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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表皮之下的信仰

  不過在一切表象之下,四十年代的英國人與今天的英國人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嗎?當時的英國還是個宗教社會,儘管程度上不及此前任何一個時代。民調當中絕大多數人都自稱基督徒,儘管教堂活動與對聖經的了解正在與日俱減。自1935年到戰爭結束為止,英國國教會的信眾人數驟減50萬,還剩不到三百萬。(到了1970年又少了50萬,1990年少了一百萬還多)羅馬天主教徒的人數在戰後有所上升,這很可能是由於來自波蘭、愛爾蘭及其他歐洲國家的移民造成的。長老派教會以及其他規模較小的教會也遭遇了衰退。儘管早在1889年英國第一座清真寺就在薩里的沃金落成,但此時英國境內還沒有幾個穆斯林或者印度教徒。北方是1921年剛剛獲得獨立的蘇格蘭教會,和國教會相比人氣還要旺些,一直持續擴張到六十年代。此時蘇格蘭議會尚未成立,蘇格蘭的最高權力機構是位於柯克的全民大會。當年在這裡進行的辯論所佔據的報紙版面之大簡直令今人不可理喻。蘇格蘭更為濃厚的宗教氛圍——天主教在這裡也很有發言權——有其黑暗的一面,從奧蘭治遊行的經久不衰當中就可見一斑,這裡的偏見與相互猜忌幾乎可以與北愛相提並論。對於旅行者們來說,英國很明顯是一個基督教國家,這裡有國家與皇室級別的宗教活動,出名且經常遭受爭議的主教,宗教廣播與隨處可見的尖塔,等等。尖塔下面的教堂依然是婚喪嫁娶以及聖誕與復活節活動不可或缺的場所。青少年們大多參加了基督童子軍,學校早上要組織集體晨禱,主日學校依然繁忙,軍隊也有主日遊行。

  許多戰後最受歡迎的文化活動都以宗教為主題。從考文垂大教堂的重建——教堂內壁的壁畫是格雷厄姆.薩瑟蘭(1)的手筆——到本傑明.布里頓(2)在戰時創作的《聖歌禮讚》(3)英國最受歡迎的嚴肅作家或許是斯坦利.斯賓塞(4),他在四五十年代的主要作品都以他對聖經的獨特詮釋為題材——三日復生,召喚使徒,釘十字架等等。約翰.派博(5)以中世紀教堂為題材的水彩畫與蝕刻版畫十分有名。生於美國的T.S.艾略特一直公開支持英國國教。他的最後一本重要詩作《四個四重奏》當中洋溢著英格蘭的宗教氛圍,此外他的詩劇《教堂謀殺案》反映了英國教會史上最重大的一刻。他將於1948年贏得諾貝爾文學獎。C.S.劉易斯在戰時是一位全國聞名的基督教播音員,他的《地獄來鴻》(6)此時早已為人所熟知。對於孩子們來說,《納尼亞傳奇》的第一部,《獅子,女巫和魔法衣櫥》也即將於1950年問世。可以說,在這一時期,聖公會的影響依然存在,帶有英國特色的基督教依然是人們生活中的一部分,時而莊重肅穆,時而輕快活潑。基督教擁有屬於自己的藝術與思想,它或許業已式微自守,但依然鮮活好辯,與今天很不相同。此時的基督教運動由少數精英在背後推動。大多數民眾在想到傷風敗俗之事的時候已經不再尋求佈道文的指引,而是轉向了周日報紙上的各色花邊新聞。

  那麼四十年代的英國人是否比今天的英國人更加道德或者守法呢?這個問題很難回答。社會常例與人們面對的誘惑完全不同。表面看來,四十年代的社會無疑更加謹慎知禮,遵紀守法。離婚或許正在普遍起來,但是人們依然視其為不合禮數的醜事。三十年代早期全國每年受理的離婚案件平均不過4800起,戰時躍升至16000起,到1951年,由於離婚法律更為寬鬆,這個數字上升到了38000起。在四五十年代,離婚依然是恥辱的象徵,高低各個階層概莫能外。當時瑪格麗特公主想要嫁給一位彼得.湯申德上校,他是一樁離婚案中的無過錯一方。這使得一位托利黨內閣大臣薩里斯波里勛爵放出狠話,如果這種公然違反英國國教原則的悖逆之舉成為現實,那他立刻辭掉政府內的一切職務。上流社會的社交場合不歡迎離婚男女的參與。同性戀依然違法而且會受到嚴厲指控。色情作品對大多數人來說依然陌生——只有寥寥幾家書店出售「臟書」,但是人們依然以為外國人隨便就能搞到「毛貨」。

  劇場審查制度的歷史可以追溯到沃波爾(7)執政時期,現在有關部門對其執行得十分嚴格。劇作家們必須將自己的劇本上交到聖詹姆斯宮的張伯倫勛爵辦公室,由這位大人將所有夾槍帶棒或者語涉三俗的詞句全部劃掉。約翰.奧斯本(8)收到了一封回信,內容是關於他在1957年創作的《街頭藝人》一劇,信中一共提出了16處修改意見。例如「第6頁,改掉『糞球』」「第9頁,改掉『搞基』」……劇中有一首歌名叫「教堂大鐘今晚不響,只因神父舌功甚強」,也改成了「只因神父口舌遭殃」。但是在這重重防火牆之後,大量證據表明當年的英國和今天一樣痴迷於性,恐怕這正所謂本性難移。私人信件與日記當中屎尿橫流,直令今日讀者語塞,想來公開場合一味謹小慎微也不是沒有反作用。戰爭將成千上萬正當虎狼之年卻不得滿足的士兵們撒向了城市的無邊夜色之中,拆散了無數家庭,斷送了數不清的姻緣,還促成了一大堆劈腿偷人出軌私通的舉止,同性戀行為也得到了極大刺激。今人恐怕會對當年紅燈區街頭公開攬客的妓女數量大為驚訝,曼城市中心,伯明翰的艾吉巴斯頓,愛丁堡的雷斯大街都是重災區。在倫敦,海德公園遊騎兵與匹克迪里衝鋒隊是最大的兩股妓女團體,警察基本不管她們,精蟲上腦的大兵們則絕不吝惜在她們身上花錢。

