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難題-「性別」真正的意義是什麼?

The Trans Conundrum – What Is The Real Meaning Of 『Gender』?

  米蘭妲亞德莉 (Miranda Yardley)寫道,抹去生物性別與「性別認同」行為的客觀現實之間的界線,以透過社會進步的現代化的幌子,去強化政治上的保守思想。

原文/Miranda Yardley (Morning Star) 翻譯/依凡斯

  「我所見過的[對跨性別平等會議的第一次報告]唯一的負面響應,是由聲稱自己是女性主義者的一些人作出的。」—貝辛斯托克保守黨議員兼婦女平等委員會主席米勒(Maria Miller)。

  1月14日,女性及平等事務委員會發表了跨性別平等(Transgender Equality)會議的第一份報告。

  雖然這份報告大膽斷言「公正與平等是基本的英國價值觀」,並號稱「英國已經成為在認可男同志、女同志以及雙性戀者權利方面最尖端的國家之一」,它卻認為這個國家「仍舊未通過尊重跨性別者的考驗」。

  報告提出了一些建議,其中最重要的是英國應拋棄2004年性別承認法(Gender Recognition Act)的醫療化方式,出於它「病理化跨性別認同」,並朝向一個基於「性別自我聲明」(gender self-declaration)原則的系統邁進。

  2010年平等法(Equality Act)的「保護特徵」(protected characteristics)將會以「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取代報告指出「過時且有誤導性」的「性別重置」(gender reassignment)與「變性人」(transsexual)等措詞。本質上來說,基於「性別認同」歧視某人將成為違法的,程度不亞於目前基於性別或種族的歧視。

  主要是這項建議導致了米勒自女性主義者處收到的負面回應。

  為了理解為什麼會有人反對用這種方式保護「性別認同」,我們首先需要了解「性別認同」的意思是甚麼。

  「(生理)性別」(sex)與「(社會)性別」(gender)這兩個辭彙經常交替使用,掩蓋了它們真實的含義,而在兩者之間需要劃分出區別。

  在我們出生的時候,我們的生物性別是由觀察我們主要的性別特徵來確定。

  基於我們未來的生育能力,我們被認可為是男性或女性:除非意外或疾病,女性會產生卵子並能孕育胎兒以及哺育嬰兒;男性會產生精子。因此,生理性別是客觀且具體的。(雖然我們不應忽視間性的情況,有相對少數的間性個體,而這些個體不應被用來混淆一件事實,即每個曾活著的人類都是透過一個女性的卵子經由男性精子受精,而在一個女性的身體中成形。)

  「女人不是生成的,而是形成的。」—西蒙波娃 (Simone de Beauvoir),《第二性》。

  社會性別是一組社會強加於男性與女性,要求他們去遵從的規則。

  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下,這些規則指定我們如何呈現自己的頭髮與穿著。但,這些規範不過是些意符(signifier);社會性別本身就是人類基於生理性別的人格特質性別的基本劃分—支配特徵屬於男性,屈從特徵屬於女性。

  這種劃分是為了保持女人依附於男人,從而維繫男人使用女人的身體及勞動的權利。

  這就是波娃那句引言的意思:一種社會建構的想法,認為一個女人是她性別的社會化 (gendered socialisation)的產物,而不是來自她天生的能力或野心。

  男人控制女性身體的慾望,是男人對女人的壓迫的根源,而(社會)性別是父權用來滿足這種慾望的社會系統。

  「性別認同」的意思是什麼呢?英國國民保健署(National Health Service , NHS)的網站將此定義為「一個人『認同』或感到他們自己所屬的性別」,這與常見的用法相呼應。

  此外,「一些人可能擁有一個男人的構造,但認同自己作為一個女人,而其他人可能不會覺得他們是明確的男性或女性」,這分別反映了「跨性別」與「非二元」兩種措辭的用法。

  性別認同是根據「感受」或「個人認同」來定義的—這些都是主觀的性格特徵。

  這表示儘管我們現在似乎已經開始脫離這種「(生理)性別決定每個人的人格」的期望,卻不是達到「(生理)性別並不決定人格」的自然結論,我們反而應該接受對於大多數人來說,(生理)性別決定人格,而對於少數人而言,性格決定(生理)性別。

