楚這樣的叛徒都能回國定居,安享晚年了,對老兵的優待自然可以越來越好。


你們去查查這些國民黨老兵,有沒有參與花園口決堤,有沒有參與412反革命政變,有沒你有參與蘇區屠殺,有沒有參與還鄉團,有沒有投降過偽軍,有沒有參與過長沙屠城,有沒有參與過長春屠城,到底姓蔣還是姓汪?

你不是要尊重歷史銘記歷史嗎?國民黨干過的非人行徑你怎麼不銘記了?

但凡參與這些的,不追究他責任就已經是黨恩浩蕩不計前嫌了,還想要待遇?

槍斃了他都不冤枉。


抗戰老兵這個事情,已經是月經貼了。

不用說,凡是提到所謂「抗戰老兵」,肯定是國民黨的兵。如果是tg的兵,那叫革命軍人,待遇妥妥的有。

那就很明白了嘛!誰招募,誰負責。你是國民黨的兵,那就去找國民政府要待遇,要補償,要退休金嘛!要是國民政府和大清一樣已經亡了那也沒什麼好說的,可明明好好的在台灣啊!這個政府還在哪!這支軍隊還沒滅呢!

怎麼沒見某些那麼「關心老兵」的記者公知去台灣討個說法?卻找tg政府開刷?合著柿子挑軟的捏?

大家說是不是這個理?誰招募,誰負責。哪有我軍敵軍一個待遇的道理?!要這樣誰還給政府打仗?

被公知吹上天的南北戰爭,也沒見聯邦政府給南軍發撫恤金啊!

說起來,人家南軍也是抵抗英國殖民政府和墨西哥軍的主力啊!出的人比你北方几個州多到不知哪裡去了。

有人說抗戰有功,那好嘛,有一說一,有理說理。絕大部分國民黨士兵,打完抗戰打tg,有的還在之前十年打過tg。所謂抗戰老兵,大多對民族有功,但對人民有罪,那頂多就是功過相抵,不賞不罰嘛!你就該把自己當普通平民一個,賺錢養家,禍福自擔,國家鑒於你抗戰有功發撫恤金,那已經是法理之外的恩賜,或者叫額外收入了。

竟然還有臉把自己過不好歸罪國家?來來來,功是功過是過,抗日撫恤金你拿去,反人民罪要不要清算一下,判個勞改啊?

我這人說話比較直,有一說一,有二說二。拿抗戰老兵名頭起鬨的,大部分不是蠢就是壞。有些抗戰老兵是過得不好,那也該由「社會貧窮老人」志願者出面,別啥都扯歷史,更別鼓吹抗戰老兵這個噱頭,煩不煩。

有些媒體那,就想搞個大新聞。

我這篇答案的核心思想有兩個,一是國軍應該問台灣國民政府要撫恤,二是如果國軍問tg要撫恤,那麼盤點功過,國軍在抗戰中對民族有功,在內戰中對人民有罪,理應功過相抵,不賞不罰。

然而,評論區很多人似乎對「國軍在內戰中犯罪」這一點不以為然。的確,得益於公知和果粉多年鼓吹,三年解放戰爭被普遍認為只是兩個勢力爭奪政權的戰爭,是一場狗咬狗的軍閥混戰。所以國軍士兵都只是內戰的炮灰,是無辜的脅從者,談不上什麼犯罪。

這麼說的人,似乎覺得1949年後七十年的歷史和解放戰爭的勝利者沒什麼關係,只要戰爭結束,就能發展經濟。哪怕國民黨執政,也能發展成今天這樣子,甚至更好。毋庸置疑,這個觀點在網上的擁護者並不少。

然而事實上,解放戰爭是一場決定中國百年國運的戰爭。如果國民黨獲勝,中華民族永無崛起機會,中國大地會比印度還慘。而共產黨贏了,中國才開始了結結實實的工業化,最終崛起為今天的世界強權。

這裡推薦 @春過雪消 的文章:春過雪消:如何評價建國後、改革開放前中國的工業體系?

現代化的核心在於工業化,工業化的關鍵在於工業體系的建立。如果不能建立工業體系,那麼糧食,衣服,書籍,藥物乃至生活用品都是低量高價,人均壽命,受教育率,嬰兒存活率都無法提升。大家今天的生活水平,大概和印度,非洲,拉美差不多。河上飄著死屍和垃圾,少數幾個大城市外圍有著無窮無盡的貧民窟;女孩普遍干著賣淫的勾當;男人吸毒,賭博,加入黑幫;農村孩子骨瘦如柴,烏鴉和禿鷹在一旁虎視眈眈……這就是大家想要的生活?