  街頭犯罪日益猖獗,尤其是在倫敦。套用一位首都歷史學家的描述,到了1945年「全國到處都是槍,美國士兵要價25英鎊就肯賣掉一把手槍。英國士兵也從國外帶回一大堆槍支來。」戰爭期間倫敦市人口減少了200萬,人均刑事案件數量卻增加了一倍。*42*戰後不久就出了大問題,黑市、武裝走私與逃兵開始猖獗起來,逃兵的數量成千上萬,其中包括至少19000名美軍士兵。複員工作進展緩慢導致了停戰後逃兵數量不斷上升。從當時的電影中可以看到,城市已經成了一片廢土,大大小小的幫派佔據著斷壁殘垣作為窩點,社會秩序幾近瓦解。兒童與青少年們大多沒人約束,恣意妄為。他們有的失去了雙親,更多的則僅僅是鑽了社會秩序百廢待興的空子。

  但是說句公道話,不能忘了在針對配給制與政府無能的所有反叛活動中,英國在總體上依然是一個守法的國家。儘管廉價手槍隨處可得,走私行為屢禁不止,黑市交易欣欣向榮,在逃逃兵四處流竄,但是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刑事犯罪都下降了。槍支並沒有帶來瘋狂的街頭交火,克羅伊登沒有變成芝加哥。1947年倫敦的涉槍罪案有46起,到了1954年只有4起,從1948年到1950年入獄人數少了3000人,謀殺案的發案率也有所下降。*43* 戰後5年,人均刑事發案率下降了5%。一位犯罪史學家總結道,「戰後最和平的一年或許就是1951年,犯罪率尤其是重罪率相當低,之後各種不良現象又有短暫抬頭。」*44* 由於對統計數字的詮釋不同,有些人認為這一年是戰後犯罪的高峰,但是總體上來說這幅圖景還是站得住腳的。人們普遍尊重警察並且極少捲入重罪當中。武裝走私或者暴力少年的故事大多局限在報紙上。外國觀察家們普遍認為英國人鎮靜有序、遵紀守法的作風不光在當時的歐洲,即便在世界範圍內也是罕見的。這一切與今天英國人對自身形象的認知有著極大的關係,因為評論家與政客們經常將戰後幾年視為猶如伊甸園一樣和平的時代,沒有機槍橫掃的警察,也沒有販毒團伙。為什麼英國人如此禮貌守法呢?

  有人認為嚴刑峻法是最主要的原因。的確,自1946年起到1964年絞刑結束時為止(實際上絞刑在兩年後才正式在法律層面上得到廢除),英國一共處決了200名殺人犯。不過其他諸如鞭刑之類的重刑則開始走上末路,儘管它們在五十年代還偶爾被人請出來。最後一起樺條鞭笞司法判決是由保守派內政大臣R.A. 巴特勒作出的,時間已經是1962年了。這一做法在馬恩島以及極少數情況下的蘇格蘭還得到了一段時間的延續。但是在廢除絞刑之前暴力犯罪又有抬頭趨勢,絞刑的廢除不可能是唯一原因。非常重要的一個因素是作為刑事犯罪主力的年輕人都加入了軍隊以及日後的國民護衛隊。這一做法不僅讓他們遠離街頭,還將紀律與服從及下達命令的習慣灌輸到了他們心中。整整兩代男孩子頂著一頭短髮操練隊列,他們退伍的父親則教他們如何把皮鞋擦得鋥亮。此外犯罪的機會也相對有限,一個大多數人只能勉強果腹,家庭當中普遍沒有值錢家當的社會自然不如一個青少年人手一部高檔手機、馬路兩邊停滿汽車的社會容易發生犯罪。最後還有一點,也就是時代精神,不能因為無法直觀衡量就對其加以低估。戰爭動搖了所有人的安全感——不僅僅對軍隊如此,那些慘遭轟炸、流離失所、一無所有的人們同樣如此。冷戰為人們的生活奠定了脆弱無助的基調。此情此景很難讓人驚訝於戰後人們對壁爐火光與家園的嚮往以及對安全、秩序與可預見性的追求——如果廣大的世界無法如人所願,那至少要在街頭上、家門後與鄰里之間維持住這一切。

  這些五花八門的人們,滿懷愛國心與希望的人們,他們的命運此刻就掌握在艾德禮和他的大臣們的手中。我們已經見識過了這個國家面臨的一系列困難以及新政府內部莫衷一是的各種希望。我們知道新耶路撒冷的夢想沒能實現,社會主義聯邦成為了泡影,有些歷史學家因此認為1945年的政府一無是處。現在我們就來看看這屆政府究竟都幹了些什麼。

  (1)格雷厄姆·薩瑟蘭_百度百科

  (2)本傑明·布里頓_百度百科

  (3)Britten - A Ceremony of Carols (02) Wolcum Yole

  (4)英國畫家斯坦利斯賓塞(stanley spencer)斯坦利·斯潘塞(Stanley Spencer,1891-1959)

  (5)John Piper (artist)

  (6)地獄來鴻(大榔頭寫給蠹木的抒情書) (豆瓣)

  (7)羅伯特·沃波爾_百度百科

  (8)約翰·奧斯本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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