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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現金流(FCF)迷思

自由現金流迷思

子曰: 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意思是說一個人如果只是學習而不思考,就容易學成傻逼; 而如果只胡思亂想而不學習,就很容易走錯路。本篇為個人對自由現金流的一些理解和胡思亂想,希望沒有走錯路。

注意: 本文全文為自由現金流探討性內容,可能與標準教科書觀點相背馳。如果你本來對自由現金流有些疑惑,建議還是先自己弄懂,免得被本文帶偏。

自由現金流: (沒記錯的話應該是)企業為投資人及債權人賺取的,能夠被自由支取或者安排的資金。這個解釋有兩重意思。第一,範圍是投資者(股東)和債權人,第二,可以自由支取或者分配。再來看書本是怎麼說的

FCF=EBIT*(1-t) + NonCashEx - CapEx - cNWC

教科書認為,自由現金流等於企業賺取的息稅前利潤,除去所得稅,減去凈運營資本變動及資本性支出,並加上非現金支出(主要是折舊和攤銷),其中: EBIT(1-t)+NonCashEx-cNWC,不正好同經營現金流(間接法)一致嗎,只是少了財務費用(因為財務費用已經作為一種經營成本被扣除,但經營性現金流未包括。換句話說:股東和債權人們可以支配的錢,是企業賺取的現金利潤(也就是經營現金流量)加上財務費用(即利息)減去企業對現金利潤的必要佔用。經過調整後

FCF≈Ocf - CapEx + Int

其實還沒完,關於資本性支出,其實也有兩種,一種是維持型資本性支出,一種是擴充型資本性支出。而只有維持型資本支出是必須的,擴充型支出則是自由的。因此,直接完全將CapEx從現金利潤扣除,是否合適?況且除了維持型資本開支,其他開支不容易預測。既然不容易預測,那麼在如此多變數情況下得來的測算結果,能夠作為併購時的參考嗎?

後記

之前看過一篇答案,具體出處忘了,說是現在併購估值中通常採用DCF估值法確定併購對價,而其中DCF引用的現金流為自由現金流(FCF)。我認為這樣並不是很合理,當然我不是說採用DCF法估值不合理,也不是說採用自由現金流不合理。而是因為自由現金流不容易確定,在企業利潤已經充滿假設的情況下,再增加一個資本性支出。那測算的結果可能就是上帝扔出的骰子了。

經營現金流參考:閑話經營現金流 - 知乎專欄

馮曉天/201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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