不用懷疑,國民黨這樣的買辦階級是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在中國實現不了工業化的。什麼叫買辦?就是進口外國工業品,出口本國原材料,買賣越多他們獲利越大。中國的工業化卻是與之完全相反:消耗本國原材料,製成工業品賣給外國。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買辦階級當然要竭盡全力打壓中國工業化。所以我說,中國在國民黨治下會和印度一樣,印度就是沒完成工業化的典型國家。

不,應該說,中國會比印度更悲慘。印度好歹還有獨立的主權,獨立的關稅制定權,獨立的軍隊。國民黨是什麼玩意兒?上圖。

美國軍隊可駐紮中國領土,進入中國內河;美國商品可以以極低關稅進入中國,打壓中國民族工業;中國憲兵不能擒拿犯罪美軍士兵;美國飛機可自由航拍中國地理圖,如此不一而足。中國在戰爭權,外交權乃至內政管理權上處處受制於美國。

印度好歹還是獨立主權,不受制於任何國家,至少他能維護國家統一,收回葡屬印度,法屬印度,與鄰國開戰。這七十年來,就算沒有工業體系,在印度有識之士的努力下,印度還是多多少少建立了一點實業。

而國民黨呢?他們敢拿回外蒙古,敢和越南,朝鮮,印度開戰?只要美國不點頭,他們就只能裝沒看見。他們治下的中國,怕是一點實業也建立不起來,難怪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例一簽,連民族資本家都倒向了tg。

所以我說,解放戰爭是一場決定中國百年國運的戰爭。如果國民黨獲勝,中華民族永無崛起機會,中國大地會比印度還慘。而共產黨贏了,中國才開始了結結實實的工業化,哪怕中間經歷了一些慘絕人寰的天災人禍,卻也不斷前進,最終崛起為今天的世界強權。

(此處應有維德局長的名言:前進,不擇手段的前進!)

讓我們回到1949年。在這場賭上四萬萬炎黃子孫命運的戰爭中,國民黨就是一個「反動」角色。而國軍士兵,不管自覺不自覺,都充當了幫凶的角色。這就是對人民,對這個五千年民族的犯罪。如果說他們都是被拉壯丁迫不得已,那抗戰中偽軍也有很多人被拉壯丁或者是「脅從」,這怎麼算?又想禍害百姓又想撇清關係,哪有那麼好的事情。更何況大部分國軍軍紀和偽軍差不多。

不管從國家公理還是民間道德兩個角度,內戰中的國軍都是對人民犯罪。


媽喲,知乎小透明第一個百贊,好雞凍,再更一點,這個事我是怎麼知道的呢?我媳婦是司法部門工作的,一天哥們來問我遺產繼承的問題,他爹已經和幾個姑姑對簿公堂啦,然後這老爺子的委託律師就帶著遺囑和公證來了,你們就不要爭了,老爺子已經捐給國家了……雖說哥們家條件還可以,畢竟2000多萬啊,心絞痛是一定的,可是老爺子高姿態在這擺著,你能說什麼呢?我哥們的心情基本是這樣的

--------------------以下是原答案

哥們的爺爺,解放戰爭入伍,打過抗美援朝,師級參謀,雖然犯過錯誤但是復原後給安排了一個二甲醫院的院長,首都黃金地段分了兩套房,當然現在看都是老房子了,看病從不花錢,工資沒問過估計也不缺錢。重點來了,前幾年老爺子去世,把兩套房子當黨費捐了……捐了……捐了……,市價兩千多萬好嗎……求我哥們的心理陰影面積,他還是獨孫。不過這個事真的改變了我對老一輩黨員的看法,原來這些事不光是寫在書上也是真的存在,向這些老同志致敬,因為這些前輩我們才有今天安穩的生活


媒體為了吸引眼球什麼都說,一群建國後出生的抗戰老兵。。

其實國家心裡有數,可不像 蔣記民國那麼不要臉。

我們這次發放5000塊錢的生活補助和抗戰勝利70周年紀念章,都包括了國民黨的抗戰老兵。在這裡我想說,你剛才說到數量,我們所掌握的數量是6000多人,因為民政部所服務保障的抗戰老兵一般都是在鄉的,如果他後來到地方參加工作,享受離退休待遇,可能就由其他相關部門來統計了。我想,在鄉的可能就是生活相對比較困難的,我們的條件就是參加過抗戰,後來在解放戰爭中起義投誠,或者參加完抗戰回鄉務農了,像這樣的抗戰老兵我們全部進行發放。至於你說到撥多少錢,我想這個錢是很好算的。民政部服務保障的抗戰老兵和老同志是5萬多人,一個人5000塊錢,我們就按照這樣的標準,有一個算一個,由中央財政撥付。謝謝。


證明呢?你怎麼證明你是抗日老兵?

