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級分享:全球大宗商品定價機制,四大權力掌控「定價權」命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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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河、謝瑋、任翔 來源:《外交評論(外交學院學報)》

編輯:撲克投資家,轉載請註明出處

導語:大宗商品定價機制的核心是什麼?

撲克投資家註:這篇文章很長,但的確是值得收藏的乾貨,我們強烈推薦,請耐心細讀。如果需要深入了解,我們推薦蘇珊·斯特蘭奇教授的著作《國家與市場》。

摘要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已成為最大進口國和大宗商品在整個國際貿易領域中的最大購買者,對全球經濟擺脫危機作出了巨大貢獻。但巨大的購買力並未能幫助中國企業改變價格接受者的尷尬地位,中國參與國際市場交易的企業在交易價格上的影響力微乎其微。文章從結構性權力的視角以及生產、金融、知識和安全四個維度,對中國在大宗商品定價機制中的「缺位」或「無力」進行了分析,認為大宗商品定價機制背後不僅是利潤之爭,更是定價權之爭。而這種定價權實際上是以安全、生產、金融和知識為源泉的結構性權力的產物。正是由於西方大國及其背後的跨國公司在全球範圍內掌握了這種結構性權力,才使中國企業在大宗商品定價機制中失去了話語權。

大宗商品(Bulk Stock)主要指用於工農業生產與消費的大批量買賣的物質商品,大致包括三類:一是黃金、原油等金融屬性強、避險保值功能強的商品;二是以有色金屬為代表的工業品,如銅、鋁、鎳、鋅、鉛、錫等;三是農產品,如大豆、玉米、小麥、橡膠、糖、棉花等。一般可將大宗商品分為四個類別,即能源商品、基礎原材料、大宗農產品及貴金屬等。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目前中國已成為許多大宗商品的重要消費國和最大進口國,在大宗商品的整個國際貿易領域成為最大的購買者,對於全球經濟擺脫危機、走出陰霾貢獻巨大。然而,巨大的購買力並沒能幫助中國企業改變價格接受者的尷尬地位。中國參與國際市場交易的企業在交易價格上的影響力微乎其微,基本上只能被動接受國際市場的價格。由於產地、期貨投機市場、供方壟斷和國際政治等原因,很多商品價格的實際漲幅大大超出了反映供求關係的合理範圍,不但使中國企業蒙受巨大經濟損失,還導致中國基礎原材料價格和中下游產品價格上漲,削弱了中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1]羅伯特·基歐漢在其《霸權之後:世界政治經濟中的合作與紛爭》一書中指出:「霸權穩定論在世界政治經濟中的應用,一個重要的含義是把霸權的概念界定為物質資源上的優勢。其中,四項資源非常重要:原料與資本的來源、市場以及在高附加值產品的生產上具有競爭優勢。」[2]因此,研究大宗商品的定價機制和爭取國際定價權,已成為我們再也無法迴避和需要從國家經濟安全高度來看待的問題。

一、全球大宗商品定價機制及其演變

所謂商品定價機制,就是確定商品進出口貿易的交易價格模式。在大宗商品貿易中主要有兩種定價方式:一是對於成熟的期貨品種和發達的期貨市場的初級產品(如原油、大豆和天然橡膠)來說,其價格基本上是由最著名的期貨交易所標準期貨合同的價格決定;二是對於尚未得到廣泛認可的期貨品種和期貨市場的初級產品(如鐵礦石)來說,其價格由市場上的主要買方和賣方每年達成交易。[3]

