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過忘記你,只是偶爾笑笑自己
看過很多問題的答案,比如:
思念一個人到極致是什麼感覺?
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
放棄一個人又是什麼感覺?
很少有人會很認真刻意地去回答:
忘記一個人是什麼感覺?
凡是需要靠暗示和驅動來做的事,
都是還沒做到,
只能靠不斷地自我麻痹和提醒。
當你做到某些事,
或著習以為常地看待一些事時,
不會覺得這有什麼大不了,比如:
我們不會每天和人說一次:
我吃了早、午、晚飯。
就像那個對話一樣:
你忘了TA了嗎?
早忘了…我還沒說是誰呢?
把一些人,一段記憶,一些經歷,
刻意地從身體里拿走,
從腦海里抹去很不現實,
除非失憶,否則很難做到。
甚至有些失憶或獨家記憶,
都會被某個人和瞬間的某個場合喚醒。
哪怕會痛苦會揪心,
似乎也仍舊願意有過這樣一段感受,
只因存在,皆有它賦予的意義。
上個星期六和松姐一起喝酒聊天,
聊到後面她問我:
以前喜歡過的人還喜歡嗎?
換作以前我可能會覺得提起過去很扎心,
尤其需要從腦海里挖掘一些特殊的片段來陳述,
連空氣里都會瀰漫著當時氣息,
哪怕現在陽光明媚地照著你,
心裡還是在淋著一場無人撐傘的大雨。
可現在卻可以笑著和她說起以前的很多事,
那些事有難過,有開心,有疼痛,最後都是釋懷。
你說我真的都忘了嗎?
可能沒有,只是像電影的鏡頭一般,
從過去一幀幀清晰畫面,
到後來漸漸地失真變模糊,
再到最後可能會依稀只記起開頭和結局。
所以其實每個人心中都有一些忘不掉的人。
你會在無聊時想想;
在一個人吃飯,抽煙喝酒時想想;
走在夜晚燈紅酒綠的大街時想想;
聽到某一首歌時想想;
看到似曾相識的背影或臉龐時想想…
後來你漸漸發現:
某個人不管在不在你的身邊,
都不會改變你的生活,
你依然會吃,會睡,會玩;
你依然會工作,要學習,
不斷認識新的人,
甚至開始一段新戀情。
這時候你就會明白:
有的人你這輩子也忘不掉,
但也不是你想像中的那麼重要。
不會影響你每天的生活軌跡,
只是習慣性地作為一個你心裡的常客,
來填補你偶爾空白的情緒和腦海的記憶。
前幾天《尋夢幻遊記》中說:
死亡不是生命的終點,遺忘才是。
死亡不是真正的逝去,遺忘才是永恆的消亡。
有人還說:忘記是一種能力,像學習能力一樣。
還把忘記分為了五個階段:
一、如何忘記TA?
二、忘記TA!三、忘記。四、TA?五、TA。
不難看出這五個階段像極了一句話:
我沒忘記你,只是你已不再重要。
忘記的過程像是喜歡的可逆反應,
當初因為對方特別才會偏愛有感覺,
後面的不愛和離開還有忘記,
都是把對方從生活和身體記憶里逐漸剝離的過程。
這個過程的結果不是徹底拿走,
而是我沒打算刻意地忘記你,
只是偶爾會想起。
也不會責怪自己或別人提起你,
更不會天天提醒自己,
要對你或著共有的經歷怎麼樣,
除了適得其反外,
能證明的只會是:還在意。
不再重要就是:
我不會鄭重其事地刪什麼號碼和聯繫方式;
不會大張旗鼓地丟掉帶著你記憶的東西;
更不會看到聽到關於你星星點點的事就放大自己的情緒。
只會當自己或別人說起你時,
像提起一個無關緊要的人一般;
會偶爾波瀾不驚調侃著往事當下酒菜;
甚至某一天提起你名字都覺有種從未有過的陌生。
別去勉強自己刻意地去為記憶里的那個人做一些事,因為時間也是成本,而對那個人早該止損。
嗯,沒打算忘記你,只是偶爾想起,還會坦然欣慰地笑笑現在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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