之前發抗日勝利紀念勳章,然後一個人找上門說自己的爺爺是抗日老兵。因為那人能說出當時部隊的一些情況,而且年齡也對。所以當時大家都以為是失聯的老兵,一幫人特別緊張的去查,還通過省政府聯繫了當地的村支書看顧。結果轟轟烈烈查了一個多月,最後發現這貨是一逃兵……

這種好在是八路,大量的信息都保留下來了,有案可查。但是國民黨軍隊的檔案非常的亂,校級營級以上軍官還能查到一半左右,那些連長排長是真的還是假的只能根據被共軍俘虜時的情況推測,至於有沒有參加抗戰,是不是當過偽軍只有天知道。而我國對於參加國戰的老兵是給予優待,如果不仔細查證真的會有很多人冒充。

另外,個人認為抗日老兵這種事情應該要翻篇了。當年我爺爺我姥爺的戰友一個個已經走的差不多了,去年查檔案的時候還能政府還能找到十多個相關單位的老兵,而今年他們中最後一個已經在8月末離世了。我國對國軍老兵變得尊敬已經有十多年的歷史了,如果一個老兵真的想要奪回過去的榮譽,他早就應該就已經可以這麼做了。一個老人辛辛苦苦把秘密藏住心中這麼久,就不要再去驚擾他,讓他永遠守住這份秘密吧。


「抗戰老兵」 湯恩伯,胡璉,邱清泉,黃百韜,張靈甫也是狼兵,嗯 給他家屬發放勳章,革命烈士證書,立碑紀念。

「抗日老兵」我看叫反攻義士,救國義士最好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財務局:

  經研究,決定從2016年10月1日起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提高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恤金、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恤金、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的生活補助標準,調整後的標準見附件。其中,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恤金不再區分城鎮和農村,實行統一標準。

  二、各地要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加大資金投入,大力提高在鄉老複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準,切實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財政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於450元、不高於十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的原則,調整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標準不低於40元。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80元;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270元;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360元;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450元。

  四、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40元,達到每人每月500元。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200元;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300元;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 、直轄市),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400元;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500元。

  五、對不符合評殘和享受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條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難的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以及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含參與鈾礦開採軍隊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40元,達到每人每月500元。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200元;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300元;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400元;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500元。

  六、對居住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18周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含建國前錯殺後被平反人員的子女)提高生活補助標準。中央財政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七、對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補助標準,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達到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25元。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按上述補助標準的50%安排補助資金,對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實行全額補助。

  八、對建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調整生活補貼標準,每人每月提高40元,補助標準調整為:1937年7月6日前入黨,達到每人每月6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5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480元。已享受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的老黨員,不執行上述補貼標準,仍按每人每月50元標準發給生活補貼。已對老黨員實行定額補貼的地方,補貼標準低於上述標準的,按照補差原則發給補貼;補貼標準高於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補貼標準發給補貼。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7省(直轄市),按上述補助標準的25%安排補助資金;對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按上述補助標準的50%安排補助資金。

  九、此次調整標準所需中央補助資金,由中央財政安排,另行下達。地方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要認真落實地方應安排的資金,切實加強資金管理,保證及時、準確、足額地把撫恤金和生活補助費發放到優撫對象等人員手中。

  

  

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表

  (從2016年10月1日起執行) 單位:元/年

  

殘疾等級

殘疾性質

撫恤金標準

一級

因戰

66230

因公

64140

因病

62040

二級

因戰

59940

因公

56780

因病

54660

三級

因戰

52590

因公

49420

因病

46290

四級

因戰

43100

因公

38910

因病

35750

五級

因戰

33670

因公

29440

因病

27340

六級

因戰

26310

因公

24890

因病

21030

七級

因戰

19990

因公

17890

八級

因戰

12620

因公

11550

九級

因戰

10480

因公

8420

十級

因戰

7360

因公

6300

  

  

附件2

  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

  定期撫恤金標準表

  (從2016年10月1日起執行)單位:元/年

  

烈屬

因公犧牲軍人遺屬

病故軍人遺屬

21030

18050

16980

 

  

  

  

附件3

  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

  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表

  (從2016年10月1日起執行)單位:元/年

  