商品的定價機制與定價權緊密相關,其內容包括商品中潛在的或普遍認可的定價規則和貿易雙方所確定的或參考的基準價格。[4]定價權是定價機制的核心。定價權是指企業對其產品價格制定擁有主動權,若改變產品定價不會對需求產生過大的負面影響。擁有定價權的公司在成本上升情況下可以順利通過提價將新增成本傳導給下游且不影響銷量。擁有定價權的公司或公司團體通常是行業龍頭,佔有較高的市場份額和較強的技術壟斷地位,全球同質產品較少,難以被其他產品替代,購買方存在較強的剛性需求,與全球定價中心交往密切,擁有交通和信息上的便利,可以及時掌握市場供需信息,因而能享受壟斷定價權所帶來的壟斷利潤。例如,全球四大糧商,即美國邦吉、美國ADM、美國嘉吉和法國路易·達孚[5],通常被稱為國際糧食市場的「幕後之手」,它們壟斷了世界糧食交易量的80%,是包括大豆等大宗農作物的定價者。ADM公司通過收購兼并,旗下有270多家各種各樣的製造工廠分布在發展中國家,從事食品添加劑、營養補助品、食用油的生產和銷售、糧食儲備等相關行業。又如成立於1818年的邦吉,是巴西和阿根廷等國最大的肥料生產商。它一方面向農民提供種子、化肥和諮詢服務,一方面將農民的農產品收購、儲存、加工並使之進人全球貿易體系之中。邦吉還推廣農藝學,傳播全球大農業趨勢,不定期召開商務論壇,以增強自己的行業地位和市場話語權。[6]正如美國前國務卿基辛格所指出的那樣:如果控制了石油,你就控制了所有的國家;如果控制了糧食,你就控制了所有的人。

近幾年來,全球大宗商品價格的波動幅度已難以僅用商品供求關係的變化加以解釋,而表現出明顯的金融化特徵。以石油期貨價格為例,自2003年初至2008年金融危機發生前的5年間,價格上漲了近5倍,達到每桶147美元。受金融危機的影響,2009年2月,石油價格暴跌至每桶34美元左右,其後兩年內又上漲了近4倍,達到每桶80美元。由於在石油美元體制下的能源期貨交易量大約相當於現貨交易量的10—12倍,美英等發達國家得以利用金融資本來掌控世界能源期貨交易,[7]通過操縱各種投機性因素來影響國際油價走勢,導致國際油價常常背離正常的市場規律。[8]除石油以外,2008—2010年,銅、鋁、小麥等也都出現了幾倍的價格漲幅。但自2011年3月開始,國際主要大宗商品價格紛紛出現大幅下滑,2011年5月初,白銀價格曾連續4天累計跌幅高達27%,創1983年以來最大跌幅。2011年5月11日,紐約商品交易所的各類原油期貨品種出現暴跌行情,甚至迫使交易所罕見地暫停了所有能源期貨品種交易5分鐘。[9]

在曰漸「金融化」的全球大宗商品市場中,國際大宗商品定價權不僅存在於實體買賣者之間,還掌握在期貨交易者手中。1957年,美國商品研究局編髮了全球第一個商品價格指數路透CRB指數,並於1986年在紐約期貨交易所推出世界首個商品指數期貨,成為商品市場由現貨交易、期貨交易向指數化交易演變的一個里程碑,標誌著商品金融化程度的進一步加深。目前,歐美等發達國家已有50多隻與商品有關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涉及黃金、白銀、石油、銅和玉米等多種大宗商品。最近,自1981年開始實行的鐵礦石年度議價機制受到挑戰。供應商試圖推出指數化的基於現貨市場的季度定價或更短期合同以取代年度談判。這種定價體系一旦確立,就可能出現掉期結算或其他衍生品,鐵礦石將成為又一個金融化的大宗商品。[10]

金融機構的參與不僅極大地改變了商品期貨交易規模與實貨商品交易規模之間的比例關係,還改變了商品期貨的交易結構,因為金融機構的交易動機完全不同於套期保值者。金融機構大多持有敞口頭寸和尋求價差交易,而非套期保值。這種改變使得大宗商品價格的形成機制不再完全取決於基本的實貨商品供求關係。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商品期貨價格開始單向地影響現貨價格。以石油價格為例,通過對現貨價格和期貨價格一階差分的格蘭傑因果關係進行檢驗,可以發現在2003年之前,現貨價格和期貨價格互為因果關係,但自2003年以後,期貨價格開始單向地影響現貨價格。更進一步來講,金融機構的價差交易量"而非商品實際買家和賣家的套期交易量)成了大宗商品價格波動的主要推手。第二,大宗商品的國際定價權歸屬於世界著名的商品期貨交易所。發達國家則利用定價中心主導定價權。這些定價中心在發達國家的操縱下影響或左右著商品的國際貿易價格,能夠充分利用自己的優勢了解期貨市場,積极參与套期保值,影響交易價格。[11]

