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與劉鑫:一扇門隔開的兩個世界

有一個廣為人知的叢林法則:

兩個小男孩在森林裡遇到了熊。

一個小男孩拿出球鞋準備換上。

另一小男孩對他說,你就算換上球鞋也跑不過熊啊。

這個小男孩回答道,沒關係,我只要跑得比你快就行了。

有些人聽到這個故事,笑了笑,沒啥意思,太短了。

有些人聽到這個故事,笑了笑,這只是個笑話。

有些人聽到這個故事,笑了笑,這是事實。

不同的人,對相同的事,可能會有不同的理解,也有不同的做法。

就好比現在的江歌與劉鑫。

兩個明明是兩個年齡相仿,也是一起在日本留學讀書的妹子。

可是對於同一件事,她們的選擇,卻彷彿走向兩個極端。

劉鑫的男朋友陳世峰找上門,劉鑫自己不敢面對。

劉鑫的男朋友陳世峰找上門,江歌幫劉鑫去理論。

當陳世峰在門外對江歌揮刀的時候,劉鑫在房間里將門反鎖。

當陳世峰在門外對江歌揮刀的時候,江歌在呼喊救命求報警。

當江歌離開了人世後,劉鑫有了新的閨蜜,染了頭髮,買了新的包包,還在拍視頻的時候說:我都知道錯了,你為什麼還在這兒一直在這問?

當江歌離開了人世後,江歌的媽媽一個人抱著江歌的骨灰回國,過安檢的時候,江歌媽媽說:我不要讓女兒的骨灰過安檢,她是一個人,她不是行李。

陳世峰固然該死,由於他的一時衝動,毀了他自己同時,也毀了一個單親母親的唯一依靠。

可劉鑫更是罪該萬死。

可能在法律上面,她並沒有觸犯什麼刑法。

畢竟,沒有任何法律說,人必須放棄自己的安全,冒著生命危險幫助別人。

可是,那個劉鑫沒有去幫助的人。

卻是放棄了自己的安全,冒著生命危險在幫助劉鑫的人。

法律是公正的。

可法律也不是無所不能的

在我們的生活中。

有很多事情,在法律的層面。

是無法讓善良之人獲得應有的獎勵。

也無法讓邪惡之人獲得應有的懲罰。

我是個普通人。

我做不到聖父聖母聖子一般的寬容和理解。

我相信:

敬人者,人亦敬之。

不敬人者,當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坦坦蕩蕩的生活這陽光之下。

陳世峰不可以!

劉鑫更不可以!

最後貼一個截圖,是江歌在日本的房東奶奶對於江歌評價。

當江歌最後在門外用日語求救的時候。

我想。

門內的劉鑫,應該已經脫離了人類的範疇,化身為惡魔了吧。

最後,貼幾張劉鑫的美圖,供大家欣(tuo)賞(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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