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電影《抓住那個傢伙》?
抓住那個傢伙 (豆瓣)
Mong-ta-joo (2013)
小春被送出是片子的致命漏洞。
導演的三重誤導
"完美犯罪誤導"15年追訴期將過,受害者西珍的母親瀕臨崩潰,金相慶扮演的執著警察因不服從領導撤案的要求,被逼下崗。而15年之後,驚現作案手法如出一轍的綁架案件。導演以作案手法的出奇相似,以及金相慶的參與,將片子引向「完美犯罪」劇情。「警察冤害爺爺誤導」犯罪已經成功實施,被抓者是受害者小春的爺爺,抓人警察為了爭功,長官為了結案與金相慶進行了爭辯。觀眾被引向警察無良,冤害好人的劇情。
「死者母親孤膽追兇誤導」西珍母親為了找到兇手,不顧一切找到作案人的家庭。通過翻閱圖片,查看日曆,確認所在房子即為犯罪者的家庭,西珍母親拿著刀子想殺掉兇手。在這裡,因為兇手始終沒有路面,而且,通緝令上的人物與照片明顯存在差異,導演將觀眾引向,單身母親孤膽追兇劇情。而且觀眾也開始擔心,沒有警察協助的西珍母親是否能將害人者的信息傳出,或者僅僅是保護好自己。
三次誤導的最終結果是,看到15年後的犯罪者是西珍母親時,觀眾才發現故事走向了經典的韓國復仇題材,疑問在於,為什麼爺爺會犯罪?為什麼要殺人?又是怎麼殺人?創作者通過西珍母親之口,將15年前的案情撩開;通過金相慶說出案情並回憶自己視角下的罪案;通過小春爺爺之口闡釋了犯罪細節。最終得出了謎底,小春爺爺為了救女兒性命犯罪;西珍之死不是小春爺爺的本意;失足墜下山坡導致了西珍之死;而15年之後的犯罪就是15年前的罪案重演,區別在於,15年前爺爺為愛犯罪,15年後,西珍母親為愛復仇。
片子結構緊湊,劇情推動合理,並且在時間線上做了手腳。西珍母親這條線的插入,即不違和,也不突兀,觀眾成功被誤導至母親尋求真相的橋段預期。因為時間線經過了處理,使片子前後呼應,有小學作文一樣的公整感。頗顯導演功力。
高潮和反轉設置很優秀。被抓的是爺爺,是片子第一次高潮;警察之間的對話,有意將觀眾引導至警察無良,冤害好人的劇情;直到錄音帶存疑,爺爺被確證為15年前的嫌犯,構築了基於反轉之上的第二重反轉。
小春被送出是片子最大的而且是不可原諒的漏洞
因為小女孩見過西珍的母親,爺爺被鎖在黑屋也可以得到證明,只要小孩子說這些天都是西珍母親在照顧,那麼爺爺的嫌疑就自然破解了。即使設定破案警察無良和敷衍,但就劇情設置本身來說,不得不說這是無法自洽的漏洞。
總體而言,創作者在犯罪設置上,精緻用心;在剪輯和節奏控制上,成熟穩重;片子的插敘和閃回,精彩絕妙;唯一的缺憾就在於劇情結尾存在重大漏洞。但這樣具有雙重反轉,精彩敘事的片子實屬難得了!結局大反轉把我嚇尿。也有bug,比如小春。小春真的不會說什麼嗎。爺爺在監控中忽然消失真的沒人管了嗎。往後偵查的時候警察都沒有問過一句爺爺的事。再也不提爺爺這個人了。
關於小春被送回這個情節
小春父母為了保護小春不會告訴小春是爺爺綁架了她。也會避免提起這件事。
西珍媽媽沒傷害小春,很有可能她對小春說她父母有事把她接走一類的話來哄她。就算孩子提起,父母可能會認為她說胡話,警察也不會信。雖然是個bug,但我覺得也沒有大家想的那麼危險。我認為這是一部很好的電影。導演成功騙過了觀眾,讓觀眾誤以為西珍媽媽在尋找真相,讓觀眾誤以為是十五年前兇手重新犯罪,又讓觀眾誤以為爺爺是被冤枉的。非常好的犯罪電影,非常聰明的導演。大家都在說小春是個bug一般的存在。
但我不同意!!!小春看到西珍母親的臉和她相處幾天都是事實,而且是上帝視角的我們引以為傲嘲笑導演編劇的資本。首先,從常理上來說,警察可以說孫女為了救爺爺編假話,一個小小女孩的話以及記憶拿去當呈堂證供?其次,從電影上來說,中途吳警官提出的幾個疑點,比如擦指紋唯獨留下煙頭等等,姜警官一群人卻覺得他是在爭功以及陷入15年前的案子里不肯出來。不但直接把吳警官從倉庫撿來的磁帶扔進垃圾桶,更是矢口否認這個案子和15年前有半點相似性。。。有如此一幫警察更能確信上條推論正確,他們連同僚有理有據的話都懶得聽,還能信一個和犯人有親屬關係的小女孩的話?