世界經濟發展的歷史表明,作為虛擬經濟表現形式的金融市場可以為實體經濟提供「定價話語權」。縱觀2008年以來全球大宗商品價格的巨幅漲跌,可以發現期貨市場對現貨價格的影響異常突出。目前,在原油和煤炭貿易中,大多以紐約商品交易所的價格作為定價基準。在農產品貿易中,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的農產品價格成為定價基準。鋁、銅、鉛、錫等金屬的價格主要在倫敦金屬交易所確定。棉花價格確定於利物浦。在燃料油貿易中,新加坡普氏公開市場價格成為定價基準。[12]

二、全球大宗商品定價機制中的結構性權力

國際政治經濟學的創始人之一蘇珊·斯特蘭奇所創立的結構性權力說,可以對全球大宗商品定價機制的產生做出解釋。她認為,國際社會主要存在兩種權力:聯繫性權力和結構性權力。前者是甲靠權力迫使乙去做或許他本來不想做的事,即對過程或結果的控制;後者則是「形成和決定全球各種政治經濟機構的權力」,是決定辦事辦法的權力,是構造國與國之間關係的權力,是決定政府與人民、國家與市場之間相互關係框架的權力。她認為,兩相比較,結構性權力更為重要:其一,政治權力和經濟權力越來越難以區分;其二,結構性權力是分散和隱含的,由安全、生產、金融和知識四個各不相同但互有聯繫的結構組成。權力就是通過這四種結構對特定關係產生影響的。而且,結構性權力是不太容易看出來的,權力擁有者能夠擴大或縮小其他人面臨的選擇範圍。與聯繫性權力事事要通過運用軍事和政治的強制手段迫使別國就範相比,結構性權力是在強制性力量尚未發揮作用之前已經由對方做出了符合自己需要的選擇。[13]

從蘇珊·斯特蘭奇的觀點來看,誰掌握了結構性權力!誰就能掌握大宗商品定價權。她認為,美國的結構性權力對小麥或玉米交易方式的影響,使得買賣雙方可以進行套頭交易,即使蘇聯購買糧食,也會採取這種方式。倫敦的「勞埃德」是國際保險市場上的一個權威機構,它允許小保險商或承保人把大風險「賣給」大的再保險商,從而使該體系的運營以完全能承擔和管理大風險的大國和大保險商為中心。需要保險的人必須照此辦理。[14]

蘇珊·斯特蘭奇將結構性權力的基本來源分為四種,即安全「生產"金融和知識。「結構性權力並不是存在於單一的結構中,而是存在於四個各不相同但又互相聯繫的結構中。」[15]她將結構性權力看做一個有著四個面的透明椎體,「每一個面都代表著四種權力之中的一種,並通過這四種結構的特定關係產生影響。」而這四種來源就是「對安全的控制,對生產的控制,對信貸的控制以及對知識,信仰和思想的控制」。[16]這四個方面互相依存,互相支持,不可分離,共同支持了定價權這樣一種軟權力的存在。例如,在金融權力方面,早在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機之後,美國就與沙特達成了一項被稱為「不可改動」的協議。根據這項協議,沙特將美元用於為石油定價的唯一貨幣。作為世界第一大石油出口國,沙特很輕易地說服了石油輸出國組織也接受美元作為唯一的石油交易貨幣。以美元作為石油交易的唯一貨幣,遂形成現行的「石油美元」體制。[17]「石油美元」計價機制意味著在原油市場上購買石油時必須使用美元,而美元發行由美國政府控制。由此,美國就可以通過國內的貨幣政策(利率、匯率等)影響、操縱國際油價,由美元支付結算體制掌控國際貿易中的石油定價權。[18]從結構性權力的角度來看,定價機制,不論是定價的規則協商還是基準價格的確定,都是一種看不見、摸不著的軟權力,是對在大宗商品市場上交易雙方選擇的一種限制。而這種限制又與諸多因素相聯繫,定價規則的選擇與市場結構、生產結構和安全因素息息相關。市場基準價格的確定又牽涉金融和知識等諸多方面,受生產、金融和安全方面因素的限制。以下將以鐵礦石為例,對全球大宗商品定價機制中的結構性權力進行具體分析。