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

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

紅軍失散人員

45930

45930

20720

來源:微信號「東西南北兵」

2016/9/23

是「兩參」(參戰參試)退役老兵的訴求;二是彙報了各地貫徹落實中央八部委中發(2007)9號文件和國辦函(2011)79號文件執行情況;三是就「兩參」退役老兵現實情況,向中央及有關部門提出了具體要求和建議。

  補充發言的董興國就「兩參」退役老兵政治地位向中央提出了意見。他說:這些老戰士受黨和國家的徵召時,黨和國家都莊嚴承諾「祖國不會忘記、人民不會忘記」,但現在,對他們的榮譽地位漠不關心。

我們國家領導人可以到國外為支援過我們國家的老兵授勛發證,卻不能為自己祖國英勇戰鬥的軍人給予正當名份;我們的領導人可以為援外因地震殉職的工程技術人員憑弔,並封為英雄,卻對長眠於鄰邦的大批援越、援老烈士無動於衷;共產黨政權可以為國民黨抗日遠征軍發證書給予特殊優撫,卻不能為自己的「遠征軍」同樣的政策。 第三個發言的是胡代錦,第四個發言的是李金潮,第五個發言的是劉興耀。

  在聽取老兵代表的意見和訴求後,各部委領導分別對一些疑問作了回答,透露了一些我們值得期待的信息。

  (一)民政部程處長回答了兩個問題

  1、關於生活補貼變「榮譽金」的問題。 程處長講:過去制定政策,一直沿襲「扶貧」的思維,定位在「救濟困難」。由於受時間和年代的限制,這種定位與社會經濟發展明顯滯後,造成了許多問題,有關榮譽性的褒獎政策,我們做了許多

新的頂層設計方案民政部已向國務院提交了報告。大家集中來北京反映意見,有利於對該項工作的推進。對「兩參」退役老兵更適合更有利的政策正在進行中。但民政部的方案要中央批准,何時出台政策,民政部無法預測,需要大家耐心等待和理解。

  2、關於給「兩參」退役老兵發「光榮牌」的問題。民政部程處長作出了答覆並承擔責任,他說:下發該文是在去年年底,時間倉促沒做出具體規定,致使執行落實不盡人意,沒有把好事做好。

  (二)總參謀部吳局長答覆的六個問題

  1、關於「參戰」人員待遇問題:吳局長說,(吳曾是老山對越自衛還擊戰的一名營長,現大校軍銜)國家早期出台的「參戰」人員優撫政策考慮不周全,是有缺陷的。作為親自主持並參與文件制定的經歷者,2007年建軍80周年制定的文件中所說的「部分」,本意是指相對全國退役軍人而言所有的參戰參試退役老兵,即中央八部委9號文件中列1954年以後14次執行作戰任務參戰的全部老兵都應該享受補貼優撫。

在今後新的政策方案中,除了原先明確14次執行作戰任務的人員為參戰人員,又核定660次戰鬥參與者為參戰人員,不是後來指「家在農村和城市無工作且生活困難的」,對於執行文件的缺陷與不足,希望大家從中國的國情和年代背景去理解。雖然文件由總參主持制定,但具體落實由民政部執行。民政部沿襲習慣表述,對「部分」再限定,造成了後來「參戰」人員優撫待遇不能全受益的問題。

  2、關於「參戰」的界定問題:吳局長說:a、凡是中央軍委下達的作戰命令且進入戰區範圍執行任務的部隊;b、由中央軍委下達命令跨出國門的部隊;c、雲南省委認可的參戰人員,含支前民兵,都屬於參戰人員。

  3、關於優撫對象排序原則的問題:吳局長說:其排序為:a、烈士;b、參戰人員;c、傷殘軍人;d、普通復退軍人。

  4、關於老兵上訪影響問題:吳局長表示,大家反映意見,對促進好的政策制定有推動作用。

  5、關於地方政府阻擾攔截老兵上訪和打壓老兵的行為問題:吳局長表示堅決反對,對於這種行為,只要實名實事舉報,落實一起,嚴厲查處一起。

6、關於成立全國性參戰老兵或復退軍人組織的問題:吳局長說,從1998、1999年以來,「兩會」代表多次就此提出提案,這類組織,屬民政部審批,你們申請,民政部批不批,由他們按法律和有關規定處理(註:民政部對中國退役軍人協會的申請報告,已經做出了具體辦理程序和指導回復)。

