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是否允許基督教徒信仰佛教?

信基督的可以同時信佛教嗎?人能否同時擁有兩個信仰??或者別的宗教能否允許自己的教徒同時信奉除自己之外的宗教??


雅各書 1 :6-8 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 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 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

出埃及記34:14 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

詩篇16:4 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他們所澆奠的血我不獻上,我嘴唇也不提別神的名號

使徒行傳4:12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信奉別的宗教的所謂基督徒若不悔改,定必被神棄絕。


其他宗教不知道,但基督教是絕對不可以的。出埃及記20:3-5說得非常清楚: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


題主,我是否能這樣理解你的問題,對於一位信仰真理,且認為他的宗教就是真理顯現的信徒來說,能否可能同時認可佛陀教導的法?

(答主作為南傳佛法修行者,從自己角度來做一下回答)

1、(正信的)信仰和對真理的體認是一體的

如果把佛教作為宗教儀式,把佛陀當做神來崇拜,毫無疑問,這種信仰是難以和其他宗教共容。

這樣的「佛教」形式,我也不認可。只是迷信罷了。

而悉達多,這位凈飯王的長子,他宣稱自己只教導了認識「苦」和止熄「苦」

而佛陀達到的涅槃,就是對苦和煩惱的徹底熄滅。

這個角度上,對真理的認知,是通過自我身心的修習來達到的,並不需要把佛陀作為另一個神來仰仗。

2、然後借用一下下 @陳戈的答案,來說一些誤解

雅各書 1 :6-8 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 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 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

佛陀並不需要被人崇拜,從他那裡只有智慧的傳授,不需要其他教徒轉而禮拜他

出埃及記34:14 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

佛陀是歷史上存在的人,有生也有死。他當然不是神。

詩篇16:4 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他們所澆奠的血我不獻上,我嘴唇也不提別神的名號

也許有人認為念誦某一位神的名號就能解除愁苦,但心的表面平靜了,不代表深處的煩惱根除。

使徒行傳4:12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即使是最牛的醫生,也需要病人自己服藥。病人念誦一萬遍醫生的名字,也無法解除他的病痛。你需要親自照方抓藥,來看它是否真的能解除你的痛苦。

3、關於對佛陀教導的法是否和其他宗教矛盾

舉例內觀的修習來說,通常分為戒定慧

戒:

就是過道德的生活

定:

對呼吸客觀觀察。來增加心靈的力量。

是人就有呼吸,呼吸就是呼吸,並沒有基督教的呼吸、佛教徒的呼吸、天主教的呼吸

慧:

通過客觀觀察身心的感受,不抗拒也不貪求。同樣的感受如何出現就如何觀察它,不管是快樂的感受,還是酸痛等痛苦的感受,感受就是感受,也不分印度人的感受,還是華人的感受。通過以上的方法,得到修慧,真正從身心體會世界的無常性和事物的平等性。來達到煩惱的熄滅。

從這部分來說,無論是上帝還是安拉、梵天,既不會反對教徒過道德的生活,也不會反對心靈更有利,更不會反對智慧。

從這個角度看,佛陀所教導的法,和其他的信仰不矛盾。佛陀也不會讓你放棄原本的信仰才能修習他的法,你仍然可以保留你的信仰。在佛陀時代,甚至很多人直到成為聖者,見證了法的真實性,才會對佛陀表示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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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不願提供一個政治正確的回答,不願為了討好一些人,就說些違背原則的話;

  其次,我支持陳戈、Xizhi Zhu以及綠苔綴玉的觀點,因為這是聖經傳達出的明確信息;

  同時,我非常贊同陳戈姐妹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就是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有人聽了真理卻拒絕接受,那隻能是他自己的問題,若有人因這真理的不通融、不妥協而感覺扎心,就樂意悔改,那乃是說明他已經被基督得著了。

  因此,在這類是非問題上,如果我因為說了真理的教訓就遭人厭棄,我不覺得難過(這種事我遇到不知多少了),主基督耶穌早已提醒過:

如果世人恨你們,你們要知道他們在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於這世界,世人必定愛屬自己的;但因為你們不屬於世界,而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人就恨你們。……如果我沒有來,也沒有對他們講過什麼,他們就沒有罪;但現他們的罪是無可推諉的了。恨我的,也恨我的父。如果我沒有在他們中間作過別人沒有作過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現在我和我的父,他們都看見了,也都恨惡。(約翰福音15:18~24「中文新譯本」)

  所以,面對真理的不妥協、不兼容,若有人故意抵擋,當審判的日子,他所聽見的真道要審判他,因為他不接受真道的勸誡。

  雖然很不中聽,但這是事實。

  只是,我會象綠苔綴玉所說的,用比較溫婉的方式說清楚,且順她的思路作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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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中多次提到,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又是基督的新婦,從信仰層面看,這是屬靈的歸屬問題。就好象婚姻,正常的婚姻制度終究是一夫一妻制,丈夫或妻子從民事、社會角度,都屬於對方。

婚姻,就是一種簡單、直接、明了的契約關係。

  這不是包容/容忍度的問題,更與自大毫無關聯。

契約精神,本質是一種約束,是一種相互聯合、絕不彼此背叛的關係。

  一個正常婚姻中的丈夫或妻子,明明已有婚姻關係的約束,其中一方卻公開包養情人或與情人幽會,對嗎?另一方什麼感受?