三、結構性權力與全球鐵礦石定價機制

目前,在大宗商品定價機制中流行兩種定價方式,一是貿易雙方談判協約的定價方式,二是以大宗商品期貨為基準加一定升貼水的定價方式。鐵礦石的定價方式在中國因素加人後經歷了巨大的改變,從貿易雙方談判協約確定逐漸向大宗商品期貨定價轉變,金融趨勢越來越明顯。在此過程中,安全結構、生產結構、金融結構和知識結構是左右鐵礦石定價權的源泉。

1.生產結構。生產結構可以定義為:「決定生產什麼,由誰生產、為誰生產、用什麼方法生產和按什麼條件生產等各種安排的總和。」[19]從國際政治經濟學視角來看,權力掌握在能夠設法通過生產創造財富的人手中。在全球鐵礦石市場,權力掌握在控制鐵礦石生產結構性權力的行為體手中。必和必拓、力拓和淡水河谷三大礦商之所以能夠控制全球鐵礦石定價權,在生產方面是因為其能夠掌握全球鐵礦石的生產結構。全球鐵礦石的生產安排受到供需兩方面因素的影響。三大礦企正是由於能夠在鐵礦石供給領域佔據壟斷地位,又分化瓦解抵消鐵礦石需求方面的不利影響,從而控制了鐵礦石的生產,進一步控制了鐵礦石的定價權。

市場集中度一般常用指標為CR4和CR8兩個指標。CR4代表行業中市場份額最大的4個企業的總市場份額,CR8則代表行業中市場份額最大的8個企業的總市場份額。美國學者貝恩以CR4和CR8兩個指標來判斷市場結構,目前,在鐵礦石生產供給方面,三大礦商已形成寡頭壟斷結構。鐵礦石生產是投資周期長、投資成本大和具備明顯的規模經濟效益的行業。對於大礦山公司而言,由於起步早、發展歷史長,具有規模經濟性,其不斷提高市場的准人門檻,在市場上逐漸形成了寡頭壟斷的結構。必和必拓、力拓和淡水河谷目前控制著全球78%的鐵礦石海運貿易市場,形成了相對的寡頭壟斷市場結構,其產量的增長直接影響未來全球鐵礦石貿易市場的供應量,在定價方面顯然掌握著重要的話語權。雖然一些新興的鐵礦石公司也在高礦價的剌激下開始進人市場,如澳大利亞的另一大鐵礦石供應商FMG投產後產量不斷增長,逐漸成為貿易市場的新興力量,有望成為全球第四大鐵礦石供應商,但其年產量遠不足以與三大礦商抗衡。印度鐵礦石佔世界鐵礦石海運份額與三大礦商相比有著很大的差距,同時由於多方貿易中介轉手以現貨方式提供,印度鐵礦石價格往往比三大礦商所提出的價格還要高,因而對世界鐵礦石定價只有提拉作用。

在鐵礦石的需求方面,世界鐵礦石進口地主要為亞洲的中、日、韓和中國台灣4個國家(地區)以及歐洲的英、法、德、意4個國家。在世界鐵礦石進口貿易中,這8個主要國家"地區)的進口量佔世界貿易的80%左右。[20]從國家和地區看,亞洲地區佔據全球鐵礦石需求的60%以上。其中,中國既是全球鐵礦石最大進口國,又是最大消費國。2005年,中國進口鐵礦石2.75億噸,占國際鐵礦石貿易量的36.6%,成為世界鐵礦石第一進口大國。[21]2012年,中國佔全球鐵礦石貿易量60%—70%,在鐵礦石進口方面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但事實上,中國需求的絕對地位並沒有形成壟斷性的話語力量。原因在於,與三大礦商進行博弈和互動的並不是國家,而是各大鋼廠,各國的鋼廠結成聯盟,形成以大鋼廠為首的價格談判代表。但中國鋼鐵的集中程度低下,CR8始終徘徊在40%左右,未能形成有效的「集體行動」,不能對三大礦山產生足夠影響,反而形成對生產方的依賴,加強了其在生產結構中的壟斷話語權,使三大鐵礦石供應廠商在鐵礦石生產方面形成了一個比較牢固且穩定的寡頭壟斷。