  (三)總政治部李上校態度明確表示,參戰老兵反映的問題實質上是軍人的榮譽地位沒有得到很好的體現,這個問題不僅參戰老兵有意見,就是現役軍人也不是解決得很好,如今招兵難就是一個現實證明,老兵們反映的具體問題我們都要反饋給領導。

  (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姜主任態度,他對有些文件執行落實不到位做出解釋,他說,文件所涉及的時間跨度大,在登記上有遺漏,基層工作不細與疏忽造成的,對於正常範圍的要求,凡不落實的要追責,各部委也要加大到地方督查的力度,對於大家反映的意見,無論合理或不合理的,我們都要向上級彙報。

  (五)一個小插曲 2014年2月26日下午4時,五位援越抗美老兵冒著陰冷小雨,在受到嚴格安檢與嚴控的氛圍中,來到天安門廣場人民英雄紀念碑前懷念戰友,他們懷著對犧牲戰友無限的深情與思念,堅定、沉著、肅穆而莊嚴地站在紀念碑前,手持「中國軍人多壯志,援越抗美譜青史,國家領導訪越南,切莫忘記祭烈士」的條幅舉行懷念戰友的特別儀式。二、全國統一了「兩參」退役老兵的八項訴求。

  1、重新全面認定參戰人員的身份,印發參戰部隊序列及參戰軍人名錄:以縣(旗)為單位建立健全參戰軍人檔案,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給所有參戰軍人頒發國家級「勳章」、「戰爭(戰役)紀念章」、「參戰榮譽證書」,對參戰退役人員家庭掛上全國統一的《光榮之家》牌匾;改對部分參戰人員計發的「參戰生活補貼」為所有為共和國的參戰人員都能享受的「參戰榮譽金」。

  2、建造中國軍人公墓,遷回境外烈士(犧牲在韓國的烈士已榮耀回國了,犧牲在朝鮮、越南、寮國的烈士也應儘快安排回國),並對以往烈屬給予統一補償。

  3、制定確保參戰人員養老金高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法規,體現參戰退役人員養老金高於同地同職級的兩個檔次

對退役在農村和城鎮無業而未享有職工養老金的參戰退役軍人,統一優先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除按當兵一年抵一年上繳外,另按參戰時間長短、立功受獎等級、因戰致殘等級給予優惠。

  4、頒發參戰人員特殊優待證(註明安置就業、醫療、住房、養老等優待優撫細則,特別是對於免費門診、免費住院和享受民發(2011)192號文件中規定的各項待遇)。

  5、對出國參戰人員,按出國參戰時間,一次性補發出國經濟補貼。

  6、營造「為國當兵光榮,為國參戰更光榮、出國參戰特別光榮」的社會氛圍,建立「八一」、「國慶」、「老年節」、「春節」對所有參戰退役軍人全面慰問的長效機制,並列入重點慰問對象範圍,積極幫助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讓他們感受到社會對他們的特別尊重。

  7、從中央到地方各級人民代表,政協委員要給參戰退役老兵這一群體分配適當代表名額,他們也有向祖國人民傾吐心聲、參與議論國事的權力和機會。

  8、大力宣傳解放後歷次作戰功績,弘揚抗美援朝、援越抗美、援老抗美及歷次自衛反擊戰精神及英雄功臣事迹,對全國人民特別是青少年進行近距離的鮮活的愛國主義、國際主義及革命英雄主義教育。希望國家儘快制定全國統一的參戰軍人義務和權益相衡的《參戰軍人權益法》,保障所有為共和國而流血犧牲的參戰人員的合法權益,或在制定《軍人權益法》、《軍人地位法》時突出參戰軍人的特殊政治地位與特別優待內容和條款。以上訴求,已向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中央軍委提交,強烈要求儘快啟動褒獎參戰軍人政策的出台。戰友們!

  這次700餘名參戰退役老兵聯合赴京上訪請願,向國家有關部門反映了意見,提出了要求,受到了國家層面與以往不同的特別接待,或得了一些信息,也算有所收益。特別是這些為國家捨生忘死的老戰士們,能夠如此大面積克服困難,衝破阻擾,聚集到北京發出聲音表明態度,表現出不可忽視的精神與力量,也體現我們這些經受過戰爭考驗的老戰士自信與自尊、自強與自豪!我們寄希望於國家兌現徵召我們上戰場時的承諾,切不能自甘麻木。

為了我們血汗付出的榮譽價值,在公正的政策出台以前,我們還要相互攙扶,相互鼓勵,拼著老命,繼續努力,用我們在戰場上「人在陣地在」的決心與意志,去爭取早就應該給予我們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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