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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過忘記你,只是偶爾笑笑自己

看過很多問題的答案,比如:

思念一個人到極致是什麼感覺?

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

放棄一個人又是什麼感覺?

很少有人會很認真刻意地去回答:

忘記一個人是什麼感覺?

凡是需要靠暗示和驅動來做的事,

都是還沒做到,

只能靠不斷地自我麻痹和提醒。

當你做到某些事,

或著習以為常地看待一些事時,

不會覺得這有什麼大不了,比如:

我們不會每天和人說一次:

我吃了早、午、晚飯。

就像那個對話一樣:

你忘了TA了嗎?

早忘了…

我還沒說是誰呢?

把一些人,一段記憶,一些經歷,

刻意地從身體里拿走,

從腦海里抹去很不現實,

除非失憶,否則很難做到。

甚至有些失憶或獨家記憶,

都會被某個人和瞬間的某個場合喚醒。

哪怕會痛苦會揪心,

似乎也仍舊願意有過這樣一段感受,

只因存在,皆有它賦予的意義。

上個星期六和松姐一起喝酒聊天,

聊到後面她問我:

以前喜歡過的人還喜歡嗎?

換作以前我可能會覺得提起過去很扎心,

尤其需要從腦海里挖掘一些特殊的片段來陳述,

連空氣里都會瀰漫著當時氣息,

哪怕現在陽光明媚地照著你,

心裡還是在淋著一場無人撐傘的大雨。

可現在卻可以笑著和她說起以前的很多事,

那些事有難過,有開心,有疼痛,最後都是釋懷。

你說我真的都忘了嗎?

可能沒有,只是像電影的鏡頭一般,

從過去一幀幀清晰畫面,

到後來漸漸地失真變模糊,

再到最後可能會依稀只記起開頭和結局。

所以其實每個人心中都有一些忘不掉的人。

你會在無聊時想想;

在一個人吃飯,抽煙喝酒時想想;

走在夜晚燈紅酒綠的大街時想想;

聽到某一首歌時想想;

看到似曾相識的背影或臉龐時想想…

後來你漸漸發現:

某個人不管在不在你的身邊,

都不會改變你的生活,

你依然會吃,會睡,會玩;

你依然會工作,要學習,

不斷認識新的人,

甚至開始一段新戀情。

這時候你就會明白:

有的人你這輩子也忘不掉,

但也不是你想像中的那麼重要。

不會影響你每天的生活軌跡,

只是習慣性地作為一個你心裡的常客,

來填補你偶爾空白的情緒和腦海的記憶。

前幾天《尋夢幻遊記》中說:

死亡不是生命的終點,遺忘才是。

死亡不是真正的逝去,遺忘才是永恆的消亡。

有人還說:忘記是一種能力,像學習能力一樣。

還把忘記分為了五個階段:

一、如何忘記TA?

二、忘記TA!

三、忘記。

四、TA?

五、TA。

不難看出這五個階段像極了一句話:

我沒忘記你,只是你已不再重要。

忘記的過程像是喜歡的可逆反應,

當初因為對方特別才會偏愛有感覺,

後面的不愛和離開還有忘記,

都是把對方從生活和身體記憶里逐漸剝離的過程。

這個過程的結果不是徹底拿走,

而是我沒打算刻意地忘記你,

只是偶爾會想起。

也不會責怪自己或別人提起你,

更不會天天提醒自己,

要對你或著共有的經歷怎麼樣,

除了適得其反外,

能證明的只會是:還在意。

不再重要就是:

我不會鄭重其事地刪什麼號碼和聯繫方式;

不會大張旗鼓地丟掉帶著你記憶的東西;

更不會看到聽到關於你星星點點的事就放大自己的情緒。

只會當自己或別人說起你時,

像提起一個無關緊要的人一般;

會偶爾波瀾不驚調侃著往事當下酒菜;

甚至某一天提起你名字都覺有種從未有過的陌生。

別去勉強自己刻意地去為記憶里的那個人做一些事,因為時間也是成本,而對那個人早該止損。

嗯,沒打算忘記你,只是偶爾想起,還會坦然欣慰地笑笑現在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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