2.金融結構。金融結構是「支配信貸可獲得性的各種安排與決定各國貨幣之間交換條件的所有要素之總和」。[22]其中國際投行和基金等國際金融機構因掌握了大量的金融資本,在全球金融市場取得了支配信貸的壟斷性地位。作為三大礦商主要股東的金融資本實際上也是全球金融結構的掌控者。在鐵礦石市場也是如此。國際金融資本投資並掌握了三大礦商的主要股權。國際金融資本與生產資本的緊密結合使得三大礦商牢牢掌控著鐵礦石定價權,在金融結構上也有著結構性的權力。從三大礦商近年的年報可以看出,力拓前五大股東及其所佔份額分別是:滙豐銀行(19.45%)、JP摩根(14.52%)、澳大利亞投資基金(13.29%)、花旗銀行(2.67%)和切實控股(2.27%);[23]必和必拓前五大股東及其所佔份額分別是:滙豐銀行(16.86%)、摩根(12.17%)、澳大利亞投資基金(9.66%)、花旗銀行以兩種形式分別持股6.56%和3.38%;[24]淡水河谷的主要股東為母公司Valepar ( 52.7%),以及巴西國家發展銀行(6.7%)。而Valepar的主要股東為:巴西養老基金(49%)、巴西投資基金(21.21%)、日本三井集團(18.24%)以及巴西國家發展銀行(11.51%)。[25]

從三大礦企的主要股東結構可以看出,國際幾大投行實際上掌握了兩拓的大部分投票權。在前20大股東中,不僅包括全球主要金融機構,如滙豐、摩根、花旗等,還有各種銀行和基金等。同時,兩拓的股東70%以上是重複的。淡水河谷由國家養老基金佔據著絕對的主權,國家發展銀行、投資基金甚至日本的三井財團也在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這些全球主要的金融機構對於全球的信貸安排起著支配性的作用:不僅提供實際的金融資本,投行提供的分析報告也創設了信用,為三大礦商融資起了決定性作用。

隨著鐵礦石市場越來越受期貨價格的影響,鐵礦石期貨也急速發展起來。在越來越波動的鐵礦石現貨價格之下,鐵礦石的購買方一鋼鐵企業為了獲得穩定的成本預期,不得不大量進行鐵礦石掉期交易。如此一來,鐵礦石期貨價格必然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鐵礦石定價權的金融屬性逐漸增強。鐵礦石定價權將繼續掌握在國際金融機構的金融結構性權力手中。早在2008年5月,德意志銀行首次推出了鐵礦石掉期交易。而2009年5月,摩根士丹利、高盛和巴克萊三家國際投行則聯手推出了現金結算的鐵礦石投機交易。鐵礦石期貨交易、掉期交易都是以鐵礦石指數作為定價基礎的。在鐵礦石定價機制發展為現貨加期貨的格局之下,鐵礦石指數對於定價的作用越來越大。所謂現貨指數定價,就是以第三方現貨指數為依據定價。目前,國際上比較有影響力的鐵礦石指數有三種:環球鋼訊的TSI指數、金屬導報的MBIO指數以及普氏能源資訊的普氏指數。必和必拓一直在推行鐵礦石價格指數,而鐵礦石價格指數的編製掌控在國際主要的金融機構手中,鐵礦石期貨交易則給了國際投機資本更大的炒作空間。在鐵礦石生產商、國際金融信用創造者與金融投機者三位一體的國際金融體系之中,已經形成了國際金融的結構性權力,對鐵礦石的定價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使全球金融機構既能通過對鐵礦石現貨的投機影響定價,也能通過創設鐵礦石金融衍生品鎖定鐵礦石的交易價格。

3.知識結構。蘇珊·斯特蘭奇所指的知識結構是「包含了信仰(以及由這些信仰衍生的道德觀和道德標準)、知識和理解,以及信仰、觀念、知識的傳送渠道(只給予某些人,而不給予另一些人)」。[26]在鐵礦石貿易領域之中,鐵礦石定價機制建立所依賴的核心知識是西方經濟學理論。人們對鐵礦石定價機制的認知同樣依賴西方主流媒體對於觀念、知識的傳播以及對知識的提供,而由於在知識結構上的弱勢,中國在鐵礦石定價機制問題上已經喪失了「話語權」。知識權力是建立在機制制衡力上的,它對某一國際事件結局的影響,既不靠硬權力威懾,亦不通過軟權力感召,而是權力的擁有者通過一定的方式在權力資源基礎上來實現這種能力,從而把潛在的權力資源轉化為現實影響力。[27]雖然2008年以來的次貸危機證明,不論是西方經濟學理論,抑或是西方投行、評級機構和經濟學家的研究報告,都因為利益糾葛而存在各種漏洞,但西方經濟知識以及研究報告仍佔據主流,享有權威地位,其在知識結構上的權力資源仍能轉化為現實的影響力。