  「任何曾要求一個男人滾開的女人都是非二元的。」—女同性戀運動者,卡西布列南 (Cathy Brennan)。

  為了朝向一個基於自我聲明的性別認同制度邁進而提出的運動,是對於「男人」與「女人」這兩個辭彙定義的根本性轉變。事實上,一個「男人」或一個「女人」是什麼被重新定義了,並且不再基於客觀現實。反之,我們根據性別歧視的刻板印象來定義男人與女人。

  當然,沒有人認同自己為一個片面的刻板印象,而報告也注意到了這點,唯獨不是以一種令人期望的方式。它反而建議道「採取一種對於非二元以及非性別(non-gendered)人們立場的新興議題協調一致而全盤考慮的方法。」這到底是什麼意思?

  作為「非二元」,是擁有一種既不是完全男子氣或女性化的性別認同。這充滿問題—基於認同(identity-based),它缺乏任何客觀的識別方法。

  有任何人,或任何地方,完全與刻板的男性或女性特質相符?當然沒有—我們都有自己的具體而與眾不同的生活、興趣與偏好。

  非二元作為一個擁有客觀識別特性的群體的這種概念本身就是不連貫的,因為就任何定義而言,每個人都是非二元的。

  也許真正的問題是,男人不願承認男性氣概本身就是一種性別歧視的刻板印象,而不是一項與生俱來的權利去非人化並支配那些被視為女性化的人。

  「毀滅人類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否認並抹殺他們對自己歷史的理解。」—喬治奧韋爾 (George Orwell)

  即使「女人」被經由報告建議的方式重新定義,女性人群仍然將遭受男性暴力、強姦、生育控制、童婚、女性生殖器切割等。

  沒有人能在生物學之外建立他們的認同,但女人用來描述銘記於她們女性生理的社會現實的語言將被劫去。

  單一(生理)性別的服務、設施與組織的概念將會消失,因為現在這些空間的使用權將基於性別認同。

  缺少基於(生理)性別的保護,女人將不再擁有定義她們的界限的權利,但她們會希望能夠加以定義界限的原因很顯然不會消失。

  「沒有『跨性別辯論』,一如沒有『同志辯論』或『黑人辯論』或『女人辯論』。」只有你支不支持跨性別者的權利。」—芭莉斯李(Paris Lees),跨性別運動者。

  同志權利與黑人民權的抗爭並不要求任何人稱呼異性戀人們是同志,或稱呼白人是黑人。

  將這些運動模擬於一個要求我們稱呼男性人士為「女人」的運動,是在侮辱那些運動。

  承認這些是複雜而敏感的議題,委員會似乎只是沒有認真處理存在於女性人類與自稱認同是跨性別女人的男性人類之間相互抵觸的需要。

  這也不令人驚訝,因為委員會聽取的大部分口頭證據只代表了單一觀點。

  許多現實世界對於跨性別事宜的討論都是片面的。科學與醫學的證據由於意識形態而缺席。

  跨性別運動者甚至拒絕定義跨性別的意義是什麼。諸如「跨性別女人是女人」以及「我們不討論我們存在的權利」等獨裁的修辭使得辯論被終止。

  存在的權利與重新定義語言的權利是兩回事—女人當然在「女人」這個字代表甚麼意義的辯論上擁有發言權。更重要的是,我們當然也可以針對「男人」這個字代表甚麼意義有一些討論。

  這份報告錯失了一個實現真正的社會變革的機會,透過解決跨性別人群面臨的實際問題,並改變歧視、傷害及危害我們的態度和行為。 

  將跨性別女人等同於女人無助於解決這兩個群體共同的問題:擁有權力的男人對那些不被他們視作男人者所犯下的暴力與歧視。

  著眼於個人去表達他們自身認同的權利,確忽略存在於我們社會中的結構允許對女人與跨性別人士的歧視,同樣只為一個群體服務:男人。

  這些建議本質上是在社會進步的現代化幌子下強化政治上的保守思想。

  它代表了極其伶俐的新自由主義的政治化,使作為一個女人的意義淪為一套受局限的刻板印象,並且完全沒去質問男人受局限的刻板印象。

  這份聰明的報告呈現了陳舊反動的保守主義偽裝成國王公正與平等的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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