  我不想評論別的宗教信仰中的兼修問題,但在基督教信仰里,基督與教會/信徒之間的關係,是一對一的。

  聖經記載,基督從未背叛過教會,且為教會捨命,為要贖買教會成為屬祂的人;教會、信徒若想要一邊得著基督的代贖,一邊去敬拜偶像、事奉別的神,無異於屬靈層面的劈腿。那麼,為教會付出自己生命的基督,對這種劈腿行為的容忍度有多大?我們不能容忍自己的丈夫/妻子有外遇,就當理解,基督也不能容忍。

  基督的新婦,不是站街女郎,基督的身體,不是濫性的身體。如果這個身體、新婦執意要與其他人發生關係,基督怎麼做?

  很簡單——離婚

  解除了這個婚姻的契約關係,這個身體/新婦就自由了,他愛信誰就信誰去吧,只是不要來信基督。因為一旦他要再信基督,他必須重回這個契約關係,再次受到他所不喜歡的約束中。

  帶著淫亂而締結的婚姻,能維繫多久?一段婚姻能在多大程度上容忍其中一方的淫亂行為?

  所以,屬靈的淫亂所帶來的後果,必是遠離基督、遠離救恩,難免被基督放棄。

  再者,一個人若信奉兩個信仰,這類情形基督也早已闡釋過:

一個人不能服事兩個主人;他若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忠於這個輕視那個。(馬太福音6:24「中文新譯本」)

  就是說,基督徒若信奉別的宗教,則必然要麼更重視基督教信仰,要麼更重視別的宗教信仰,最終都會因為重視程度差別,走向偏重的一邊,或者終歸還是回到基督信仰,或者脫離基督,成為別的宗教信仰者。這是必然。

  在別的宗教信仰中,或許的確存在一個人有兩三個不同信仰,惟獨基督教信仰中,這種現象不存在。

  這就是強調真理性的宗教信仰的必然規律。真理性必然具有不包容、不妥協的特性。

  我們都知道按照數學法則,1就是1,當另一個法則告訴我們,1有時還可以等於2,1和2的真理性就都被打破,這個規則的真理性也就不復存在,則這兩個規則必有一個真一個假。問題在於我們自己,更願意相信哪一個是真的。

  這就必然沒有包容性。

  源於巴勒斯坦宗教的幾大宗教信仰,都是因為強調信仰的真理性,因而在教義上拒絕認可其他與自身真理闡述不同的道理,也就是認為,1在任何時候都不可能等於2。

所以,一個強調真理性的宗教信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方便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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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猶回三教都不可以,佛道儒印度神道可以兼修


瀉藥。

佛教和基督教是根本對立無法互相包容的嗎?在這個回答里,我已經做出了我認為比較滿意的回答。

多說一句,其實,即便是佛教的諸宗教神學(theology of religions)中,對於「其它宗教」也是有個「判教」理論的——所有的宗教都有個上下高低,唯獨佛教最為「完善」。雖然我聽過有些人說,佛教會容忍基督徒同時信仰佛陀,但實際上我覺得並非如此。

一個宗教總是難免要「自大」的,因為它不可能認為自己低於其它宗教(那自身的意義何在呢?大家改信更優越的宗教不好么?),也不可能認為有某種宗教和自己處於平級地位(理由類似之前所說,只要有差異就難免要分個高下)。剩下的只是容忍度的問題了,不存在佛教-基督徒,但是所謂的基督-佛教徒,也仍然是個佛教徒。

佛家如何看待西方哲學?

為什麼佛經卷帙浩繁,基督教卻只有一部聖經?

佛教和基督教有哪些共同性?

基督教、道教、佛教的生死觀有何異同?

各種宗教對於異教徒的態度是怎樣的?

這是我一點兒對佛教和基督教的差異的理解。


舉例子,有些國家是可以一個老公娶幾個老婆的,(某些宗教)

但更多國家是只能一夫一妻制的。(基督教)

聖經已經多次提及過不能信其他宗教。


可以在基督,佛,武漢長春觀龔的神,祖先間自由選擇。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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