例如,中國的主流媒體多次對鐵礦石定價制度發出自己的疑問,但對於西方世界的影響力甚微,無法撼動現有鐵礦石的定價制度。「如果說生產結構決定生產什麼,用什麼手段,靠誰的努力,以及根據什麼條件進行生產,那麼,可以說知識結構決定被發現的是什麼知識,怎樣儲存,以及誰用什麼手段,根據什麼條件,向什麼人傳輸知識。」[28]在知識的發現和傳播方面都是如此。中方一再對鐵礦石指數化提出強烈的抗議,對於採取普氏指數的方式存疑,但這些聲音不僅沒有在國際主流媒體上引發任何反響,反而被認為是中國在鐵礦石資源領域出現的強烈的民族主義傾向的聲音。

4.安全結構。國際政治經濟學中的安全結構是指「由於某些人為另一些人提供安全防務而形成的一種權力框架。保護者,即提供安全的人,獲得某種權力,使他們得以決定、也許還能限制其他人面臨的選擇範圍。在運用這種權力時,提供安全的人也為自己在財富的生產或消費方面取得了特惠,並在社會關係方面取得了特權」。[29]鐵礦石的定價制度同樣倚靠全球安全結構的發展。一方面,鐵礦石的定價必須依靠鐵礦石的安全生產;另一方面,鐵礦石的安全運輸也尤為重要。在鐵礦石的生產安全方面,由於不論是鐵礦石還是鋼鐵產業都是周期性長、前期投資大的資源資本密集型產業,因此,保證一個安全、自由的生產環境對於鐵礦石的生產或者投資都至關重要。「鋼鐵和鋼鐵生產的原料部門的持續增長的實現必須依靠一個自由靈活的政策環境,允許貿易、投資及技術的自由流動。澳大利亞作為一個鐵礦石和鋼鐵的有效生產者,從其區域內自由、穩定、良好了解的政策環境中受益匪淺。」[30]「如同過去一樣,將來的世界經濟秩序大大取決於全球安全結構的發展。國家在制定經濟政策時面臨的選擇將取決於安全結構發生的變化。不管安全結構變得更加穩定或更不穩定,也不管它仍舊是積極的和消極的特點兼而有之,肯定地說,它會對未來的生產、金融和思想模式產生直接和強烈的影響,也會對貿易、交通運輸、能源供應和福利經濟產生次要的影響。」[31]鐵礦石的安全生產和運輸,對於鐵礦石的定價制度都有著深遠的影響。

總而言之,以上四種結構性權力來源相互依靠,密不可分。結構性權力的基礎既非物質性的(這是硬權力的基礎),亦非觀念性的(這是軟權力的基礎),而是制度性的,指一個行為者通過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對其他行為者的間接影響和控制的能力。[32]而定價權下的定價機制正是這樣一種能夠影響和控制市場內行為主體的制度性權力。「從定價權的內容來看,國際貿易定價規則、基準價格和國際貿易市場格局是其中的主要組成部分。也就是說,要掌握商品的定價權,就需要在國際貿易定價規則、基準價格確定和國際貿易市場三個方面獲取應有的主動權。」[33]定價權實際上包含定價機制和市場結構的關鍵因素,而全球鐵礦石定價機制的形成過程,實際上是一種公司與國家之間的雙層四角互動過程,是以安全、生產、金融及知識結構為源泉的複合產物。

四、對中國的影響

在地緣政治經濟學者看來,自然資源的基本屬性不僅包括自然物資性和經濟特性,其歷史外延性和政治性也影響著國家的可持續發展和對外戰略,影響著世界地緣政治經濟模式及其歷史變化,進而影響著世界格局。[34]因此,國家的外交政策無論是從本國經濟發展的長遠方針出發還是從國際局勢出發,都會主動或者被動地納人到上述體系之中。在未來的幾十年中,自然資源越來越稀缺,許多國家都需要通過獲取各種資源和能源以維持經濟快速增長。邁克爾·克萊爾指出,能源與資源問題正日益導致全球衝突,甚至在衝突出現前的長時期內,國家間對資源的競爭與戰略籌劃就已經開始。[35]