PS,最後第三點個人猜想。家裡大人為了不讓小女孩接觸到可怕的「真相」(爺爺綁架自己娃娃騙錢),絕對也不會直接告訴小女孩爺爺蹲監獄了,應該會搪塞小女孩爺爺的去向。。。即便是小女孩無意間和媽媽說了,那段時間有個阿姨照顧她什麼的,家裡人探監和老頭談了或者去告訴了警察。那看官們覺得老頭會同意家裡人去警局檢舉還是警局的人會接受檢舉?好吧,靠著小女孩描述的女性外貌特徵去抓一個這群警察根本沒接觸過也不相信其存在的、一個不知道在什麼地方或許還會坐等你來抓的女人。
PPS,查了一下15年前電話犯案指路的京春國道洪川方向開個7km能看見的洪川河。在韓國東北部的江原道洪川郡。。。而15年前以及現在的交易地點龍山站在首爾市區,吳姜在火車上時給隊長通電話途徑的永登浦也在首爾市區。吳警官確實算是個村警第一次聽見蒙太奇還是在初中的時候,那時候做閱讀吧看見了這個詞語。由於正是青春年少,總覺得多向老師提問題老師就會重視自己,便馬不停蹄的跑向了辦公室。至於老師的解釋,現在回想起來已不是很清晰,大概就記得我半知半解的點點頭沉浸於老師回答我問題的喜悅中,走回教室。
再次看到蒙太奇便是這部電影,也是慚愧,國內把這部片子翻譯成「抓住這個傢伙」,導致我很長一段時間沒找到資源。抓住這個傢伙這麼俗的名字,感覺可以套在所有的犯罪片上。蒙太奇,在電影方面其實就是指鏡頭畫面的不斷切換剪輯。百科上有句話講的特清楚,創造獨特的影視時間和空間,每個鏡頭都是對現實時空的記錄,經過剪輯,實現對時空的再造,形成獨特的影視時空。如果這名字直接翻譯成蒙太奇,不僅會顯得逼格很高,也將會和影片中的劇情交相呼應。 電影內容我就不細講了,韓國在這一類型片中劇情的拿捏和節奏的掌控在我看來已經完全不輸好萊塢。一次次的反轉,各種懸念的設置,在這部片子里我看到了殺人回憶的味道。可能是金相慶的緣故吧,乍一看我還以為殺人回憶續集。當然了,殺人回憶無論是在演員功底還是導演水準或是整部片子的水準都比這部上了一個檔次。不是說他不好,是另一個太好。蒙太奇算是一部中規中矩的韓國犯罪類型片,不算太出彩但也沒有弊漏的地方。兩種結尾截然不同,但都達到了讓人深思的效果。殺人回憶的兇手到最後都沒有落網,每個人都像是兇手而每個人都可能不是。而蒙太奇卻清晰地告訴你誰是才是綁架孩子的那一個,但讓你站在道德制高點你也會抉擇不好。電影中的母親很偉大,整整15年,可誰又能說那個為了救女兒心臟病綁架別人的父親不有愛呢?放母親走其實已經違反了法律,想來也是因為沒有審查制度才敢這麼拍的。 其實片中還是有些細節一開始就暴露了老頭子就是15年前的兇手,吳青浩辭職時燒掉的公文箱里就有在老頭子家裡拍的照片。還有我想吐槽的是女主的妝好醜!整容臉怎麼都一樣!至於由於前面懸念太多,在影片結尾已經跟不上前半部分的快節奏顯得有些蛇尾,但也還算接受。 這部電影是13年的電影,今年是15年,國內上映了烈日灼心。我很欣慰,終於能在大影院里看到一部真正精彩的國產犯罪類型片。很多答案都說最大的漏洞在於放回了小春這個小孩。但是我想說首先警方已經認定了兇手就是他爺爺,那個主人公警察那樣據理力爭都沒用,你認為送出的孩子說的話警察會聽?何況他們還有親屬關係?何況爺爺已經認罪!何況媒體已經公開!所以沒有漏洞。
比起「抓住那個傢伙」,更喜歡「蒙太奇」這個片名,查了下百度百科,對「蒙太奇」這三個字在電影中的解讀,一言以蔽之就是把分切的鏡頭組接起來的手段。說實話,本片不僅將這分切的鏡頭靈活地運用起來,我也被這蒙太奇時的鏡頭交錯虛晃了一槍。
首先,是本片的劇情簡介,觀影之前,首先看了如下內容:
15年前,名叫西珍的小女孩遭人綁架殺害,重案組警官吳青浩(金相慶 飾)雖答應西珍母親(嚴正花 飾)一定將兇手繩之以法,無奈經過漫長的追查卻始終一無所獲。眼看追訴期將近,吳警官孤注一擲,結果與嫌疑人對面錯過。在此之後,吳警官抱著遺憾離開警隊,過起破罐破摔的頹廢生活。而西珍媽媽始終不曾放棄追兇的信念,她憑藉柔弱女子之軀展開獨立調查,終於發現罪犯留下的蛛絲馬跡。未過多久,又有一名小女孩在光天化日之下遭人綁架,其作案手法與西珍案件如出一轍,警方旋即布下天羅地網,與之展開周旋。而面對狡猾多端的嫌犯,警方只得再次請出閑賦家中的吳青浩。