近年來,中國近六成的鐵礦石、七成的原油、七成半的木漿和八成的大豆,都需要從海外進口以滿足國內的生產和消費需求。[36]中國曾經是煤炭的凈出口國,近年來已成為煤炭的凈進口國,依存度正逐步上升,[37]而中國企業大多處於「微笑曲線」低端,常常僅承擔對原材料的初級加工,技術水平較低,利潤水平較低,對原材料的價格變動特別敏感,故而國際大宗商品市場的任何價格變化,都會對中國企業造成深刻影響,例如2003—2008年5年間,進口鐵礦石漲價高達4.6倍,中國鋼企(中國主要生產粗鋼)僅因價格上漲就多支出了7000多億元,該數字相當於同期中國鋼鐵企業利潤總和的兩倍多。[38]

對全球經濟而言,中國經濟高速發展帶來了「中國需求」。「中國需求」對於全球經濟擺脫危機、走出陰霾貢獻巨大。但是,被過度妖魔化的「中國需求」一方面帶來了世界對中國崛起的恐慌,  中國被要求「承擔」一些莫須有的罪名,例如對銅的需求導致倫敦街頭窨井蓋的失竊,另一方面也成為國際金融炒家拉升大宗商品的重要推手。然而作為真正購買方的中國,只能接受國際炒家最後的定價並附加一定的升貼水來購進大宗商品,而無法改變其價格接受者的尷尬地位,從而陷人「越買越貴,越賤越賣」的怪圈之中。例如,中國的稀土產量和出口量在國際貿易中佔據了絕對優勢一稀土工業儲量為世界的36%,產量佔世界的97%,[39]按道理中國應該在稀土的定價方面享有壟斷地位和壟斷利潤。然而,1990一2006年,中國稀土的出口量增長了近10倍,平均價格卻一落再落,已被壓低到當初價格的64%,[40]稀土的定價權一直掌握在國外買方手中。中國在國際貿易體量上雖然是一個「大傢伙」,但在國際貿易機制的參與和建構中卻是一個十足的「弱傢伙」。中國在國際大宗商品定價問題上的表現與其大國地位難以相符。

因此,國際大宗商品的「中國定價權缺失」問題,越來越成為中國經濟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重要課題。[41]這一問題如果僅僅從實貨商品市場供求結構角度去分析,很難求得問題的真正答案與解決辦法,所以必須考慮結構性權力等綜合因素。定價權在西方是一種議價能力。邁克爾·波特就指出,議價能力是「在市場上具有支配地位的供應商和購買者決定價格的能力」,並認為議價能力與議價方的實力成正比。[42]對中國而言,定價權實際上是影響國際市場商品價格的能力,即中國能夠在形成合力的國際市場價格中發揮積極的影響力,減少經濟損失。對於大宗商品而言更是如此,大宗商品市場更經常處於寡頭壟斷和不完全競爭狀態。以寡頭壟斷市場為例,在這樣的市場形態下,強勢的企業、企業集團和機構可以影響甚至控制某一商品的國際貿易價格,使利潤分配向有利於自己的方向傾斜,從而獲得高額利潤。[43]正是在大宗商品市場上,西方國家能夠利用結構性權力對市場價格發揮更大的影響力。

這種定價權實際上是以安全、生產、金融和知識方面為源泉的結構性權力的產物。上文以三大礦商為首的跨國公司之所以能在鐵礦石定價機制方面掌握絕對的話語權,正是因為跨國公司及其背後的利益相關者在全球範圍內掌握了結構性權力,具有運作國際規則和高端市場的能力以及全球的影響力。由於不具備結構性權力方面的優勢,中國在大宗商品的定價權上處於被動地位,就連中國引以為豪的稀土資源的定價權也受到國外的影響。而大宗商品的定價權決定了大宗商品貿易的利潤分配,擁有定價權的國家或組織在貿易中會賺取差額,而處於被動地位的國家或組織只能通過高耗能高付出獲得微薄的利潤,這是不對等的。

基於結構性權力的視角,中國大宗商品定價權缺失的解決辦法亦可以從生產、金融、知識和安全四個維度予以解答。就生產而言,中國的企業往往處於產業鏈低中端的加工生產環節,資源和原材料需要大宗進口,成為遭受國際企業和國際炒家兩頭夾擊的對象。具體來說,夾擊的一方是國際市場對中國企業所需能源、資源和原材料的價格戰,另一方是海外對國際市場和營銷渠道的控制,中國經濟事實上是被「擠壓」在中間,遭受兩頭打擊。中國企業或者說中國經濟目前在全球化經濟中這種尷尬而又窘迫的「三明治」現象,其根源是中國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44]這種高度消耗的低密集型的發展方式帶來了中國市場對原材料需求的爆髮式增長。據世界銀行的研究報告顯示,中國1億美元.DP所消耗的能源為12.03萬噸標準煤,大約是日本的7.2倍,德國的5.62倍,美國的5.52倍,印度的1.18倍,世界平均水平的3.28倍。[45]中國要參與到全球大宗商品定價機制中,首先要對中國國內目前的市場格局進行整改,或提高市場集中度,或建構可以抱團談判的機制,避免目前國內市場中的無序競爭、自相殘殺;其次要提高中國產品的含金量(技術創新、品牌意識和市場營銷等),從而將原材料成本的上升有效向產業鏈下游轉移,跳出目前兩頭受罪的困境。

就金融而言,可以從期貨市場的建立和人民幣國際化兩方面人手,積极參与全球定價機制。期貨市場的發展和完善是一國擁有國際定價權的前提,歐美等發達國家的期貨市場現已主導了大宗商品的定價權。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把重點放在引進外資、上項目和發展貨物商品的出口上,缺乏爭取國際定價權的「憂患意識」,這是造成中國失去許多商品的國際定價話語權的主因。如前所述,目前國際市場幾乎所有的大宗商品都已形成其定價中心,如鋁、銅、鉛、錫等金屬的價格主要在倫敦金屬交易所確定,棉花價格形成於利物浦,煤炭價格形成於紐約商品交易所,石油價格確定於東京交易所等,全球期貨交易所有100多家,共有93類商品。[46]然而,中國期貨交易目前僅涉及銅、大豆、天然橡膠等二十幾個品種,尚無石油和鐵礦石等重要大宗商品的期貨交易,且覆蓋產業有限,外資進人受到限制,國際化程度低,因而中國企業不能對大宗商品價格形成有效預期,更無法掌控未來交易價格。[47]中國要贏得國際市場的定價權,必須培育成熟有效的期貨市場,保障定價權的獲取。中國的期貨市場自恢復以來雖然已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例如大連成為芝加哥之外重要的玉米期貨市場,鄭州的小麥和棉花期貨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建構了「中國價格」,上海的銅價為全球認可,但距離定價權目標還有很長的距離。就人民幣國際化而言,美元霸權依然將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對國際格局產生深刻的影響,但是我們應該通過人民幣國際化,在可行的市場逐步建立人民幣結算機制,來規避美元波動給中國企業造成的損失,拒絕為美聯儲的寬鬆埋單。

就知識而言,我們有必要建構中國在世界的話語體系,為中國的正常需求發出自己的聲音,而不是放任外媒惡意炒作「中國需求」概念。同時,需要避免民族主義傾向,以積極的、建設性的客觀分析和理性論證來贏得世界主流媒體的認可,發出我國在大宗貿易領域自己的「聲音」,從而建立中國自身在大宗商品定價領域的話語權。

就安全而言,中國應該積極執行資源外交的戰略,努力制定包括外交、財政方面的政策,支持我國企業「走出去」,在海外開礦設廠,降低對個別國家的資源依賴。同時,努力保護海外企業的生產安全,幫助其抵禦相應的政治安全風險,維護海外企業特別是礦企的權益。保障鐵礦石的國際航運安全,與航線周邊國家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防範海盜、颱風等各種自然和人為風險。

就中國在大宗商品定價上的表現來看,西方世界完全不必擔心所謂中國「霸權」的出現。中國的可持續發展還有相當長的道路要走。從中國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看,在國際貿易中贏得公平競爭的機會,爭取在國際大宗商品中的議價權、定價權,對中國及其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而言至關重要。一句話,參與國際大宗商品定價機制建設、爭取相應領域的話語權,已經成為我們再也無法迴避和需要從國家經濟安全高度來嚴肅對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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