小女孩命懸一線,西珍媽媽和吳青浩能否抓到犯人,一償夙願……
影片初期,給我的感覺也像上述簡介描述的那樣,十五年前的一樁女孩被誘拐的案件,因為十五年的訴訟期限的到來,變得不了了之了。後來剛不了了之,十五年前的那個罪犯又重新獻身,有點像是展現自己的犯罪手法,和無人生還類似,撇清自己與average crimer的界限,再次上演完美犯罪,然後警察是如何歷經艱辛抓住了這名罪犯,並且在抓罪犯的過程中,十五年前被拐女孩的母親如何協助的(影片鏡頭確實多次展現了)。當然在觀影初結合劇情簡介以及導演所展現的鏡頭,自己腦中對本片的劇情規劃是這樣走的,同時也生成了另外一條線,就是會不會有這麼一個劇本,這麼一部電影,講的是,由於一個案件十五年的訴訟期的來到就要不了了之了,後來就在不了了之之後,出現的同樣手法的案件,經過排查發現是假的,只是當年的被害人或者不想讓當年案件因為訴訟期過去而不了了之的人,做的一個局,最後警察發現,小女孩與其說被拐,不如說是多了一個或幾個陌生人在陪她玩耍,而這樣做的目的僅僅是為了督促警方,提起對十五年前案件的注意力,重新偵查,結合「熔爐」對推進韓國立法的作用,真相大白後的警方大為動容,並且也覺察到了之前立法的不合理,修改了法案或者專門成立一個部門,案件的訴訟期並不局限於十五年,只要被害者家屬不放棄,永久生效,或者被害者家屬不幸離世,只要蛛絲馬跡,追究到底,絕不讓兇手逍遙法外。當然,以上這些,只是觀影前十分鐘腦補的另外一條線,而對本劇劇情的推測,還是按照之前那個完美犯罪的路子走的。直到。。。
對的,直到,比對那些聲音文件,發現了一些驚人的事實:是被處理過後的,然後導演開始將真相告白與眾了,一直以為十五年前被拐女童的母親憑藉雨傘去找各優秀銀行客戶,並且打電話向警察尋求幫助,和警察調查如今的案件是同步的,而影片的鏡頭穿插也確實是同步穿插,直到最後揭示真相的時候,當小女孩和那位母親在一起的時候,以及最後導演自行交代的先後順序,不經高呼:哦,果然蒙太奇。並且頗值得玩味的是,居然有一大部分是朝我之前想的另外一條線進行的,OMG!!!
結尾的警察和女孩爺爺的對話也挺值得細細品味的,女孩的爺爺以一個受害者的姿態橫跨著十五年的區間,表露著兩種情感:其一,十五年前,作為一個父親,看著女兒生病,之前所做的一切,理所應當,十五年過了,意味著也得到了原諒,其二,十五年後,一提到自己的孫女被綁,就淚流不止。對應著這兩種情感,中國的古話恰好將這故作無辜的受害者姿態打進了十八層地獄,前者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要覺得你那樣做就對了,你是父親,你有女兒,別人也是母親,也有自己的女兒,憑什麼,你為了自己女兒的生命就可以綁架別人女兒的生命還自覺可以原諒,因為綁你女兒,你也不樂意,你所不欲,何必施於人;後者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准你綁架別人的女兒,不準別人綁架你的孫女,你會哭,別人也會哭,所以得了吧,就別哭了,洗洗睡吧。
十五年的時間,罪犯沒有因為受害者的悲慘遭遇而有悔意,他獻的花,不是用來悼念亡靈,而是一種自欺欺人式的救贖,哦,我終於熬過15年了,終於得到原諒了,終於終結了,可是,真的嗎?十五之際,月兒最圓,照得你漆黑處也無法遁形,這,不是終結,而是輪迴,天網恢恢,放心,不會漏掉你的。
PS:本片頗值得一提的是,同樣是犯罪題材,同樣是由酷似鍾漢良的金相慶主演的《殺人回憶》,那些讓觀影者無比揪心的結局,似乎在這部裡面得到一絲的欣慰,不知是巧合還是導演的一次致敬?
個人認為無法與《殺人回憶》媲美。看到一半已猜出媽媽是綁匪,而且無法解釋小春這個bug。前半部分與後半部分敘述節奏差別太大。完全是沖著金相慶的顏堅持看完……
可以將金相慶在《殺人回憶》里飾演的徐警官和這部裡面的吳警官視作一個人物。十年,十五年的壓抑,痛苦,執著與糾結著的正義。
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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